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许你浮生若梦豆蔻烟雨>第13章 下药
  有没有一种信念永垂不朽?

  1

  在那次遇到简瑶后,展戍开始想各种理由找机会去表弟家。

  一开始表弟对他突然而来的殷切探访感到诚惶诚恐,两家平日走动本来就不多,再加上展戍比自己大出不少,几乎没有共同话题。但时间久了,表弟也渐渐习惯展戍这样时不时“袭击”,因为他顺带捎来的小礼物实在很诱人。

  那时候的展戍可谓顺风顺水,事业前景一片大好,加上模样生得好看,迷倒了一群女人。从二十出头的天真未泯,到三十将至的小有风韵,没有一个不对他青眼有加,唯独在众人眼中老到都已是主妇兼妈妈的简瑶,不知为何,却给他抛了白眼。

  她从不留心他,无论他来或不来,侃侃而谈或静默不语,她都是一副淡然的姿态,讲题时依旧从容不迫。展戍实在憋得郁闷了就故意上去找她说些有的没的,她也只是一副礼貌疏离的样子,有问必答,却言之甚少。

  也许大部分爱情故事里,除开开始惊鸿一瞥的吸引,剩下的多是相处后的磨合与包容,但仍有小部分爱情,它和相知无关,也和相爱无关。它只是一种霸道自私的掠夺,因为自尊心,因为高傲,甚至,因为忍受不了不被爱。

  当展戍意识到这位比自己年长的少妇老师突兀地闯入了自己的梦中时,已是好几个月后。那天下午他刚跟一向避让他的简瑶发生了正面冲突。

  他送她新款的包她不要,并委婉地表示多谢他的好意。因为她的表情太过自然,没有丝毫欲拒还迎,他反倒不畅快起来:“你什么意思?”

  “抱歉,我真是觉得不该收这份礼。”

  “如果我一定要你收呢?!”

  “还是不可以,但是谢谢你。”

  简瑶的从容和不卑不亢让他觉得窘迫,他不禁咬牙切齿地望着她。这个每时每刻都不识抬举拒绝他的女人,总有一日,他会让她亲口承认喜欢自己!

  莫名的狂热和突如其来的执着让展戍做了好些蠢事,比如打听到她女儿就读的幼儿园,一有时间,便在那里蹲点,目送她和丈夫接送小女孩上学。

  那个孩子还真是很小的样子,不过几岁光景,笑起来却已有了简瑶的神韵,让展戍不禁感叹,基因或许比造物主还要神奇。

  然而当下一秒,他看见简瑶左手拿着装着晚餐食材的塑料袋,右手牵着孩子走出幼儿园时,他又冷不防地被泼了一身冷水。

  真是讽刺啊,他冷落着身后的所有人,却偏偏深爱着这个早就被生活侵蚀的老女人。他将她身上沾染的俗尘自动忽略,余下的,只有在脑海中那张骄傲生动却永远淡漠的面孔。

  每每想起,都令人发笑。

  那之后,展戍变得有些无精打采,许久不混的社交圈,又一头扎了进去。他曾享受过那么多的倾慕、夸赞和追求,再多几次,也不具备多少挑战性,可是说不清为什么,每个在陌生房间醒来的清晨,当他望着身边的另一张睡颜时,总是忍不住想起简瑶冷淡平静的脸,于是越发焦躁,迫切地渴望得到。

  事实证明上帝偶尔也是会闭眼的,当展戍轻易地用一双限量版跑鞋将表弟暂时支开后,坐在桌前屏息等待简瑶出现的人变成了他自己。

  就像是小孩子欢喜地等待着终于要属于自己的新玩具,展戍激动得可以感觉到自己的悸动。到了这个时刻,他想要的不过是拥有,至于这是不是爱,反倒显得没有意义起来。

  简瑶在推开门没多久后就被展戍丢在沙发上,那样的方式,毫不温柔,更谈不上怜惜。

  他只是想要占有,就好像为自己的所有物贴上标签一般,这样才有所谓的安全感。

  那日窗外下着暴雨,雨声将房间内的哭喊声、咒骂声以及撕扯声统统掩盖,肢体冲撞到极限的两人重重地喘着粗气,她不甘地继续抵抗。终于,在简瑶的最后一记反抗里,原本好好挂在她脖子上的白玉弥勒佛就这样撞落在沙发的拐角处,跌成了两半。

  正在这时,门外却响起门铃声,趁展戍分神的片刻,简瑶总算挣脱了他的控制,狼狈地从地板上爬起来。

  没有人能否认,人类始终保持着原始的兽性和征服欲。所以当展戍回过神发现自己究竟做了什么时,一时间只觉得不知所措。

  “我恨你,你信不信,你永远不会幸福!”

  一句含泪的赌咒,竟蹉跎他这么多年,就连他自己,也都始料未及。

  2

  那时的展戍,毕竟还是太年轻,以为有过这样的事,即便未遂,不管情愿与否,她对自己,都应该多少增加些顾忌,然而他却大失所望,简瑶并没有因此对他多出些关注和忌惮。

  心中的失落与日俱增,他时常望着那块遗留在事发现场,后来被自己鬼使神差捡走的白玉弥勒佛发呆。

  嫉妒如野火,在日复一日的失眠和空虚面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燎原。展戍觉得自己痛苦得像是被谁狠狠揪住了衣领,无论如何都呼吸不了,只记得她的脸,各种各样的表情,各种各样的笑容……却从不属于自己。

  将电话打进简瑶丈夫手机的时候,展戍心中有说不出的紧张与泄愤般的快感,凭什么你这样普通的人,能与她匹配得到幸福?他明明这样爱她,明明远甚于他,为什么只配被拒之千里?

  他从来都是活得这样自我的一个人,他得不到的幸福,又怎会甘心被他人收入囊中,所以当简瑶的丈夫在电话那头礼貌地询问他是谁时,展戍微微勾起嘴角笑了:“我是谁不重要,我只想让你知道,我和你老婆曾经睡过,不信你问她。”

  那边沉默了很久,连呼吸都清晰可闻,最后,那边却还是没能如展戍所愿,只是愤怒地说:“我不相信。”

  “哦,你的意思是需要证据?”展戍觉得自己彻底被这对高傲的夫妻激怒了,终于发出冷笑。

  “如果你真的有的话……”

  “弥勒佛……”展戍换了只手握住听筒,“她的弥勒佛最近应该因为某些理由不见了吧?那东西,其实在我这里……”他刻意压低声音的耳语通过电波无异于是最强有力的挑衅。

  果真,三秒钟后,电话被突然挂断了。展戍略微一愣,伸了个懒腰,从沙发上坐起来。他真的想看看,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还想怎么办。

  又或者说,他们想怎么办。

  隔天展戍便因为工作临时被派往法兰克福。金发美女是凹凸有致的尤物,他却不如想象中兴奋,想念的依然还是那张不具备任何优势的、冷漠的脸。

  展戍居然感到有些苦涩的甜蜜,无论这爱是因何而生,至少到如今,它变成真正的爱情了,他以为足够了。

  景氏夫妻因车祸跌下山崖意外死亡的消息,是在展戍结束公务后回国的第二天得知的,那时候他正吃着早饭翻看报纸。翻到社会版,看见简瑶的照片赫然出现,不禁眼前一黑,胸口闷得几乎喘不过气。

  他第一时间致电警察局工作的一个远亲,在得知消息属实,不是自己在做梦,更不是媒体乱写时,展戍彻底慌了神。

  究竟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因为自己的那通电话?不不不,他们不至于因为他的话就跑去自杀,她明明那么爱她的孩子,举手投足间都能够感觉到,怎么可能舍得丢下那个孩子自私地去死呢?

  展戍心乱如麻,无数个好的坏的念头从他心中掠过,终于,他按捺不住,冲进房间里找出那块玉,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他很怕自己在下一秒会因为恐惧与悔恨窒息。

  展戍收到简瑶的挂号信已是三天以后,那封信只不过一句“我恨你”。展戍瘫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不禁想起刚才那位高层警务人员亲戚的话:“基本排除他杀的可能,车子是笔直地撞出安全栏杆的,事主临终前仍然抱在一起,身上却有打斗过的痕迹……也就是说,这是一场意外。他们不知为何在车里发生冲突,然后不小心撞出安全栏杆,跌下山崖。”

  “我想出国继续学习一段时间。”这是天亮后,展戍对父母说的第一句话。他到底不是什么有担当的君子,只是一个将噩梦系在脖子上的逃兵罢了。

  临登机前他站在机场的洗手间里望着自己的胸前,那块白玉弥勒佛多么像一滴凄美的眼泪,记载着他人生中最残忍的一章。

  他深吸一口气,从里面疾步走出来,在心里宽慰自己,一切都会从头来过。然而真的都可以重来吗?

  谁会知道。

  展戍知道的只是当他重返C城,百无聊赖地闲逛,看见那张慈善活动的宣传海报时,一眼就认出来那个小女孩。她们真的很像。

  他禁不住内心的蛊惑去看她,只消一眼,展戍便顿悟了。什么从头来过?只要他还没死,她就依然是那只笼子,而他仍是她的囚鸟。

  3

  “我不会跟你走的。”景夜莞尔一笑,慢慢起身,“你以为当初我为什么要跟你走呢?不过是因为这个而已,对,你一定不知道吧,这个是妈妈答应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然而它却在我生日之前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它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它会出现在你这里。你是唯一一个可能知道我父母去世的真相的人,我怎么会不跟你走。

  “可是你一定不知道吧,越到后来,当我越靠近真相,在你的杂物房里找到那封妈妈当年寄给你的信,听到你在寺庙告解时,连难过我都觉得没有必要了。你对我这么好,这么多年来,原来都只是在赎罪。不不不,我说错了,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意赎罪呢?我怀着最后一点侥幸,去问院长,当天你是不是预定要来的慈善家之一,答案却令我彻底失望,一切不过是你的心血来潮罢了。又或者,你只是看中了这张和妈妈很像的脸,想重温旧梦而已。

  “千万不要摆出一副这么悲痛的表情,当初你做过那样龌龊的事都可以一走了之,又何必在现在变得如此有情有义呢?还是你相信我是真的爱上你了?不要说笑了,展戍,你知不知道,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明白你所谓的真心,因为我没有爱过你,我只是恨你而已——至于你,我想自始至终你爱的不过是自己,你只是无法忍受别人不爱你罢了。

  “你永远不会知道在孤儿院的那段日子我是如何度过的,你也永远不会知道突然失去父母的绝望。你更不会知道的是,明明有深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的悲哀。

  “我不后悔,你知道的,人一旦做了选择,就必须拿出东西来交换,我最恨你的那段时间,无数次想着要毁了你,可后来我慢慢意识到,可能比起死来,失去全部信念的绝望感,才是最完美的复仇吧。

  “一切都结束了,祝你幸福,当然,大前提是,如果你可以立即患上失忆症。”

  景夜头也不回地朝门外走去,清晨的光线刺痛了展戍的眼睛,他坐在床上一动不动,回想起这么多年,原来不过是一场美梦。

  她是乘着海上的泡沫前来复仇的小人鱼,不怕失去声音、头发甚至整个自己,这样执着的信念,他用这一世都不可偿还。

  大门口隐约响起了关门声,但此时的展戍已毫不介意了。他独自坐在房间里,没有哭也没有笑,想起自己随心所欲的三十多年,忽然心灰意冷。

  命运兜兜转转,他抓住的都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影,她是对的,他怎么会幸福呢?剥夺别人幸福资格的人,一开始便已没有了幸福的资格。

  从高空疾速下坠看到的风景是怎样的?会不会因为空气阻力觉得浑身发痛或者发冷?他突然好想知道,简瑶最后看到的风景,是什么样的。

  也许这会是他们最贴近的时刻。当我的心无法靠近你的心,那么,不如让我的身体,去妥帖地珍藏,我给过你的痛。

  展戍微微闭上眼睛,从阳台上纵身一跃——耳旁有好多好多风,原来我曾给你的,不是爱,而是蚀骨的寒冷,与绝望。

  4

  景夜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走,直到天又一次黑下来,她才意识到,自己必须找个去处。可是哪里安全又没有压力呢?景夜下意识地思考,最后不得不承认,真的只有卫靳那里了。真是活见鬼。

  蹲在卫靳家小区门口抽完几支烟,景夜咬咬牙,终于决定给卫靳打电话。

  “喂,你在家吗?”

  “那我马上上来,还是沙发,你懂的。”得到允许后,她终于振作了一点,掐灭最后一支烟站起来,去坐电梯上楼。

  一楼的走廊空无一人,头顶灯火通明,景夜按了卫靳家所在的楼层数字,等待电梯慢慢将自己送上去。

  卫靳看起来精神不是很好,黑暗中,甚至无法看清楚他的脸,更别提他的表情了。景夜不禁觉得有些心虚,想起自己刚哭过,只能不动声色地在心中祈祷,但愿他不要发现她眼里没干的眼泪。

  那天他们的话少得可怜,一方面是因为卫靳反常的寡言,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景夜实在是太累了。洗漱过后,她便一头栽进沙发的怀抱,蒙头大睡。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景夜被一条突然进来的短信惊醒,她的睡眠太浅了,丝毫风吹草动都可以令她从梦中突然醒过来,这一次也不例外。

  景夜看了看短信的内容,手一抖,整个人顿时怔住了。正当她想要爬起来回电话时,卫靳的房门竟然猛地被打开了。景夜一怔,立马又缩了回去,佯装睡着的样子,心里却多少有些惊慌。

  卫靳吻上她的时候,景夜明显感到自己的呼吸停滞了几秒,然后没过多久,她便释然了。

  她故作无知地享受了他这样多的保护和包容,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是最轻松的,可是她这一生再无法还他以期待的爱情,那么倒不如偿还以吻。

  他们就这样佯装无知却又心知肚明地吻着,当卫靳冷不防加重力道的时候,景夜恍惚记起一句话,最不愿亏欠的人,到最后,带走的却最多。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如果有来生——她知道这个说法老土又恶俗,但她仍希望那个时候她可以先碰到他。

  还他以期待的情感和快乐,毕竟他是这个世界和她最相似的人,这一点,在很早以前,在那个险些丧命的下午,她就知道了。

  当梁绾绾将电话打到景夜的手机上的时候,景夜刚刚收拾好,准备离开卫靳的家。

  趴在沙发上睡着的卫靳刚好醒过来,打量了她几眼,不咸不淡地问:“要走了?”

  “嗯。”

  “走吧,”卫靳的声音没什么起伏,只慢慢抬起头,“路上小心,我今天就不送你了。”

  景夜点点头,没有吭声,带上门往楼下去。

  梁绾绾正站在马路边上等她,见她出来,脸上不禁漾起一抹恰到好处的微笑:“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

  景夜只觉得累极了,想起半夜的短信还没有回复,不禁没好气:“有话快说,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去处理。”

  “哦,别的事情啊?”梁绾绾的表情一时间变得精彩至极,“那么不知道你是要去处理你养父坠楼还在手术室抢救这件事,还是宋媛被好朋友提议,送去当活祭品这件事?”

  景夜正大步往前走,听到梁绾绾最后那句话,脸色铁青地回过头:“你到底想说什么?”

  “不,你误会我了,”梁绾绾恢复了最初那恰到好处的笑容,“我只是来感谢你罢了。你知道吧,我终于被程灏洋甩了这件事,其实是多亏你,留了那么多证据在他那里,被我一不小心弄到手了,刚好以此来谈条件换自由。要知道,我本来还剩下四年合同的。人生最美好的四年,一想到要任他鱼肉,再坦然如我,也还是会很不甘心啊。”

  景夜始终保持着缄默,良久,慢慢抬起头,不打算继续装傻了:“你说的这些,程屿知道多少?”

  “嗤!都到这时候了,你居然还关心这个!怎么,突然大改心狠手辣的作风,变成小白兔了?可是景夜,就算是这样,都不能抹杀你给程灏洋提议交易的事实。”梁绾绾不紧不慢地抬起眼皮,确定此刻几步之遥的另一个人确实是自己通知的尹蔚珊,嘴角不禁勾起一抹笑,“我真的很想知道,你是如何下得了手的,她可是你最好的朋、友!”

  梁绾绾脸上的哀痛几乎惹得景夜发笑,眼睛却止不住地湿了:“你不用知道我是如何做到的,你只要明白,我没有后悔过就对了。”

  “哦,你不后悔?”

  “我不后悔,”景夜自嘲地笑笑,“你不是我,所以永远不会了解。”

  “景夜,你觉得我无法了解你,那么你想不想知道,你身后的尹蔚珊会不会理解你呢?”

  梁绾绾的声音抑扬顿挫,只见景夜脸上的血色立马消失了,艰难地转过头,便看见尹蔚珊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

  因为逆光,她的样子看起来令人害怕。景夜张嘴刚想说点什么,尹蔚珊却已掉过头,跌跌撞撞地朝马路另一边跑了过去。

  一阵无力感顿时袭上景夜的心头,她十分倦怠地抬起头,看着梁绾绾:“你一定要这么做,才会觉得开心吗?”

  梁绾绾无所谓地耸耸肩:“或许是的,毕竟我一直不甘心啊,明明我们都不是好人,为什么只有你被真心对待。”

  梁绾绾的话如烧红的烙铁,狠狠印在景夜心中,她疲惫地笑了:“你不甘心是对的,因为我好像真的比你幸运那么一点。”

  说罢,景夜赶紧朝着尹蔚珊的方向追过去。

  并没有什么好辩解的,只是现在的她这样不冷静,如果一冲动出了什么意外……景夜的脑子里混沌一片,此起彼伏的喇叭声、咒骂声穿透她的耳膜,她这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马路中间。

  “危险!”眼见尹蔚珊面前有一辆车疾速开来,景夜拼命冲上去想要推开她,却被她反手用力推倒在地,失去重心的景夜刚好倒在那辆车前。

  “砰”的一声刺耳的巨响,世界顷刻陷入无止境的黑暗中。看着倒在血泊中失去意识的景夜,尹蔚珊全身剧烈地颤抖着,哭声撕心裂肺:“你疯了吗?为什么要救我!我说过我要报复你的……我没有骗你,我真的没有骗你……你看,现在我真的杀死你了吧……”

  5

  景夜做了一场很漫长的梦,梦中她和父母一起,身处在那辆即将坠毁的车上,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她看见他们在前排座位上激烈地争吵起来,妈妈要爸爸冷静,先停下车听自己解释,可是爸爸哪里听得进去,一意孤行地加速,疾驰在盘山公路上。

  妈妈终于受不了他不要命的举动,试图抢方向盘,没想到被爸爸猛地推开,害妈妈撞到了窗玻璃上。

  两个人同时慌了神,电光石火之间,车子就这样撞上安全栏,飞入了深不见底的山涧。

  事故的全程景夜都目不转睛地瞪大眼睛,泪水如珍珠,一粒一粒,簌簌地淌过她的脸。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可她明明早就知道,为什么再亲历一遍仍是止不住痛哭失声?

  所以说道理是一回事,心又是另一回事。有多少人可以用理性去圈住自己,从不犯错。她是错的,也是对的,她唯一能说的,也不过是不悔罢了。

  她不需要,也知道世界上没有什么感同身受,大家的心,大家的肉,都长在各人身上,酸甜苦辣,只有自己体会,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人尝过相同的一种滋味。

  景夜被痛醒时,是傍晚时分,程屿静静地坐在她的面前,见她醒了,将手搭在她的额头,微微吐了口气:“退烧了。”

  程屿手指的触感这是样熟稔,让景夜忍不住想哭,却狠狠咬住被角,死命不让自己哭出来。她知道,哭了就完了。哭了就代表,她这一世,都可能离不开他。

  但梁绾绾的话说得很对,“明明我们都不是好人,为什么只有你被真心对待?”其实不必她提醒,她也一直都知道,自己不配。

  “珊珊呢?”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发了很久的呆,景夜才将脸慢慢转向身旁的程屿,低声问他。

  “在录口供,现场很多人指证是她故意推倒你的,所以她暂时还不能出来……你的伤口还好吧?会不会很痛?”

  当然很痛,一年里连出两次车祸,景夜一度以为自己死定了,但好像也只有在以为自己将死的那一刻,她才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她好想问一问小白:“一个人会不会觉得很孤单,没关系,我就要来陪你了。希望你喝了孟婆汤,忘了前世,这样我才可以在找到你以后,拿出一颗真心好好对待你,而不是利用你。”

  “如果我出面做证说是意外呢,那时她只是不太理智,是下意识推开我的,并不是蓄意伤害我……相信我跟警察解释会有用的,你带我去见她吧,求你了……”听到程屿的说法,景夜再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尽管痛得不断呲牙,也仍用祈求的眼神望着他。

  “但现在问题不在你,而是她坚持说自己是故意的,再加上和证词吻合,你的说法反而不容易被警方相信……等等吧,看她家里人能不能劝劝她。我也知道,她不可能是故意的。”

  “她只是在自责罢了,一直以来,她都觉得,小白的死是她的责任。但她错了啊,大错特错,就算世界上该有一个人为小白的死负责,那也应该是我……是我啊!”景夜捧着脸,激动地哽咽起来。

  “我知道,”程屿摸了摸她的头,沉默了一阵,艰难地说,“其实梁绾绾在离开之前,曾来找过我。”

  “她说了什么?”

  “全部,只是她想交换的只有一个答案——我为什么会爱你?”

  一瞬间,景夜抬起通红的双眼猛地望向他。

  “我不知道,我告诉她,只有爱不爱,没有所谓的道理。”程屿吻了吻她冰冷的额头,重新替她戴好氧气罩,“先睡吧,等你精神些,我还有话想问你,我想知道理由,你这么做的理由……你知道吗,早在你打匿名电话到他手机上的那天,我就知道是你了。”

  景夜震惊得难以置信,瞪大眼睛望着他。

  良久,程屿伸出手握住她冰凉的手:“笨蛋,我记得你的呼吸声啊。”

  6

  之后的日子景夜都在静养,一天之中大部分时间都在睡眠中度过,也就暂时避免了痛苦的挣扎与思考。等到整个人差不多有了些精神,C城的冬天也已经快要结束了。

  那天下午醒来的时候,程屿正站在窗前小声地讲电话,发现她醒来,挂断了电话后,转头看着她:“展戍的后事,他的家人会接手处理,要求是你不要再出现在他们眼前了。”

  “我知道,”景夜怔怔地将脸别开,“如果我是他们,应该也会这样吧,因为我实在不能担保,看见害死自己亲人的人,会不会忍不住冲上去揍他。你不是想听理由吗,我告诉你吧,不过这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我们慢慢说。”

  “我一开始同意被收养,是因为那块玉,虽然它碎了,但我还是认得出来,是妈妈答应送我的那块。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有展戍这个人存在。就算再蠢,我也知道,或许到他身边,就能知道爸爸妈妈究竟是为什么去世的。

  “我是在他的杂物室里找到那封信的,我不知道他是出于何种心理还保留着那封信,我刚看到那句‘我恨你’时,整个人都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我害怕自己揣测的是真的。那段时间我开始拼命地查当年爸妈车祸的情况,然后在我的旁敲侧击下,我得知当时负责这件案子的其中一个警官是展戍的亲戚,所以我决定回C城,继续找我想要的答案。

  “但讽刺的是,我费尽心机想知道的真相,却是他自己亲口告诉我的。那是才回来没多久,他说要去看一个去世的女人,我知道是我妈,所以在迫不及待地赶走你后,我跟了过去。那时他已经下山了,在山脚的庙里烧香,或许是积压了太久吧,他竟然通通跟佛祖说了。听完之后,我只是觉得冷,并不想哭,我只是觉得太好笑了,我有过无数种猜想,在里面他也扮演过坏人,但我没有料到,他岂止是坏人,简直就是人渣。

  “后来的事你大概都知道了,不过梁绾绾不一定知道的一点是,程灏洋的私人号码我是从哪里得到的。你还记得我出车祸的时候,你来照顾我吗?手机号码是从你那里得到的。也就是说,我利用过的人,不仅仅有小白,还包括你。

  “我知道自己十恶不赦,但就是不甘心啊。长久以来,支持我活下去的信念就是找到真正的凶手替父母报仇。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放弃,就算我知道可能到最后,我会比谁都龌龊。

  “不过我是真的没有想到小白会怀孕,会傻到去寻死,但既然我的双手已沾满了血,又何苦半途而废呢?我只是没有想到程灏洋会临时变卦,放弃我答应给他的展戍公司的内部机密文件,转而选择和展戍合作。他是个老奸巨猾的商人,我斗不过他,我只想报仇而已。可因为你,我一度想放弃这个念头,直到那天在你房间里,我意识到你对我有恨的时候,我才真正下定决心,选择接受他的条件,和你分开。

  “我们不适合,程屿,就算我爱你,你也爱我,那又怎么样呢?我不知道原来在这场所谓的复仇结束后,我竟然会这样痛苦。我曾经以为我会很快乐,得到解脱,但看来我错了,大错特错,我已经不知道接下来要往哪里走了……”

  “如果不知道往哪里走的话,为什么不停下来呢?”

