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冠绝新汉朝>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书生宣,粗汉亦可谈大势
  这话,将刘家父子给说得愣住了,再看那老儿,一身布衣打扮,裤子上还有补丁,不过浑身上下干干净净的,结合其人所言,顿时让人生出高深莫测之感。

  刘琨走上前来,拱手道:“冒犯了老先生,我等乃是自并州逃难过来的,不是什么恶人。”

  “甭客气,”老人哈哈一笑,“咱不是什么老先生,就是一老农,别说我了,你去街上找个其他人问问,八成都是一般说法,您啊,请回吧!”

  “这是何故?”刘琨这下是真的惊讶了,他虽也是名士,但在北地多年,和中原腹地那些崇尚清谈的士人不同,早就意识到了寻常百姓,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多数都是文盲,大字都不认识一个,怎么能看上一眼,就都察觉了自家的目的呢?

  要知道,寻常百姓错过了幼年蒙学的机会,想在成年后教导他们形成一些认知,可谓千难万难,一个两个或许不是问题,但如果这老人说的属实,大街上随便拉一个人过来,就能看出自己等人的来意,那可着实不容易。

  老人还是笑着,摇摇头,站起身,拍了拍身上泥土,也不回答,径直走了。

  刘群就抱怨道:“这老儿,好生无礼!”ωωω.χΙυΜЬ.Cǒm

  刘琨却眉头紧锁,前行几步,继续观察沿途情况。

  走着走着,忽见不远处有一堆人聚在一起,似乎正在闲谈,他便凑了上去。

  走进人群,却见着被众人围在最里面的赫然是一名书生,看那书生年龄不大,只是看那脸上皮肤黝黑、粗糙,明显不是世家出身,衣着朴素,却很干净。

  这人正口若悬河的说着,说出来的话,却让刘琨眼皮子一跳。

  “当下,咱们幽州周围强敌环伺,除了南边的石贼,还有东边侵入平州的群胡,以及那西边的匈奴伪国!但要是算起来,北边也有不小的威胁……”

  这人说着,人群里就有个声音喊叫起来:“俺知道,那北地草原上,有几个鲜卑大部!”

  围观的众人、连同刘琨等人,都循着声音看过去,入目的乃是一个赤裸着上半身的男子,一看就知道是刚从田中回来的庄稼汉,手上还拿着农具,却兀自津津有味的听着。

  “一个农人,也能知道草原上的部族争霸之势?”刘琨、刘群对视一眼,都觉得很是意外,要知道,便是中原地界的世家公子,很多都只是知道自家城镇一亩三分地的事,出了城、过了郡,可能就不知晓大势了。

  结果来到此处,一个偏僻村镇中,一个书生宣讲周边局势,居然有农人脱口而出,点出关键,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了。

  蓦地,刘琨想到刚才那名老农,隐隐有了猜测。

  那边,书生则点头应了那庄稼汉的话,继续道:“正是几大部族,不过严格来算,当下这北边草原,可以分为四大势力,这四家几乎将整个草原分割、划分完毕,各占一部分,彼此之间维持着脆弱的平衡,看起来相安无事,其实暗潮汹涌。”

  刚才插话的庄稼汉,显然还不过瘾,又喊叫起来:“四家?莫非是那四大鲜卑族群?”

  书生微微一笑,摇头说道:“你的这话啊,只说对了一半。”

  “怎么就一半了?”庄稼汉嘿嘿一笑,也不着恼,“那你这小书生就说道说道,也让俺们再长长见识。”

  其他人也纷纷起哄。

  刘琨混在人群之中,却是越发惊讶起来,目光落在那书生身上,心思泛着思量。

  那个书生倒不推辞,侃侃而谈——

  “这四家里面,名义上地盘最大的,乃是草原北方的‘北匈奴’,诸位可曾听说?”

  “我知道!”这次说话的,是个看上去身子瘦削的小厮,穿着青衣,应该是哪家的仆从,“就是那个匈奴的刘曜建立的部族,这人好像和匈奴国主不对付,说是两家要打仗呢。”

  刘琨听着心里泛酸,这两家说要打仗,结果把自己给打了。

  那书生则点点头,继续道:“正是那匈奴人刘曜所建,他先前领军北出,统合了一方,自号单于,被北匈奴族人称之为可汗,不过,‘北匈奴’这个名字,是刘曜对外的称呼,实际上,草原上的部族则将之称之为‘柔然’。“

  旁人终于不解,问道:“这是为何?”

  “这有什么难理解的,”刘群却是有些按耐不住,在人群中说道,“因为刘曜统辖的,其实并非匈奴部族,而是北边一个柔然部!”

  这说法众人听着新鲜,有人就问那书生:“是否如此?”

  书生看了刘群一眼,注意到了刘群身边的刘琨,随后收回目光,笑道:“正如这位先生所说,所谓的北匈奴,组成部分乃是柔然的几个大姓,在南边还有一个匈奴汉国的情况下,那些不愿意得罪刘聪的小部族,自是要避讳一些,因而以‘柔然’称呼刘曜所属。”

  便又有人不解的问道:“不是说这个北匈奴,乃是北边最大的部族么,何以其他小族,不敢得罪匈奴,却敢得罪柔然?”

  “问得好!”书生称赞那一句,让那人很是自得,跟着就听书生解释起来,“北匈奴、或者说柔然部落联盟,看起来地盘大,但占据的乃是北边的土地,荒凉、贫瘠,不光多荒漠,冬季更是寒冷异常,是以地广人稀,如拓跋部这般大族,当年也曾在草原之北游猎,最终承受不住,这才南迁,这样的土地,支撑不了强横之军,更无稳固之地,是以柔然虽众,比起拓跋、慕容等部族,还是大有不如!遑论那匈奴伪国!”

  “原来如此……”

  众人点头之际,庄稼汉却道:“你刚才说,北边草原有四大势力,瓜分土地,既然北匈奴柔然是其中之一,却不如拓跋、慕容,那这两家就该是余下三部之二了吧!”

  “不错,”书生笑着点头,“所以我才说你说对了一半,鲜卑四部的两家,拓跋与慕容两部,便是剩下三家中的两家,一个在草原以西,扼守关隘,常扰匈奴,北抗柔然,一个则在草原以东,常寇平州,为一大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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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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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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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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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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