她满眼迷蒙地看着他。
他还揉揉她的脑袋,继续说:乖,去那边坐着,这种事情就该由男人来做。
她还记得陆修远说这些话时,他干净的眼神虽如寒潭秋水,却清亮无比,又映着当时无比动容的她。
然后,他的目光慢慢地蕴含着温柔如水的眷眷柔情。
“薇薇,我再也不让你自己修马桶,自己换灯泡,自己装钉子了。”
他的话,仿佛还在耳边,就像是昨天才说过的。
为何,一转眼的时间,他们就分手了?
不行了,她不能再回忆了。
越是回忆,越是从过去走不出来。
她答应过老奶奶,要好好的,可是这个时候忍不住蹲了下去,抱着自己的膝盖,埋头双膝前,又委屈痛苦地哭了起来。
她回来这里,这才刚进门,还没有走进客厅,怎么就能冒出这么多的关于陆修远的回忆来?
那个时候,陆修远在这里帮她装置物架。
她还感动得抱了他。
还觉得,这么好的男人,要是不嫁给他,那都是一场罪过。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是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吧。
那样一个集颜值、身高、地位、权势、财富、智慧于一体的大人物,怎么可能跟她结婚?
是梦。
都是一场梦。
她必须醒过来。
她把泪擦干,去拿衣服洗澡。
衣柜里,挂着陆修远的几套西装,几套居家服,还有被她叠得整整齐齐男人泪裤。
这些东西,该整理整理,还给陆修远了,包括他留在家里的一些用品。
但她今天没有力气了。
她想,她应该要睡一觉。
当她睡醒以后。
明媚的阳光里,应该有一个崭新的她。
-
宋薇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手机在雨夜里泡了水,早就黑了屏,开不了机了。
她以为睡醒了以后,应该就有力气了,就能出去找活干,就能去赚钱了。
因为她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钱能给她安全感以外,任何人,任何事,任何物,都给不了她安全感。
她急着想要去赚钱。
但她有些爬不起来。
左手不知道是在何时,不经意间的触摸到了额头。
这一摸,烫得不得了。
是发烧了。
她需要喝水。
她努力地爬起来,想去烧点水喝。
但是拿着水壶接水时,水笼头只滴了几滴水,就没有了。
她气得想砸东西。
为什么最不顺的时候,什么糟糕事情都要跳出来?
可发脾气是没有用的。
发脾气又不能解决她喝水的问题。
她烧得太厉害了,必须要补充水份,不得不把自己全副武装了,下楼去超市里,买了一桶五升的怡宝桶装水。
可能是因为发烧了,身子虚弱。
所以,把这桶怡宝水拎上楼时,她都快没有力气了。
她从电梯里,又把水拎到家门口。
风从走廊的尽头处罐进来,风似乎再大一点,就能把她吹倒一样。
这个时候,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什么叫做:
劫后余生。
她把怡宝桶,放在门口边上,一只手扶着门,一只手拿着坠着猪妈妈玩玩偶的钥匙。
似乎,连开门的力气,也没有了。
那个当初拿到挂着猪爸爸玩偶钥匙,跟她开着玩笑说,‘你是要跟我一起生猪宝宝吗’的男人,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
如今剩下她一个人。
生活再艰难,不都得继续下去吗?
她迅速地开了门,进门,烧水,煮粥。
喝了一大碗烫烫的姜汤,等粥的时候,又想起了陆修远。
他曾无数次的出现在这间厨房里,为她煮面煮粥做饭。
宋薇坐在高脚凳上,趴在厨台上,不愿自己那么懦弱,可她控制不住。
说好的,天亮了,就要有一个崭新的自己的。
为什么还是要哭?
宋薇,你可不可以争点气。
被人抛弃了,就一定要哭吗?
那个坚强的你,去哪里了?
锅里的粥,噗噗地往外冒。
宋薇起身,关小了火。
她拿着勺子,一下又一下地搅动着锅里的粥。
粥的香气扑面而来。
她想,吃一碗粥,就会好起来的。
至少现在,没有像是九年多前差点被袁春花卖肾,然后逃出来,一个人身无分文地走在大街上,连买碗面的钱也没有。
嗯。
现在已经很好了。
她有存款,还有这套可以帮她遮风挡雨,可以让她累了就回来睡一觉的小公寓。xǐυmь.℃òm
已经很好了。
已经,很好了……
她擦干了泪,舀了一碗粥,配着冰箱里的涪陵榨菜,吃了起来。
粥真的很香。
榨菜也又脆又爽口。
可是,入鲠在喉。
她把粥和榨菜咽下去,望了望窗外,冬天的阳光穿透了玻璃,有水晶般的光芒在眼前闪烁。
今天的阳光,真明媚。
而明媚的阳光里,必须有一个崭新的自己了。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薇薇,你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你必须靠自己。
站起来,加油!
-
第二天,宋薇把景丽公寓里,陆修远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在了两个行李箱里,每一样,都摆放得整整齐齐的。
她知道,陆修远喜欢整洁。
所以,他的衣服,被她叠得像是刚从商场里买回来的一样。
还有他的几条泪裤,也是叠得整整齐齐。
下午,她就把这两个行李箱,放进了那辆卡宴车后备箱,然后开车去了太湖天城。
B市的浓冬,特别的冷。
有阳光。
但是阳光也是冰凉的。
宋薇特地开了车窗,让冷冷的风吹打在自己的脸颊上。
那么冷的风,像是刀子一样割在了脸上。
可她连口罩也没有带。
今天出门前,她也没有化妆。
尤其是下巴处和额头处,那里做过植皮手术,刚刚愈合没几个月,吹着风时,痛极了。
但她依然没有关车窗。
因为她知道,自己开着开着车,就要发呆。
怕一发呆,就失了神,会出车祸。
只有在吹着这阵刺骨的寒风时,才能让自己更加清醒一些。
到了太湖天城时,陆修远没有在。
按理说,她可以直接把东西放下就走的,但是她决定等一等陆修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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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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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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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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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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