  “停下来吗……”景夜微微抿起唇,“让我想想……你是不是很累了,这几天照顾我一直没怎么睡吧,我们都先睡一会儿吧……等你醒了,我就告诉你我的答案。”

  他真是个傻子,她说什么,他都愿意信。

  看着程屿的睡容,景夜捂住嘴,生怕泄露出一丝一毫的哽咽。

  她这样清醒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接下来往哪里走?

  她要去往的地方,只会有一个,但那个地方,绝不是他的身边。

  夜深了,最后一次查房结束后,景夜换好事先准备的衣服,决定偷偷离开病房。临到门口,仍是没忍住又回头看了熟睡的程屿一眼。如果她满目疮痍的内心还有一片净土,那必定只属于他。

  只是太洁净会让人自惭形秽,她还有她背负一生的债,要去偿还。

  景夜轻轻带上门,疾步朝楼下走去。

  令景夜意外的是,她竟然会在这里见到谭禹城,并且不光是从人群中认出他,而是与之相撞。

  她抬起头本想说句“抱歉”,却因为看见这张太过熟悉的脸,一时间表情全部僵住了。她以为谭禹城会叫住来来往往的护士将她送回病房,没想到他只是略微停顿了一下,轻声说:“我们去外面谈谈吧。”

  “你还想和我谈,难道你不恨我?”景夜眉目里似有千言万语,最后却只望着他讷讷地开口。

  谭禹城回头苦涩地一笑:“恨?有用吗?我就算恨死你,她也依然不肯见我。现在因为目击证人太多了,公诉无法取消,所有人都认定她蓄意谋杀未遂,包括她自己也这么供认,现在我们所有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景夜沉默了片刻,抬头望着高出自己许多的谭禹城:“我能为她做点什么吗?比如出庭做证……”

  “不,你什么都不要做,因为她对警察说了,如果你再出现在她的面前,就不再会未遂,而是……”谭禹城痛苦地抱住自己的头,“她只是想毁了自己罢了。但可笑的是,我甚至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在那之后,她连一句话都不愿意跟我说了。”

  “我记得你说过,会一直陪着她的对吧?”沉默了很久,景夜忽然开口。

  “是。”

  “那就够了……其实我们谁知道自己的承诺能不能兑现呢,至少得有那么点信念。”景夜一字一顿木然地说着,却那么想哭。其实她也不知道,一种信念究竟可以支持一个人多久,如果当初她不那么执着,放弃一些,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就好像现在,尹蔚珊坚持要毁掉自己一样。

  一念之间的事,他们谁都没有办法。

  挥别了谭禹城,景夜叫了一辆的士,报上目的地:“请带我去警局。”

  那是所有人最后一次见到景夜,之后种种过往皆如海上烟云,终年不散,却再握不进手心。

  景夜是在走向拘留所的路上哭出声的,在展戍当初遵照她的意愿,为她悄悄准备的飞机票的信封里,她竟然找到了一枚Tiffany(蒂凡尼)的铂金戒指。

  Marryme(嫁给我),戒指的内环镌刻着小小的两个单词,她手足无措。

  他究竟有没有爱过她?她已经不知道了,但她情愿相信没有。

  一定没有。

  7

  卫靳是第二年夏天收到景夜的明信片的。

  “愿新年快乐,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他看了一眼,顺手丢在沙发上。

  呸,什么鬼玩意儿。

  那天夜里他约了程屿喝酒——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概是自从景夜不告而别,选择独自去警察局自首后,他们成了所谓的酒肉朋友。偶尔空闲的时候,聚在一起碰一杯,本是相约好向往事道别,却总有本事在最后回到死胡同的尽头。

  景夜涉及的案情比较复杂,她坦白的大部分事情因为证据不足无法提起诉讼,唯有侵犯商业秘密罪这条证据确凿,因此,程灏洋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但鉴于展戍的直接死因跟商业秘密被泄露无关,景夜的身世也受到舆论同情,最终量刑时,法官选择了轻判。

  “她明明可以彻底毁掉程灏洋,却供认说是自己主动要求泄密的,程屿,你说她是为了谁?”

  程屿苦笑不答。

  那答案,怎么还需要回答。

  她只是不想他和自己一样,最后变得伶仃一人。父母的品性子女无法选择,但她始终希望他还能有个温暖的念想,而不是孤孤单单的。

  这漫长的十八年,她又偏执,又孤独,学会了一知半解的爱,却被疯狂汹涌的恨摆布,如今能选择放下,大概已是最好的结局。

  “对了,今天我去看了景夜的爸妈,还有展戍,两边的坟都打扫得特别干净,还摆着花。你说会是谁这么体贴,连仇人家的坟墓也一起照拂的?”卫靳笑着抿了一口酒,问程屿。

  沉吟了半晌,程屿端起酒杯:“如果我说那个人是我,你会不会付今天的酒钱?”

  “既然你都这么大方地承认了,我又怎么会不愿意呢?”卫靳笑眯眯地先干了,指了指身旁放着的小纸袋,“张望寄来的,说是谢谢谭家这么久以来的照顾,才存够钱,回老家开了一家店。谭禹城说他拿这钱心中有愧,所以就塞给我了,我看今天不如用这个钱买酒吧?反正大家你亏我欠,早就算不清楚谁最悲催了。”

  程屿不置可否,只是挑眉:“跟前女友的青梅竹马兼实质男朋友做了好朋友,你真是举世无双的极品。”

  “嘿,跟情敌做了酒肉朋友,你也算是一朵奇葩啊。难道你没发现,跟我待的时间久了,你也多了些幽默感?”

  “如果这么冷的对话算是幽默的话。”程屿放下酒杯,表情逐渐认真起来,“真的永远不告诉张望真相?”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不知道真相的人往往会比较幸福和快乐,我们何苦一定要将他拉到地狱呢?难得糊涂嘛。对了,你有没有收到景夜寄来的破玩意儿,明信片什么的,上面尽是些蠢话,我想我这个失败者都有的话,你这个曾经的……喂,你跑这么快要去哪里?”

  曾经租过的那间房子已经被再次租出去了,有一种直觉告诉程屿,如果她真的有寄信回来,那么肯定在那里,不会是别的地方。

  黑暗的走道依旧逼仄,程屿全身不断淌着汗,整个人几乎虚脱。他已拼尽全力,以最快的速度赶来这里。

  现在是深夜十一点,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做这样失礼且毫无分寸的事,但他实在是忍不住。毫无克制力地拍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无数过往的时光在他的脑海中依次闪过。

  门内有女人凶狠地骂了起来,程屿虽是一惊,却还是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终于,一个男人不耐烦地打开了门:“你谁啊?大半夜的发什么疯!”

  “我是……”程屿一眼瞥见鞋柜上的那个白信封,激动得连吐字都困难,“我是这封信的主人,如果可以的话……”

  “哦?你就是那个叫什么程屿的?这封信是前天寄来的,我心想我还真不认识什么姓程的,既然是你的就赶紧拿走吧,我们还要睡觉呢!”

  男人抓起那皱巴巴的信封,朝程屿丢过来,旋即重重地关上了门。

  一切又恢复如常,四周是寂静的,走廊昏黄的灯光映照着景夜那熟悉的字体,程屿的眼前倏地模糊一片。

  8

  程屿:

  展信佳!

  我明白现在已经不流行写信了,但你知道,如今的我,也只有以这样的方式,才能与你说说话了。

  没想到一转眼便是一年,三百多个黎明和黄昏,时间如白驹过隙,让人忍不住感叹,以前总觉得看不到尽头的生命,其实好像一眨眼就会过去,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漫长和永恒。

  ……

  最近我爱上了回忆以前的事,真奇怪,过去我明明那样抵触,但现在,总觉得一切都显得很美,仿佛只要我一回头,就能够看见当初无忧无虑的我们。孤儿院外苍翠的树连成笔直的线,我和你一路摇摇晃晃地走过去,一切为时尚早,我也相信,能够和你一起变老。

  ……

  现在的我很好,这个地方没有听说的那么糟糕,每天生活规律,温饱无忧,除了有些无聊外,其他都很好。也许我这样说,会让你误以为是为了令你安心,其实不是的,回想过去我总是想着自己的事,很少顾及你的感受,现在我不希望自己再做相同的事,让你觉得难过。

  ……

  我没有告诉你,其实我曾做过的最坏的打算是,如果不能顺利复仇,就在二十岁的时候和展戍同归于尽。当年的我,觉得人生除了这件事就再没有别的意义了。然而等到我实现这个夙愿,却突然发现,或许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恨逐渐消散后,一定又会有什么来取代它,支撑我往后的生命,只是现在的我还不知道罢了。

  ……

  对了,你还记得吧,你曾经问我,相不相信世界上有永恒的岛屿?我说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因为那时的我甚至都没有见过真正的海。然而现在,当我身处高墙内,茫然四望,却依然无法知道那个答案。真可惜啊。

  ……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那么属于我们生命的岛屿呢。那些充当着信念的东西,会不会也随着时间沉没消失在海底?

  我真的不知道。

  如果可以的话,帮我去看看海吧,看看到底有没有那座永恒的岛屿……

  我想知道,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究竟有什么是永不毁灭的。

  八月的时候,程屿做了一件令众人跌破眼镜的事,从C城一路向南,去往最近的海岛。

  那日是个暴风雨天,包下那条船的船夫说天气太恶劣,不安全,死活不肯出海。一向耐心的程屿第一次红着双眼咆哮:“只要你愿意走,我愿意给双倍的价钱!不,只要你开价,我都愿意给你,只要你出海!”

  船夫瞠目结舌,这世界总遍地是疯子,有人不要钱,有人不要命,这里这位竟然两样都占齐了,既不要钱,也不要命。

  船夫深吸了口卷烟:“我确实不够本事载你出海,我帮你介绍一个人吧,看他愿不愿意走。这种天气,鬼见愁哟!”说罢他摇摇头,往村里走去。

  被找来救场的是一位满面红光的老人,六十出头的样子,精神抖擞。程屿跟他谈好了价,平时的三倍,老人终于点头,示意他上船。

  那是程屿有生之年见过的最大的一场暴风雨,水滴如卵石般重重地砸在船上、水面,以及披着雨衣的他的身上。

  往日沉郁低柔的海浪在此刻变得狂暴猛烈,一个惊涛连着一个巨浪,扬起层层水花与浓雾。

  远处的海岸线与人影渐渐模糊了,在漫无边际的海水中,老人所撑的这条船如一个浮萍,飘飘摇摇。

  霎时间,海浪仿佛又凶猛了几分,无数水滴裹挟着浓郁的咸腥气朝着程屿扑面而来,他几乎呛得窒息,猛烈地咳嗽起来。

  老船夫的声音在此刻幽幽地落进程屿的耳朵里:“那里,你想要看的岛!”

  “哪里?”

  “那里!”

  “哪里?”

  “……”

  无尽的惶恐与期待折磨着程屿的神经,终于,他在老船夫不断的指示下,看见了那传说中的岛屿——

  漫天的水雾笔直坠下,从没有一个时刻,能像此刻一般,令他这样发自肺腑地渴望大哭一场。天是灰蓝的,恍惚间,几乎难以分清昼夜。那传说中的海岛有如一尾暂时停泊的扁舟,在水面不断浮沉,浮沉……

  恍惚间,程屿在茫茫大海中看到了景夜的脸。

  有没有一种信念永垂不朽?

  爱与不爱,等待与放弃,一念之间,已是黄昏。

  番外{一}

  独自倾城——番外之尹蔚珊

  1

  当C城的冬天再度降临时,我已经有三百二十八天没见过谭禹城了。

  还记得上个月他贼心不死地跑来,嚷嚷着要见我,狱警们都跟他混得脸熟了,没人忍心赶他走,只好委婉地替我转告他,说我不想见除了父母之外的任何人。

  说真的,我压根儿不指望他买账,所以当三分钟后,走廊里例行响起叫喊声时,我也只是挪了挪自己坐得有点痛的屁股,继续看狱警借给我的书。

  见我气定神闲,我的狱友恭恭不淡定了:“嘿,我说你这个杀千刀的,你家男人都嚎成这样了,你还板着张死人脸!难道你的心是石头做的?”

  我头都懒得抬:“这你就错了,恭姐,我的心可不是一般的小石头,是金刚石呢,懂不?”

  恭恭一下子被我逗乐了:“嘿,看来你们是一对痴男怨女啊!”

  我皱皱眉,突然记起这四个字我也曾拿来形容过某人,不禁冷笑着撇嘴:“你懂什么叫痴男怨女吗,那前提得是郎情妾意!我压根儿就没对他来过电!”

  “嘿,你骂别人也就算了,还非赔上自己!就你这样的,估计也只有他还稀罕你,你就不怕出去以后人家都恋爱了,你孤独终老啊?”

  “切,要真找不到伴儿,我就跟你搭伙做生意去!”

  “呸!你来我铁定关门大吉!算了,懒得跟你说,我要睡了,你也早点睡!”

  说罢,恭恭扭头重重地栽倒在硬得足以媲美石板的床上。

  四周归于静寂,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谭禹城已经走了。我偏头看了眼恭恭,见她真睡着了,只好拿过书继续百无聊赖地翻着。

  我是在看到“再也不能,再也不能,我们再也不能一起变老”这句话时哭出来的,在此之前,甚至在庭审宣判时,我都没有掉一滴眼泪。

  昏暗的牢房里,我像被魇住了一样动弹不得,脑海中不断重播着一些无关紧要的画面:七岁时,谭禹城和我一起上学,每天被我故意踩脚的衰样;十二岁时,家属楼停电,他帮我扇扇子拍蚊子累得满头大汗的窘相……许多许多,我本以为毫不重要,早已忘却的事,在这一刻竟突然反刍,令我措手不及。

  我环抱住自己的双腿,叹了口气,决定认命。也许真的是这样吧,那些生命中珍贵的东西,当时并不觉得稀奇,回头时却蓦然发现,原来最灿烂的一刻已经过去。

  我无法忘记我们最后一次见面。那日已是初秋,阳光温暖得令人心碎,从没有在我面前哭过的谭禹城第一次流了眼泪。他抓住我冰冷的手不放,说他会等我。

  我没有说话,只是略微抬起头,仰望眼前的高墙,笑了。爱情有多美,等待就有多残酷。他毫无保留地奉献给我十年,我不要再自私地浪费他的一分一秒。

  我用眼神恳求狱警再给我一点点时间,她犹豫片刻,点头默许了。然后我用那一点点时间对谭禹城下了生命中最恶毒的赌咒——

  我说:“就算死在监狱里,就算一辈子不嫁人,我都不会爱上你。永远不会。”

  说完这句话,我终于如愿以偿地看见,他眼中的光,一点一点,熄灭了。

  这世间最悲伤的事是什么?

  这世间最悲伤的事莫过于,他爱我时,我懵懂不知;而我爱他时,却必须缄默至死。

  2

  讨厌。这是我初次见到谭禹城时的想法。这种想法不仅贯穿了我的整个童年,甚至还波及我的青春期。

  我永远不会忘记谭禹城搬到我们家对门的那天,十年前的九月二十九号,同时也是我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天——在这一天里,我不光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煞星谭禹城,还刷新了数学考试成绩的最低记录。

  还记得那天傍晚,我心情沉重地带着五十分的考卷回家,刚走到门口,就看见谭禹城从楼下走上来,嘴里还叼着根棒棒糖。

  好吧,眼前的谭禹城是什么造型压根儿不关我的事,我介意的是被安置在他身后走道里的那堆“心肝宝贝”,天知道它们什么时候突然凭空消失了!

  我忍不住发出一声尖叫,谭禹城看了我几眼,幽幽地开口了:“喂,你是不是在找那堆垃圾?刚才楼下正好有收废品的,我看它们没人要还占空间,就拿下去卖了。”

  “你是说你把我的布娃娃拿去卖了?!”

  “是,它都少了条腿了……”

  “你把我的兔宝宝也卖了?!”

  “呃,问题是它只有一只耳朵了,不算兔子了吧!”

  “你的意思是你把它们全卖了?”

  “嗯!然后我把得到的钱给楼下那个捡破烂的阿婆了!”谭禹城估计以为自己做了什么不得了的好事,拍着胸脯跟我嘚瑟。

  我眼前一黑,毫不犹豫地踹了他一脚:“讨厌鬼!要你多管闲事!”

  他痛得嗷嗷直叫,棒棒糖狼狈地掉到地上。我尚不解气,狠狠地再补了那棒棒糖一脚,才“啪”的一声甩上了房门。

  那天夜里我辗转反侧,一是因为不敢拿五十分的卷子给爸妈看,二是为自己的宝物再也找不回来了而难过——我妈说,“玩物丧志。”

  可就算我不玩,也不代表我能把书读好。有些事情是需要些天分的,要不然爱因斯坦就跟蘑菇一样遍地长了。想到这儿,我不禁撇撇嘴,有点想哭,最后却因为太困,歪着脑袋睡着了。

  一觉醒来,发现快要迟到了,我吓得哇哇大叫,连滚带爬地穿好衣服,早饭都来不及吃,就拼命往外冲。可当我打开门才发现,原来起晚的不止我一个——对面那个叫谭禹城的讨厌鬼此刻正叼着个大馒头,狼狈地蹲在地上穿鞋。

  我有点幸灾乐祸,刚想嘲笑他几句,我妈就提着早饭追了出来。历史性的时刻出现了,当我妈的视线与对面给儿子塞零花钱的谭禹城妈妈的视线交会时,她们会心一笑:“你家孩子和我家的差不多大啊,那以后不如让他们搭伴上学吧?”

  我的人生就是从这里被悲剧地逆转,自此,我走上了一条与谭禹城誓死抗战的不归路。

  3

  我说过我讨厌谭禹城,过去是因为他卖掉了载满我回忆的珍贵玩具,现在则是因为他是个两面三刀的小人。

  通常只要是周末,谭禹城就会阴魂不散地出现在我家,干妈长干妈短地嚷嚷,哄得我妈眉开眼笑。就因为有了他的反衬,我妈时常责备我:“你看人家城城多懂事,你要是有他一半听话,我这辈子就算没白生你了!”

  我被“城城”这个叫法恶心坏了,白了谭禹城一眼,没想到他居然一个劲儿地对我笑,搞得我胃口全无,一下子站起来:“妈,我困了!”

  其实我一点也不困,我只是痛恨谭禹城的狗腿样——什么时候苍天才能开开眼,替我收了他啊!

  回想起我们做邻居的这三年,每天被迫和他一起上下学,我不禁浑身哆嗦:难道真的就连以后上高中,我都还要憋屈地和他混在一起吗?

  我一边做作业一边研究眼下这严峻的形势,最后痛下决心,决定找个时间和谭禹城严肃地谈谈,问清楚我们究竟什么时候能拆伙。

  正想着,谭禹城在外面敲着门喊我的名字,我打开门的一刹那,房间里忽然变得一片漆黑。

  “谭禹城你关灯干什么!”我尖叫。

  “是停电了。”他叹了口气,“干妈和干爹去散步了,你站在这里别动,我帮你找蜡烛。”

  五分钟后,当我终于可以借着烛光确定谭禹城的位置时,我发现他居然还在找东西。

  “喂,蜡烛不是找到了吗?”我不耐烦。

  “嗯,我在找别的……”他没抬头,过了一会儿,终于举起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问我,“你不热吗?”

  我扒拉了一下自己汗湿的刘海,不说话。

  那天晚上据我妈后来形容是这样子的,谭禹城像个忠诚的侍卫一样,一边帮我扇扇子,一边替我拍蚊子,而我呢,则睡得跟头小猪一样。

  我对我妈对我的丑化表示不满,然而不知为何,当她问我记不记得这些事时,我生平头一次心虚地撒谎了。

  我义正词严地表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其实我全都记得,残暑未退的那个夜晚,谭禹城的汗水像星星,一颗一颗,亮晶晶的。

  4

  毫无疑问,就算升入高中,我依然没能摆脱谭禹城。只是在上了半个月课后,我开始意识到,初三和高一虽然只隔一年,但差异之大,绝不止一点半点。

  那时候班里已有早熟的女生开始谈恋爱,上课传传字条,下课拉拉小手,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对此我虽谈不上羡慕和嫉妒,但隐约的向往还是有的。要知道,作为一个略通人情世故的女生,从没被男生告白过这样的事,若讲出来,多少会让人觉得有点惆怅。

  然而令我意外的是,这样的惆怅并没有伴随我多久,高一下学期刚开学,我终于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封告白信,并且那个跑来送信的男生还是隔壁班很受欢迎的一个男生。

  当时我已和谭禹城分在不同的班级,我觉得这是老天在可怜我,给我留最后的私人空间,但谭禹城不这样认为,隔三差五跑来我们班查我的勤,还美其名曰——看我有没有听妈妈的话,认真念书。

  那封告白信就是在谭禹城例行“巡查”时被发现的,粉红的信封很刺眼,谭禹城一把抓过去,表情严肃得堪比我那个更年期的班主任:“没收!有空想这些,不如学学别人,好好读书!”

