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整个京城的治安都不错,他们竟敢堂而皇之在天子脚下绑了她?
沈默云开始细细算来,她们从被绑开始到此刻也就一共用了差不多半个时辰。
这半个时辰能跑多远,只怕也就勉强刚出北城?或者在北城的某个犄角旮旯?
可这样岂不是太危险?他们既然要绑自己,为何不将自己带到荒郊野外,那样岂不是更安全,更不引人注意?
不待她多想,她二人便被带进了那主屋内室,那二强扔进来一壶水,俩杯子,便不再搭理她二人,将内室房门从外边锁上了。
此刻,沈默云才急急上前解开了姚黄还被绑着的双手。
两人开始细细打量起这个布满灰尘的房间起来:
这个宽敞的房间竟然除了一张床,一张八仙桌,和两条椅子,什么摆设都没有。大概是许久没有人居住,正散发着浓浓的霉味和湿气,叫人有些反胃。
仔细一看,这个房间只有一道门出入,透气用的窗户也早就被牢牢钉死。
看来,她二人想要从大门或者窗户逃跑,机会是很渺茫了!
不过,好在这房间大概年久失修,一切都破败得很!
沈默云继续拿了姚黄头上那根银簪,很轻松便抠开了窗户上一小片松动的明瓦(1),将院子里的动静尽收眼底!
此刻院子里,又多了两人。
不是说只有三人吗?那二强不是说,他们一直是三人一起谈买卖,一起收钱吗?这多出来的人?难道便是幕后之人?
透着漏洞看去,另外两人,其中一个高大威猛,却一脸胡渣,正叉着腰,嚼着草根,一脸的得意和霸气。显然是那二强与老三的头了。
还有一人则看上去不起眼多了,个子矮小,面貌猥琐,身子瘦弱。一直在那几人身边赔笑,显然不像是个草寇!
老三的正脸此刻倒是终于看清了,不比那两个劫匪,看上去干净利落多了,一身蓝袍。一张大众脸,属于丢在人群中绝对很难找出来那种。
也对,要是叫那两个胡子拉碴的刀疤脸驾马车只怕是谁看了都觉得大有问题!
谁家敢用那种凶神恶煞之人做车夫呢?
此刻看来,这个劫匪小团体的分工倒是很明确!
只见二强与老三将那个胡渣脸拉到一边,三人嘀咕了起来……
而那矮个男则一脸不怀好意向着主屋这边张望起来!
虽然知道他并看不清自己,沈默云还是不可控制地全身汗毛都张立了起来!
这男子究竟是谁人派来的?他是接头人吗?二强口中咒骂的婆娘是谁?在哪里?
此时,那三人大概是已经商量完毕,便大咧咧地在院中各自坐了下来,也不避讳沈默云能否听见,便大声道:
“去!你们那个说得上话的婆子呢?叫她来!或者叫她去回禀你们主子。她出的价太少,老子们不干了!叫她赶紧麻溜的死过来!”
那矮个男一听便急了,赶紧点头哈腰跑到那胡渣男身边求到:
“爷!咱可不能不讲道义啊!这谈好的价,哪能说抬便抬的!这,这不是坏了爷的名声吗?!”
却不等那胡渣开口,旁边的二强便啐了他一口痰,“呸你娘的!你们主子讲道义?屋里那小姐如此值钱,身上随意一根簪子都值好几百两!你们却诓爷说她是府里没人在意死了娘的小姐!就许了爷几个区区二百两银子!你们主子不讲道义在先,你丫还有脸来埋汰爷几个?
还有,爷几个原本真以为那小姐不值钱。公主府是因为今日有酒宴,才会请了这般没娘没势的小姐赴宴,可我俩在墙角听半天,看半天。才知道今日那公主府只请了那沈小姐一人。一会那小姐出了事后,难保那公主府不追究!你区区二百两银子便想叫我几个担如此大的风险,我几个是疯了不成?
哼!再说了,等爷几个拿到了这票银子便准备洗手不干了,还要这名声做什么!”
这二强得了沈默云的好处,心底又信沈默云几分。此刻,竟是全然站在沈默云这边了!他这最后一句是冲着那胡渣男说的,做他们这一行,原本风险便高,有了沈默云那笔巨款,他们就此收手,也能少做点孽,多积点德,关键是再不用担心明日这脖子还在不在肩膀上了!
既然沈默云能出到两千三百两,他几个刚刚一商量便咬牙决定,除非那边能将价钱抬到三千两,否则这场交易便泡汤!xǐυmь.℃òm
如若一场没有作孽的假绑架也能谋个两千多两银子,他几个何乐而不为呢?
那胡渣男显然也被二强说动了,直接便对着那还在纠缠他裤脚的矮个踢了一脚,“滚!赶紧去问清楚!”
那矮个这一脚挨得不轻,直接便被踢到在地,悻悻爬起来一溜烟儿地跑走了……
留了那不显眼的老三在院中望风,其余那两个绑匪便进了主屋……
他们打开内室内的时候,倒是出乎他们意料,那沈家小姐正自顾自和她的丫鬟一脸闲适地在用那壶水洗杯子……
“二强哥,你们这也太敷衍了!这杯子太脏了!算了!我还是不喝了!”谁知道这水有没有问题,沈默云当然不会喝!正好这杯子洗干净,这壶水也用完了!
“你这丫头是个大家闺秀吗?被我们绑来怎么一点不怕?”那胡渣也满肚子疑问。
沈默云年纪还小,相比她身旁水灵饱满的姚黄自然提不起胡渣的兴趣。
那胡渣嘴上虽然正与沈默云说话,但却直接走到了姚黄身边,掐了她粉嫩的小脸一把,嘴里还嗔怪到:“二强你这小子下手也太重了!把我们小美人豆腐一样粉嫩的脸都弄肿了!”
姚黄满脸的泪珠子却不敢反抗,加上这厮的轻狂样叫沈默云心中一阵恶寒,手里的拳头不由攥了又攥!
“这位大侠如何称呼?”沈默云强忍着心中不齿,咬牙问道。
“你不用知道了!听说,你愿意为自己赎身?说说看,你可有现银?如何支付?”
这厮果然比那二强精明多了,怪不得是他几人的小头目,不但嘴紧,还一句话就问到了重点。
……(未完待续。)
ps:ps:查了很多资料,事实上像很多电视剧里侠客们手一抠便将窗户纸抠个洞,是很不切实际的。
基本,在明代后,发达地区渐渐不再流行不经用的窗户纸,逐渐开始使用明瓦。
我们的主角被绑的地方是破烂的民居,那窗户上如果是破烂的窗户纸,那这绑匪也太蠢了是不是?
明瓦:文震亨的《长物志》,就有关于“窗”的提示:用木为粗格,中设细条三眼,眼方二寸,不可过大……俱钉明瓦,或以纸糊。工匠们生产的“明瓦”有用蚌壳磨制,或将羊角熬成胶液,和以色彩,稍稍凝固后压成薄片。明清两代,大小街巷普遍使用的都是这种明瓦,既避风雨又很美观。明瓦不但可以避风雨、采光线,而且能够做成羊角灯,在清代,南京羊角灯甚至还成了宫廷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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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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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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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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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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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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