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别爱我没结果[民国]>第 54 章 订婚(1)
  “嘭!”

  泡沫从香槟瓶口中汩汩地冒了出来,伴随着年轻人的欢呼起哄声,西洋乐声,昂贵的酒液到处喷洒着,将宴会的气氛彻底点燃。

  今天的傅公馆经过了盛装打扮,家具与摆件被挪开,雍容华贵的客厅留出铺着红地毯的舞池。左右两张铺着洁白桌布的长桌,一边是饼干、布丁、巧克力、牛乳蛋糕等等西点,一边是汽水啤酒咖啡等等的酒水饮料。侧边则是穿着礼服的白俄乐队,在那里奏着恰合氛围的西乐。

  厅里、楼梯旁、窗台上,到处都摆放着盛放的牡丹,大红的、水红的、粉色的,供在描金花瓶里,到处都是姹紫嫣红,花团锦簇的模样,仿佛置身于满园春色的花丛中。

  此时,傅公馆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订婚派对”。

  傅唐两家联姻,是一场足以震动上海滩的大事,虽然两家商议的步调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但各种除了婚姻之外的细节商讨不可避免,财产、股份、地皮、利益划分、具体事项的合作……这些东西牵扯进来,所以再怎么紧赶慢赶,婚宴的筹备也订到了年底。

  不过,这个速度对于世家而言,也都觉得可以接受的样子。

  至于订婚仪式这种事情,傅家和唐家的家主都是老派人,类似婚丧嫁娶的大事,还是不大喜欢西方那一套,最多纳吉问名也就罢了。

  但傅少泽、唐菀身边那群得知了消息的朋友们可不干,听说婚宴要等到冬天,便立刻摩拳擦掌撺掇着两人要办一个“订婚派对”——当然不是正式对外公开的那种,要说的话,更像是狐朋狗友们找一个由头聚一聚“轧闹猛”。

  既然两家长辈都没有出面操办的意思,于是,这场订婚派对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年轻人们的狂欢。

  比起无可无不可的傅少泽,唐菀对这场“订婚仪式”则表现出了相当的重视。

  作为上海滩如今的第一名媛,她可不能让自己人生中如此重要的时刻马马虎虎地过去。

  于是,为了这一天,唐菀早早地就操办起来,傅公馆的布置、酒的种类、佣人的着装,乐队等等都要经过她把关,每一处都不能跌了她唐家千金的面子。

  而今天她的打扮那更是不消说,闪光印花缎的洋红色长礼服,穿着亮纱坎肩,颈项露出一串珠圈,在万花丛中一身珠光宝气。她又是长袖善舞的人,哪怕是傅少泽这边的公子哥,以前没有见过的,也都能很快打成一片,一群人将她簇拥在中间,欢声笑语不断,整个傅公馆都成了她的舞台。

  她用这一场订婚宴,宣告着她的能力、手段,以及自己完全足以胜任傅家未来的女主人的野心。

  比起万众瞩目的女主角,傅少泽就显得黯然失色许多。

  与其说是黯然失色,倒不如说他向来就不是那种八面玲珑的人,以往不得不去的交际场合,也是能应付则应付,反正有着傅家的名头,不需要说什么话做什么事,趋炎附势的也大有人在,哪怕他说了很不给人面子的话,旁人也只能笑眯眯地表示他说得实在对极了。

  他对于这种作秀性质的订婚仪式也很不感冒,哪怕他在唐菀的安排下穿了身极时髦的西装,发型和皮鞋都是光可鉴人,领襟上别着钻石胸针,但他这个时候也只是端着杯香槟没滋没味地喝着,旁边有朋友和他嘻嘻哈哈地说话,他的思绪早就已经飘到很远的地方。

  《时代漫画》又出了新的一刊吧,晚上看吧……车行的经理上次打电话过来说到了一辆新的进口车子,什么时候去看看呢?啊,太花哨的不行,最近要去的场合不合适……明天要去和洋行大班见面,安排在跑狗场吧,不会太无聊……说起来杂志上登的那块瑞士手表很想买啊……