  鉴于他的脸色是前所未有的阴沉,一向恶霸的我居然泄气了,只凶狠地瞪了他一眼,便灰溜溜地继续看书了。

  我以为这件事就此画下句号——谭禹城没有再跟我提起那封信,我也在日后又新鲜又刺激的新生活里渐渐遗忘了那个男生的长相。直到我的同桌委婉地问起我,我和三班的谭禹城是什么关系时,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有些东西,已经变味了。

  我当天下午跑去谭禹城的班里找他,读了一年多的书,这其实还是我第一次主动来找他,我不禁有点紧张,左看看,右瞅瞅,生怕认错人会丢脸。

  谭禹城和他的朋友从走廊那头走过来时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又或许在他的潜意识里,我是绝对不会主动找他的,所以他才能如此放松地说那些话。

  站在他左边留板寸头的男生一脸坏笑地用手肘撞了他一下:“你的小媳妇呢?”

  我正纳闷他指的是谁,便听见谭禹城带着笑意的声音:“乖乖上课呢,前段时间不知道谁给她塞情书,还好我没收得快,不然以她的性格,非招惹点事情出来不可!”

  我有些恍惚,像是听懂了,又好像没懂,直到他那个朋友认出我,下意识地“哎”了一声,我才看清谭禹城变得惨白的脸。

  一瞬间,我整个人都清醒了。而正是因为这样的清醒,我才更加愤慨,我什么时候变成了他的小媳妇?变成了他口中那种缺根筋、喜欢惹是生非的人?

  “谭禹城,我绝对要跟你绝交!”我气急败坏,狠狠地踢了他一脚,转身跑了。

  5

  这是我们人生中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冷战,总共持续了一个多月。那三十多天里我不用每天被他逼着写作业看书,顿时轻松了大半,欢快地投入肥皂剧的世界。在看完十几本带子后,我终于深刻地领悟,自己过去的生活是多么狭隘,要是有机会在电视剧里体验别人的人生,我一定死而无憾。

  我的演员梦果然遭到了爸妈的无情打击,他们觉得高中毕业去念艺术学校真的是疯了。我妈甚至搬出了一向威严的外公,那架势是誓死都要把我拉回“正道”。

  最后的最后,我妈红着眼开口了,然而话却不是我渴望听到的。她居然说:“我这就去找城城,你肯定听他的话!”

  我妈走了,我却莫名地涌起一肚子火,凭什么说我最听他的?难道过去我对他都是言听计从的吗?

  我正愤恨地想着,谭禹城已跟着我妈来到我的房间。

  这是我们冷战后第一次正面交锋,我冷哼一声,等着他跟我妈进“谗言”,然而他的话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他说:“干妈放心,就让她去学自己喜欢的东西吧,到时候我会考到那附近的学校,不会有人欺负她,也不会让人带坏她的。”

  想想我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彻底憎恶起谭禹城的,我又不是他的私有物品,怎么走到哪里,都要被他拴在身边?!

  我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第一次对他凶:“你烦不烦啊!”

  因为这句话,我被我妈揍了一顿,但我觉得划算,因为我终于可以去学表演了,并且,能够不和谭禹城朝夕相对——那所艺校建议学生都住校。

  开学那天我起得很早,目的自然是摆脱谭禹城,但是这个浑蛋起得比我更早,跟守株待兔的农夫一样守在我家门口,看见我就笑:“走吧。”

  然而当天我们并没有立即去报到,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压根儿不想和他一起去,所以我说,我们出去玩吧!

  谭禹城先是看了我两眼,大约是想到报到时间有两天,竟然答应了:“好。”

  好个屁啊!我在内心叫嚣,却只能一咬牙,拖着行李,带着他到离艺校最近的一家电玩城打电游。我一个劲儿地输输输,到最后,都只剩下坐公交回家的钱了,谭禹城也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气得额头上都要暴青筋了,忍不住问他:“你怎么不去报到啊?”

  “我先陪你去。”他居然一本正经地回答我。

  “你……”我压制住自己骂人的欲望,决定认栽,“那我们现在就去学校吧!”

  6

  撇开后来我们之间的种种,我必须承认,那时我是真的喜欢景夜。因为是她第一次让我看到了爱情惊心动魄的一面。

  我永远忘不了她躺在地板上在睡梦中流泪的样子,尽管那时我还不懂爱情,也不会为此伤心,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哭,最后终于困得睡过去。

  当时我和谭禹城的关系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见面就冷嘲热讽。不见面?他怎么可能放过我不和我见面!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爆粗口的,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改不掉了。可让我意外的是,当我一次次对着谭禹城暴跳如雷地骂人的时候,他居然只是默默地听着,从不试图劝我。可他越是这样忍让,我就越是窝火,于是骂人的次数激增。直到卫靳出现。

  说真的,那天从酒吧逃出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完蛋了,肯定会被那头黑熊拆了吃掉,可景夜竟然心一横将我丢上了一辆陌生的车,而偏偏那辆车的车主居然是我无聊时关注过的摄影师卫靳,我的眼珠子都要惊得掉出来了。

  那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除了谭禹城以外的异性,并且还是长得这么标致的异性,我的心脏瞬间不争气地怦怦跳起来。我傻乎乎且固执地以为,这就是一见钟情。

  坦白说,活了十八年,在谭禹城无形中圈出的笼子里,我没有亲密的异性,更没有谈过恋爱。这是我唯一一次的心动,我暗自起誓,绝对不能错过,错过这次彻底远离谭禹城的机会。

  所以我大着胆子向卫靳要了电话号码,甚至还喜气洋洋地准备享受他请我和景夜吃的晚饭,可没想到谭禹城这个杀千刀的,竟然在这个时候坏我的事。他一在电话里可怜兮兮地表示自己受伤了正在医院,我就真的傻乎乎地赶过去了。

  然而令我惊讶的是,谭禹城竟然骗了我,当他惭愧地向我解释时,我蓦然意识到,人最可悲的不在于跌倒,而是明知道走到某个地方会跌倒,还一次又一次地往那里冲。

  我是真的厌烦了他的一切,几乎什么都没有想,便利落地举起手,一巴掌扇过去:“你给我去死!”

  7

  那之后,我和谭禹城的关系再没有好转过。他试图跟我道歉,发誓说那是第一次骗我,也会是最后一次。他痛心疾首的样子让我觉得陌生,但这样的陌生使我格外兴奋,我终于要把他赶出我的生活了!

  然而这样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很久,在小白去世以后,我整个人顿时跌进了一种灰暗的情绪中不可自拔。

  我的理智告诉我,这不是我的错,不是我和谭禹城吵架的错,不是我拜托卫靳带我出去散心的错,一切都只是意外,意外不可避免……

  可是再多理智又有什么用呢?我还是恨,恨自己,恨那个强迫她的人。我是在这个时候真正明白了何谓痛恨。而也许,这辈子,我都没有再像这样恨过一个人——恨到巴不得毁了对方。

  景夜来看我的前一天,我正式和卫靳在一起了。虽然一开始这只是我想甩掉谭禹城这个跟屁虫的手段,但在回去的车上,卫靳竟然懒洋洋地问我:“要不我们弄假成真,你觉得怎么样?”

  “你说什么?”

  “我是说,不如我做你男朋友,怎么样?”卫靳笑意盈盈。

  其实那时我已经没有心思恋爱了,小白的事,足以让我对任何事失去兴趣。可一想到从此不用看到谭禹城的脸,我忍了又忍,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望着卫靳和谭禹城完全不同的桃花眼,郑重地点点头:“好。”

  可就算是男女朋友关系,我也还是不知道什么叫恋爱,又或者什么是爱情。最初的那种心动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令我诧异。然而更令我诧异的是,卫靳并不像我想的那样光鲜亮丽。

  大概看的狗血电视剧太多,我不小心认出了他放在车里的一个小瓶子竟是抗抑郁的药物。他竟然有抑郁症,我惊出一身冷汗。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陷在莫名的失落中。卫靳见我心情不好,替我报了一个瑜伽班,说是有助于缓解压力。

  我根本不相信这玩意儿,却仍舍不得放弃任何一个离开家的机会,因为我实在是厌倦不时现身我家的谭禹城。这种厌倦就好像一种心理暗示,凶猛且毫无理由。

  谭禹城却好比牛皮糖,在我持续的忽视政策下,他居然跟着我一起出来了,还欲盖弥彰地躲在树后。

  我觉得好笑,并没有直接拆穿他,而是自顾自地上楼——反正瑜伽馆里他又进不去,我不信他可以一直等。然而我没料到他这样有耐心,等我练完瑜伽出来时,他居然还在那里,像根柱子,一动不动。

  一股无名火在我心头烧,这一次,我决定换个方法报复他,我笑眯眯地冲他招招手:“谭禹城,我要吃冰激凌!”

  8

  千万不要问我后来有没有吃谭禹城的冰激凌,这个问题用脚趾想都可以猜到答案。可说不清为什么,当我趾高气扬地坐上卫靳的车离开时,谭禹城落寞的样子就这样突然闯入我的脑海里,像他这个人一样讨厌,怎么赶都赶不走。

  我变得气急败坏,催促卫靳快走,直到谭禹城的身影消失在后视镜里,我才松了口气。

  因为甩掉了谭禹城,那个晚上我睡得不错,完全不知道对门的谭禹城竟然彻夜未归,吓得干妈拼命打他的电话。害怕他在哪里出了意外。

  谭禹城回到家的时候已是早上,我们两家人站在一起,神情凝重地望着他,干妈一耳光扇在他脸上,那架势吓得我傻眼了。

  谭禹城瞥了我一眼,脸上没什么情绪,我莫名感到一阵心虚,瞎扯了个理由,便头也不回地溜下了楼。

  天知道我在害怕什么。

  因为无处可去,我只好给卫靳打电话。他似乎还在棚拍,却很体贴地没有敷衍我,而是报了摄影室的地址,让我打车过去。

  摄影棚里一片忙乱,作为外行人,我很识趣地缩在屋外,卫靳回头见我百无聊赖,让助手把车钥匙给我:“车里有零食,还可以听歌,你去车上等我吧。”

  我发誓,我不是存心想知道他的秘密的,可谁让我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他说的零食,却看到那个了牛皮纸袋。

  也许女生天生就有第六感,我小心翼翼地将袋子打开,抽出一张来看,立刻便明白过来。

  知道真相的滋味其实非常古怪,我觉得自己该哭,却有点想笑,挤眉弄眼酝酿情绪,最后还是宣告失败。我只觉得这就像一场闹剧——我没能得到幻想的甜蜜与心痛,他则给了我虚假的温柔与包容。

  分手其实并不难以启齿,我指了指那个纸袋,说:“我们分手吧。”

  良久,卫靳终于开口:“好。”

  那之后我神情恍惚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考虑是不是该去吃大餐庆祝所谓的失恋。然而没走两步,我便看见谭禹城破天荒地和一个女的走在一起。他竟然还搂着她!

  我不断地告诉自己要冷静,却不想谭禹城主动上来捅马蜂窝:“卫靳呢?”

  “分了。”我白他一眼。

  “你做人还真轻率。”谭禹城沉默了一阵,如是说。

  因为这句话,我和他自然是又不欢而散了,我气冲冲地找到景夜,本意是向她诉苦,没想到到最后,我却觉得更加迷茫。

  景夜说,我还没有遇到那个人。只要遇到了,就会懂了。

  可是要如何遇到呢?那个人是尚未出现,还是已经消失了?我心里没了底,忽然觉得嫉妒,嫉妒她自始至终都这样清楚,清楚自己的心。

  可我真的不明白何谓喜欢,如果喜欢是一辈子困在他为我筑起的城池,那为什么我还这样不甘?

  9

  等我再见到谭禹城时,已经是一段时间以后的事了。那时景夜已经和程屿分开了,她准备离开C城,临行之前,特地约我们吃饭。

  谭禹城进来的时候我在啃鸡腿,见他旁边多出个全然陌生的美女,我顿时哽住了,拼命咳嗽起来。

  我本来以为他至少会跟以往一样过来拍拍我的背,让我喝点水顺口气的,没想到他甚至看都没看我一眼,直接招呼自己身旁的美女坐下,还不断地给她夹菜。

  那画面深深地刺激了我,我像中了邪,开始不断地灌酒。景夜看不下去过来抢我的瓶子,我本想反抗,却不想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赶忙冲到了店门外。

  我开始蹲在地上吐,仿佛要把心呀肺呀全部都呕出来。谭禹城不知何时来到身后,竟然开始轻拍我的背。

  这样的力度太熟悉了,我火了:“滚开!去管你女朋友!”

  他沉默了一下,闷声问我:“你这是嫉妒吗?”

  “嫉妒个屁!我嫉妒谁都不嫉妒你!”我强撑着站起来和他对视,一副跟他势不两立的样子。

  过了很久,谭禹城叹了口气,伸手想要摸我的头:“你说,是不是喜欢我?”

  一想到那只手不知道牵过些什么女人,我触电似的跳开了:“不喜欢不喜欢!喜欢你不如叫我去死!”

  我穷凶极恶的样子或许吓到了他,良久,他终于收回自己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10

  我和谭禹城就这样再度陷入僵局,这一次,我终于快要崩溃——也许我永远也跳不出那个死胡同了。

  而其实,这段时间因为谭禹城的关系,我已经很少梦到小白了。最后一次梦到她还是在一周前,梦中,她似乎是回过头冲我笑,说她很寂寞。一想到景夜也要离开C城了,我不禁鼻酸,难道以后真的再不能相见了吗?

  人一感伤,就容易忽略其他的事,等我记起来吃饭这件事时,已是晚上八点半了。楼下的店铺准备打烊,老板坚决地表示不送外卖,我拍拍空荡荡的肚皮,咬咬牙,决定妥协。

  我发誓自己是真的有祈祷上帝不要让我遇到谭禹城的,但上帝从来都不搭理我,所以看到谭禹城也恰好走到楼道口时,我只想立即仓皇逃离。

  还好,这一次他很平静,看见我,表情也是疑惑的:“你去买吃的啊?”

  “嗯。”

  这是我们认识这么久来,吵的架最多、说的话最少的一年。他走在我身后,我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整个人冷汗直冒,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刃上。

  好不容易走到了自家门口,我算彻底松了口气。刚准备开门,谭禹城便用力地抓住了我的手腕。

  他不放手,也不说话,我又害怕,又光火,扯着嗓子开吼:“你到底想怎样啊?”

  没想到他还是保持缄默,只是手上的力度收了许多。我瞅准空隙将手抽了出来,不耐烦地打开门,刚准备叫他滚回家,他却自己钻了进去。

  我发誓,谭禹城突然冲过来抱住我的时候,我真的被吓坏了。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他的吻已经落下来。

  想起这些日子这个人换来换去的女朋友,再一联想到他可能这样亲过别人,我整个人不可抑制地爆发了,开始凶狠地咬他。

  终于,我的反击换来了片刻的停歇,他咬住自己破掉的下唇,几乎是在吼我:“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死性不改,仰着脖子挑衅。

  “那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喜欢你大爷!”

  “那为什么还亲我?”

  哼,还上瘾了是吧,我脖子一梗,大声吼:“我爱亲就亲,我现在还可以亲给你看呢!”说罢,揪着他的衣领勇猛地凑了上去。

  当我意识到自己做了蠢事的时候,一切已经太迟了,他压在我的身上,吻像雨点一般砸落下来。

  当我疼得要哭出来的时候,依稀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在问我:“嘿,你敢说你不喜欢他?”

  我急忙挣扎着解释:“谁说我不喜欢他,等明天醒来,我就告诉他!”

  然而,那个我曾期待过的明天终究没有来,清晨六点,我接到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下意识地回头看谭禹城的脸。

  他睡得那样沉,安静得好像婴孩一般,我微微笑了,终于释怀。

  从来爱与自由不可兼得,又或许,这一生我们都是一只鸟,只为寻找属于自己的那只笼子。

  只可惜这一切我都明白得太迟,也没有人来得及告诉我,我这样一离开,就再也,再也没有回城的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番外{二}

  途经一场海啸——番外之卫靳

  1

  景夜自首后的第二年,我的失眠症依然毫无好转。半夜睡不着爬起来抽烟,满世界的霓虹灯晃得人眼花,却偏偏再也记不起她的脸。

  其实前些日子我有试着再去探望珊珊,尽管知道答复都会是千篇一律的“不见”,却仍是忍不住抱着侥幸心理,无奈换来的还是失望。

  至于景夜?我根本不用去碰运气,也知道她不会见我。

  因为如果我是她,我也不会见的。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我们本质上是一种人。

  从郊区返回市区的一路因为疲惫,我将车速放得很慢,没想到竟因此得见一位许久不见的故人——谭禹城笑容里的苦楚不言而喻,我哑然,最终还是选择心照不宣。

  当天夜里程屿约我出去喝酒,说算是临行前的饯别。我不明白在这样阴晴不定的糟糕天气里,他要去遥远的海上寻找什么,但我清楚,一切必与景夜那封突如其来的信有关,只是我不会有机会得知上面的内容罢了。

  酒过三巡,我已有了醉意,程屿却依然清醒,叫来服务生埋了单,他站起来冲我摆摆手,示意要先走。

  DJ播放了一首不知名的慢摇,轻歌曼舞,我或许是突然魔怔了,竟然叫住他:“你是不是还在等她?”

  忽明忽暗的光影里,他的双眸似五月无澜的海面:“我只是不会移动罢了。”

  听上去如此轻描淡写的话,却不知为何好似一道惊雷,笔直地劈入我心里。周遭的场景和人物都虚化了,余下的只有那样一个人,那样一句话——温柔得令人忘了嫉妒。

  又抽几支烟,我才收起打火机,下决心进屋接着睡觉。

  荧荧的月光照进来,照亮墙壁上被我装裱起来的她的睡容。

  也许直到离开,她都不知道这些照片的存在,就像她从不愿意相信,我曾那样冷静而绝望地爱过她。

  我凝视着照片上她长长的睫毛与小巧的鼻子,忽然意识到,她或许真的有如一场海啸,惊心动魄,却从不是为了我。

  那么,这样说来,我又算什么呢?或许只是她挫骨扬灰的复仇路上的一朵泡沫罢了,来过,却早已没了凭据。

  2

  遇见景夜的那个午夜,和我约会的那个女人矫情得令人发指。

  好不容易喝完酒,刚走到酒吧门口,她竟然停住了,仰着头嗲嗲地对我说:“我总觉得我的妆花了,你在车上等我,我先去补个妆吧。”

  我瞥了她一眼,皮笑肉不笑地答:“好的。”

  没想到这一等就是近一个小时,我心想那盒可怜的粉大概已经被她扑完了,不禁冷笑,旋即换了个觉得舒服的姿势在车里小睡。

  这一觉睡得我浑身难受,梦中又见到了她。依稀是我十岁不到的光景,她穿着三寸高的漆皮细跟鞋,怒气冲冲地朝我走过来。

  我躲在墙角,惊恐到几乎忘了呼吸,生怕她留着长指甲的手再一次抽过来,真的好痛。

  梦中清晰的痛感令我猛地惊醒,我喘着粗气,甫一睁开眼,便看见车外有个女人在用力地拍着车门。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景夜,因为误将她当作那个麻烦的女人,我顺手替她开了车门。直到她坐进来,催促我开车,我这才彻底清醒过来,自己搞错了。

  可她笑起来的样子真是有趣,明明满目疏离,却偏要佯装亲切,我的劣根性一触即发,不由自主地问她:“去哪里?”

  夜色撩人,我却觉得意兴阑珊,好在,能有个人逗逗乐也是不错的选择——

  至少,比刚才那个无趣的家伙好。

  那时我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爱上她,作为一个还没有学会自爱的人,我甚至不相信这世界上会有爱这种玩意儿。

  就好像鬼魂,谈论的人虽然很多,见到的人却一个也没有。

  3

  或许是因为无聊,又或许是因为工作忙得找不到其他寄托,我在一个失眠的深夜惊恐地发现,我居然有些想她。

  而这一切的一切,或许都要归咎于最近减少了药量的关系,我的情绪时常起伏不定,所以才会在整夜没睡的前提下,想到了前一晚被自己搭救的她,以及她那个脾气火暴的小闺密。

  上午十一点,我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边抽烟,边照着昨天她给我留的手机号码打过去。

  她们没有拒绝我的邀约,是出于感谢、礼貌还是别的心思,我都不介意。我只不过是无聊得需要找人陪吃饭而已。

  一路上我跟她们说摄影圈里稀奇古怪的段子,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她们笑得前俯后仰,我撇撇嘴,却忽然觉得无趣。

  她的小闺密后来风风火火地走了,或许是因为男朋友,又或许不是,我完全不关心。我只是吃得胃胀,想要消化一下罢了,所以我才会自作主张地载她去南山散个步。

  可她大概是我见过的最迟钝的女人,车子都开了快半个小时了,才意识到方向不对,哇哇地冲我嚷,问我要去哪里。

  我也很想知道这一路开到尽头会到哪里,大概是太无聊了,我逗她:“我挺喜欢你的。”

  她果然狐疑地看着我,眼里满是鄙视:“这个月你跟多少人表白过了?”

  这次我是真的乐了,下意识地算了算,照实回答:“不包括这个月月初分手的前女友的话,大概是第四个。”

  她看了我一眼,似笑非笑地耸肩:“这不就结了。”

  我忽然很有兴趣,于是乐颠颠地将车停在了半山腰,决定好好跟她聊聊。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提到生父,于我而言,他不过是个标签或者符号罢了,不具备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但在她面前我真的像中了蛊毒,莫名其妙掏出心里话来,最后又悔不应该。

  又过了一阵,我是真的无趣到极点了,竟然像抽了风突然邀请她飙车。我以为她会气呼呼翻脸骂我是疯子,可没想到她竟然平静地仰起脸笑了:“好啊。”

  或许就是在车子意外被撞得稀烂的那一刻,我才开始隐隐觉得她是不同的。可是好像太迟了啊。我望了一眼身旁昏迷的她,慢慢失去了知觉。

  4

  好吧,或许罪恶深重的贱人都会长命百岁,自我从睁开眼的那一刻起,我便意识到,死里逃生的我更应该好好活着,因为换车的钱真是足以诱发传说中的心肌梗死。

  我只在病床上躺了几天,便被主治医师轰出了医院,说是最好回家休养。我知道他是受不了自己貌美如花的小护士被我拐骗。

  去看她纯属心血来潮,我这人天生狭隘,对别人的死活从不记挂,只是因为手里的工作刚好暂告一段落,才会想要去医院走走。

  她的病房不错,比楼下我住的那种多出了电视和小冰箱。

  我是在她的病房门口初次见到程屿的,或许是职业病,我天生对长得好看的人抱有好感,很显然,他是我喜欢拍的那一类。

  没想到他竟然让我吃了闭门羹:“她刚刚吃过药睡了,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晚些再来看她。”

  他的语调平缓,让人抓不住泄愤的把柄,何况我也并不是真的愤怒。所以到最后,也不过是轻轻耸耸肩:“我会再来的。”

  我发誓,直到此刻,我对景夜,也不过是比常人多一些好奇与欣赏,还不及喜欢,当然,更谈不上爱。

  那之后我便忘了要再去探望她的事,新接的工作十分棘手,那位脸上的粉扑得比城墙还厚的小歌手酷爱耍大牌,一张白板似的脸让人看了直倒胃口。

  终于,在第四次返工的时候我上火了,招呼过新上任的小助理,甩手走人。

  没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车子开到一半,汽油竟然用光了,我干脆熄了火,示意助理先下班,一个人坐在车上听音乐。

  想起景夜是因为翻到一张老唱片,老浪子齐秦的《夜夜夜夜》,让我不禁联系起她的名字,黑不溜秋,倒和她阴沉的本质很相配。

  我将一只胳膊架在方向盘上给她打电话,电话里她心不在焉,我不禁有些上火,想起当日她身边的闺密,忍不住逗她:“其实我是找你要尹蔚珊的手机号码的。”

  顿了片刻,这次她果真和我认真起来:“她不是随便的女生,你不要乱来。”

  我禁不住笑了:“有没有人说过,你认真起来的时候,真的很无趣。”

  后来,我自然是不等她跟我翻脸,便识趣地挂断了电话。车窗外月朗星稀,说不清为什么,今夜我愉悦得很,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不一会儿竟然睡着了。

  那是我第一次不用依靠药物入眠,两个小时后,当醒来的我意识到这一点时,不由得怔住了。

  刚才的梦里,景夜的笑脸是如此清晰,清晰得让我本能地抗拒。

  我竟然梦见了除了她之外的第二个人,还是第一个能让我愉悦到安睡的女人。

  5

  我当然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上次将我挡在门外,唯她马首是瞻的那位,确实是不错的人选。但这又与我何干,我依旧可以时不时打个电话逗逗她,听她气得呼吸声都变不均匀,才心满意足地挂断,一觉安睡到天明。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不过是贪恋她声音的魔力,然而之后的种种事情发生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贪恋的,已不仅仅是她的声音。

  她脾气火暴的闺密尹蔚珊跟我大声嚷嚷说喜欢我时,我差点呛得背过气去。爱情这个东西,我虽不相信,却看得十分明白。她哪里知道喜欢是什么,不过是正在荷尔蒙分泌的旺盛期,一不小心看着个顺眼的异性,便想往上扑罢了。

  我撇撇嘴在心中窃笑,却没有明说——不得不承认,我又不是正人君子,有免费的机会享受游戏,为何要拒绝呢?所以当尹蔚珊约我去宿舍接她出去玩时,我笑眯眯地答应了。

  可没想到事情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嗯,怎样说才好……或许我必须承认,活了这些年,我头一次遇见想拿我当挡箭牌的女人,真是活见鬼了!

