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周赫煊被打断了联想,回过神来顺口说道,“是啊。”
虽然刚刚被周赫煊敷衍,但苏雪林毕竟还是个迷妹,顿时欣喜道:“周先生准备写什么?诗歌、随笔、,还是散文?”
周赫煊说:“刚才看到农民种地,有些感触而已。”
“是写农民的吗?”苏雪林追问道。
“嗯。”周赫煊应了一声,依旧在敷衍。
“我去给你拿纸笔来!”苏雪林说完立马往里跑。
周赫煊瞬间无语,感觉这女人脑子有病。
只用了两分钟时间,苏雪林就拿来格子本和钢笔,递给周赫煊说:“周先生,快写吧,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拜读大作了!”
要抄那首诗吗?
已经抄过好几首诗作的周赫煊,这回居然扭捏起来,因为穆旦是他最喜欢的民国诗人。
仔细想想,抄了也无所谓,因为穆旦的优秀作品太多了,并不差这一两首。不但如此,穆旦还会整本整本的翻译外国诗集,他翻译的《瑭璜》一向被认为不逊于拜伦原作。
整个20世纪的一百年里,如果要给中国诗人排一个名次,周赫煊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将穆旦排在榜首。
事实也是如此,在90年代末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大师文库·诗歌篇》当中,穆旦就是被排在首位的,力压郭沫若、徐志摩、闻一多、艾青等众多诗人。当时有很多人对此排名提出质疑,但却有更多人表示赞成,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如果有机会的话,周赫煊希望能和穆旦做朋友,劝阻他在50年代返回大陆。不过估计穆旦本人不会愿意,很有可能,他依旧选择回国,在屈辱当中默默坚守。
对穆旦而言,这是一种苦难。
但对诗歌爱或者而言,这却是一笔财富。
如果穆旦留在美国,那他翻译的十多本诗集基本不会出现,特别是普希金的诗,穆旦在回国前根本就不懂俄语。
周赫煊摊开格子本,开始默写那首《赞美》。
苏雪林凑到跟前,只见一行行诗句从笔尖流淌出来——
“走不进的山峦的起伏,河流和草原,
数不尽的密密的村庄,鸡鸣和狗吠,
接连在原是荒凉的亚洲的土地上,
在野草的茫茫中呼啸着干燥的风,
在低压的暗云下唱着单调的东流的水,
在忧郁的森林里有无数埋藏的年代
……
我要以一切拥抱你,你
我到处看见的人民啊,
在耻辱里生活的人民,佝偻的人民,琇書網
我要以带血的手和你们——拥抱,
因为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苏雪林是写过很多现代诗的,而且经常评论名家的诗歌,对现代诗的理论研究颇深。此刻,她的双眼闪烁着亮光,从周赫煊写下第一节诗开始,她就已经知道这是篇伟大的作品。
当看到诗歌的第二节,苏雪林瞳孔猛缩,死盯着那潦草的字迹,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一个农夫,他粗糙的身躯移动在田野中,
他是一个女人的孩子,许多孩子的父亲,
多少朝代在他的身边升起又降落了,
而把希望和失望压在他身上,
而他永远无言地跟在犁后旋转,
翻起同样的泥土溶解过他祖先的,
是同样的受难的形象凝固在路旁
……
然而他没有,他只放下了古代的锄头,
再一次相信名词,溶进了大众的爱,
坚定地,他看着自己溶进死亡里,
而这样的路是无限的悠长的,
而他是不能够流泪的,
他没有流泪,因为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联系诗歌第一节和第二节的内容,苏雪林知道,周赫煊不是在写农民,而是在写古老的中华民族。
“一样的是这悠久的年代的风,
一样的是从这倾圮的屋檐下散开的无尽的呻吟和寒冷,
……
当我走过,站在路上踟蹰,
我踟蹰着为了多年耻辱的历史仍在这广大的山河中等待,等待着,
我们无言的痛苦是太多了,
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这是一首接近60行的长诗,周赫煊花了十多分钟才写完。当他划上最后一个句号,身边的苏雪林已经眼眶湿润,嗓子里哽咽着什么难以倾吐。
看诗,看哭了!
凌淑华见苏雪林正在擦拭泪水,走过来问:“小梅,你怎么了?”
苏雪林指着周赫煊手里的诗,缓和情绪道:“你自己看吧。”
凌淑华埋头看去,把诗反复默念了好几遍,用沉重的语气说:“我心里有些难受。”
一个又一个人走来,一个又一个人思索,一个又一个人沉默。
这首诗表达的东西太多了,通过繁密的朦胧意象,呈现出新奇怪异的晦涩情思。或许每个读者都有不同的理解,但它核心寓意是很明确的,这是一首对古老中华民族的赞歌。
良久,徐志摩才开口道:“大家,都讨论一下吧。”
陈梦家想了想说:“有些艾略特的影子。”
“风格偏向于奥登。”张嘉铸道。
“意象雄浑,冲击力十足。”刘海粟道。
胡适说道:“这是明诚创作的所有诗歌当中,价值最高的一首。”
陈西滢这个理性主义者,突然问道:“周先生,你为什么在诗中说,一个民族已经起来?”
“因为我看到了。”周赫煊说。
“看到了?”陈西滢苦笑摇头,“我却没有看到,我只看到东北四省接连沦陷,连察哈尔都被日寇侵占大半。这个民族正在走入低谷,哪里有半点崛起的样子?”
周赫煊说:“政府和军阀依旧宛若,但国民已经开始觉醒。无数健儿,从全国各地奔赴东北抗日;无数志士,呼吁着民主政治;无数百姓,为了前线的抗战踊跃捐款。识字率正在不断提高,国家和民族的概念深入人心,这样的中国是不会被打倒的。”
事实上,这首诗在全面抗战后写出来更适合。
穆旦在诗歌中反复说“一个民族已经起来”,就是看到了全民抗战的热情。
但现在就写这首诗,也能从其他地方理解这句话,经典诗作在任何时候都能体现它的力量。
徐志摩说:“我认为这次的写作活动,《赞美》应当拿第一,这是毋庸置疑的。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就来专门讨论这首诗。”
“我赞成!”
“我也赞成!”
众人纷纷附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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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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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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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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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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