  他脑子里百无聊赖地闪过这些内容,那边跳了一场舞的段凯文跑过来要和他干杯,他举杯碰了下,也没听清楚对方在说什么,然后对方抓了两块饼干,又去和其他女孩子跳舞了。

  作为总览大局的女主人,唐菀可不会忽略自己未来丈夫的情绪。她和朋友们笑眯眯地结束了话题,然后走到傅少泽旁边,其他人一见唐菀过来,便也不缠着傅少泽,而是识趣地将单独谈话的空间留给了这对新人。

  “在想什么呢?”她端着酒杯,打量着面前的年轻人。

  从外貌、家世上,他都是一位无可挑剔的配偶。至于性格上小小的不成熟,以及私生活上有些胡来的作风,在接受世家淑女教育的唐菀看来,几乎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部分。

  只有那些被什么“女性解放”运动洗脑的傻子,才会真的相信这世上会有什么一心一意、白首不离的爱情吧?站在金字塔尖的优秀人物,合该占有更多的资源,金钱,权利,女人……指望对方如苦行僧一般守身如玉,才是天方夜谭的事情。

  当然,傅少泽固然可以有很多女人,但有能力成为“傅家太太”的,只有她唐菀一个而已。

  “在想……什么时候可以吃饭?”在唐菀面前,傅少泽一向很坦诚,“我有点饿了。”他对那些甜甜的蛋糕饼干都不太感兴趣。

  “那我让厨房去准备一份煎牛排,等宴会结束了就可以吃了。”唐菀很自然地做出了安排。

  “不想吃牛排,随便煮个面条或者粥吧。”傅少泽随口道。

  唐菀笑道,“我早上来的时候,就听舒姨说你最近口味变了,爱吃中餐了?早餐都很少吃面包了。”

  傅少泽随意地晃着酒杯,道,“是啊,以前总觉得西餐时髦嘛,但是吃多了其实也就那样子,无非就是牛扒鹅肝奶油汤什么的,偶尔吃一次觉得好吃,天天吃也怪腻的……”

  傅少泽与唐菀的关系称得上是很熟了,一开始回国认识的时候,他其实也很不感冒,只是唐菀不是潘碧莹那样一味迎合讨好惹人厌烦的女孩子,反而大方自然,谈吐不俗,久而久之,两人也成了可以说说知心话的异性朋友了。

  唐菀碰到几名追求者不知该如何选择的时候,会与他倾诉烦恼,而傅少泽也会顺便问问唐菀现在哄女朋友流行送什么?说些“也不知道现在这个能谈多久”之类的话,互相开开玩笑,打趣几番,倒也轻松。

  当然,他是一点儿也不想和唐菀结婚的——他甚至没把对方当女的,所以当他发现唐家有这方面心思的时候,也会选择再传几桩绯闻的方式,刻意与唐菀那边避着点嫌。

  不过,后来经历过种种事情,他才忽然意识到,在“大人”的世界里,和唐菀结婚可能是权衡利弊之下最好的选择——彼此都不喜欢嘛,名义上结个婚,实际上互不妨碍,唐菀也会把家里和生意都打理得井井有条的,这简直是再好没有了。m.xiumb.com

  “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上次春风得意楼来了个很有名的粤菜厨子,煲的汤可是一绝,就是怎么叫你,你也不肯来。”唐菀一手挽着披肩,一手漫不经心地摆了摆一旁有些歪掉的牡丹花。

  “因为‘菜泡饭’挺好吃的啊。”他很随意地说出了这句话。

  “菜泡饭?”

  “嗯……名字听起来很土,但味道不错。”

  “什么呀……”唐菀有些失笑,摇了摇头,说起来,她认识的傅少泽的确是一个这样心思说变就变的大男孩。

  “就是上次我爹让我去虞梦婉家送还庚帖的时候,正好碰上她生日,她煮了碗菜泡饭,我觉得味道不错,这段时间就习惯这么吃了。”傅少泽想起来那天的情景,忍不住有些想笑。

  原本随手摆弄着牡丹花的唐菀,手上的动作猛地顿住了。

  傅少泽没有注意到她的情绪变化,只是自顾自地回忆着说,“虽然她的菜切得乱七八糟的,房子小得连个坐人的地方都没有,但怎么说呢,有一种很舒服的……气味?让人感觉心情一下子平静了下来……”