  她与她的青梅竹马旁若无人地大声争吵,我站在一旁,看起来是在拉她,却完全没有使力,因为我打心底里舍不得结束这场好戏。毕竟尹蔚珊暴跳如雷的样子太有趣了,这百无聊赖的日子,若没有这点调剂,还有什么过下去的动力。

  他们吵了好久,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一样一样端出来,以为是在比谁的记忆力更优异。我端详着面红耳赤风度全无的尹蔚珊好久,才终于明了,原来是个“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悲催主。

  陷入青梅竹马恋情又抗拒这种毫无惊喜的关系的小情人,算不算另一种形式上的悲剧?我还在内心里掂量答案,旁边那俩小朋友便已闹到了要动手的地步。

  这次我终于发力了,拽住尹蔚珊的手瞪她,没想到她变得跟被奓毛了的猫似的,先是毫不客气地回瞪我,然后一扭头,恶狠狠地“哼”了一声,拽着我就走。

  我不禁在心里暗骂,剽悍女人!却没有在动作上抵触她的行为。因为这一刻我忽然产生了一个莫名的念头,我想,如果我愿意蹚进这两人的浑水里,是不是有更多理由打电话给她?毕竟她真是治疗我失眠症的良药。

  思及此,我不禁变得愉悦,提了车速,转头对在一旁“吧嗒吧嗒”掉眼泪的尹蔚珊说:“走,卫哥哥带你去兜风。”

  那时候我是没有想到会有人因为自己的一时兴起失去性命的,我也没有想到,尹蔚珊会钻牛角尖钻到非把罪名往自己身上揽的极致地步。尽管我薄情,但人性里该保有的底线我仍是有的,所以当尹蔚珊和她的青梅竹马的矛盾因为宋媛的死彻底爆发时,我少有地选择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当然,这种责任并不是将她变成正牌女友,而是尽量替她解围,让她从那个情绪的死角里钻出来。

  作为一个久病成医的人,我还是相信自己有那么点儿本领的。

  6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如何觉察到自己的爱情的,我的爱情,它苏醒得猝不及防、狗血,又令人啼笑皆非。

  那日我陪着某个看得顺眼决定持续观望的对象在商场里瞎逛,老远看到她与她男友站在家居用品那一区挑四件套,说不清为何,我拉着那女人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我没有感到特别难过,那些所谓的激动得冲上去要求对方给出合理解释的行为是留给有名分的人做的,我猛然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真的只是朋友,甚至谈不上无话不谈,更扯不到异性知己。

  那就永远都不要说吧!不说,我就仍然不相信所谓的爱情;不说,我就还能拥有她虚伪的面目和灵药般的声音。

  那之后没过多久,我便利用尹蔚珊对爱情的后知后觉向她提议真的交往——哦,你是不是要问我这样有多残忍?那好,烦请你先替我问问,那个人是否愿意给我真心。所以说,强求爱情和强求良心一样愚蠢。

  我的上位毫无悬念,虽然我知道,这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独角戏,但观众与我何干,我只要情愿,不要道理。

  7

  在爱上景夜之后,我发现自己患了一种名为“犯贱”的绝症。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她一个电话,我便会不由自主地朝她奔过去,就算明知这种行为蠢得令人发指,我仍是积极无比,还矫情地想到了甘之如饴。鬼才知道,我为什么对她永远没有抵抗力。

  仍记得她给我打电话的那个清晨,我才吃过安眠药,好不容易睡着,却因为药性没完全发挥,又被她生生拽回了现实里。

  她的声音听上去不如往常冷静,我一个激灵,吃过的药瞬间化为气体蒸发。我的原则总是因为她不断地打折,就好比这一刻,当她问我住在哪里时,我居然就真的报了自己的住址,为了令她不感到有压力,甚至还装出没睡醒的嗓音。

  挂断电话后,我爬起来开始做清洁。尽管我明明知道这个房子很干净,甚至干净到从没有女人来过。

  我觉得自己今天大概是疯了。

  她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刷牙,听见她说为了确定我是不是在清理现场,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把,看吧,让你犯病!

  可无药可治的病从没有自动痊愈的道理,我只有眼睁睁看着自己鲜血淋漓的心一点一滴地沉沦。

  再没有什么比清醒而沉默地爱着一个人,更伤更痛了。

  我知道她对我有所顾忌,不是惧怕被我伤害,而是不想辜负我。她这么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不懂,只是假装不懂罢了。

  那天我在她身旁坐了很久,也许她真的是遇到了什么难以解决的事,才会在精神高度紧张后猛然松弛,像个小孩子一样睡得这样沉。

  可就算深睡,她的眉头也依然是皱着的。我抚了抚她的眉心,不禁苦笑,记起那些本早已过去的事。

  还记得买下这套房子的时候,我曾带着房产证上南山——当然,如果我愿意的话,是可以还她一个本属于她的称谓的,但我觉得她不配,不配被我叫一声“妈妈”。

  在那些被醉酒的她不断殴打的日子里,我得到的除了怨恨和恐惧,还有对爱的质疑。爸爸和妈妈,原本是因为爱才生下我的吧,可为什么到头来爱没有了,却只衍生出更多的恨?

  一想到这里,我就控制不住地气血上涌,酒精溶于血液,我整个人彻底醉了。

  而因为这场宿醉,我还倒霉地弄丢了房产证,以至于不得不在众人八卦的眼神中特地去补办。

  他们的想法我当然清楚,可是他们不会懂得,那种想要证明的迫切与悲凉——果然你死是对的,因为你死了,我才会有这样一片大好的今天。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拿到补办的房产证起,我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一开始还能够强迫自己入睡,到后来,便只能依靠药物了。

  心瘾这东西很奇妙,不比生理上瘾逊色,当我意识到自己患上失眠症时,一切已成定局,只有靠自己调整情绪。但无奈我最不喜欢做的事就是和自己较劲儿,反正人生嘛,在入土之前,随心所欲才是最好的。

  我早早放弃了挣扎。

  又在旁边坐了一阵,我才彻底摆脱了回忆的纠缠。

  已经有很久了,我不再记得这些不愉快的过往,拼命地寻找快乐。眼前的她却无端让我回想起久到已被宣判失效的往事,我灭了烟,起来去倒咖啡。

  她起身的时候我恰好回头想要确定自己没有惊动到她,却只见她长长的睫毛温顺地垂下来,让我想到相遇那天时她的表情。

  我居然记得这样清楚,霎时间悟了——原来早在一开始,我已毫不自觉地深陷。

  仿佛一道惊雷,劈开我心中某个混沌的角落,我突然不由自主地折回工作间,拿起相机。

  照片这种东西,除了定格喜怒哀乐,还可以帮人证明,你曾这样爱过一个人。

  我小心翼翼地端着相机,调整焦距,每按一次快门,都觉得那样胆战心惊。她听不到我的心跳,我却可以感受到内心溢满的悸动与寂寞。

  原来所谓爱情,竟可以是如此孤独的事。

  8

  也许是因为那些照片作祟,我承认,我不能再做到当初的坦然与坚定,仍是不能免俗地想要试一试。至少,这样才算死个清楚明白。

  可是薄情如她,段数竟远胜于我,就算我做到如此地步,她仍可以不动声色地一笑带过,令我觉得自己连伤心都显得做作。

  那日从山上下来送走她后,我毫无悬念地醉了。黑漆漆的房间,寂寞见缝插针,我望着满地的照片,恨不得将它们全部撕成碎片。我终于知道,人有多渴望,就有多失望。

  后来我觉得无法忍受再看见她的脸了,却又狠不下心彻底毁掉,只好暴躁地将它们统统塞进牛皮纸袋,下楼丢进车里。

  眼不见为净,就算我知道,逃避只是暂时的,却多少好过继续折磨。我将车门重重地摔上,长吁一口气,转身回去了。

  那个纸袋就这样在后座一丢好几天,我每天都情不自禁地看上一眼,却仍是拿不定主意是真的丢掉,还是收回去,直到那天留尹蔚珊在车里,被她发现了其中的相片。

  她的表情看上去十分古怪,像是想哭,却又带着笑,最后抬起头跟我宣布:“我们分手吧。”

  对于这句话,我早该觉得麻木。无数女人哭着跟我说过分手,甚至还有拿着刀片威胁我的,我都无动于衷。然而这一次,我却真的有些愧疚,因为自己对她的利用。

  我沉默了一阵,答道:“好。”

  尹蔚珊后来下车走了,我却好像突然被抽干力气一样,变得无精打采,独自趴在方向盘上发呆。

  没来由的,我又想起来她。女人这种动物,我之所以会觉得厌烦,大概是因为曾在她身上看到了她们所有的愚蠢、软弱和残忍。

  因为丈夫出轨意气用事地放了手,便再没有振作起来。不工作,酗酒,然后开始不断地打我。

  无数的家具到她手里就变成了武器,因为嫌哭声闹心,她总会先塞住我的嘴。然而到了最后,打完了,酒醒了,哭得最让人心烦的,却是她。

  她是在我十八岁那年死掉的,不是去世,是死掉。喝了很多酒,洗澡时猝死在浴室。热水“哗啦啦”地流过她的身体,我看到这个画面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我终于解脱了、自由了。

  后来我用她剩下的那笔钱买了相机,因为空虚,四处乱拍,竟然走了狗屎运得了奖。

  “男摄影师很多,长得比你好看的男摄影师却很少。”这是第一个要签我的公司老总说的话。我耸耸肩表示接受这样的赞美。这个时代,要想人前光鲜,本来就不单只依靠实力,还需要美色,以及所谓的娱乐精神。

  我绷紧的神经一下子松懈下来,除开工作,我热爱一切刺激的事物,至少这能证明,我还活着,和死掉的她截然不同。

  我不懂自己为何这样介意与她相似,直到很久以后,我当年玩得最疯时的朋友对我说:“你这么介意自己是不是和她过得不同,其实是因为你很介意她没有给过你应该给的关怀和爱吧?”

  我这才顿悟,一切怨恨不过是因为无法投递自己对她的爱。

  单方面的感情,总是这样让人无路可走。

  9

  程屿醉酒打架住院的时候,我依旧保持着时不时犯贱的好习惯,开车陪景夜去偷偷探望他。

  她真的是一个别扭到极致的女人,明明想去得要死,却偏要装出无所谓的样子。回来的时候她让我在学校附近放她下车。我点了支烟,瞥她一眼:“你怎么不回家?”

  “刚想起来,我还有点其他的事。”她微微一笑,从车里走下去,回头看我,“谢谢你。”

  我明知道她在骗我,内心酸涩,却还是佯装相信,故意鄙视她。末了,还配合地示意她自己会先走。

  果然,她如释重负,答道:“好。”

  她那一路走得很急,几乎丧失了往日的戒心,我这样毫不遮掩地跟在她身后,她都未曾察觉。

  最后她在一栋单元楼前停了下来,回想起当日她陪程屿去买家居用品,我心里多少已有了答案,干脆站在原地看她,看她究竟想怎样。

  没想到她只是在楼下站着,C城最冷的月份,我都冻得开始发抖,她却仍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我以为她该难过得哭了,刚想要上前安慰,她却已转了身,选择离开。

  她依旧瘦巴巴的,我望着,忽然有些愣怔,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个地方也被这寒冷的天气冻住了。

  因为她不愿意在我面前哭,所以我连走上去拥抱她的机会都没有,只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走,一直走,走到别人的身边,走到另一个国度。

  她出国之前生了一场大病,我特地托朋友从日本带了限量版的水果糖想哄她高兴,没想到她蔫巴巴地下楼见我,看见我给同事带的鸭脖子,还不忘惯性地强装轻松,假装幽默:“你给病人带鸭脖子?”

  我哑然,想问她究竟为何会弄成这副憔悴的鬼样子,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曾经我可以对无数女人说温柔的话,是因为我对她们无心;如今我不能对她说温柔的话,却是因为她对我无意。如此讽刺。

  所以我最后还是照常鬼扯一通,目送着她摇摇晃晃地往小区里面去。

  程屿的车子开过来的时候,我正在闭目养神,引擎的声音吸引我睁开眼,我一抬头,便看见他打开车门走出来。

  蠢人,我在心里冷哼。多少人相爱,却因为疾病死亡分开,他们明明还四肢健全地呼吸着,却仍是要分开。我望着程屿紧蹙的眉头,居然有些感同身受,真是活见鬼,明明我和他,别说敌人,就连对手都谈不上。

  从头到尾,只不过是我一个人在负隅顽抗。

  10

  我一向以为,她这样的人,一定会不管不顾,按自己的方法走得洒脱,然而我却在几天后的深夜猝不及防地接到她的电话。

  那时候我已放弃服用一切药物,自暴自弃地躺在床上发呆,却听见专属她的手机铃声响起。

  凡事都有惯性,无条件地犯贱岂能说改就改,替她开门时,我疲惫地靠在门上,在黑暗中打量她的脸。

  她似乎刚刚哭过,脸上隐约还有泪痕。我心中一惊,这样不爱哭的她会哭,大约真的是遇到了了不得的事……比如程屿。

  我的眼神慢慢暗淡下来。

  凌晨三点半,我从房间出来倒水冲咖啡,她仍是蜷曲着睡在沙发上,黑暗如潮水一般将她包围。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失去了呼吸,以为她就要消失了。

  我不知道自己后来为何会吻她,或许仅仅是因为那一刻没来由的恐惧,恐惧她有朝一日真的离开,恐惧自己竟然从没有吻过真正爱过的人。

  我知道她是醒着的,因为她微不可闻的鼻息在某几秒有短促的停滞,而后又恢复如常。我忽然觉得被侮辱了,这算是默许,还是报答?不自觉地加重了力度。

  那之后不知多久,我居然靠在沙发上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好一切,一副什么也没发生过的表情,正准备离开。我觉得自己是真的开始恨她了,抬起头明知故问:“要走了?”

  “嗯。”

  “走吧。”我忽然感觉到身边的手机在振动,接起来,脸也没抬,“你路上小心,我今天就不送你了。”

  那时的我不知道,那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我想到的仅仅是,她迟早会离开,所以,我该继续过自己的生活,至少,要回到过去。

  所以当天晚上我没有拒绝那个女人的盛情邀请,去酒吧陪她喝酒。这样的氛围久违了,我一时百感交集,竟喝了个酩酊大醉,最后竟还狼狈地被送进医院洗胃。

  躺在床上无事可做的那几天,我主动切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我不要去找谁,也不想被人找到。

  从天黑到天明,我只是想着一件事,要不要豁出去不管不顾一次,就算没结果,也堂堂正正地去说一句,虽然我不相信爱情,但我相信自己爱你。

  这个决定耗费了我近一周的时间才最终敲定,我马不停蹄地去她所住的小区找她,但那里早已没有她,回头看我的,不过只有濒临崩溃的程屿。

  我们终于畅快地打了一架,他难得地开口吼叫:“你为什么当初不送她?!”

  我撇嘴冷笑:“那你为什么没本事留住她?”

  一时间,我们都僵住了。是啊,这或许才是真的她,只为自己的一颗心而活,就算痛苦,也与人无尤。

  可即使是这样坚定的信念,会不会也有崩溃瓦解的那一天?会不会终于有那么一天,她又重新回到这里,回到我的视线。

  谁知道呢。

  毕竟世事无常,唯一永恒不变的,大概只有时间。

  11

  程屿离开的隔天清晨,我没来由地早早惊醒,坐在床上一阵愣怔。

  窗外的阳光白花花的一片,聒噪的蝉鸣震耳欲聋,我习惯性地拉开抽屉,拿出那套照片。

  或许是翻看得太过频繁,牛皮纸袋上已起了无数褶皱,我随手抽出一张,看了几眼,突然毫无来由地厌恶自己。

  她明明不是香烟、红酒、药物,为什么我明知道思念有瘾,却始终学不会戒掉。

  我烦躁地下床,找出被自己扔进垃圾桶的明信片,又将她的字看了一遍。

  “愿新年快乐,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老实说,她的字真够难看的,措辞也老土到不行,可尽管我知道这些,却仍是舍不得不收下她的祝福。

  我曾那样怀疑过这个世界,怀疑所谓的爱情与希望,甚至直到如今,我也依然没学会如何去相信。

  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的,爱或恨、倾慕或怨愤,都如一场场海啸,终将退潮。我这样告诉自己。

  只是谁能回答我,为何我会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某个部分被蚕食了,再也修补不回来?

  终番

  愿所有涌动的潮汐回归最初的岛屿

  第一章等待之期

  “如果你等我,我会回来。但是你必须耐心等候,等到日头西落,等到天下黄雨,等到盛夏的胜利,等到音讯断绝,等到记忆空白,等到所有的等候都没有了等待。”

  1

  那之后的第三年,程屿仍无法放下当初的那场旅行。

  最初的最初,他以为那会是一场仪式,无论是继续执念,还是转然放弃新生,一切都应当有个了结,然而事实却远非自以为的那样简单——

  他还是没能得到所谓的答案。

  当日的一切依然历历在目,浮浮沉沉的海岛在他被雨水和泪水模糊的眼中终究氤氲成一片,直到再也分辨不出究竟沉没与否。

  程屿便是在那样窒息和紧绷的情绪里看到了幻象。他看到了景夜,因为看到了幻象,他知道,她或许再也不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程屿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在失眠的某一夜,他习惯性的找到了卫靳。

  依旧是霓虹灯光璀璨,卫靳窝在沙发上端着红酒杯对程屿莞尔:“在你告诉我你想说的话之前,我想先跟你分享一件特欢乐的事……”

  “什么?”程屿抬头,看到的是卫靳那双永远好看的桃花眼。

  “知道吗,就在昨天,谭禹城那个憋了这么久的冤大头,终于干了件打他出娘胎以来,最牛也最傻的事情……嘿嘿,别用这种表情瞪我,你没猜错,不是什么好事,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概也算是他人生中最好的事了……”

  “卫靳,”听到这里,程屿终于忍不住打断他,“我想我大概忘了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

  “不过是一段时间没见,你的啰唆程度已经可以和唐僧媲美了。”

  “我只不过是想铺垫一下,你这个无趣的家伙!”卫靳难免气急败坏,拱拱手,“算了,不跟你卖关子了,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和邹煜难得碰头,那家伙离婚后心情一直不好,我就说舍命陪君子,不醉不归……结果没想到竟然在店里见到了谭禹城。他跟我拼了命似的喝,那架势让邹煜这个自诩酒神的禽兽都咋舌。果不其然,我们淡定围观了几个小时以后,他终于不行了,最后还是我宅心仁厚叫了辆车把他送去医院洗胃……”

  “就这些?”程屿的嘴角有些抽搐。

  卫靳倒是笑得很灿烂:“当然不是,我想说的重点是——因为这件事,珊珊终于心软了,答应和谭禹城见面了。我看她虽然嘴硬,心里铁定慌了,要是谭禹城真喝废了,还指不定她会怎样呢。既然她已经快出来了,我相信他们之间很快会有转机。”

  “你绕了这么多弯,费尽唇舌,不会就是为了告诉我,他们两人之间有转机这么简单吧?”程屿饮尽杯中苦涩的酒,幽幽地开口。

  “不,”卫靳慢慢放下手中的杯子,神色变得冷冽,“我只是想以此告诫你,如果你再这样继续做一只鸵鸟,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守在原地一动不动,她就会回到你身边,那么很好,你就继续做你的春秋大梦吧。我想就算你等成一尊化石,她也不会回来的。”

  “打住!”程屿对上卫靳如鹰般敏锐的目光,“这恰好是我今天约你出来想说的事……我来是想告诉你,我决定去找她。不管她现在身处哪个鸟不生蛋的小岛上,我只想先把她带回来。至于剩下的,我想就全部交给时间去解决好了。因为置身于茫茫大海的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有时候,我们等的并不是什么人、什么事,而是时间——等时间,自己去改变。”

  是的,景夜终于出狱了,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年,基于表现良好,她被提前释放。

  然而即便离开了高墙,她依然没有打算回到他身边。

  程屿曾满世界寻找她,最后却只找到一纸乘客名单。

  她走了,去了世界上那座据说会首先沉没的岛屿之国图瓦卢。

  她去做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有他明白。

  世界上有没有永恒的岛屿?

