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热的空气灼烧着皮肤,即便疯狂摇扇子也无济于事。每个人都恨不得像条狗一样,把舌头伸出来多散点热,坚决不肯再去竹林里聚会。
林徽因喝着绿豆汤,突然建议说:“不如写点什么吧,、诗歌、散文、随笔……任何题材都可以。然后再挑选其中最优秀的30篇作品,将它们汇编成一本《祥符文集》来出版。”
“这主意好,我来负责编撰工作。”胡适立即响应。
胡适擅长写评论,擅长翻译,擅长作学术研究文章,唯独对文学创作并不在行。他的诗歌和散文都比较平庸,其中白话诗《蝴蝶》最具代表性——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从这首打油诗就可以看出,胡适先生的诗歌到底是什么水平——貌似都没有水平可言。
胡适最聪明的地方在于,他知道扬长避短。一听到林徽因提议即兴创作,胡适立马揽下了编撰文集的工作,这样一来,他既能避免出丑,又在这次的创作中占据主导地位。m.χIùmЬ.CǒM
如此多的文化名人集体创作,《祥符文集》肯定能引起轰动。到那个时候,大家翻开书一看:咦,这本文集原来是胡适先生主编的!
周赫煊哪会不清楚胡适的心思,他只笑了笑,懒得去拆穿。
“你们写吧,我就不献丑了。”江小鹣非常诚实地说。他是此时中国最顶尖的雕塑家之一,让他创作雕塑可以,让他画画也很拿手,至于搞文学写作就不够看了。
徐振飞也笑着说:“我是研究经济的,对文学没什么研究。”
陆陆续续,又有七八个人放弃写作活动,其中包括金岳霖这种哲学家。
事实上,他们写文章肯定没问题,随笔、游记什么的信手拈来。只是在场的高手实在太多,他们不愿敷衍凑数,纷纷选择了藏拙。
倒是刘海粟这个画家,兴致勃勃的开始写散文,他对散文一道研究颇深。
周赫煊靠在角落里独自纳凉,喝绿豆汤喝得不亦乐乎,没有半点写文章的热情。并非周赫煊写不来这种作品,在穿越前他曾环游世界,钱花光了就写游记,发表在各种旅游杂志和自媒体上,这是他最初吃饭的手艺。
即便自己写不出来,周赫煊还可以抄啊,随便抄几篇精品散文,改吧改吧的就是好作品。
主要还是没灵感,不知道该写什么内容才好。周赫煊现在已经不缺名气了,何必跟人抢出风头呢?
只有苏雪林这种不上不下,在文坛有些名气,但又缺乏影响力的作家,才需要在这种场合好好表现自己,至少以后的稿费肯定能涨价。
沈从文也没有动笔,他喜欢独自一人关在房里创作,他的文字是从灵魂中流淌出来的,不太适应热闹的现场作文大赛。
天气越来越闷热,每个人身上都淌着汗水。
陆小曼的老毛病又犯了,头晕目眩差点昏倒,徐志摩连忙扶她去通风口,再弄来一角鸦片缓解痛苦。在缺乏止痛药的年代,鸦片就是最好的止痛剂,这也是陆小曼离不开鸦片的主要原因。
周赫煊在21世纪的时候,曾见过类似的病症,现代医学名称叫“美尼尔氏综合征”。每逢发作没有任何征兆,患者会感到强烈的旋转性眩晕,常常伴有恶心、呕吐、出汗、耳鸣、闷胀等症状,严重者甚至要承受巨大的痛苦。
即便是在医学发达的21世纪,“美尼尔氏综合征”依旧病因不明,想要根治十分困难,医生只能告诫患者要注意休息,多吃水果和蔬菜,保持食物均衡等等。
至于民国时期,那就更不可能得到有效治疗了,医生们一致认为陆小曼患的是“晕厥症”。
待陆小曼那边稳定下来,周赫煊走过去问:“没事吧?”
“老毛病了,歇一歇就好。”徐志摩叹气道。他不愿跟陆小曼离婚,很大原因是放心不下,觉得陆小曼需要照顾。
周赫煊推门而出,抬头看看天,太阳已经被乌云遮蔽。但天气却没有因此变得凉爽,而是更加闷热,周赫煊自言自语道:“怕是又要下雨了。”
“轰隆隆!”雷声响起。
闷雷,只打雷,不下雨。
倒是有一阵山风刮来,加快了体表汗水的蒸发,让周赫煊感到些微的凉意。
时间慢慢过去,天色越来越阴沉,山风也越来越大,把山坡上的竹林吹得随风摇摆。
“哇,起大风了,好凉快!”张嘉铸兴奋地跑到外边,他写的那篇散文已经搞定。
不断有人写完文章走出来,站在风口拥抱大自然,只盼着天上早点降下雨滴。可惜,风刮了,雷打了,就是特么的不下雨。
苏雪林就像一个渴望得到老师表扬的小学生,她双手捧着自己的散文,递到周赫煊面前:“周先生,这是我的拙作,请您斧正斧正。”
周赫煊把她的文章快速看了一遍,微笑道:“写得很好,继续努力。”
“这样啊,谢谢周先生。”苏雪林感到非常失望,因为周赫煊的评语太敷衍了。
周赫煊并非故意敷衍,而是苏雪林的文章没法评价。这位女作家创作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写人,总要提到她的朋友们——特别是有权势、有地位、有名望的朋友。
她现在写的是一篇游记性散文,完全属于流水账。开篇就是她跟某某朋友,接到周赫煊和胡适的邀请,参加一个关于徐志摩的文会,期间夹杂着大量名人的描述。
站在普通读者的角度,肯定读得津津有味,认为这篇文章很有趣、很有逼格。但对于此刻山上的其他人来说,却味同嚼蜡,根本没有半点营养可言。
失望尴尬之余,苏雪林问道:“周先生没有写文章吗?”
周赫煊说:“缺乏灵感。”
苏雪林用带着撒娇的语气说:“如此盛会,怎么能缺了周先生的文章?你写一篇嘛。”
周赫煊被激得一阵恶寒,如果撒娇的是一位美貌少女,他肯定非常享受,但苏雪林却是一个30多岁的中年矮胖妇女。
实在跟苏雪林没有任何共同话题,周赫煊连忙装模作样的看风景。
半山坡上,在葱绿的玉米地旁边,有几个农民正在耕耘土地。那是一块只有十多平米的坡地,只能用贫瘠来形容,但农夫翻地时却格外认真,就好像雕刻家在雕琢一颗完美无瑕的美玉。
苏雪林顺着周赫煊的视线看去,发出苍白的感叹说:“农民真是辛苦啊。”
“是啊,中国的农民,世世代代都是这样过来的,他们承担着国家的希望。”周赫煊突然想起一首诗。
那首诗,是中国最伟大的现代派诗人穆旦先生的作品。诗人在创作出那首诗的第二年,就毅然投笔从戎参加远征军,亲身经历了滇缅大撤退,在野人山中翻山越岭,踏着堆堆白骨侥幸活命。可怕的痢疾折磨着他,断粮八天的饥饿让他发疯,在失踪五个月后逃到印度,然后又因为吃得太多差点撑死。
或许有人没听说过穆旦的大名,他本名查良铮,金庸先生的堂哥,徐志摩的远房表弟。
那首诗,叫《赞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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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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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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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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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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