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嫡女毒谋>第九十三章 变数
  沈默云在提出自赎的法子的时候,便知道这些绑匪必定会有此刻一问。

  “是!我要为我倆赎身!银子嘛,此刻我二人身上自然没有!不过,我可以留在这儿做人质,叫我的丫鬟回去取来!”

  姚黄一听这话哪里还顾得上那点眼泪,不由张大嘴巴看向沈默云。

  她主子这是不是怕她吃亏,这才想要先保了她啊?

  她不由有些为之前的委屈羞愧起来……

  “不行!”那胡渣男果然精明,下一瞬便直接将这法子否定了!

  “万一这丫头回去后耍诈,带了官兵来剿了我们怎么办?”

  “大侠糊涂!本小姐人在你们手上,她带了官兵来,我不是自寻死路吗?”

  “还是不行!这法子过于冒险!绝对不行!”那胡渣脑子极为活络,马上又补到,“所有找人送银两来或者叫我们上哪里去取银子的法子都不行!”

  果然是个狡猾的劫匪!

  沈默云心里暗暗咒骂,面上却似想到了好法子:“不若这样!我以沈家小姐的身份写张借条给大侠!只当是我欠了大侠银两,写上名字,按上手印!即便拿去衙门,本小姐也没法抵赖呀!这样,大侠便无后顾之忧了吧?”

  那胡渣貌似很纠结,这法子听上去不错,可毕竟拿不到现银,到时候万一时间上拖下来,变数无穷啊!如果这沈小姐躲在沈府不出现,他们上门讨债,沈家要是来个关门打狗,他们岂不是人财两空?

  “不行!沈小姐如若没有别的法子,那便还是作罢吧!”

  “这位好汉!富贵险中求!我看你豪杰气概,却想不到竟是如此畏首畏尾!

  我一个千金小姐,既然肯画押按手印写借条,便是把名声与性命都交给了好汉!难不成,我还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吗?最起码一点,我若真签了这东西。我家里若知道了,为保住沈府的名声,第一个便会处理了我。

  因此,为了不叫我家里知道此事。为了保住我的小命,我沈默云定会在脱困后第一时间把这银子给好汉送上!好汉想想,可是这个道理?”

  为今之计,根本顾不了太多了!沈默云废话这么多,一来是想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二来。只要能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哪怕是饮鸩止渴,她也要博上一博。

  事实上,沈默云说得很有道理!

  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偏偏妇德被排在了第一位!

  谁叫大周朝女子的名声是第一位的,其他的如性命,婚配。家财,地位等等,与名声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琇書蛧

  既然沈默云敢写借条,那便是把所有的名声都押了出去,这对大家闺秀来说已经是大过于性命的赌注了,的确是无甚后顾之忧了!

  那胡渣眉头渐松,应该是听进去了。

  “带那丫鬟去后院井边打壶水,再去拿个泥炉进来给沈小姐烧水喝!”那胡渣指着姚黄向那二强吩咐到。

  这厮果然心思细腻,虽已被打动,但在那边消息送来前。却是坚决不松口。但他这态度明显是好了许多,知道自己不敢喝他们的水,这才叫姚黄亲自去打水,叫她二人自己烧水喝。

  “沈小姐还请耐心等一会儿。等我兄弟几个商量一番,再给沈小姐个准信!”

  “好!还望好汉迷途知返,不要铸成大错!好汉们饶沈默云一命,也算是大功德一桩了!”

  那胡渣深深看了沈默云一眼,抬脚便出了内室。

  姚黄回来后,那贼匪又将内室门锁了起来……

  那泥炉的火倒是烧得旺。只一小会儿,一壶水便烧开了。

  沈默云端着茶刚想喝,一桩出乎她意料的事便发生了。

  透过那明瓦口子,她那看见一个身着青色袍子的文弱秀才走到了院门口,竟扶着竹篱笆向着院中那几个劫匪高声吼到:

  “几位爷!家里可需要字画?在下河南考生甄久明,盘缠用完,只得贱卖几幅……”

  那秀才话未说完,便被胡渣几人打断,“滚!滚!爷几个不识字画!赶紧死去别处!”

  “是!是!”那秀才一见凶神恶煞的几人,忙畏畏缩缩,一脸低声下气,偷偷瞄了几眼院子才慢慢踱去了隔壁院子叫卖……

  沈默云一颗心都快蹦出来了!

  这个秀才可不就是刚刚街道上那接了姚黄荷包的那人吗?

  原来,他没有放弃营救她俩!

  是啊!那人刚刚为了归还荷包便跟了马车跑了好长一段路,明明他的袍子颜色灰旧,明明他的青衫还打了好几个补丁!可他连荷包都没有打开看一眼就准备归还,这样的人是绝对少有的正人君子!看见她二人糟了难,这样的谦谦君子又怎会退缩?

  可他是如何一路跟到此处的?看他刚刚的样子,明明是孤家寡人,双拳难敌六手,又是个文弱书生,他又要如何营救自己二人呢?

  想到此处,沈默云不由心都揪了起来!

  对了!他说他叫什么?甄久明?甄久明?……是“真救命”!

  他刚刚那一嗓子是叫给自己两人听的!

  不过,她的兴奋还未维持几息,只见一辆青布小马车便驶进了院子。

  一个面色红润,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手脚灵活地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后面还跟着之前被胡渣踢走的那个小矮个。

  这妇人也不客气,朝着那胡渣讥讽道:

  “哟!你几人可是我向我家主子推荐的,我原想着大伙知根知底,便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可却不想,你们这群崽子如此狠辣,竟做起坐地起价的勾当来了!……”

  姚黄拉了拉沈默云衣袖,“姑娘,快我给看一眼!这声音好熟悉!”

  果然,姚黄透过那窗洞看了只一眼,便轻声道:“这是汪家的宋嬷嬷,是汪大小姐的奶嬷嬷!每次汪沈两家宴席或者送节礼,她都没少出现,绝不会错!”

  原来如此!汪玉婷!竟然是她!

  其实她二人,每次除了沈默晴之外从无甚交集,可她这次下手竟这么狠!

  看来,这次绝对还是和沈默晴脱不开干系!

  那宋嬷嬷直接便抬步进了主屋,隔着门板,沈默云虽看不见她的人,但她的高高在上,得意洋洋的声音却还是清清楚楚传了过来:

  “这里是一千两大生银庄的通兑银票,算是定金!剩下两千两等完事我验收满意后,即刻便奉到你几人手上!”

  完了!这汪玉婷竟出手如此大方!

  沈默云的心不由沉了下去!

  ……(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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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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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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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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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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