  她想去看看。

  那里大概有她有生之年,唯一能等到答案的机会。

  2

  程屿登上去往北京转机的飞机时,卫靳正好去外地拍摄。在短信里得知程屿已经换好登机牌后,他沉吟了一阵,最后只回了两个字:回见。

  位于沿海的H城有很明媚的天光,卫靳坐在酒店房间的沙发上,望着落地窗外林立的高楼,忽然有种隐约的预感,这一次,或许真的不一样了。

  而这一次,自己也是真的该学会放下了。

  程屿抵达澳洲时已是两天后,除却在北京为了等候班机而稍作停留,一路上,他几乎马不停蹄。可就算是这样坚定的步履,他也依然不敢担保自己一定能够找到她。但不管怎样,一定要试一试才能够死心。

  因为就像有人曾说过的那样,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以拼图的形式得以完整的,而景夜,无疑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他必须找到她,因为若是没有她,他的生命将会永远残缺。

  程屿在澳大利亚并没有近亲,唯一可以算得上亲戚的,还是过世多年的妈妈的表亲。那是个年过五旬的独身老太太,从初接到程屿电话的那一刻起,就表现出莫大的热情。除了再三确定班机抵达机场的时间外,还不忘交代程屿路途中的注意事项,最后在挂断电话之前,这位老太太无不忧伤地感叹:“真好,我曾以为再也见不到咏仪和她的家人了。”

  咏仪是程屿妈妈的名字,而就算从小与父母分离,对家人没有太多的记忆和依恋,听到这句话,程屿仍止不住有些难过,最难解是乡愁。

  程屿在老太太家住了三天,老太太虽然年过半百,却不服老得很,坚持让程屿叫自己Julia。就这样,程屿陪着Julia在墨尔本待了三天,逛了好几处有名的景点,Julia才依依不舍地送程屿去机场搭乘前往斐济的飞机,他将从斐济转机前往图瓦卢。

  一路上,这位头发渐白的老太太望着明明心急却佯装镇定的程屿微微笑了:“这么快,咏仪的孩子也到了追在女孩身后满世界跑的年纪。”

  “Julia……”程屿在长辈面前多少觉得有些窘迫。

  “有什么关系!”Julia含笑拍拍他的肩,“别看我现在老了,想当初我也年轻过啊,谁都有过……人生总有这么一个阶段,一个无论做什么也情愿、无论说什么也甘心的阶段。我只希望你无论何时都能遵循自己的内心,那就最好了。”

  “我知道……Julia,还有,谢谢你。”

  出租车最终在机场外停下,程屿示意Julia不用继续送自己,Julia点点头,摇上车窗,示意司机折回市区。

  程屿望着载着Julia的出租车逐渐消失在夜色里,心中渐渐涌起阵阵暖意。这位老太太大概不知道,她那一句无意的肯定,对此刻的程屿来说,有多么重要。

  在这个希望渺茫的关头,只有这来自于旁人的难能可贵的鼓励,才可能成为他无怨无悔走下去的动力。

  3

  在斐济静待近十个小时后,他总算顺利登上前往图瓦卢的航班。在进入机舱的那一刻,程屿并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行程会因为坐在身旁的那个人而发生惊天的转变。他更不知道的是,因为这个人,景夜甚至会在几天后结束她避世的旅程,悄然回到国内……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前情是——飞机在预定时间内起飞,程屿终于离景夜如今所居住的那座岛屿进了一步。

  说不激动是假的,他们之间曾发生过的一切都还历历在目。时间并没能如愿稀释所有喜悲,所以他无法讲出遗忘。

  本来,遗忘便是人生中最大的谎言,他和她之间的事情原本就不是用来遗忘的。每每触及,都好像从徒劳的长眠中苏醒——

  这样的爱,理应用来珍惜。

  思及此,程屿的眼眶难免濡湿。所谓大丈夫不轻易落泪其实可笑,那些没有哭过的男人,只不过是没有遇到值得落泪的人与事罢了。

  为了堵住这莫名泛滥的泪意,程屿去翻找口袋里的纸巾。然而两个口袋都翻遍了,确定里面只剩下一个空空如也的包装袋后,程屿不得不尴尬地求助坐在身旁的那个人——虽然自从登机以后他就好比一尊雕像一样一动不动地看着报纸,但若是有人主动搭话,他应该不会不理人吧?

  “抱歉打扰……”程屿清清喉咙,用的是英语。

  果然,对方缓缓抬起眼,向程屿投来了冷冽的目光。

  “请问你有纸巾吗?”程屿硬着头皮继续道。

  沉默了半晌,对方递过来半包纸巾,并以标准的汉语答复道:“给你。”

  确定了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中国人,程屿略微松了口气,在抽出一张纸巾后,微笑着将剩下的还给对方:“谢谢你。”

  “不客气。”这位邻座并没有看自己,而是继续埋首于手中那张无趣的当地报纸。直到空姐在广播里通知“飞机即将着陆请各位乘客系好安全带”,他这才慢悠悠地将其放回面前座椅后的袋子里。

  或许是他的表情太过冷漠,又或许是他的姿态太过泰然,反正就连向来好奇心并不旺盛的程屿也对他多少产生了一些兴趣,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他:笔挺的正装,卓然的气质。如果不仔细分辨,或许真的会以为是富二代。可若仔细看他的手,却又似乎不仅仅是那样——太多的疤痕意味着伤口,而伤口又意味着什么……恐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程屿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将纸巾丢进垃圾袋,系好安全带。

  这座有着景夜的岛屿,他终于要到了。

  4

  陆越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他真的会如年少时飞扬跋扈的蓝田所赌咒的那般,远渡重洋,走遍半个地球,只为找回她。

  所谓一语成谶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但可惜的是,昔日那个撇开全部自尊心追在自己身后的小姑娘已渐渐消失在时光深处,取而代之的是如今这个处处与自己作对的,一意孤行的大女孩。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蓝田今年已经十八岁了,而他,也已晃晃悠悠地来到了二十六岁。

  驱车前往事先查到的蓝田的住址时,陆越有些恍惚。如果不是最近养父病重垂危,他会不会真的能应允了自己的私心,堂而皇之地来找她?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从他陆越十八岁起,蓝田就是他养父唯一的小公主,他唯一的小妹妹,他最不可能成为爱人的人。

  这个道理他比谁都懂,却也比谁都感到绝望。

  陆越赶到蓝田所租住的地方时,已是傍晚时分。房间内依然黑着,他在走廊上来来回回地踱着步。一抬头,便看见刚才飞机上那个坐在自己身旁、没出息红了眼的男人。

  两人都愣住了,面面相觑了好一阵,陆越终于闷声开口:“该不会,你也是来找305的房客的吧?”

  “难道你也是?”程屿的眼中满是惊讶。

  “你要找谁?”陆越的眼中陡然多出了警惕的成分。

  “景夜。”

  “原来如此……”陆越将手中私家侦探送来的两个女生的日常照在程屿眼前晃了晃,嘴角漾起一丝苦笑,“看来我们都来迟了一步,你要找的人和我要找的人,大概是感应到我们会来,所以为了躲开我们,不惜连工作都不要了,只为了躲开我们……能做到这种程度,也真是难为她们了。”

  “不,我想,她并不知道我会来,”程屿望着眼前这个看上去有些挫败的男人,“不过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一定要尽快找到她,带她回去……你呢?”

  “和你一样。”陆越抬起头,第一次仔细打量眼前这个小自己许多,却不乏沉稳的男子,“刚才忘了自我介绍,我叫陆越,大陆的陆,超越的越,如果可以的话,这几天,希望我们能一起行动。因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蓝田带走了你口中的那个景夜的……她就是那样的人,只要铁了心,就一定会断掉所有后路,一点余地都不留。”

  “我在想,”程屿又望了一眼漆黑的房间,自嘲地笑了,“难怪她们能凑在一起,原来都是同一种人。可是没关系,我会找到她的,绝对。”

  “是,这也正是我想说的。”陆越沉声道。

  5

  当晚,程屿和陆越便住进了305号房。倒不是非法闯入,而是在找到房东后,得知原先的租客景夜和蓝田已在两天前退了租,这才决定租下来。

  一走进房间,程屿便觉得自己仿若跌入了一场浩大的梦境中。这便是景夜生活了一年多的地方,她窝在这间小小的房间里吃饭、睡觉、聊天甚至是给自己写那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信,字字句句,他都快能背下来,却还是无法回答她信中的问题。

  在这瞬息万变的世间,究竟有什么是永不毁灭的?

  或许都不是。一草一木一花,乃至人的一生,终究都逃不过一死——所以,若是不能够快乐,就算是得以永生,大概也毫无意义。

  死便是躺下不再起来,等到天没有了,仍不复苏醒。而若是等到入土那一天,还不能与最爱的人牵手,那再谈永恒,也不过是虚空。

  他此刻想告诉她的,能告诉她的,无非是这个。

  当晚程屿与陆越分睡在房间里的两张床上。说来也奇怪,进门的第一眼,他们就认出景夜和蓝田各自的床铺。对此,陆越莞尔:“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一直这个样子,床上一定要堆满各种各样的玩偶才能入睡,就好像长不大的孩子一样……然而这次为了躲开我,她竟然能忍心撇下这些玩偶,可见她有多不想见到我……”

  “你这样说是打算放弃了?”睡在景夜简单得有些过分的单人床上,程屿微微侧过身,看着不远处的陆越。

  “当然不是,”陆越摇头,看了程屿一眼,“我有不能来找她的理由。那么你呢,是什么让你放任她待在这个荒凉的岛上?”

  “尊重。”

  “真是无聊的尊重。”陆越勾起嘴角笑了,“如果我是你,早就来带走她了,哪里还管什么狗屁的尊重。”

  “是啊,虽然迟了点,但我还是来了。”程屿点头,“那么你呢,在找到之后是要带她回去,还是继续坚持你无聊的不能来的理由,放任她继续流浪?”

  “嘿,你这家伙,说话别这么咄咄逼人,好歹我也长你几岁,是不是也该尊重我一下?”

  “那就要看你的所作所为值不值得我尊重了,陆先生。”程屿微微一笑。

  “既然你都这样讲了,我想我也不该继续沉默。可我向来不喜欢不公平的交易,这样吧,我说完我的故事之后,相对的,你也要说出你的故事,你觉得这个提议如何?”

  “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应该没有。”陆越难得地舒展了眉头,换了个姿势继续道,“那么,开始吧。”

  6

  “离你越近的地方,路途越远。”

  ——如果说有哪句话可以贴切地概括自己对蓝田过去八年的情感,陆越想,没有什么比这句更加适合了。

  他明明是离她最近的那个,却也被迫成为离她最远的那个。这一切,从十八岁被蓝正荣收为养子的那一刻起,他就比谁都懂得。

  陆越永远记得蓝田十岁时的样子,明明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扎着两根辫子的野孩子,却已经学会像大人一样对自己颐指气使。

  棒棒糖、雪糕,甚至是和小朋友们一起玩的弹珠,蓝田都非要指使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哥哥去买,却从不愿叫他一声“哥哥”。

  人人都知道蓝老板一夜之间收了个养子,为的是力保唯一的大小姐蓝田不沾染上江湖事。但那些人从来不知,为了那个唯一的大小姐,作为养子的陆越,究竟付出了多少。

  可就算陆越做到这种程度,蓝大小姐却依然不领情——作为一个不问江湖事的公主,蓝田的青春期几乎可以直接拿来写成小说,数不清的鸡毛蒜皮与狗血齐飞,每每都要陆越善后。

  像是某种恶趣味,蓝田的爱好之一是招惹有女朋友的男生,三番五次地勾搭上手后,又毫不留情地甩掉,直到对方找上门,才顶着一副欠扁的嘴脸给陆越打电话,要其帮自己“清场”。

  过于频繁的“打扰”让陆越觉得不胜其烦,自她进入高中后,他明明已在竭力避开她,她却可以不管不顾地在任何时候拿他消遣,让他去做些无聊甚至是令人无法忍受的事——只因为她知道他无法拒绝。

  这样病态的状况一直持续到蓝田十七岁的那个夏天,转折发生在某个暑假。再度接到蓝田的清场电话后,陆越风尘仆仆地赶去善后,却只看见躺在沙发上抱着红酒瓶喝得醉醺醺的蓝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曾经绑着麻花辫的小屁孩已经长成了大姑娘,她醉醺醺地朝自己甜甜地微笑:“你来了?动作真慢!”

  陆越皱了皱眉,试图拿走蓝田手中的酒瓶,没想到蓝田抱得死紧:“不要!你要是想要这瓶酒,可是要付出代价的!”

  陆越只当是小孩子耍酒疯,淡淡地笑道:“什么代价?”

  “你付不起的!”蓝田从鼻腔里发出冷冷的哼声,挑衅似的盯着陆越。

  想来陆越低估了蓝大小姐的本事,只当她在逗自己玩,依旧试图伸手夺过那个红酒瓶:“哦,你说说看?至于是否付得起,由我来判断。”

  陆越的话音未落,那个无辜的红酒瓶便“咕噜咕噜”地滚到了地上,洒了一地的红酒。

  蓝田的吻技生疏得令人发笑,她的姿态亦像极了一只考拉,只知道拼死挂在陆越身上,如同捍卫自己的主权一般。

  陆越的大脑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势刺激得一片空白,等他清醒过来,已经和蓝田在沙发上亲得难舍难分了。

  作为蓝正荣的养子,陆越有资格犯无数的错,却唯独没有资格犯这样的错,所以在恢复理智的那一刻,他终是狼狈地站了起来,跌跌撞撞地逃走了。

  陆越安慰自己这是酒精惹的祸,虽然他知道自己当日并未喝酒,喝酒的不过是蓝田那个小煞星,但唯有这样,他才能抹去内心的心虚和畏惧。

  因为他已经越来越难以说服自己,这几年以来处处躲着蓝田,究竟是因为嫌麻烦,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

  然而蓝田却似乎没有要放过陆越的意思,她人生中最好的时光,都被用来倒追陆越了。她几乎抛弃了所有自尊,没羞没臊地缠着陆越:“我这么喜欢你,你喜欢我一下会死啊?”

  “会死。”陆越咬咬牙,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时日久了,蓝田也终于死心,每每一副颓丧的样子,却又看得陆越胸口隐隐作痛,只好低声安慰她:“世界上一定会有其他人爱你。”

  蓝田看着陆越隐忍的样子笑得越发鄙薄:“我又不爱他们,那种爱对我有什么用?陆越,我只要你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后悔你今天的懦弱胆小,然后走遍半个地球,只为了找到我……但那时候,我已经不会再回到你身边。”

  蓝田小小的身躯里仿佛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只可惜那时陆越只当她是在开玩笑,他以为他的小公主永远不会离开,就算她注定不属于自己,他也会看着她长大。只是陆越没有想到,他的小公主其实胆大包天,她精心策划骗过了爸爸也骗过了他,她说要去澳洲留学,却带着行李不知所终。

  陆越整整找了她三个月,才在那座叫图瓦卢的鸟不生蛋的海岛上找到她的踪迹。然而他却头一次对自己的养父撒了谎:“她在澳洲过得很不错,说是要一起回来和我们过年,您就放心好了。”

  是于心有愧吗?不尽然,这更像是他的一点小私心。

  如果无法将自己送给她,就送给她想要的全世界好了。

  7

  墨尔本市,景夜醒过来时,天已黑透。

  蓝田站在窗边发呆,见她醒过来,笑嘻嘻地过来捏她的脸:“睡醒啦?我看看你退烧了没……话说回来,你还真是笑死人了。我说要跑路,你非要跟我一起就算了,还偏说什么要照顾我,依我看,眼下这个状况,谁照顾谁还不一定呢!”

  “所以我才一直说,上帝没把你生成一个哑巴真是有眼无珠!”景夜没好气地白了蓝田一眼,禁不住一阵头晕。

  “切!我不和病人计较。不过现在还早,你可以继续睡一会儿,等我出去买点吃的回来再叫你起床。”蓝田看了看表,开始穿外套。

  “好,那你注意安全。”景夜强忍住倦意又望了蓝田一眼,这才放心地躺下。

  回想起自己和蓝田的逃亡,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疯狂的决定。那日她从超市下了班,原本准备叫蓝田一起吃饭,却发现蓝田正慌乱地打包行李。见到自己,她踟蹰了几秒,旋即咧开嘴笑了:“你终于回来了!时间紧迫,我简单跟你解释一下好了。目前的状况就是本姑娘要跑路去了,并且为了你未来的安定生活着想,我诚恳地建议你也赶紧搬家找新的合租对象……没办法,摊上我这么个室友算你倒霉啦!喂喂,小景夜,你听到我的话没有?”

  “你要跑去哪里?”景夜坐在床沿,不慌不忙地看着蓝田。

  “啊?”很显然,蓝田没有料到景夜会如此镇定,愣怔了一会儿,也干脆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先是墨尔本,然后再说吧。反正我也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

  “那么,干脆我们一起吧。”说罢,景夜站起来,拖出床底下的旅行箱,也开始有条不紊地整理起行李来。

  “喂喂喂!你能跟我说说现在是个什么状况吗?”

  “你是说目前的状况?”景夜笑了,“大概就是一个头脑发热突然要跑路的家伙,害得另一个头不疼脑不热的家伙也临时大脑短路了一把,准备一起跑路吧。”

  “少跟我贫!说正经的!”蓝田显然很不满意这个答案,叉腰正色道。

  “我啊……前段时间干了一件现在看起来有点蠢的事,我给那个人写了信,寄回了他原来租过的房子,当然,我也给其他朋友写了明信片。但是不知为什么,我最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老觉得他会杀过来兴师问罪……就当我潜意识过剩吧,不过说真的,你要是真走了,也就只剩我自己一个人,待在这里很无趣的,所以不如和你一起走,还可以照顾你……要知道你做的饭可真不是人能吃的,自理能力堪忧啊!”

  说起自己的做饭水平,蓝田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一巴掌拍在景夜的背上:“呸!少找理由了,其实就是想继续躲他而已。不过说真的,你也是个怪人,为什么老想着推开他呢?如果我是你,早就扑上去三呼万岁了!”

  “可你不是我呀!”景夜轻轻戳了戳蓝田的脑门,撇嘴道,“好了,告诉我真话吧,为什么你要跑路?”

  “因为啊,我曾经跟那个人说,总有一天,他会后悔自己当初的懦弱胆小,然后走遍半个地球,只为了找到我……但那时候,我已经不会回到他身边。不过我想,我还是舍不得真的不回到他身边的……只不过这一次,我希望他能找我久一点,久到他愿意鼓起勇气,主动来到我身边。我想,这会是我给他的最后一个机会。因为一旦他慢一点,我可能就会真的变成不孝女了。如果那样,我想我就真的一辈子都不会和他在一起了……”

  8

  抵达墨尔本的第三天,景夜感染的风寒才算痊愈。

  从病魔的爪下脱逃,景夜心情不错,趁着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的间隙,干脆和蓝田一起在街上游荡。

  往来的亚裔女孩不少,她们挽着亲友说说笑笑,景夜见到,心中凄迷一片。说起来她也有过亲人朋友,然而也是自己选择了这条逼迫至此的路……到如今,过去种种爱恨都渐渐退潮,留在手心里的,无非是虚空而怅惘的记忆,以及那枚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终究没能丢弃的戒指。

  Marryme.

  直到现在,景夜才敢坦然承认,自己害死的那个人,其实真的深爱过自己。不再是年少气盛时的不可得,也不再是声色犬马中的半晌贪恋。只是爱,稀薄难求的爱。

  然而令人惋惜的是,所谓爱这回事,无论结局如何,都不外乎两种可能。之后,有人逃亡,有人身亡。

  是他们各自爱人的方式不对,所以才注定他们都是一爱就会变得不幸的人。

  伸手抚了抚口袋里那枚随身携带的戒指,景夜想,到现在,她真的已经原谅他带给自己的伤害了吧,而她也是真心感谢着,那些他对自己万般宠爱的时光……

  因为这短暂的走神,景夜很悲惨地吃了蓝田一记拳头。望着景夜那张笼罩在哀伤情绪里的脸,蓝田试图逗她开心:“你这家伙,真是超级容易走神!来,讲个好玩的笑话给你听,逗你乐一乐……”

  然而蓝田还没讲的好玩的笑话最终被一阵尖叫声取代,迅速从两人身边疾驰而过的飞车党抓起蓝田的挎包绝尘而去,留下满世界的灰尘,呛得刚刚病愈的景夜狠狠打了几个喷嚏。

  “我的护照还在里面!”

  愤怒了几分钟后,蓝田渐渐恢复了理智,拍了拍一旁景夜的肩:“嗯,你别担心,我虽然不混社会,但当初刚来这里的头两个月,也认识不少家伙……你先回旅馆等我,我去联系老朋友帮忙,等我把包给弄回来,就回旅馆找你。在那之前,你记住哪里都别去,我真怕那个浑蛋家伙找不到我,就抓你去开刀了!”

  蓝田一边叽里呱啦地交代着,一边匆匆跑远了。回过神来的景夜决定暂时按蓝田的交代回旅馆等她回来。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蓝田的担忧这么快就成了现实。当她走到旅店二楼的房门口时,一个从未见过的西装革履的男人正一动不动地守在大门外:“您好,请问是景夜小姐吗?能不能麻烦您跟我走一趟,我们家先生想跟您一起喝杯下午茶。”

  9

  当景夜步入位于墨尔本市郊的这栋房子时,不由得牵起嘴角:“还真是气派的下午茶场所。”

  “不好意思,陆先生还在处理别的事,能不能麻烦景小姐等一会儿?”前来安定人心的是个看上去像管家的妇人。景夜微微颔首,干脆选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在沙发上,静观其变。

  既来之,则安之。尽管她很早以前就猜到同是C城人的蓝田的背景或许并不简单,但如此复杂的状况,仍是她从未料到的。

  陆越来的时候,景夜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暖气开得太足,她又是病体初愈,很容易就感到疲惫。

  陆越第一次见到程屿口中的景夜,难掩心中的震撼。望着眼前这个在沙发上睡得毫不自知的人,他实在很难将她与程屿口中那个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的女人联系到一起。

  依稀过了十几分钟,陆越终于忍不住轻咳一声,这响动果然惊醒了向来睡眠很浅的景夜。

  在主人的客厅呼呼大睡怎么看都是一件失礼至极的事,景夜有些窘迫,忙坐直身体,和陆越对视了许久以后,才清清喉咙:“你……好。”

  “你好,景小姐,我叫陆越,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

  “你看上去年长我不少,这样好像不大礼貌,还是叫你陆先生好了。”景夜微微笑了,恢复到往常的姿态。

  也就是这样的姿态,才终于令陆越将眼前的这个人和程屿口中的那个人,稍微联系到一起。

  “既然这样,景小姐,那我就开门见山了。我想你一定知道我找你来的理由,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麻烦你告诉我蓝田去了哪里?因为据我手下的说法,她直到现在都没有回你们一起住的旅馆。”

  “很抱歉,我真的不知道。”确定眼前这个叫陆越的人便是蓝田口中那个希望“他找我久一点,久到他愿意鼓起勇气,主动来到我身边”的人之后,景夜先前的畏惧少了几分,镇定地望着陆越,似乎乐观其变。

  “景小姐确定?”

  “当然。”

  “那么,为了对你自己所说的话负责,接下来的三天,在我找到蓝田之前,都要麻烦你待在这里了。”陆越端起桌上的茶杯抿了一口红茶,“景小姐应该没有异议吧。”

  “暂时没有,但我想知道,若是你一直都找不到蓝田呢?”

  “不管找得到蓝田与否,三天后,我都会派人送你回国。”陆越似乎早已想好答复,不紧不慢道。

  这样的回答果然让原本还很平静的景夜大为光火,不管眼前这个人是什么背景、什么身份,他又有什么资格决定自己的去留?

  “哦?我想问陆先生凭什么决定我接下来的去向?”

