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夫人离开房间为花云熬药,房间内只剩下花云一人陷入安静,花云躺在床上闲来无事,慢慢回忆起往事,那是一段辛酸而又难忘的记忆。
花云从小由母亲一人养大,生活过得十分清苦,父亲被抓去服兵役一直没有回来,花母为了儿子日后能有个好前程,每天要干上十几个小时的伙计,因为没有太多文化帮人做些洗洗衣服晾布的粗活,花云一心读书,自己就读的书社也是这里最好的,先生很有学问,能在这里读书的大多数都是有钱人家孩子,看着一同来读书的同伴穿着好衣服吃着可口的食物,花云只能偷偷咽口水,努力温书,花云还算争气,乡试第一名中了秀才。
花母更是欣慰,逢人便讲:“我家云儿有出息以后定能高中状元。”花云一心读书准备上京赶考,花母为了攒够花云进京赶考的银子弯着累得驼下去的腰继续忙着。花母永远不知累。
发榜之日,花云名落孙山,花云大脑一片空白,以自己的学识即使不中头名也可进榜,如今回去如何对得起娘亲,秋风瑟瑟,花云一个人躲在大榜下静静的呆了两日,肚子饿的咕咕直叫,不得已只得向回赶,因为盘缠不足买不起干粮饿昏在田府门前,田老爷更是表面慈善,背地里对工人苛刻,对穷苦人更是百般刁难恶语相向,无形中刺痛花云神经,暗暗发誓自己要做富人,要让母亲可以不用给别人洗衣服卑微的活着,活着既要有尊严也要享受生活带来的乐趣,而不是每天为了生活而活。
花云开始努力干活,极度讨好丫环还有田老爷,目的只有一个接近田家小姐,自己一番心血没有白费,花云成功了,在热闹的鞭炮声中,花云过门做了上门女婿,过上不愁吃不愁穿的日子。
寄居在别人的屋檐下生活,花云总是有一种无端的压抑,自己写了封信告知母亲,自己做了官因为公事繁忙不能回乡,托人捎去三十两银子,这三十两银子是自己跟丈人要的,看着丈人那不可一世的嘴脸,幼年时积压在心底的痛苦迷茫彻底被激发,这种愤怒一直到后来丈人离世才渐渐消散,丈人一走,自己掌管田家。
花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日,骑着大马衣锦还乡,眼前还是那所破旧的木屋,在这里自己和母亲一起生活了接近二十年,小木屋里有太多美好的回忆,虽然带着太多的心酸青涩,依然可以记得母亲在屋内屋外忙碌的身影。
花云下马来到门前,用手抚摸这扇自己推了二十年的木门,木门还算结实并没有因为时间而腐朽,推开房门,娘并不在屋内,这个时间应该是出去帮人干活,屋子里很干净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有一些简单的炊具,水缸旁放着米缸,里面还剩下不到半缸米,花云用手抚摸米缸,还记得小时候经常看见母亲站在米缸面前长吁短叹,微驼的后背忍不住颤动,应该是在哭泣,家里已经断米三天,花云饿着肚子上了三天课,脑筋都有些不够灵活。
门吱的一声被推开,花云急忙跑出去,进来一名老伯,花云记得是隔壁的洪伯,人很好,自己家里困难洪伯洪婶经常拿些米来接济母子二人。
“洪伯,我是云仔,我娘呢?”
“云仔,是云仔,出息了,来让洪伯好好看看。”洪伯从小看着花云长大跟自己孩子一般,见到花云衣锦还乡自然十分开心。
“洪伯我们晚上再唠,我娘去了哪里?”
洪伯脸色一变欲言又止,“你娘她……”
“我娘怎么了?”花云猛的抓住洪伯肩膀,这个世界自己最爱的人,就是这个为了自己操劳一辈子的娘,自己的梦想就是能让娘过上好日子。
“跟我来吧”洪伯叹了口气转身出了木屋,沿着小路出了村子,花云心中隐约有一丝不祥的预感,这条小路通往山上,孩童时和伙伴经常在小路上跑来跑去。
一座荒坟孤零零立在山间,坟上野草横生,一块简易的墓碑立在坟前,上面光秃秃并没有刻字。
“云仔,你一走就是二年,花大娘总念叨着,花仔出息了,为国出力,她也安心了,怕你分心所以没有通知你,何况我们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你,至于墓碑的上的字留着你来刻,这也是你娘的遗愿。”m.χIùmЬ.CǒM
花云呆呆的望着坟头,双眼呆滞一句话说不出来,也许自己应该嚎啕大哭,也许自己应该跪下来向母亲倾诉,但是这些都无法宣泄自己心中的痛苦,只能就这样静静的站着。
“多陪陪你娘吧,她应该有很多话想对你说,晚上来家里吃饭。”洪伯说完慢慢的下山,嘴里还念叨着,“花云出息了。”
花云就这样静静的站着,从日出站到日落,似是在倾述在倾听,晚上洪伯准备了一些酒菜,乡下人好客但是囊中羞涩,只是把家中的东西都拿出来招待客人罢了。
洪伯打了一壶酒,用火提前温好,花云推门进来,炕上摆好了桌子,酒壶冒着热气,洪婶见花云进来,急忙拉花云上炕,乡下屋子凉。
洪伯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还有一个布包交给花云,“这是你娘留给你的。”
布包打开,三十两银子还有几块散碎银子,洪伯喝了一口酒脸上泛起红晕,“你娘干了一辈子活,勤俭了一辈子,死之前也没舍得买件好衣服。”
花云打开信封,是花母写给花云的信,花母识字不多,上面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字:“娘病想儿,多照顾身体,做事要公,做人要正。”
“做人要正”花云猛的惊醒,刚才迷迷糊糊睡着了,为何想起想起这段往事,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身上出了不少汗,也许是最近身子虚的缘故,一摸身边,夫人并不在床上,这么晚了能去哪里!看看外面应该已经接近三更,花云心中满是疑问。试图从床上坐起,身体沉重,连起来的力气都没有,难道真的是天道报应。花云虽然是读书人,从小受儒家思想熏陶,但从心里还是相信这个世界有报应。
用手掖好被子,花云睡意全无,继续回忆往事,第二天花云请来最好的工匠为花母打造一口棺材,雇了吹鼓手将娘亲风光大葬,碑石上刻:“慈母花氏之墓,儿花云题字”。
留给洪伯一些银两,花云赶回田府。
“见到娘了吗?”花田氏见相公归来问道。
“见到了,身体还好,一直念叨着想见自己的孙子。”
花田氏脸上一红,“如果不是自己怀有身孕,就可以陪着你一同回去!”
“没事,她并没有怪你,我有些累了先去歇着。”花云握紧拳头,以自己的身份入赘田家,早已经成为别人笑柄,母亲的身份更是不能见人,所以自己一定要得权,靠自己来改变自己命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个狠毒的计划在心底酝酿。
房门被推开,二夫人披着衣服走了进来,见花云醒来也是一惊,随即恢复神情来到床边躺下说道:“是不是我把你弄醒了?肚子有些不适出了趟恭。”二夫人撒了个谎,谎称自己夜里出恭。
“没有,我也是刚醒,天还没亮继续睡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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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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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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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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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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