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人人品有点问题,在苗寨的时候,就喜欢偷鸡摸狗,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特别是见不得那些年轻漂亮的姑娘,哪家的内裤不见了,准是这家伙偷走了,苗寨为此也进行了处罚,胡三每次都是痛哭忏悔,但每次都是一样。
这家伙就是这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家伙。
临走的时候,拉布递给陈玄一些干粮,一双靴子,手一挥,叫他走吧,若是有阿萍的消息了,准会通知你的。
陈玄三人上路,由于苗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走出这片大山,至少要三四天的距离,其中还要穿过一片原始森林,半路上,胡三就问陈玄,何不走近路?只要穿过一座血峰山,一天半就能到达县城,缩短了一半的距离呢。
陈玄是没走过那条路,既然胡三这么说,自己也只能点头答应了下来,说道血峰山的时候,陈玄叫他打住,这血峰山难道不是应该叫雪峰山么?怎么就成了血峰山?
老头累着嘴一笑说道:“小哥有所不知,也难怪你们是外地人,不懂这里的人情世故。”老头说到这里,露出一排大黄牙笑了笑说道:“你说的那雪峰山不在这,我们这血峰山也不是你说的那一座,不过我们这血峰山倒是有些来路。”
陈玄笑了笑,叫他说说这血峰山的来历,难不成血峰山还真的有血不成?
老头嘿嘿一笑说道:“这次小哥算你蒙对了,那血峰山还真的有血,整座山都是血,并且就算大雪纷飞还是晴空万里,那血峰山就是鲜红一片,我们这叫天痕漏,那是苗人的圣山。”
陈玄一听,就差点噗呲笑出声,都说苗家故事多,这还真的是这样的,叫老头说说,到底是怎么个故事?
老头顿了顿说道:“我也是听老人说的,不妨说出来给你们解解闷。”
传说苗寨原来住着一对夫妻,并且女人已身怀六甲,眼看就要生产了,丈夫忙里忙外,两口子十分的恩爱,谁料有一天被朝廷抓丁拉夫给抓走了,这一去,就杳无消息。
女人生下孩子后,每天都会带着孩子坐在山顶上看着丈夫离开时的那条路,谁劝她都没用,就这么蹲着十几年,有一年发生了怪事儿,冬天突然下起了鹅毛大雪,暴风雪足足下了一个月,雨过天晴后,人们发现,所有的积雪都融化了,但那血峰山的积雪任就厚重,并没有任何融化的迹象。
一直到了夏天,那血峰山都是终年积雪,虽说山势并不是很高,但积雪始终都不融化,有人传言,那是上天可怜女子寻夫,歌颂女子的公德呢,这时候,血峰山就成了苗人眼中的圣山,并且每逢过年过节,还有人朝拜。
又是许多年后,白色的积雪没融化之外,居然慢慢的转变成了血红色,并且就算是在大热天偶尔融化一些雪水,那都是暗红色的,和鲜血一模一样。
这时候又有人站起来说,这是圣姑哭泣自己的身世,已经哭的双眼通红,上天可怜她,将满山的积雪化成了鲜血呢。
老头说到这里,啧啧一笑,叫陈玄跟上,而陈玄听到这里,追着问道:“按你的说法,那血峰山还真的看的见鲜血咯?”
“那是必须的,我告诉你,我老汉不打诳语,这一带我进进出出早就好几十年了,我怎么可能框你呢?”
“你的意思是,我们到时候也能看见满地鲜血的血峰山?”