  “你觉得呢?”陆越不答反问,笑中的深意不言而喻。

  是的,如今的景夜早已是失去倚靠的浮萍,就凭他陆越是蓝正荣的养子这一点,就足以压得她不得翻身。别说是回国了,就算要绑她去太平洋喂鲨鱼,她也无可奈何。

  沉吟了片刻,景夜强忍心中的酸楚,咬唇一字一顿道:“好,我知道了。”

  10

  三天后,在无人告知蓝田踪迹的前提下,景夜被载往墨尔本的机场。

  令人意外的是,陆越真是一个“体贴”至极的人,甚至连回国的联票都替自己订好了,从墨尔本到北京,再到C城,一气呵成,就好像迫不及待将她遣送回国似的。

  临登机前,陆越似乎还在监视自己。隔着安检区,景夜拖着自己不大的行李箱,终于忍不住回头大声冲着陆越喊:“喂,陆先生,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陆越似乎心情不错,耐心地点点头,示意她问。

  景夜深吸一口气:“我想知道,你如此希望将我送回国的理由是什么?不要说是因为蓝田,以你的智慧,你明知道我没有骗你……”

  陆越望着警惕地凝视着自己的景夜笑了:“世界上有一种很奇怪的感情,它深刻到你想去结束它,或者冰封它,只因为它出现在错误的时间里。但我想,我们应该做的是去等待一个正确的时间重启它,而不是让错误的时间消耗它。希望我这么说,你能够理解。”

  机场广播开始通知乘客登机,回想起陆越刚才的话,景夜沉吟了片刻,终于拖着行李箱往登机口处走去——

  “如果你等我,我会回来。但是你必须耐心等候,等到日头西落,等到天下黄雨,等到盛夏的胜利,等到音信断绝,等到记忆空白,等到所有的等候都没有了等待。”

  第二章重逢之日

  没有人可以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但谁都可以从现在开始,书写一个全然不同的结局。

  1

  从北京转机到C城,刚取到托运的行李,景夜便马不停蹄地往出口处走去。

  无论是哪个时间,每座城市的机场里总是聚满了相聚或离别的人,景夜无端想到很早以前回到这里的那个深夜,心中竟有些恍惚。

  几乎已是隔世的事了。

  随着汹涌的人潮一路向前,景夜站在街边长长的队伍里等出租车。

  青天白日,四周吵嚷有如蜜蜂的嗡嗡声,惹得人头疼。景夜这才意识到,或许她应该和这里的故人们联系一下。然而当她翻出过去用过的手机,来来回回查看着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却始终提不起拨出去的勇气。

  是她把一切弄到如此田地,要生生剜去多少记忆,才可以心无旁骛地再讲一句“好久不见”?

  不过都是太天真的假想罢了。

  好不容易等到一辆空车,已是下午五点半。C城的白日漫长,景夜疲惫地拖着手中的挎包钻进车后座:“麻烦您到最近的酒店。”

  不是没想过作为本地人竟沦落到住酒店有多么的讽刺,却是真的没有地方可去。这么久以来,她能够寻求的庇护也许真的只剩下卫靳,可既然她还给他一个心知肚明的吻,她也就不可以再卑鄙地利用卫靳的感情了。

  好在酒店房间一切齐备,她余下的钱不多不少,还可以撑一段时间,接下来该如何在这座城市立足,便成了眼前急需解决的事。一切都来得太急了,包括后来她选择逃走,C城的生活被她猛地丢弃,连缓冲期都没有,这让刚回来的她多少有些无所适从。所以大概还得再等一段时间,等自己真正想清楚接下来的路应该如何走,再做决定也不迟。

  洗完澡换了衣服,景夜看了看手表,也不过晚上八点。意识到自己还没吃饭,景夜懊恼地锁了房门,径直往楼下去。

  有恋人相拥走在走廊里,脚步落在松软的地毯上,悄无声息。景夜恍惚觉得,眼前的这条走廊多么像自己漫长的一生,她已走了那么远的路,已这样疲惫,却还是来不及和他相拥着一起走。

  2

  蓝田联系自己的时候,景夜已经在那间酒店住了三天,正犹豫着是退房去找房子租,还是继续挨着,等到自己真的想清楚接下来的路。

  酒店房间的电话铃响起时,景夜被吓了一大跳。本以为会是前台打来的,没想到蓝田的声音却陡然从里面钻了出来:“喂,小景夜!”

  景夜惊诧,她不是应该还在墨尔本找自己丢失的包包吗?刚准备开口,蓝田已经自顾自地解释起来:“还好我机灵,否则就真的被陆越那个家伙抓到了……我拿到包包以后回酒店找你,发现门口是陆越的人,就知道这浑球肯定找你了,后来才知道你被他送回了C城,我真怀疑他脑子出了问题……不过不管怎样,我想了好久,觉得最危险的地方或许正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我也就拍拍屁股回国了。我想,凭陆越的本事,大概现在已经知道我在C城了,anyway(不管怎么样),好歹姑娘我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要是我真不想回去,他也拿我没办法!”

  蓝田叽里呱啦的语气还是和以往一样有活力,景夜松了一口气:“那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和我一样游荡在外面住酒店,还是……”

  “所以说你越来越不灵光了,我怎么可能住酒店呢,目标太大,很容易被陆越逮到的!我联系你的意思就是想和你继续当合租室友,刚好我昨天在郊区看了间超低调的平房,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不如我们继续一起住吧?反正我们也算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无处可去……怎么样,我够意思吧?”

  “当然够意思,那你现在在哪里?”

  “大街上,拿公用电话给你打的电话呢!别问我怎么知道你住这里的,我门路可多了,不过就是陆越也知道这些门路,所以我们闪得越快才能越安全……这样吧,你先收拾东西退房,我们在稍远一些的公园碰面,然后一起搬去新房,你说如何?”

  “没问题,你记一下我的新手机号,我们待会儿见。”景夜报出号码后,立刻从床上坐了起来,开始打包行李。

  离中午十二点还有半个小时,如果她们动作快的话,还可以赶得及一起到外面吃顿饭庆祝一下。景夜的心情逐渐轻松起来,拉起行李箱将房门带上,径直往楼下前台走去。

  3

  谢亚文发誓,景夜这厮绝对是他见过的最惊悚的受害者。

  如果没记错,今天是他拿到驾照后第二次开车,难免技术不大纯熟,把车子开得歪七扭八的。一路上,回想起昨天那个被自己气哭跑掉的小助理,谢亚文忽然生出许多“自力更生”的自豪感……当然,他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会产生这种想法本质上显得十分愚蠢。

  用谢亚文老板的话说,谢亚文这个人存在的意义无非两个,“做点他开心的事让大家不开心”和“说点你不开心的事让他开心”——所以当众羞辱他的小助理“腿短腰粗小脑垂体萎缩”这种事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虽然谢亚文本人不care(在乎)自己的助理跑了多少个,但谢亚文的老板不得不care(在乎)。今天从公司出来之前,老板就咆哮着给谢亚文下了最后通牒,“既然你这么有本事,那么很好,你自己看谁顺眼就找谁来当助理吧!”

  谢亚文对此的回应是无所谓地耸耸肩,作为老板家的首席男模,他打心眼里不相信自己老板的话,但仍避免不了一阵阵的烦躁。他老板还真以为聪明懂事的女助理跟乡下树林里的蘑菇一样满地长吗?真是笑死人了!

  纠结着找新女助理这件事,谢亚文不由得有些分心。眼看开到一个路口,谢亚文正准备转弯,就发现一个拖着大号行李箱的家伙上了人行横道。

  这种时候当然要减速了,然而谢亚文却因为紧张,非但没有按原计划减速,还下意识地踩了一脚油门。只听一声超刺耳的巨响,那个无辜的行李箱就这样脱离了主人,飞快地落在自己的车前盖上,余下车内惊魂未定的司机谢亚文和车外吓得魂飞魄散的景夜面面相觑。

  作为一个自诩有品位、有担当的男性,谢亚文当然干不出肇事逃逸这种缺德事,好在受害者只是一个行李箱。他一边宽慰自己,一边摸出墨镜戴上,打开了车门。

  很显然,景夜被吓得不轻,眼见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大有要叫交警的架势,谢亚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三下五除二便将撞坏的行李箱和眼前这个神游中的女人一起丢进了车里——要知道,要是他的老板知道他又搞出了这档子事,估计他今年都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沿着公路一阵漫无目的地乱开,谢亚文最终将车停到了这个区附近的一家温泉会所门外。当然,他还没有变态到出了事还有兴致泡温泉,只是过去经常来这里,所以一不小心惯性使然。

  见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景夜还沉浸在震惊中,谢亚文心虚地干咳了两声:“喂,喂!”

  礼貌对于他这种人来说等于放屁,能用“喂”字已经是他最大的关怀。果然,在坚持不懈地“喂”了十几声后,景夜终于给了他一点反应:“这是哪里?”

  “温泉。”

  “废话!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景夜惊魂甫定就对自己黑脸,这让谢亚文很不爽,但因为是自己失误在先,谢亚文不得不尽量控制住情绪:“当然是我载你过来的,因为我撞了你的行李箱。”

  “行李箱?”景夜环视四周,这才注意到后座上壮烈牺牲的箱子,沉吟了一阵,总算慢慢抬起头,“你是说,你撞了我,然后带着我和我的东西从现场逃逸到了这里?”

  “你这个家伙能说得好听一点吗?比如说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体贴地将你和你的箱子带离了人多嘴杂的地方……”

  “切!”听罢谢亚文的歪理,景夜冷笑出声。

  谢亚文见她对自己这种态度,不由得收起先前的姿态,高傲地宣布:“说吧,要我怎么赔偿你?”

  “哦?我说怎么赔偿你就怎么赔偿吗?”很显然,景夜并没有被他的气势唬住。

  “废话,你怎么这么啰唆啊!”谢亚文没见过姿态比自己还高的女人,觉得不爽。

  “废话,因为你,我和我朋友约定见面的时间也错过了,我当然要想想让你怎么来补偿我!”

  “好了好了,随便什么都可以!”

  “真的?”

  “快说,我耐心有限!”

  “哦?”景夜换了个姿势坐好,指了指后面一片狼藉的行李,“那这样吧,你帮我找个地方暂住一周吧,我得找份临时工作,也得等我的朋友再联系我。”

  4

  对于为什么开口让素昧平生的谢亚文帮忙找住的地方,景夜其实有自己的思量。以目前的状况,蓝田绝对不可能乖乖回家,除非陆越真的抓到她。而陆越是什么人,景夜即使再笨心里也有了底,所以继续住酒店的结果无非和上次一样,指不定会在什么时候莫名其妙地被请去和他喝下午茶,然后再半强迫地被送去某个地方。

  上次陆越是心情好,送她回了C城,若是这次他心情不佳,一抽风把她送去南极喂企鹅可怎么办?景夜又不是傻瓜,要是不能和蓝田一起行动,还不如找个安全的地方等蓝田再联系自己比较靠谱。

  然而让景夜没有想到的是,谢亚文竟然很爽快地答应了自己这个可以算是无理的要求,并且还把自己带回了他的公寓。

  房子很大,谢亚文无所谓地耸耸肩:“反正我经常不在,借你住一下也不会怎么样!”

  虽然谢亚文的话很诚恳,但景夜也已经不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的小孩,在仔仔细细打量了谢亚文一阵后,景夜端起了桌上的咖啡杯:“说吧,你这么爽快地答应我这种无理条件是为了什么?”

  “真没什么,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谢亚文咧开嘴笑了。

  “既然这样,你这么具有人道主义精神,一定不介意我叫上另外一个无处可去的朋友来分享你的关怀吧?”景夜眨巴眨巴眼,作势要拨电话。

  果然,谢亚文一把按住了她的手:“所以说你这个女人真的很讨人厌嘛!算了,跟你坦白好了,我的女助理跑掉了,我得赶紧找一个新助理,我看你长得也算符合我的审美,虽然偶尔有点痴呆,但好在不蠢……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做我的新助理?你不是正好也要找工作吗,这应该算两全其美了吧?”

  谢亚文对于自己的提议十分满意,抱着手静待景夜的答复。

  依稀过了一阵,景夜不慌不忙地喝完了杯中的咖啡:“你先告诉我,你是干什么的?”

  “难道你跟我相处了这么久,还没有看出我是艺人……还是你是故意的?!”对于这近乎侮辱的言论,谢亚文觉得自己不能保持淡定了。

  “当然看出来了,”景夜似乎很满意谢亚文暴躁起来的样子,伸出一只手在他面前得意地晃了晃,“那么,作为你的新助理,麻烦告诉我你的名字,和我需要做的工作……还有,我没有驾照,不会开车,所以我衷心地建议你聘请一位司机,反正你应该不缺钱,你说是吗?”

  “好吧!!”谢亚文的脸青一阵白一阵的,良久,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两个字。他突然有点后悔惹上这个牙尖嘴利的女人了。

  5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景夜失去了蓝田的音信,有很多次,景夜抱着侥幸心理拨通了那个公共电话亭的电话,回应自己的却只有漫长的忙音。终于,景夜开始尝试着说服自己放弃继续寻找蓝田这件事。

  要知道,蓝田是这样聪明的女孩,在C城,她有着所谓的深厚背景,景夜情愿相信她现在在C城藏身得很好,也不愿相信她已经被陆越找到。

  各人有各人的坚持,求仁得仁,便是所谓的幸福。

  作为一个适应能力极强的人,景夜几乎在接手谢亚文的助理工作的一周内就基本完成了初期适应。复杂的经历让她拥有一条超级强大的神经,无论谢亚文侮辱人的言论如何花样翻新,她都有本事做到淡然处之。偶尔她还会有闲情挑衅一下他的权威,让他意识到在侮辱人这件事上,他并不是高处不胜寒的。

  景夜的兢兢业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超乎谢亚文的意料,一开始他只是觉得这个女人有趣,能够第一时间抓住自己的痛脚,工作起来不至于乏味。后来谢亚文才慢慢意识到,除了有趣,她还不乏沉着冷静的处事作风,所以当他得知她不过二十出头时,他的内心彻底被这个小姑娘震撼了。除了欣赏,或许还有点别的。当然,因为相处的时间尚且短暂,那点别的,暂时还不至于上升到某种情感高度。

  谢亚文由衷地觉得这样的状态其实很好,看上去什么都一片空茫,实际上又或许有千百种可能性。

  一转眼又是周末,这个周末谢亚文唯一的工作是要去摄影棚拍最新一辑的宣传照。因为是例行的工作之一,谢亚文也没有当回事,前一天照样拽着景夜四处溜达,直到深夜才回到公寓。

  果不其然,一早起来两人都顶着硕大的熊猫眼。为了方便早起,景夜前段时间剪了短发,对于自己形象的事,也显得更加不在意。只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助理,看着谢亚文如此不自重的熊猫眼,她多少有些不爽,边数落他,边找遮瑕膏出来:“快搽!”

  吃过早饭,两人一起开车上路。谢亚文的车技多多少少有了一点长进,不至于在人多的时候一紧张就踩油门。两个人说说笑笑最终在棚拍的工作室楼下停下,景夜才逐渐意识到状况不对。

  在再三望了望眼前的这座大楼后,景夜倒吸一口凉气,指了指大门犹豫地问道:“你确定……今天是在这里拍?”

  “是啊,怎么了?你以前来过?不会吧!就你这德行,拍出来只怕是要挂在动物园展出吧?”谢亚文依然热衷于变着花样地羞辱景夜,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景夜越来越惨白的脸。

  是啊,当然来过,还不止一次。景夜慢慢咬住失去血色的下唇,在心中腹诽。然而眼下这种状况该怎么办?硬着头皮上去装没事人,还是扯谎丢盔弃甲逃跑再说?她的脑子里突然乱成一锅粥,咕噜咕噜的,完全找不到头绪。

  就在景夜还在为上楼还是逃跑继续纠结的时候,一双很熟悉的手已经不由分说地拽住了她的手臂:“你……怎么在这里?”

  景夜能够感受到那手臂主人声音中的颤抖,以她对卫靳的了解,他现在一定是生气了,并且是十分生气。

  果然,当景夜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准备抬头正视卫靳的眼睛时,卫靳已先一步拽着她大步流星地往外面走去,只剩下一旁不明状况的谢亚文气急败坏地冲着两人的背影大叫:“天啊!那是我的助理,你以为自己是谁啊?当你们在演偶像剧呢!给大爷我滚回来!”

  6

  像他们这样没做过彼此的恋人,却深知对方的感情,甚至于某个深夜各怀心事接过吻的人重逢应该如何说开场白?景夜发现,她还真是不知道,所以,不如保持沉默,等对方先开口好了。

  而此刻坐在景夜对面的卫靳,一句“心中打翻了五味瓶”已不足以形容他的心情——岂止是五味,简直可以说是五百味、五千味、五万味……世界上绝对不会有一种味道,能够比肩他心中的苦楚。

  而这一切也不过是因为自己眼前这个薄情寡性的、一意孤行的、浑蛋的,女人。

  “愿新年快乐,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不是我说你,还真是土得掉渣啊!”原来到最后,所有曾经有过的深爱与怨愤,就只化为这句轻飘飘的祝福语,卫靳险些就冷笑出声来。

  “真有这么差吗……”景夜小心翼翼地看了卫靳一眼,确定他暂时没有爆发的征兆,才低声答道。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果不其然,在无关紧要的废话后,话题还是被牵引到这个无可避免的重点上。

  “有一段时间了吧,具体我也记不清了……”

  “是吗?”卫靳淡淡地扫了浑身不自在的景夜一眼,竟然不紧不慢地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喂,是的,她回来了……对,现在就在我对面坐着……好的,那么我们回头见面再说。”

  简短的几句话后,卫靳无比泰然地掐断了电话,抬头直视景夜:“你知道刚才这个电话是打给谁的吧?”

  “程屿。”

  “还好你没有故意扯一些奇怪的名字,否则我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揍死你。”卫靳深深吸了一口气,挤出一个并不好看的微笑。

  “不会的,我没有那么无聊。”

  “是吗,那既然你这么坦然,回来后为什么不敢联系我们?”卫靳的目光灼灼,逼视着景夜,让景夜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窒息。

  又沉默了一阵,景夜抿了抿嘴唇,勉强笑了:“我想了很久,不联系你们,是为了大家好。”

  “景夜,你不要太过分!我还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开始走普度众生的圣母路线了,你明明是个……”

  “是个坏女人。”景夜叹了口气,“所以……你不要逼我。”

  “是你在逼自己才对。”

  “就当我在逼自己好了,”景夜无心在这个问题上同他争出高下,“我只想问你一件事……她现在好吗?”

  “你说谁?”卫靳装傻。

  “我说了,你不要逼我……”

  “好,我不逼你,”见景夜一副颓然的样子,卫靳有些于心不忍,“她在里面很好,和谭禹城的事情也有转机,你不用太担心。”

  “那就好。”景夜终于绽放出一个笑容。

  “说完别人的事,现在我想问点关于你的问题,你回来以后住在哪里?”

  “我老板家,刚才你看到的那个人,就是我现在的老板,我是他的助理。”

  “谢亚文?就是我今天要拍的那个目中无人的小浑球?”

  “他就是嘴巴坏了一点,人倒还好,你不要这么说他。”

  “这不是重点,”卫靳抓抓头发,不由得变得烦躁起来,“你们又不熟悉,你只是他的助理,住在他家,不大好吧……既然你暂时没地方住,要不要先搬到我这里来……”

  “不用了,”景夜幽幽地叹了口气,打断他,“你明明知道我不能再继续假装一无所知的样子利用你了。拍摄时间快到了,我们回去吧。”说罢,景夜站起来,准备离开。

  “我正在努力忘记你……”卫靳猛地抬起头,幽深的眼中似乎有什么在涌动,“还有,你有没有想过,就算事实是你说的那样,可一切都是我自愿的……你这个女人啊……真是,狠心鬼。”

  7

  自在墨尔本与陆越分别后,程屿其实并没有急着回国。国内依然是漫长的暑假,他回去后,也不过是在熟悉的街道怀念过去的那个人,徒增感伤罢了,倒不如在全然陌生的环境里换种心情,总比日日悲戚来得好。所以,当程屿毫无征兆地接到卫靳的电话,听到卫靳在电话里告诉自己,景夜已经回到C城的时候,他猛地发现自己竟然在这座异国他乡的城市失聪了。

  往来的熙熙攘攘倒退成无关紧要的背景,他唯一能听到的,不过是电波中传来的卫靳的不真切的声音:“她回来了……对,现在就在我对面坐着……”

  她回国了吗?

  她真的回国了吗?

  程屿几乎喜极而泣。

  他明知道,她回去不可能是因为自己,但没关系,他回去是因为她就好。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如果爱能够以路程来丈量的话,那么他爱她这件事,已经足以撼得动整个地球。

  马不停蹄地订了最早的一班飞机回国,作为一个成年的大男孩,程屿有好几次都激动得浑身颤抖——时隔一千多个日夜,他们终于要相见了。

  然而出乎人意料的是,还没等到程屿去找景夜,景夜已经破天荒地先约了他。他的手机号码没变,她的声音也没什么变化,当所有旧场景一一重合,程屿才发自内心地相信,她是真的回来了——不是自己做梦。

  “明天下午三点,你有空吗?如果有的话,我们在你大学附近的那家奶茶店见面吧,我有话跟你说。”景夜的声音悠远缥缈,落入程屿的耳朵,令人心酸得想落泪。程屿从不知道,原来一天一夜竟可以如此漫长。

  第二天,当程屿步入那家店时,景夜已经等在那里许久了。四年多未见,她还是一副瘦巴巴的样子,因为剪了短发的关系,露出两只耳朵,看上去像毛茸茸的小松鼠。

  程屿张了张嘴,试图叫她,却发现自己怎样都发不出声音来,只能驱使僵硬的两条腿,慢慢往景夜的方向挪动。

  “好久不见。”景夜抬起头望向他,笑得一如当年。

  就是这样的笑容,如一声轰然巨响,引爆积压已久的暗涌。程屿凝视着眼前的景夜,深呼吸了好久,才能够好好回以一句问候:“好久不见。”

  确定眼前的程屿已不是那时虚弱的模样,景夜终于放了心,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回来了……然后,有话跟你说。”

  “说吧。”听景夜如是说,程屿已分不清自己是悲是喜,再不中听的话她都已说过,哪还会怕多听一次。虽然已抱着这样的想法,但再亲耳听一遍来自景夜坚定的拒绝,也并非什么好受的事。

  “我想了很久,既然我回来了,也暂时没有打算离开,我想我们还是说清楚比较好。其实世界上很多人分手后也依然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天,我不奢求我们能够变成那样的关系,但至少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坦然地点个头。我想,这样就很好了……”

  “这就是你约我出来想说的话?”

  “是的。”

  “那么现在说完了?”

  “对。”

  “好吧,”程屿微微笑了,端起桌上的奶茶一饮而尽,“对不起,我做不到,我也没有打算和你走多年后见面还是老朋友的路线,因为在我心目中,你永远只会是现在进行时的女朋友……今天我来这里,无非想告诉你一点,那就是,这一次我压根没打算继续放任你跑掉!”

