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芳菲剪切>第三十二章 歉意
  秦有德给二鬼子丢下两千块钱,心里总算踏实了许多,也总算弥补了心中的歉意。

  他觉得,不管怎么说,这二闺女三年来为他书摊生意,付出了很多很多。

  她从来都是早上班、加夜班、晚下班,也不讲究吃饭住宿条件,从来都不知道啥叫苦累,整日都是乐呵呵的,属于勤快的乐天派。

  她每天只知道卖力为书摊服务,这些年也给书摊带来了巨大收益。

  而她的勤快换来了他的轻松和愉快,让他省去了不少麻烦。

  所以,从内心对菲春非常满意,并心存感激。

  要不是出了这样的丑事,他一直都对菲春非常好。

  说句实话,这姑娘要不是长的丑了一些,其他的表现可以说都是高分。

  她嘴巴好使,眼里有活儿,又实在,又勤快,能够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还特别善于观察顾客的兴趣爱好,投其所好,推销了不少书籍图书期刊。

  她在一年之后,自己完全可以支撑起这个书摊了。

  按照秦有德的思路,她已经看好了附近的一处房屋,她准备租下来,把书摊搬进去,像刚开店那样,改成一间书店。

  他已经把名字都起好了,他管这个书店叫作墨城书社。

  按照他的解释,这个墨字体现了书店的笔墨书香特点,是书店名字的主要特色;城字反映了经营的新理念,和经营者的总目标,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要把书店经营的像城市一样,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书店品味不断提升。

  对于书社二字,他自己的理解是,首先把书店看成是一个小社会,这里方方面面的图书应有尽有,这里男男女女的顾客各界全收,确确实实是一个小社会。

  二是把书店看成一个社会组织,这个从社字上最能体现。

  他的思路是,今年搞一个墨城书社,明年就可以搞一个墨岛书社,后年还可以搞一个墨群书社等等。

  总之,墨城书社不只是停留在一个小小的天地里,成为井底之蛙,缺少见识,不求进步,而是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发展壮大。

  并且如有可能,他还要扩大业务范围,创办报业、出版业和广告业,他要把生意做成一种产业,做成一种可以系统化、集成化、集约化的大型企业。

  他还指望着这个二闺女为他鞍前马后,卖力效劳呢,只可惜这个很有才能很能干的姑娘出了故障。

  他也特别恨这个三嘎子,要不是他给自己惹了这么大祸害,他的书摊生意很快就会发展起来。

  是三嘎子砸了他的生意,撤了他的摊子。

  这个该死的贵友,什么时候才能学点正事,长点出息啊!

  在二鬼子家睡觉,他几乎一夜未睡,后半夜他更是无法入眠。

  他留心外面天色的变化,他要趁着天还没有完全大亮之前,返回自己的老宅子去。

  为的就是不给二鬼子家添乱,避免乡亲们猜测,坏了他郎家和秦家的名声。

  他想把这次菲春和三嘎子怀孕的事,隐瞒得天衣无缝,这对于他们秦家来说,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因为这样的事,并不只是毁坏了女方一家的声誉,对男方家庭来说也是同样非常不利。

  他跟二鬼子交代了两千块钱之后,就随身坐起来穿衣服,他要提前去二鬼子的沟沿上看一看村里的动静。

  如果情况安好,他就立刻行动。

  当他打开二鬼子街门的时候,门外二鬼子家的大狼狗突然冲着他叫起来,吓得他差点尿了裤子。

  他赶紧插上街门,躲进门楼里面。

  这时,他的心脏几乎就要发飙了。

  他年纪大,已经忘记二鬼子家里还有大狼狗。

  二鬼子听到了狗叫声,赶紧从土炕上跳下来,光着脚跑到院子里,嘴里还一个劲儿的训斥着自家的狼狗。

  二鬼子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也急急忙忙的跑出来训斥狼狗,因为,这只狼狗夜间是被圈在门外铁棍焊成的狗窝里的。

  他之所以慌张地跑出来,也是因为昨夜里多喝了几杯酒,他已经把夜间当成了白天。

  “哈哈哈,看我这脑袋瓜子,去吧大哥,没事的,这狗是圈在铁笼子里的,不用怕!”

  秦有德并没有听二鬼子的话,又快步返回西厢房里。

  因为他怕狗叫声惊醒了周围邻居,被人发现他秦有德回家了,而且还住在二鬼子家,那样不就露馅了吗?

  回到屋子里,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二鬼子,二鬼子听了也在理儿,看了看天色,也快要黎明了,他跑出去先把狼狗看好了,不让它发出声来,秦有德悄悄的从二鬼子身后离开了郎家,急匆匆的向东边的大土坡那里走去。

  其实,正是因为二鬼子家狗叫声,把住在大坡下边河北岸的老支书张开顺给惊醒了。

  什么事情都有巧合的时候,秦有德回老家,自认为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看到,却不曾想被老支书张开顺看到了。

  老支书这么早起来干什么呢?

  原来老支书和邻村的村干部约好了,要赶在太阳出来之前,赶到村南两村交界处,勘察协商荒山开发治理工作。

  这是由当地政府主导的开发项目,主要是利用有限山场资源,进行最佳配置与组合,这样才有利于集体开发,产生最大效益。

  不过,这时的天色刚麻麻亮,只能模糊的看到人的模样。

  因为都是土路,一高一低的,秦有德只顾小心的走路,根本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张开顺,正向大坡走来。

  从背影和走姿中,张开顺只能初步认定这个人就是秦有德。

  以前村里一些大型公益性工程,或者是大型其它活动,老支书都是第一时间和秦有德的哥哥秦有星商量,每次都会争取在省城里当大官的秦有德的支持和帮助。

  秦有星是张开顺的前任支书,由于年纪大了,家里又不是很顺利,就把支书的位置让出来,并积极推荐张开顺接班。

  因此,张开顺每次有事都会征求秦有星的意见,以示对秦有星推荐与栽培的尊敬。wWW.ΧìǔΜЬ.CǒΜ

  后来,张开顺又和秦有星成了亲家。

  张开顺的大闺女嫁到秦家,成了秦有星的儿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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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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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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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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