  他的表情浸在光线里,显得有些柔和,其实平时冷着脸的他还是个高傲锐利的公子哥儿,一笑气质就完全变了,看起来只是个有些青涩的,毛毛躁躁的小伙子。

  这个愣头青显然不觉得自己这番话又什么问题,他当然可以在唐菀面前提起虞梦婉——好哥们儿嘛,不用顾忌什么的,以前都是这样聊天的,现在自然也是如此,有什么问题吗?

  唐菀若无其事地撩了撩披肩,只是表情稍稍地有些变化,“哦……”

  “而且啊,那天我过去,都不知道是她生日——庚帖背后写的是旧历嘛,我哪会算这个,不过毕竟以前订过婚,怎么说也是有点尴尬的嘛,正常的话肯定不会给我好脸色看的,可谁知道她一点儿也没当回事似的,把我当成来串门子来的,还就让我坐地板上……”

  傅少泽不知不觉说得眉飞色舞,他没察觉到说起这些事的时候自己显得有些话痨,“你说,她是不是很奇怪?平时冷得像块捂不热的冰,拒人于千里之外,可有时又对你笑笑,和你分享一块生日蛋糕,真是,完全搞不懂她在想什么……”

  他在说话的时候,唐菀一直注视着他,脸上保持着的笑容逐渐冷了下来。

  “你说,这世上怎么有这么奇怪的女孩子呢?”傅少泽若有所思地说着,因为迟迟没有得到回应,目光终于回到了唐菀的身上。

  此时,他才发现她的表情有些僵硬,不由疑惑地说,“怎么啦?哪里不舒服吗?”

  “……没事。”唐菀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朝他笑笑,忽然伸出手,帮他理了理西装的口袋巾,这个很亲昵的动作让傅少泽愣了愣,“好了,不要聊这个了,我们去跳一支舞吧?一生只有一次的订婚宴,可不要光在发呆里度过了。”

  她打了个响指,对过来听候吩咐的侍者微笑道,“奏一曲《爱的礼赞》,今天我们可不能闲下来。”

  年轻的来宾们立刻起哄,气氛一下子高涨起来,在场的都是会捧场的,立刻有人举杯道,“大家一起喝一杯酒,恭祝一对佳人订婚快乐,白头偕老。”

  “恭喜恭喜……”

  “早生贵子啊!”

  “我早就说你们佳偶天成嘛!”

  优美舒缓的乐声奏响,在贺喜声中,大家不约而同地举杯,喝葡萄酒,喝香槟的,喝白兰地的,喝威士忌的,无论男女,此时都高高地举起了杯子。

  就在这时,“砰”地一声,门从外面被推开了。

  所有人愕然地回过头,看向门的方向。

  明亮的光线从洞开的大门中涌了进来,逆着光,只能看见一个高挑的身影,如水流淌的丝绸质地的黑色礼服,紧束的纤细腰肢,白狐裘外套和她的肤色相映成雪,让人想起夜色中盛开的玫瑰。

  她的怀中,捧着一束漂亮的鲜花。

  傅少泽呆住了。

  唐菀的眉头紧锁。

  乐队的音乐停下了。

  满场宾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互相看看,隐约有人察觉到了微妙的空气,有人想起了某些戏码,于是这样的微妙持续地发酵。

  凝滞的空气中,“噗”地一声,喷酒的声音,打破了静止的时空。

  “咳咳咳咳咳……”段凯文一边发出似乎快要断气的咳嗽声,一边狼狈地擦着喷得到处都是的酒液,在无数人的注目中,他慌乱地道歉,“对不……咳咳……对不起……咳咳……”

  站在门口的白茜羽,缓缓环视着盛大布置的傅公馆。

  短暂的错愕后,她大概搞清楚了此时正在发生的事,看看阴沉着脸的唐菀,看看惊讶而尴尬的傅少泽,然后又低头看看手里的鲜花……

  啊,麻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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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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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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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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