  8

  景夜觉得自己失策了。

  如果说遇见卫靳是被动的,那么主动约程屿见面摆明立场,景夜原本是希望自己能够抓住主动权。然而程屿的表现却大大地震撼了景夜,四年多过去,他看上去没什么变化,却又好像都变了,尤其是当他说出没打算放任自己逃跑的话时,景夜甚至倒吸了一口凉气。不会是程屿跟卫靳接触的时间太久,将他那堆胡搅蛮缠的爱好全学会了吧?

  然而尽管苦恼,景夜却不得不承认,她多少还是感到一些苦涩的甜蜜。

  是在为程屿的话苦恼的隔天,景夜破天荒地接到了失踪已久的蓝田打来的电话,这一次,蓝田竟然用的是手机。一听到景夜的声音,她就兴奋地叫出声来:“天哪!我终于暂时摆脱陆越手下那堆小废物的监视了,我们什么时候一起搬家啊?”

  景夜没想到自己决定搬走这件事会引起谢亚文的强烈反应。谢亚文甚至不依不饶地又将她从头到尾羞辱了一遍,末了,还十分强权地表示:“想都别想!”

  “为什么!”景夜虽然擅长扮演小绵羊,却不是真的小绵羊。

  “废话,还好意思问为什么,你脑子是拿来当装饰品用的吗?你一个女生独自住到郊区,你怎么就没点安全意识?”

  “都跟你说了,不是一个人!”

  “所以说你蠢吧,一个女人是晚餐,两个女人是大餐,你们俩脑子都被驴踢过是吧?”

  “谢亚文你够了,我跟你把话撂这儿了,管你大餐还是晚餐,我反正搬定了。要不我就辞职,我总不能一辈子都住在你这里吧?”

  “想当初可是你自己哭着喊着要借宿的,现在又哭着喊着嫌弃我这里,你这女人安的什么心啊?”

  “你管我……”被谢亚文戳中痛处的感觉并不好,景夜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你放心,我长得这么安全,还怕出事?而且据我了解,我的合租室友的监护人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基本上不会有人敢打我们的主意的……”

  “那好吧,搬走是可以……”见交涉无果,谢亚文拨了拨刘海,眯着眼笑了,“不过你要回答我一个问题,你和上次那个摄影师卫靳是什么关系?”

  “朋友。”景夜抬起头,正对上谢亚文的眼睛,坦然道。

  “朋友?嘿,想不到你人脉还挺广嘛……”

  “嗯,还不错。”得到谢亚文的放行令,景夜心情大好,也懒得和他计较。她站起来准备上楼收拾行李,刚走到楼梯口,便听见坐在沙发上的谢亚文一字一顿道:“老实说,你要搬走,是不是怕被谁误会我们的关系,影响不好?”

  景夜的手微微一抖,良久,转过脸摇了摇头:“真不好意思,你猜错了,老板。”

  景夜无可挑剔的笑容令谢亚文心中一紧,一股莫名的火气直往上冒。谢亚文从沙发上站起来:“我上楼睡觉了!你赶紧收拾好东西滚蛋吧!”

  9

  搬家后,景夜依然继续着谢亚文的助理工作,每天颠来跑去,生活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不同。

  而由于谢亚文所在的公司和卫靳的摄影工作室是合作关系,久而久之,陪着谢亚文去卫靳那里拍照,便成了景夜习以为常的事。

  但不知为何,谢亚文和卫靳总不对盘。两个都是高傲的人,又恰好是敌视状态,很容易弄得在场的其他人尴尬无比。

  景夜自然不能找自己的顶头老大抗议,只好趁着休息时间找卫靳旁敲侧击:“喂,我说你们能不能不要整天一副剑拔弩张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俩是有什么血海深仇呢!”

  “嘿,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我和他不对盘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你怎么就只知道说我,而不去找谢大少爷兴师问罪呢?”

  “因为他是给我发工资的衣食父母嘛!”景夜讨好地笑笑,“要是我去跟他说这些,指不定明天就要被扫地出门了。”

  “你缺钱到这个份上就跟我说,我也可以花钱请你当个助理什么的。”卫靳深深瞥了景夜一眼,不动声色道。

  “说了不要了……以前总仗着你喜欢我就予取予求的,现在想起来,自己也挺浑蛋的……要知道,我替他做事拿他的钱是天经地义,但拿你的,多少还是会心虚的……”

  “切,我都不知道你竟然会心虚,真是开了眼界,不要感动死我啊!”

  两个人说笑之际,卫靳的休息室的门“呼啦”一声开了,出现在景夜视野里的,是程屿熟悉的身影。

  见景夜也在,程屿笑得和平常没差别:“Hello(你好),我来探视工作来了。”

  “呸!”卫靳没好气地鄙视道,“少装了,不就是我跟你走漏了点风声,你就屁颠屁颠地跑来找她了。别非往我身上拉,我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算是情敌!情敌懂吗?”

  景夜没料到两人的对话会这样直白,诧异地望着卫靳。卫靳被她盯得浑身不自在,只好拱拱手,举白旗投降:“我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是想吃了我。不过这也不能怪我,我不让他来,他也要吃了我,反正都是吃,对比一下,你好歹没他那么生猛,你说我说得对吧?”

  卫靳的话音刚落,景夜的一只手已经用力地拍在了卫靳的背上,疼得他嗷嗷直叫:“啊!最毒妇人心啊!休息时间结束了,我也要继续去拍那个天杀的谢亚文了,你们在这里慢慢闲磕牙吧……对了,走之前,让你卫哥哥我给你一句深情的忠告,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你也付出了该付的代价,作茧自缚总和自己较真多没意思啊。相信我,世界上除了帅气如斯的我,再没有人比门口那个冤大头能给你幸福了,这一点你比谁都懂,不是吗?”

  “帅气如斯的你……”站在门外沉默着的程屿终于忍不住扯了扯嘴角,“慢走不送。”

  10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自首后的第三个月里,其实我做过关于你的梦……对,在那个梦里,你站在机场,你所乘坐的飞机不断掠过我头顶的天空,就是不断划过,掠过,掠过……我很想大喊,想让你下来,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发不出一点声音。然后那个梦就结束了,醒来的时候,我坐在床上,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才算是真的相信了你离开这件事。”

  说着这些话的程屿是微笑的,景夜知道,他终于变成真正的大人了。这不长不短的分别令他逐渐看清自己的内心。他决定把她找回去,没有丝毫犹豫,不计任何代价。可讽刺的是,这不短的分别却没有令自己如他这般变得透彻,反而是越发茫然——接下来该如何走?走到哪一步?是执着于偿还过往,还是咬咬牙清盘重来?

  她不知道。

  景夜叹了口气,打断了程屿:“不好意思,我想起我还有点事,我们有空再聊吧。”说罢,景夜下意识地咬唇,不敢看程屿的眼睛。对不起,景夜不无绝望地想,她暂时还是无法过自己这一关。

  当晚谢亚文开车送景夜回家。倒不是谢亚文的人道主义精神又空前泛滥了,而是晚饭时喝多了的景夜完全就是个无赖,死乞白赖地趴在他的副驾驶座上不动。谢亚文没办法,只好载着她回城郊那间莫名其妙的合租房。

  蓝田不在家,准确地说,自从景夜搬过去后,蓝田便很少在家。她向来神出鬼没,景夜只当她是在继续和陆越斗智斗勇,也没有太上心。

  这样的平房附近根本没有路灯,大概是酒精的作用,景夜觉得脑子晕乎乎的。想了很久才记起钥匙的大概位置,一边翻着包包,一边示意谢亚文用手机替自己照亮。

  手机屏幕的光线猛然间刺痛景夜的眼,然而循着微弱的光线,景夜看见的不仅是门上的锁孔,还有一双并不陌生的脚。

  黑暗中望向自己的程屿并没有什么表情,只剩下景夜举着钥匙呆呆地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确认你安全到家没有,这边晚上不大安全,你现在安全到家我也就放心了,那么,我先走了。”

  说罢,程屿头也不回地朝不远处的大路走去。

  “不去追?就不怕他误会?”

  “不必了,我们早就分手了。”多亏了程屿的突袭,景夜的酒醒了大半。

  “哦?真是这样吗……那么如果我这样做的话,是不是还是不必?”谢亚文说罢,作势低下头要吻她。

  然而谢亚文的动作最终只进行到一半,只因景夜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也不知过了多久,谢亚文悻悻地伸出手弹了弹景夜的额头:“我说你哭个屁啊,又不是真对你怎么样了……还有,既然放不下,又为何不回头呢?虽然没有人可以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但至少可以从现在开始,写一个完全不同的结局啊,蠢货。”

  第三章今生之约

  明亮天光里,旧日往事纷沓而过。

  好在万般苦楚,百转千回,我们依然在一起。

  1

  景夜醒来时,房间里仍只有自己一人,蓝田依旧不知所终。因为宿醉的关系,景夜难免头痛。回忆了好久,总算勉强拼凑起昨天晚上的细枝末节。而一想到程屿昨天是真的来过了,景夜就觉得头比刚清醒过来时还要痛……还有那天杀的没事拿自己寻开心的谢亚文,自己今天非过去劈了他不可!

  风尘仆仆地赶到谢亚文的公寓,景夜才发现这个浑蛋竟然还没起床。景夜干脆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本来今天上午的行程安排就是空的,偶尔摸摸鱼打打诨,应该也无伤大雅。

  这样想着,景夜不禁轻松了几分。

  景夜是在无意间望向窗外时发现当初在墨尔本那个请自己喝茶的陆越的手下的,此刻他正守在这座大楼的附近打着电话,左顾右盼的样子,很难让景夜说服自己这是个巧合。

  思及此,景夜忽然生出些许不好的预感,照着蓝田留给自己的电话号码拨过去,那边果然是无人接听,再试几次,干脆直接关了机。

  景夜若有所思地收起手机,这才意识到刚才烧的水开了,赶紧冲了咖啡,回到客厅。

  当天下午谢亚文有一个通告要上,省台的栏目流程大都有模板,景夜一边陪着他核对内容,一边谨慎地环视四周,这才真正肯定,自己确实是被陆越的人跟踪了。那么,这是否也就意味着蓝田已经被陆越找到了?景夜忽然有些替蓝田担心,却碍于对方没有出手打扰她,也就不便主动找上门去计较。

  只当是身后飞了几只静音的苍蝇,不影响工作就好。

  和谢亚文结束通告活动离开电视台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眼见身后那辆车还咬得很紧,景夜未免有些头疼。正准备找个理由和谢亚文解释,谢亚文已经不紧不慢地转了一个弯:“你说都要秋天了,为什么四害还这么多?扰得人根本不能安心回家睡觉嘛!”

  景夜自然明白谢亚文在说些什么,只能尴尬地笑笑:“其实吧,后面跟着的大概不是你的疯狂粉丝……其实是因为我在回国之前一不小心惹上了点事,现在事主找来了,为了你的安全考虑,我想你最好在附近赶紧把我放下,等我解决好了这件事,我再为地主大爷您服务好了。”

  “才不要!”谢亚文很显然对景夜的说法不满,狠狠踩了一脚油门,“忘了跟你说了,我这个人虽然嘴巴毒,性格损,但最讲义气了,想找我的人麻烦,没门儿!对了,你今天中午吃得不多吧?干脆我们先带着他们兜个风好了,我也收敛好久了,今天就正好享受一下吧!”

  2

  在那天见识了谢亚文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当街蛇行后,陆越的手下有一段时间没敢出现在景夜方圆一百米的范围之内。景夜当然知道他们不可能不继续跟着自己,但只要不太过明目张胆,她都可以勉强接受。

  而对于自己这份助理工作,景夜从最开始的暂且凑合,到现在已逐渐多出了几分真心的热爱。虽然谢亚文有时候嘴贱得让人恨不得想要立刻结果他,但总的来说,这个自恋又自大的家伙对自己还是照顾有加的,至少在工资上,从未亏待过自己。

  时间在忙碌中慢慢推进,一转眼,也就步入了C城短暂的秋天。虽说是秋天,但C城的气温并不比夏末时低多少,景夜每天仍是汗水淋漓地跟在谢亚文的身后,四处奔波。

  自那次酒醉,被程屿目睹谢亚文送其回家后,景夜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见到他。当日她醉得厉害,四周又黑得很,所以从程屿镇定的态度上来看,景夜实在难以推测出当时他的情绪。

  是愤怒?是失望?还是其他……景夜发现,自己始终耿耿于怀,无法说服自己放下。也就是这个时候,景夜才深刻地意识到,原来真的有很多事情,根本不受控制,像爱,像她对他的残念。

  可她又是这样固执的一个人,就算周遭的人奉劝过无数次,她也还是不能全然抛弃过去的心结,勇敢地回到他身边。

  那么就继续在原地徘徊吧,或许总有一个契机,让彼此找到正确的路。

  十月份的时候,景夜陪谢亚文出席公司的一个答谢会,作为跟在谢亚文身边时间最长的小助理,景夜被其他助理围了个水泄不通,纷纷讨教如何和谢亚文和谐相处的秘诀。

  看着不远处举着酒杯一脸奸笑的谢亚文,景夜无奈地撇撇嘴:“秘诀只有一个,只要比他脸皮更厚就好了。”

  “那就是说,要达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境界?”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景夜,不得不说,你真是一个坚强的人,我想我暂时还是达不到如此铜墙铁壁的境界,你还是自求多福吧!”同公司的前辈见她一副如此大义凛然的样子,敬佩地拍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和鼓励。景夜刚准备答话,便看见程屿推开大厅的大门走了进来。

  “那是程老板的儿子?”

  不知是谁先问了一句,便听见有更资深的助理答道:“对呀,听说是因为程老板最近身体状况不大好,他才答应代替程老板过来的。不过我听说两父子关系一向不和,程公子自己在外面住呢……哎,这事你们听听就算了,知道的人多了容易生是非!”

  “我知道啦,”提问的那个女生笑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欢欢喜喜跑去别处敬酒了。

  会场里气氛不错,谢亚文被彻底围堵,景夜幸灾乐祸之余,正好乐得轻松,躲在角落里捧着香槟独酌,没想到程屿却阴魂不散地追了过来。

  “你这是紧迫盯人战术?”景夜挑眉。

  “是就是了,否则你觉得我有什么必须来这里的理由。”程屿摊手。

  “不得不说,四年不见,你比以前更没皮没脸啊!”

  “你也不差,变得更顽固了,又不是小老头子。”

  “程屿,你不要太过分!”景夜一方面觉得现在和程屿斗嘴的自己幼稚到不行,一方面却又舍不得不搭理他。

  “我过分吗,要是我告诉你我做过什么,你大概就不会这样想了。

  “你做过什么?”景夜的表情陡然变得凝重,目不转睛地盯着程屿。

  “那年八月的时候,我去了那个海岛。对,我就知道你会是这种表情,你一定没有想到,你随便写在信里的话,我真的会去履行吧……现在你一定很好奇那个答案对吗?可是很遗憾,那天海上的风浪太大,到最后,我也不知道那座岛屿沉没没有,所以,我的答案是没有答案。”

  有那么一瞬间,景夜眼中的光逐渐亮了起来。然而在程屿娓娓道出那个答案后,一切又悄无声息地熄灭了。

  仿佛沉默了一个世纪那么久,景夜扭头:“谢亚文在找我了……我过去看看。”

  “可是景夜,”在璀璨的光线下,几乎站成一尊雕塑的程屿望着景夜的背影幽幽道,“没有那个答案又有什么关系?在那个狂风肆虐波涛汹涌的海上,我的脑子里只装着一句话,那就是,我们在一起就够了。”

  景夜的身体明显颤抖了一下,在这开着中央空调的房间里,她竟然觉得很冷,就连思维也跟着被冻结起来。

  那时她还不知道,那将会是她最后一次见到程屿——在她几乎要松口应允他,属于他们之间唯一的转机的时刻。

  3

  蓝田回来的时候,景夜还在抱着被子发呆。不得不承认,程屿刚才的一席话震撼了她,她那样执着于某种结果与答案,却未曾想过,也许重要的不仅仅是那个终点,还包括携手走过的所有甘苦过程。

  是啊,这世上足足六十亿人,能有一个叫人过目不忘,能有一个是一时无两,已是何其幸运,再纠结其他,岂不是太奢侈了。

  蓝田破门而入的时候,景夜正准备起身换衣服。她还没有积攒够足够的勇气回头,但至少可以鼓起勇气和程屿见一面,说不定一切又会打开新局面……正当景夜这样胡乱想着的时候,蓝田满身的血污却让景夜瞬间清醒过来。

  看着满脸绝望和惊恐的蓝田,景夜的牙齿开始打战,一种不祥的预感瞬间涌上心头:“你……这到底是怎么了?”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两小时前,在景夜丢盔弃甲匆匆离开会场后,蓝田则端坐在C城公认最豪华的酒吧里,和蓝家最大的对手K叔一起上演着一场乱斗。

  关于K叔和爸爸的恩怨,据家里的叔伯所言,可以追溯到她出生以前,无非是利益上的争夺,但明面上又不能太过,时间久了,自然暗涌无限。蓝田从小便被爸爸教育不要跑去别人的地盘撒野,然而被陆越气昏了头的她哪里还记得这些禁忌。当然是怎么让陆越上火怎么来,怎么让陆越头疼就怎么搞。

  而蓝田之所以这么火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陆越公然对外隐瞒爸爸的病情,明明已经脱离危险回家静养,陆越竟然还好意思伙同其他人来骗自己说爸爸还在住院。蓝田当然知道陆越这样做是为了让自己心软乖乖回家,但陆越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引发的另一个结果是,激起蓝田更大的反抗——就好比今晚,蓝田跑去K叔的地盘瞎搅和。

  鉴于蓝田原本便是铁了心要找事,所以阵仗闹得很大,吓跑了一群客人。

  生意秩序被扰乱,管事的很光火,亲自过来查看情况。不知是谁眼尖先认出蓝田,赶紧和K叔打了报备,而后开始大面积清场,准备趁乱报复一把。

  当然,蓝田也不是吃素长大的,一番折腾下来,总算趁乱逃了出去,呼呼喝喝被一群家伙在街上追赶。

  程屿就是那时走出会场大门的,本来那家会所就离今晚的答谢会会场不远,只见蓝田气势汹汹地朝自己扑过来,程屿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猛地撞倒在一旁。

  “闪开啊!”眼看自己波及无辜,蓝田气急败坏地喊道。然而令蓝田没想到的是,眼前这个长得人模狗样的家伙竟然脑子有问题,非但没有避之唯恐不及,还傻乎乎地表示要帮自己拖住对方:“你赶紧走,这里我尽量拦着!还看什么看?没时间让你发呆了!我这么做,就当是还他人情了!”

  说罢,程屿猛推了蓝田一把,自己则挡在了路中间。

  “你是说,有个穿西装的,比你大不了多少的家伙,从那家会所里走了出来,还帮了你,是吧?”

  “是。”

  “那他长什么样子?”

  “嗯,就是短头发,大概这么高……”蓝田竭尽全力想要描述出程屿的模样。

  “我想,”景夜深吸了一口气,狠狠地擦了擦疯狂涌出的眼泪,“不管你愿意与否,我们都需要找一下陆越。因为今晚救你的那个人,很可能是我最爱的那个人。如果他有什么事,我想,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4

  在给陆越打过电话后,景夜和蓝田静静地坐在床上,等待陆越的到来。

  四周一下子静得出奇,良久,蓝田伸出手摸了摸景夜的眼睛:“你……还在哭吗?”

  “没有。”景夜的声音闷闷的,已恢复冷静。

  “是吗,不管我说的话是不是废话,我都要说,真是对不起……如果没有我,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了……我从来没有见过程屿的照片,如果我知道是他,一定不会让他蹚这浑水的……对不起。”

  “笨蛋啊你,现在重要的不是谁对不起谁,而是他有没有事……陆越大概什么时候能来?”

  “就快了吧,”蓝田悲伤地闭上眼睛,“他说已经在路上了……所以说,还有三十分钟,我就要彻彻底底地放弃他了。我决定收回我的那个赌咒,不管他有没有走遍半个地球找我,这辈子他都不会是属于我的,我已经认命了……本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只能这样,不能进,不肯退,不可以有其他方式。”

  “喂,蓝田,既然我们一起落到了这种地步,你介不介意说一说你和陆越的事?我很好奇,因为就在你在墨尔本失踪的那段时间里,他半胁迫地把我逼回了国,让我不得不重新面对那个人。我想知道,他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

  “大概是希望我明白,我这样任性下去是没有好结果的吧,在图瓦卢,我只和你一个人相熟,如果你回来了,很大程度上我会乱了阵脚,这就正中他的下怀……这么久了,他还是狡猾得要死,只有我一直没有长进,只会惹是生非。

  “是这样的,我认识陆越的时候,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学生……可我那时候就喜欢他,不是喜欢哥哥的那种喜欢。爱情和年龄是没有关系的,我一点也不希望他当我的哥哥,一点都不想……

  “所以我从不叫他哥哥,他也不勉强我,我喜欢折腾他去给我买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玩意儿,他也从不拒绝我。其实他不知道,我只是想找理由让他陪着我罢了……后来我上了初中,听说他交了女朋友,我不服气,也就开始交男朋友。可是初中男生都很无聊,没过多久,我就觉得没意思透了。为了成功吸引他的注意力,我开始故意找有女朋友的男生,就因为这样,他必须帮我解决那些尾随而至、扬言要收拾我的家伙……

  “别问我知不知道爸爸收养他是为了什么,我当然知道,但我都没有过问。我知道爸爸希望我找一个身家清白的对象,可那些家伙我都不喜欢又有什么办法?我干过最出格的事无非是在高中的暑假主动勾引他,那一次我是真的豁出去亲他了,他也回应了我,我以为我成功了,然而他却在隔天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地叫我妹妹,真是太卑鄙了!那时候我就想,一定一定要让他后悔,后悔自己的粉饰太平,后悔自己的谎话……可还没等到他开始后悔,我就已经后悔了。我不过是想要他爱我罢了,但是我不想伤害到任何无关的人……你说,我是不是太任性,是不是做错了?

  “所以啊,这一次,我是真的必须要放弃他了……”

  5

  将哭着哭着就逐渐睡着了的蓝田交给陆越后,景夜急忙赶往程屿现在的住处。

  出租车内,回想起刚才陆越那句“附近我已经找人搜过了,没有找到程屿”,景夜终于忍不住号啕大哭。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她独自走了那么久那么远,终于还是回到这里来。

  而实际上,她或许从未离开。不管走了多久,她的心始终沦陷在程屿身边的那个位置,没有近一点,也没有远一点。

  旧时光形成的巨大黑影追随而至,可她从没有哪一刻像这一刻这样坦然。终究要她放下长久以来的那许多眷恋,不能够,也不可以。

  卫靳接到景夜的电话赶到时,景夜已经蹲在那扇铁门外哭得睡着了。

  深秋晚上的气温降了许多,卫靳微不可闻地叹息一声,终究是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将她小心翼翼地抱了起来。

  还是没能如愿全部忘掉,也还是没能如愿重新开始。那么,就让她做一枚小小的骨刺吧,卡在他生命的某个部分里。那痛感可以忽略不计,只要知道她在那里,一直都在那里,便已经足够了。

  而其实,人生本不过就那么回事,自己制造出幻觉,自己相信就好。

  景夜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卫靳的公寓,这里的摆设和装潢依旧未变,只需一眼,景夜便能认出来。

  见景夜终于醒来,卫靳端了热水从厨房走出来,顺手递给她。

  两个一模一样的杯子,眼前的这个人,用了这么久的时间,似乎终于明白生命其实是需要分享的,景夜的嘴边不自觉地漾起欣慰的笑。

  “好了,眼下到底是个什么状况,你手机里那个叫蓝田的已经给我打电话解释过一遍了……那么让我问问你的想法怎么样?反正现在程屿已经失踪了,你再也没有什么值得顾忌的了,都说出来吧,说为什么一定要弄到这种地步你才高兴!是,你做错了很多,你十分介意你的过去,你觉得一生都难以偿还,那你就尽最大努力去偿还啊,用剩下的时间,偿还所有人!你躲起来算什么本事?算什么偿还?”