“当然了。”老头嘿嘿一笑说道:“不光如此,我还怕你们嫌血水脏,给你都带好了鞋套。”说到这里,拍了拍口袋,表示口袋里面就撞着鞋套。
陈玄对满山是血的山不是很相信,加上这大雾迷茫,现在也没心情看这些,差不多走了一小时后,由于一路向上,地势太高了许多,并且还有微微的寒风铺面刮来,这里温度已经降低了许多,陈玄裹紧了衣服。
那是又走了三个多小时后,翻过一个山坡,前面的老头停了下来,等走过去,他指着前面的一座大山说道:“这就是血峰山。”
陈玄是呼啦着大气,对着对面的大山看了一眼,只看见那对面的山上灰白一片,在这片白色之中,山上很明显有好几处暗红色,加上山上雾气朦胧,时而可见,时而隐却,陈玄看了一眼之后,惊讶的叫道:“这还真的是血峰山啊!果然有血!”ωωω.χΙυΜЬ.Cǒm
老头表明那血峰山并没有豺狼虎豹,也没有仙女谜魂,积雪也不深,陈玄就感觉危险重重,好像是要发生什么事情一样,只是这是一种感觉,却说不出来。
从山坡向下,本以为直接可以上血峰山,谁料到了山谷下面这才发现还有一条三十来米宽的大河挡在前面,四处也没有船,按着老头的说法,说是之前这里都是拉钢绳过去的,由于发洪水,钢绳也断了,最后这条路就这么废弃了,不过倒是没关系,沿着向上走大约三公里,哪里有一座石桥,要是运气好的话,就能从哪里过去。
这时候的天色可以说是相当的恶劣了,出了蔓延刺白的雪,还要注意脚下的雪陷阱,一脚下去,可能连人带背包都要掉入河中,胡三说,大河看似平静,到底是怎么个情况根本就没人知道,人一旦下去,就像秤砣一样下沉,完全没机会浮起来,每年都会淹死几个人,之后被村里人一气之下给填了。
或许是两人步伐太慢,或许是老头的体力太好了,走着走着,前面老头的身影就越发的模糊,差不多走了一公里的时候,这人就突的一下消失在大雾之中,陈玄站在原地看了好几篇也没找到老头,在看看四周,身边除了那条大河之外,就剩下白茫茫的雪地了。
陈玄叹了一口气对着身边的韩汐尴尬的笑了笑,说道:“行吧,这次又上当了,行礼被人劫走了。”陈玄耸肩接着说道:“没想到苗家朋友真好客,走的时候给我这么大的惊喜。”
韩汐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在读书,每年放假才回家一次,这次是要上学才回县城,不过现在也是冷的瑟瑟发抖,蹲在地上一言不发,估计也是体力透支,也不辩解,只是看了看天色,叫我找个地方避雨,恐怕立马就有雨夹雪砸下来了。
陈玄在这地方寻找了好几篇,最终找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山洞,虽说里面冷风呼呼,但是总被外面下雪强得多,2人进入之后,烧了一堆火,吃了点东西,就这么睡着了。
或许是太累了,在等陈玄醒过来的时候,发现韩汐等着大眼看着我,一个劲的给陈玄甩眼色,陈玄看了好几眼这才看清楚,原来洞口已经站着三个彪形大汉,长枪短棍的站在面前,陈玄一看,像是弹簧一样跳了起来,头皮一阵发麻,心里暗暗叫苦,难不成我还遇见劫道的了?
陈玄盘算了一下,按着我这个模样,放趴他们一个还不是问题,但对方有三个,就算我和韩汐一起上,恐怕也难敌那三个彪形大汉。问题是我一个人还不能跑,丢下孩子跑,似乎不是我的风格,陈玄看到这里傻了!
对面的人树立了一阵子,总算有一个人向前走了几步,然后稀里哗啦说了一阵,陈玄是一句都没听懂,不过从穿者打扮来看,这些人应该就是苗人,那么说的就应该是苗语了,等他们说完之后,陈玄拍着韩汐,问她这些家伙到底在说啥?
毕竟韩汐也是苗女,按道理是能沟通的。
韩汐没理陈玄,站起来和他们说了起来,没多久,那三人点了点头,转身就走,陈玄很是惊讶的问道:“你们到底说了什么?那群人是不是来劫道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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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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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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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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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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