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别爱我没结果[民国]>第 77 章 平安夜(2)
  夜晚时分,雨雪纷飞。

  今夜的月光很美,很明亮,雪片在月光中像是晶莹的碎屑,风声凄切。

  白茜羽坐在那张木板床上,裹着破棉被沉思。

  她有些冷,有些狼狈,脸可能肿了,嘴角破了,头发可能也很乱,不太记得哪里被暴揍过,总之浑身上下都有点疼。

  她再次回到了这间一开始她苏醒时所处的地下室,没有茶,也没有华丽的和服,这地方冰冷,黑暗,潮湿,符合一个俘虏的待遇,只是为了确保不让她冻死,还给了她一床破棉被。

  可白茜羽还是快要被冻死了。

  这个事实让她有些愤怒,这群家伙自从知道了她是上海站的特工后,完全高估了她吃苦耐劳的本领,根本不给她喊一声“别打了我招了”或是“好汉饶命”的机会,直接给她拖下去一顿帝国主义的铁拳招呼,甚至她好几次想找机会求饶都痛得没能说出口……然后,她就被丢回了这间房间里。

  松井大概以为她是什么铁骨铮铮的人物,招供是不可能招供的,区区的皮肉之苦或是饥寒交迫对于这种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士也不算什么,还摆出一副“我有的是耐心陪你慢慢耗”的态度,这是白茜羽最气的——您倒是从哪看出来我能挺过来的?

  事实上,白茜羽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娇生惯养的多,她的毛病一大堆。

  不是特别怕痛,但是怕留疤,影响容貌外观;不是特别怕黑怕孤单,但是怕冷,怕睡不着;不是特别怕挨饿,但是手边得经常有带味道——最好是甜味的水,白开水是绝对不喝的。

  这堆被蜜罐生活惯出来的坏毛病被她带到了这个时代,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直到此时,这些弱点被精准命中,各个击沉。

  她可怜地抱着自己的腿缩成一团,抚摸着自己嘴角的伤口,想起那个温暖柔软的大床,想起壁炉里让人困倦的火光,想起圣诞节大餐,不由悲从中来。

  她能猜到松井次郎对自己的“处置”,他还有两三天就要回国了,这几天先熬熬她,至少是磨磨性子,最后临走之前再想办法炮制她……可能把她丢到黄浦江里,也可能随便找个楼扔下去,不值得他去花太多的功夫。

  上海站对于普通人而言是一个神秘而威名赫赫的存在,但对于松井这样的人而言,则是冤家路窄的老对手,互相都不陌生,也并不稀奇。这个身份只是让松井觉得有些新鲜,比起歌女或是影星有意思,但归根结底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

  他没有逼问情报,对于这个“夜莺”,似乎也并没有存着什么拷问情报的心思,只是想玩乐一番便杀掉。其中的原因,大概是他根本不缺少来自上海站内部的情报来源。

  白茜羽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自己身份的,她也不想去想。在她上辈子看过的各种影视作品中,那些深入虎穴以身犯险的孤胆英雄,通常都能临场操作秀上一把,但被抓到的女特务则往往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所以这个时候她反而不太想思考接下来的对策了,都到这地步了,还能咋滴——要想活着出去,除了手撕鬼子□□掏雷之外也不做他想了,不如光棍一点儿,想想别的。

  在逼仄环境中一个人漫长的寂静时光,头顶的小窗中风雪呼啸,柳絮般的雪片漫天飘飞,月光如霜,如果忽略掉一点血实际的情况,其实是个很宁静的时刻。琇書蛧

  这样的环境会让人有茕茕孑立形单影只之感,结合她此时的处境,更像是死神即将到来时的信号,于是白茜羽不可免俗地开始回忆人生,转着自己的走马灯。

  她是父母宠爱的公主,她是许多人眼中的白富美,在“女儿要富养”的观念下茁壮成长的任性少女,喜欢旅游,喜欢时尚,有一柜子定制着自己名字的名牌包,高跟鞋多得蜈蚣也穿不完,喜欢喝最烈的酒,开最快的车,日最野的……

  她是深受家族氛围熏陶的商业能手,她是拥有国外名校多个学位的上进青年,她是一个独自生活也能乐观开朗的……新时代自强单身女性。

  然而她也是一个敢于接受谢南湘邀请的疯子,一个不甘认命顺应时代的穿越者,有时她自己都忘了,她还杀过人。

  在那遥远的上辈子,一个暴雨中的黑暗房间,九岁的她,用随手摸到的餐刀,扎死了一个试图用“叔叔”的身份把她压在身下的远房亲戚——她能在华懋饭店镇定地面对追杀,最后从容开枪的原因,自然不是因为曾经考过枪证而已。

  后来父母为她摆平了这件事的后续风波,让年幼的她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也试图让她忘记那个夜晚发生过的一切。事实上,她的确也很久很久没有想起了。