  “你不要这么说他……”原本无精打采的景夜终于慢慢抬起耷拉的脑袋,“他一定会回来的……”

  “好,”卫靳望着眼前这个执拗的家伙,深深地叹了口气,“就当他会回来,然后你们再继续这样?别说别人了,就连我都看不下去了……你不知道吧,三年前的那个夏天,这个疯子,为你去了一趟南海,还遇到了大风暴,差一点命丧大海,尸骨都找不回来……”

  “不会的!”一滴眼泪“吧嗒”一声落入手中的杯子,景夜抬起头,死死地盯着卫靳的眼睛,“我说不会的!只要他回来,我们就会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6

  在卫靳家休息了一天,景夜终于打起精神来给谢亚文打电话请假。

  “你真的要一个人去?不需要我陪你?”卫靳从厨房探出头来,上下打量这个才从巨大悲伤中短暂复原的家伙。

  “没关系,我可以自己去。”景夜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转身对卫靳笑了。

  “你这样我就放心多了……要知道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是个多牙尖嘴利满肚子坏水的家伙啊!”卫靳最近迷上了做饭,看着自己的杰作,又无不自恋地补了一句,“对了,你走之前,一定要把我的爱心晚餐吃完啊,我可是精心准备了很久,感天动地得很呢!”

  吃过晚饭,卫靳将景夜载到陆越所住的别墅区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卫靳皱了皱眉,似乎对眼前这个人的安全性感到不满,刚准备反悔说要陪景夜一起进去,景夜已经像看透他心思似的否定了他的想法:“我的事我自己解决,有什么事我出来再联系你。如果你实在不放心,也可以考虑在外面等我。”

  “那我在外面等你好了……别感动,主要是我由衷地觉得你剪了头发之后更加有碍市容了,所以我勉为其难牺牲一下,不让你再去玷污其他司机的眼睛。”

  “卫靳,其实吧……”景夜不紧不慢地从车里钻出去,回头对他挤出一个甜死人的微笑,“我也由衷地觉得,四年多不见,你老了不少呢。”

  “滚蛋!”

  景夜慢慢抬起头,凛然望向眼前那一排排的大理石阶梯。有些东西必须问清楚,迟早也要问清楚的,不可以退避。

  进门左转就是大厅,奇怪的是,景夜并没有在这里看到蓝田,难道是因为情绪还未平复在休息?景夜正想着,陆越的声音已冷不丁地响起:“你怎么来这里了?”

  循着声音回头,景夜便看见了神情冷漠的陆越。不得不说,他们一共见面三次,没有一次是在和谐的氛围中,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我想你应该不是为问蓝田的情况而来的吧?”陆越淡淡道。

  “那只是其中一部分,不过我猜你不会告诉我……所以我还是问其他的好了,程屿究竟在哪里?”

  “我上次不是告诉过你,现场找不到他的人,很有可能是逃掉了。”

  “哦?是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据我所知,老K那边没有再就这件事深入追究下去。换言之,如果程屿真的逃掉了,这件事不应该这么容易就收场……不管怎样,我现在只想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你不会卑鄙地把程屿送去给老K当交代了吧。”

  “我没有。”对于景夜此刻的咄咄逼人,陆越多少有些光火,却还是强忍住怒气。毕竟她是蓝田认定的朋友,也是程屿唯一喜欢的人,虽然陆越到现在都不明白,这个心思过分缜密、个性过分尖锐的女人到底有什么好。

  陆越的否认并没有让景夜彻底信服,她像是被惹恼的豹子,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杀气:“我凭什么相信你?”

  “是的,景小姐,你完全可以不相信我,这是你的自由。”陆越以为这是自己最后的风度,至于今后会如何发展,那就必须看眼前这个人有多大的诚意打动他——就像当初程屿打动自己那样。

  7

  和卫靳一路回到租来的房子里,景夜始终一言未发。卫靳不是没眼色的人,见景夜久不言语,心中已有数,嘱咐她尽早睡觉后,便离开了。

  房间里没有开灯,蓝田的东西早在景夜没有留心的时候被搬了个干净,大概是陆越的意思。景夜已经没有精力再多想,现在的她,自顾不暇。

  意识到有些口渴,景夜只好拖着疲惫的步子去厨房烧水。煤气灶是老式的,点了好几次火都点不燃,景夜猛地一推,只见伴随着“噼里啪啦”地一阵巨响,原本好好放着的锅碗便掉在了地上。

  一片狼藉中,景夜捂住自己的嘴,害怕自己哭出声来。恍惚间记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她以为自己就要死掉的时候,是那个人自始至终陪在她身边。

  当日她就是这样不断地告诉自己不能哭,因为一哭,大概就永远都走不掉了。可她现在是真的没有打算离开了,但那个人为什么就不能现一下身呢?

  恍惚中,景夜又记起自己当初给程屿写信时的样子,似乎是强压住起伏的心绪,伏在灯下,字斟句酌。写到最后,就连自己也不敢看第二遍,却莫名其妙一字不差地记下了里面的很多话——

  “对了,你还记得吧,你曾经问我,相不相信世界上有永恒的岛屿?我说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因为那时的我甚至都没有见过真正的海。然而现在,当我身处高墙内,茫然四望,却依然无法知道那个答案。真可惜啊。

  “人们常说,时间才是最伟大的,一切都会被它消磨殆尽,无论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最终都会过去。那么属于我们生命的岛屿呢,那些充当着信念的东西,会不会也随着时间沉没消失在海底?

  “我真的不知道。

  “如果可以的话,帮我去看看海吧,看看到底有没有那座永恒的岛屿……

  “我想知道,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究竟有什么是永不毁灭的。”

  如果她没有记错,当初自己就是以这样一副极平淡的口吻将他推向那片海,去寻找那所谓的永恒之岛的。那时候,她只是迫切想要一个答案,却不知道,很多问题或许终一生都没有答案。

  而又或许,人们真的要注定失去所爱之人,才能知道他们的重要性?那这样的代价未免也太残酷了。

  是要到眼下,景夜才渐渐懂得,原来和所谓不灭的信念相比,“在一起”这件事或许来得更加重要。

  可讽刺的是,等她真的恍然大悟了,她能做的事却只剩一件,那就是和他当初所选择的一样——

  等待。

  这样毫无希望的等待——她不知道他在哪里,安全与否,何时会回来。却只能抱着这样徒劳的念想,一分一秒地撑下去。

  8

  蓝田是在开门的时候发现景夜在地上睡着的。这个爱好自虐的家伙,除了把厨房搞得一片狼藉以外,还不好好在床上睡觉。蓝田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顺手拿了一条薄被给已经熟睡的她盖上。

  不得不承认,在这场没有技术含量的逃亡赛中,蓝田又彻彻底底地输掉了。从收拾行李灰溜溜地和陆越一起搬回家的那刻起,蓝田便明白,或许这一生,都要被陆越牵着鼻子走。

  可多少仍觉得不甘心。她已经决定放下他了,像是放弃某种非分之想,她之所以肯乖乖地跟在他屁股后面离开,是因为她已经认命地在心里叫了哥哥——

  是啊,哥哥,我想了很久,其他人也可以同不爱的人每夜晚餐,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过去,我又为什么不可以呢?

  尴尬也罢,悲惨也罢,只因人人都那么做,我们不也照着做就好了。

  但景夜不可以,景夜和她的程屿不可以,在将自己的故事和盘托出的那一夜起,蓝田就已经做了这样的决定——这世界总有人必须承载着众人的英雄梦想活下去,而她的那个,早已经交给了景夜。

  她一定要和自己深爱的人走在一起,才算是实现了自己那个无法实现的英雄梦。

  小心翼翼地关上门后,蓝田决定主动去找陆越。

  其实自从她妥协回家后,他们便再没有在私下碰过面。因为这一场病,蓝正荣已经从自己的位置上退下来,打算颐养天年。

  蓝田将一切看在眼里,知道陆越是真的忙得天翻地覆,同时也明白,他是在趁这个时机躲避自己。他还是不待见她,就像当初一样,她问他:“我这么喜欢你,你喜欢我一下会死吗?”

  他却答得没有半分犹豫:“会死。”

  时间如利刃,蓝田下出租车时想,是时候亲手斩断这样的牵绊了。

  酒吧顶楼最深处的房间,便是陆越办公的地方,平时自然是不准人进的。但蓝田的脸就好比一张万能通行证,所以她若是动真格一路气势汹汹地往里冲,也就没人敢真的拦她。

  这样很好。猛地踹开陆越办公室的门,蓝田感到一阵邪火直往上冒。陆越正在打电话,见到她,有短短几秒钟的惊讶,而后又恢复到镇定:“你怎么来了?”

  “来找你兴师问罪!”蓝田这一次是真的火了,顺势踢倒旁边的垃圾桶,“陆越,我跟你说清楚讲明白,事情是我搞出来的,你不能让程屿去当替罪羊!”

  “你为什么也会有这种幼稚的想法?”陆越显然很不满蓝田不分青红皂白的态度,不自觉地皱起眉。

  “少来了,你是什么人,做过些什么,我比谁都清楚,但是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看来你连程屿的爸爸是谁都不知道就上来了,”陆越深深瞥了蓝田一眼,“我等下还有事,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有什么事等我回去再说。”

  “是啊,我就是幼稚怎么了?”一句幼稚,狠狠戳中了蓝田的死穴,回想过去那么多愚蠢的行径,也真的只有一句“幼稚”配她。

  可是她再幼稚也不过是因为想得到他的爱罢了。

  蓝田忽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灰心,怒极反笑:“可就算我再幼稚,也比某些人亲完不认账,跟个懦夫似的躲了这么多年好……我走了,有什么我们回去再说吧,希望你办事顺利,还有……希望你以后遇到的爱人,永远不幼稚。是的,你没听错,陆越先生,我决定放弃你了,再见吧。”

  说罢,蓝田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走去,殊不知身后那个人的脸色已经由红转白,怒气冲冲。

  “砰”的一声,眼前的大门被甩上了,在蓝田惊恐的表情里,陆越慢慢低下头,吻住她的嘴唇:“谁说我不认账了?”

  9

  蓝田醒来时已经是隔天上午十点半,陆越早已经从自己身边消失了。回想起昨天发生的一切,蓝田仍是止不住地怀疑其真实性,不会是她睡太久,又做梦了吧?然而伸手掐自己的腿,真实的痛感却又十分清晰——蓝田的眼泪倏地涌出眼眶,这么久以来,她终于等到了。

  她洗漱打理好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找景夜。在昨夜得到陆越的亲口保证,说老K的事已经用钱解决,程屿绝对不会有事后,蓝田恨不得立刻跳下床去跟景夜宣布这个消息,却被陆越无情地一把拽住:“你先不要去,那女的又别扭又麻烦,也该吃点苦头,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情,你只要在旁边充当安慰者的角色就可以了。至于剩下的事,我自有安排……而且啊,眼下你是不是担心自己比较重要。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门禁时间早过了,你已经回不去了。”m.xiumb.com

  蓝田原本还一门心思想着景夜的事,经陆越一提醒,瞬间崩溃:“喂喂,明天回去我会不会被老爸鞭尸啊?”

  “大概不会,”陆越沉吟片刻微微笑了,“因为在那之前,他肯定会先掐死我。要知道,在很久以前,我可是发过誓,不会和你有任何可能的。”

  “哦?”蓝田搂住陆越的脖子笑得越发狡黠,“那是什么促使你毁约了?不会是因为我花容月貌天下无双吧……”

  “出去这么久,好的东西没学到,自恋的水平倒是有增无减。”陆越没好气地弹了她的脑门一下,“我想,你真的应该感谢程屿,在我们在图瓦卢你们的出租房门外相遇之前,我始终坚信,有时候没有回应比回应更好。但是他却告诉我,人这一生,如果不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短或长,也就没什么意义了。重要的不是“在一起会怎么样”,而是“在一起”,他明明比我小,却比我要明白很多,说来也真是惭愧。”

  蓝田推开门的时候,景夜已经从地上挪到了床上。抬头见到蓝田的身影,勾勾嘴角勉强笑了:“你来了。”

  “我来了,”看见眼前这个本来就瘦的家伙变得越发消瘦,蓝田多少有些于心不忍。继续撒谎还是一股脑全说出来,陆越那个天杀的浑蛋,把这么难的选择题丢给她,是存心想让她不好过是不是!

  纠结了很久之后,蓝田终于坚定了装无知的决心,只是满怀罪恶感地拍了拍景夜的肩膀:“昨天陆越跟我发誓了,说程屿绝对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好了。”

  “他这么跟你说的?”景夜总算松了口气,眼里终于有了点光彩,“那就好,我想,他对全世界撒谎,都不会对你撒谎的……对了,你们是不是终于在一起了?”

  “啊?这么明显啊!”蓝田很显然对景夜敏锐的观察力感到很沮丧,良久,才耷拉着脑袋点头承认,“算是吧。”

  “怎么,当初不是说要让他找你久一点,多吃点苦头,再回去他身边吗?”

  “当初确实是那样说的没错,可后来我想了很久才发现,原来要是真的爱一个人,根本就不会想到要去逃脱他的控制,高兴都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想要再走开呢?”

  “你呀……”

  “嘿嘿,我啊,就是这么没出息了,那你呢?”

  “我?”

  我不过就是在这样漫长而徒劳的等待里终于明白,人最大的悲伤不是得不到,而是舍不得。

  她还是舍不得他。

  10

  谢亚文来看景夜的时候,景夜已经慢慢恢复了生气。见到自己的衣食父母来了,不光战战兢兢地请他坐下,还破天荒地摇尾巴,准备解释自己连续旷工的理由。

  对于自己的小助理一反常态的柔弱,谢亚文突然狠不下心来狠狠地羞辱她,左看看右瞧瞧,眼前的这个家伙已经快要瘦成一条可怜巴巴的流浪狗,才终于强忍住,用一个比较委婉的句式,表达出自己的慰问:“要不要我先去给你买包狗粮吃点?我看你最近很苦情啊……”

  “滚蛋!”

  在景夜咬牙切齿的诅咒声中,谢亚文终于畅快地笑了出来。这才是他认识的那个景夜,有趣、有能力、值得欣赏的景夜。虽然有很多瞬间,他想把这种感情转化成某种名为爱情的东西,但在昨天和卫靳推心置腹地谈过之后,他决定还是以眼下这种最合适的方式守护他最能干的小助理。

  “对了,你说你请这么长的假是为了思考人生,那么你思考出什么名堂了吗?”谢亚文笑起来的样子活脱脱像一只老狐狸,景夜的脸抽了抽:“当然。”

  “比如?”

  “比如我如果要继续为你工作,就应该先去囤很多速效救心丸。”

  “还比如?”

  “比如我也想偶尔说说真心话,那就是其实你也不过比我大几岁,能不能不要每天都一副倚老卖老的样子,很欠扁啊!”

  “喂,你不会是暗恋我吧,怎么思考的东西都和我有关?”

  “放屁!只不过是重要的事情要放在最后说,懂什么叫由浅及深吗?你这个没文化的家伙!”

  “哦,那么赶紧深化一下你的认识吧,再不说出来,黄花菜都要凉了!”

  “你真是……”景夜没忍住,朝谢亚文翻了个白眼,而后慢慢在床边坐下了,“其实吧,我过去做了很多罪大恶极的事,我一度觉得,就算我去赎罪了,也不配留在那个人身边。我们分开了四年多,我以为终有一天,他会忘记我,我也会忘记他,我们会过上全新的生活。但我错了,尽管我们过上了全新的生活,但我们都没能忘掉彼此,而我,也依然没能找到一直在寻找的某种可以支撑自己的信念……可是自他失踪以后,我偶尔会想,或许信念这种东西,此刻知不知道其实是不要紧的吧,更重要的是,我们依然在一起。这样,我们才会有机会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个答案……我想要回到他身边,这一次,是真的……”

  说罢,景夜觉得有什么慢慢从自己的眼眶溢出来,而她一度以为已经干涸的生命,也似乎在这一刻,重新充满生机。

  阳光从忘了关的门外照进来,落在门板上的敲门声听上去也分外节制。

  逆光中,陆越第一次对景夜微笑:“真的很高兴能听到你这么说,这里是地址,去见他吧。”

  很久很久以后,当景夜和程屿终于能摒弃所有爱恨平静地手牵手走在一起时,程屿问她:“你会不会记恨当天我和陆越联合起来算计你?”

  景夜沉吟片刻,得意地笑了:“你是说,你们在墨尔本意外见面后,他自作主张帮你把我逼回国,然后再借着蓝田惹事这件事为契机,把你藏起来,骗得我团团转的事?当然了……我这么小气的人,怎么可能不记恨。所以说,作为补偿,你以后的人生都是我的。”

  程屿不知道的是,说这句话时,景夜多少是带着几分惶恐和窃喜的。那种复杂的心情,就像是在等一班火车,你明知道火车会带你去很远的地方,也明白火车会载你去到哪里,但你仍不确定。

  不过没关系,因为你知道,你们会永远在一起。

  景夜犹记得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景夜几乎是一把抓过陆越手中的地址,当看到那个熟悉的地址时,眼泪不可抑制地簌簌落下。

  “快去吧,他在那里等你。”陆越耸耸肩,末了又补充一句,“这算是这么久以来,你帮我照顾蓝田的礼物。”

  作为一个一向聪明的人,景夜在这一刻已没有心情去斟酌陆越话中隐含的某些深意,她只知道若是自己慢一点,这原本就不永恒的生命里,能与他分享的部分,便又会少上几分。

  急急忙忙跳上出租车,景夜第一次失态地对着无辜的司机大声叫:“快一点,师傅!快一点!”

  当景夜再度踏上那条熟悉的楼道,她知道,之前很多细枝末节的情景又复苏了。她记得他们在这里接过吻,吵过架,分开过……甚至直到如今,兜兜转转,终于又要走到一起。

  景夜明白,这样多的时间过去,很多东西已经悄悄改变,比如年纪,比如心境,但唯有一点,她却和当初一样笃定,那就是就算哪一日,他们真的失散了,她依然可以记起那些过往的青春,房间里淡淡的涂料味,以及那个她爱着的人,这一辈子,她再也不会爱上别人。

  时间是下午四点,灰尘落在那扇虚掩着的门上,景夜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推开了那扇门。

  “喂,你动作真的很慢啊……”床上坐着的那个人,笑起来的样子,还是和过去一样。

  景夜眼中一热,径直走过去,揪住他的领子:“混蛋。”

  “唔……”剩下的咒骂被一个轻飘飘的吻搪塞回去,隔着这样近的距离,景夜才发现,原来阳光落在眼前这个人的眉毛上,竟是这样好看。

  抱住程屿的脖子,景夜轻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想当初,某人在这里,可是很悲催地没有得逞啊……”

  “对啊,所以今天要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喂!我可没有同意啊,你给我闪开……”

  明亮天光里,旧日往事纷沓而来。

  好在万般苦楚,百转千回,我们依然在一起。

  后记如我空空两手也可舞动

  修订版这个词对我来说,如梦却非梦。

  一转眼真的五年过去了。

  当我再度打开文档,面对曾经写过的故事,造过的句子,唏嘘中带一点奇妙的感动。原来那时候的我,写出的故事是这样的。

  其实很多细节已经模糊了,所以我一边修改,一边试图回忆当时写作的心情,希望对修订有所帮助,最后却发现,慢慢在脑海中浮现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片段。

  深夜,我坐在学校附近那间十来平米的出租房,对着人生中第一台笔记本电脑,噼里啪啦地敲击着键盘。

  那一年我二十岁,孤单中带点倨傲,像故事里某些时刻的景夜。

  真抱歉啊,现在回过头来,发现自己写了这样一个心思沉重的女孩子,她明明还那样年轻,却总显出不合年纪的绝望与清醒。

  相信二十岁的自己,也有过类似的心情吧。

  写故事这件事犹如造一架投影仪,多少投映出当年的内心。年轻一些的时候,总不甘心承认,年长一些,却莫名多出几分坦然,就算是这样,好像也没关系。

  反正都过去了。

  那时的我,似乎也和故事里的景夜一样,一直在试图寻找一种不灭的信念,支撑自己走过这漫长的一生。

  自然有人说那信念应是爱,但故事里外的景夜与我都感到怀疑,毕竟爱是那样玄妙,生长和幻灭都可以只在一瞬。最后我理所应当交不出答卷,所以我决定恣意流放故事里的她逃到荒岛,仿佛应允彼此多一些时间思考和寻找。

  不算答卷的答卷在四年后交出,于终章后的番外。

  那样苦苦的追寻被我暂时搁置了,我说服自己,在一起比一切都来得重要。

  可其实当时写故事的我正是单身,对爱情的期待已降到史上最低。我疲于期末考试,渴望足够的睡眠,那收梢更像是想为自己造一场好梦,温暖别人的同时,仿佛也顺带温暖了自己。

  多年后,我终于能于故事的最后,一点点梳理这尘封许久的思绪,也终于有机会逐字逐句重读珊珊的番外、卫靳的番外。

  我如同偿愿般,总算还故事里的人一个圆满。

  你们经历的一切都能够安放在簇新的书页,由始至终,没有残缺,没有遗憾。

  虽故事未大变更,却也有很多变化,意义也不尽相同。

  二十岁创造你们的我,胆怯、忧郁、向往世界的美好,却没信心能够得到。

  而如今的我,即使两手空空,也依然相信臂下有风。

  没能被铁血的生活打倒,没能被跌宕的感情摧毁,现在的我,摸索出的永恒的信念,依然不是爱,但也不是景夜仰仗过的恨。

  我的信念只是自己。

  只有自己能主宰爱恨,生命的厚薄,奔跑的速度,呼吸的节奏。

  看似主观狭隘,却广袤过天地。

  当然,如果现在你再问我,故事里我最喜欢谁,我的答案依然是程屿。

  一生在迷茫中渴望这样的存在,一生在豁达时感恩这样的存在。

  无论今后写多少故事,程屿依旧占据我心中最柔软的一块。他不是向往,他只是一块坚定的礁石,风吹不动,雨打不散。

  五年了,如果打开这本书的你能在故事中看到当年读这本书的自己,无论那时的他多么笨拙弱小,都请用力拥抱他,因为没有当天,就没有今日。

  而如果你是第一次翻开这个故事,那么希望我们能轻轻说声“嗨”,隔着万千温柔时光,彼此刚刚相识,又好久不见。

  半生都开心饮酒,更感激共饮这杯。

  2016.1.7重庆那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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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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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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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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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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