  冰冷的房间中,白茜羽抬头看着纷舞的雪花,想着圣诞,平安夜,以及那天在车上的电台,和某个人一起听到的那首歌曲。

  “whenyouwishuponastar……”她哼了一句,没有继续哼下去了。

  她从不许愿。

  ……

  平安夜。

  任何的节日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给这座城市的人们带来狂欢和玩乐的借口,给商家带来新的促销口号,给此时麻痹着、沉沦着的人们一点点精神上的鸦片,哪怕只有一天。

  飘雪中,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依次停在门口,撑着伞的行人来来去去,巨大的“Ciro’s”霓虹灯牌晕成色彩斑斓的雾,灯下是大幅的旗袍美人相片,谈话声、调笑声、音乐声从舞厅里飘出来,落着雪的寒冷丝毫没有妨碍室内的旖旎风光,不断有打扮时髦的男女老少出入,门口的印度人对着白种人点头哈腰,若是华人,便绷着脸打量一阵。

  今夜仙乐舞宫里头人影如织,肤色各异的舞客们拥着苗条的舞女,在菲律宾乐队的音乐声中婆娑起舞,旁边的休息区域则显得悠闲许多,舞女们都穿着旗袍、高跟鞋、长筒丝袜,留着手推波浪的烫发,喝着酒与客人聊着闲话,当客人将烟叼在嘴上,她们立刻从小包里拿出火机凑过去点上。

  五光十色的舞厅里,傅少泽看着舞女裙下的大腿,想着风,花,雪,月。

  风是那天她从车子上下来、穿着旧式袄裙的微风;花是华懋饭店花园中,幽幽盛放的桂花;雪是那栋温馨公寓窗前,凝结着水汽的毛玻璃前落下的雪;月是她在宴会后喝醉了,头靠在他肩上,皎洁的月光洒在她的眼中。

  傅少泽不知道自己竟然也有这么诗情画意的一天,他和殷小芝在一起的时候,曾经勉强过自己读《新月》,读《秋心集》、《小鱼集》,但都是硬着头皮往下读,怎么看怎么都是无病呻吟,又忍着不丢开,心里一边骂娘一边读下去的那种。

  可是现在他感觉有些懂了。

  他喝了几杯酒,以为自己会好一些,或者找回一些以往来这里的心情,但这么做非但没有有助于他分散注意力,反而让他的脑子更加清醒。

  傅少泽在思考,他觉得自己以前就是想问题想少了,那个死掉的老头说过,他不是笨,就是懒得动脑子,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太顺了,不用动脑子也能过得很好,所以养成了他这样遇事不决睡一觉的性格,如果睡不着,再配点酒。

  只要不去想,问题就不存在了。

  此时傅少泽在强迫自己思考——尽管他之前已经这么做过很多次了,他强迫自己思考虞梦婉到底是不是别有用心,顾时铭的话到底是真是假,思考为什么虞梦婉会整整一天没有消息,谁也联系不到……对,只要解决了最后一个问题,其他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他想到了答案,于是便不想喝酒了,会了帐,拿了外套往外走。

  那个小白脸的脑子不好使,说不定虞梦婉已经回家了呢?她在莫利爱路的家没有装电话,她回去那边住了也没有人知道……弄得疑神疑鬼的,也不一定就是出事了。

  而且她能给自己赚下这样的身家,应该和自己老爹差不多的有本事,他有时间担心她,还不如回去多帮傅冬分担分担……顾时铭说她做了这么多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又代表什么?他解释得了她凭空多出来的那些本事吗?解释得了她种种的反常之处吗?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虞家与傅家有旧,可是她行事诡异,难以解释,甚至还有可能卷入他父亲被害的阴谋中,而在这种多事之秋,他与这种可疑人士划清界限,也是最合理的选择。

  傅家都焦头烂额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就算惹了麻烦,那也轮不到他来担心。

  冷风吹来,走出门口的傅少泽打了个寒噤,耳边还残留着音响震动耳膜的嗡嗡声,世界好像显得也有些朦胧,他仰头看了看天空飘下的雪,然后打了个喷嚏,将羊绒大衣裹紧了些。

  推开不知道哪里来的献殷勤的人,他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室,准备回家,回到温暖柔软的大床上好好睡上一觉。

  没错,这是最好的选择。

  车子驶向傅公馆的方向。

  在某个分岔路口,车子忽然转弯,加速往相反的方向开去。

  过了一阵子功夫,轿车熟门熟路地停在莫利爱路某间弄堂口。

  雪落在漆黑的车盖上,很快覆盖着一层薄薄的雪,寂寥的夜色中,路灯跳动一下,随即熄灭。

  傅少泽坐在车里,抬头看着那间没有亮起灯的三楼窗户,咬了咬牙。

  片刻后,车门打开,一个竖起领子、揣着袖子、裹得像个狗熊似的年轻人钻出来,冲进了那间小楼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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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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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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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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