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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衣锦还乡

  亦狂亦狷真名士,能哭能歌迈流俗。

  他突然想到这个一句话,心中倒是对水田先生有了几分好奇。

  在一旁听的田员外,不时的点头摇头,不时感叹这人间竟然有这等人。

  周霖铃说接近两个时辰,才停了下来,田员外还是意犹未尽,最后田员外竟然让田老大和自己妻子看家,自己和田老二一起出发,准备去丰城寻找水田先生。

  这走的匆忙,家里人自然不允许,连忙劝阻他,就算要见也要做好准备,田员外都这么一把年纪了,这千里路途,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怎么办。

  他也在一旁劝着,但不是担心田员外会出现什么意外,而是自己的计划田员外还没有去弄的,这么走了岂不是半途而废了。

  在大家好说歹说之下,田员外才打消了这个决定,嘱咐田老二去军中一定要好好和曾荣贵学习,遇到大事就去询问曾荣贵,不准自己擅自做决断。

  除此之外,田员外让他带上一百两银票,给他用的只有十两,其他都是拿到军中请客用的。

  田员外活了半辈子,对普通人了解的很透,这时间除了同乡的情谊,其他都是用钱买来的,你舍不得花钱,这朋友也当不长久,很多时候要遇到江湖救急,没钱就不好办了。

  田老二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这些道理自然也懂,先让自己父母保重身体,然后在和自己的兄弟们道别。

  看着远去的田老二,平时不怎么和睦的田家兄弟脸上都留下了泪水。

  田老二的妻儿子女自然是由田员外照顾,没有分家之前,也是田员外一个人照顾这些人的。

  晚饭虽然田员外几次挽留,他还是坚持回去吃,田老二都已经离开了,自己还在那里吃就不太好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他询问身边的周霖铃,他的老师为什么不出仕呢,这太平盛世,水田先生又不是前朝孤臣之后。

  周霖铃最先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才解释。

  水田先生和李吉士是同窗好友,两人志趣相同,有金兰之谊。

  在文章功夫上李吉士和水田先生不分伯仲,但是在治国之道,修齐治平方面,李吉士反而不太行了。

  水田先生也曾劝说过李吉士,这文章不过取得功名的小道,不用在上面太过下功夫。

  李吉士不听,反而以为水田先生是嫉妒自己。

  这件事后来水田先生也不提了,若是李吉士能够在文学夸耀一世的话,也可以留名青史,这也算是人各有志。

  在二十年前,皇上才登基,这是新皇御极第一科,天下读书人都巴不得使出浑身解数,让新皇赏识。

  李吉士自然也有这个想法,他倒是不担心别人的文章能胜过自己,而是担心水田先生。

  他也没有隐藏自己的看法,希望水田先生能参加下一科,将这一科让给自己。xǐυmь.℃òm

  水田先生也答应了,李吉士也成功成为状元,也成了这东南府乡试的阅卷官。

  在乡试之前,李吉士再次找到了水田先生,和水田先生诉说,自己这三年在京中看透了文武百官的能力,他们都是碌碌无为之辈。

  李吉士的梦想是成为汪文忠公一样的贤相,垂名万世,若是水田先生执意要做官的话,他们之间就再无任何情义。

  水田先生看着李吉士这样,心中叹息权势竟然将好友变成这样,不由息了功名之心。

  李吉士也算投桃报李,对水田先生多加照拂,水田先生的一切用度都是李吉士给予。而且每三年都要前往到神目山一聚,和水田先生弹琴作乐。李吉士也知道水田先生没有孩子,于是将自己的一对儿女过继给水田先生。

  听着周霖铃说完,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周霖铃不太喜欢李吉士了。

  “这李吉士跑去这些,算是一个好官吗?“

  他好奇的询问着,若是李吉士就是一个会写文章的文人,水田先生就拱手这样想让,是否太过可惜。

  “先生曾经说过,李吉士乃是雏凤,一朝飞上枝头,定会使百鸟朝拜。设立总理的想法,就是他和先生谈论之后的结果。他认为这天下没有万世不变的制度,只有随日增改,才是万世不变之道。他的书斋斋名便叫日新。”

  听到这个,他点点头,这倒是不错。关于总理大臣的设置,他认为是一个高明之举。从设立以来,天下太平,民众日富。

  不过他很快想到一件事,想要询问的时候,想到了什么就放弃了。

  两人弄了晚饭,就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

  盘腿坐在床上,望着窗外月光照耀的竹林,他在思考今年应该如何度过。

  农村能够改革地方自己差不多都已经弄的差不多了,就剩下杂交的事情了。

  他知道的不过是授粉,而怎么授粉,自己也不清楚,不能直接将花粉弄下来,丢到上面就可以了。

  此时此刻,他有一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自己若是多点生物方面的书,今天也就不会有这个忧愁了。

  想来想去,他也没有妥当的方法,他也不愿意在多想,摇摇头,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去犁地。

  第二天早上,正在吃早饭的他,听到一声马鸣声,他放下碗,走了出去。

  果然是曾荣贵又回来了,曾荣贵正在拴着马,他穿着一身铁铠,头上带着一个头盔,腰中配着一把宝剑。

  曾荣贵听到他的脚步声,将马上捆着的一袋东西丢给他,然后将头盔取下,将发网也取了才说:“大牛,早知道我就应该听你的,穿那纸甲。这东西真是太重了,重就算了,这天一热真的是又闷又热,冬天有希求冷。”

  “脱了瑟,都回家了,还穿这玩意干嘛,找罪受吗?”

  “这不行,我还没有好好在陵水县里逛一圈呢,我要告诉他们,我曾哈儿回来,还骑着马,穿着甲回来了。”

  曾荣贵一边说着,一边大步走进他屋里,还在对他说:“早上的稀饭弄好没得,我肚儿都快饿憋了。”

  很快曾荣贵就发现了里面坐着的周霖铃,对着他说:“大牛,你不厚道,结婚就不和我说一声,怕我送不起份子钱哦。”

  他摇摇头,对着曾荣贵说:“还没有结婚的,这件事我等下说,霖玲,麻烦你去帮荣贵弄碗稀饭来。”

  周霖铃点点头,前往厨房。

  “不错,不错,这样的妹子才配的上你。”

  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询问说:“你呢?”

  “我这次就是回来告诉你的,我准备结婚了,我老丈人就那个教头,我和青萝郡主一起行动的时候,老丈人觉得我有骨气,不怕死,是条汉子,说我若是活着回来,不管是断手断脚,都要娶我当女婿。我可不想你大牛条件那么好,只要有个女的嫁给我就可以了。”

  曾荣贵说着,周霖铃也端出了一碗稀饭,上面还有几片腊肉。

  “多谢嫂儿,这次真的对不住,兄弟我不知道你来了,没有带给你礼物,这样,等下反正没得事情,我们一起去城里。”

  曾荣贵说完,期待的看着他,他点点头说:“好,我们也跟着你个标营的军人沾沾光。”

  吃完饭,三人于是去城里,曾荣贵坚持要把马给周霖铃骑着。周霖铃婉言谢绝了,说自己不会骑马。

  “你个人骑着,你穿着这么一身,走起不累不咩,莫罗嗦了,骑上去骑上去,再不走天都黑了。”

  曾荣贵一笑,骑上马说:“嫂儿,那兄弟我就失礼了,若是你走累了,就喊大牛背就是了,别担心累坏了他,他这个人有的是哈儿力气。”

  周霖铃一笑,然后三人开始谈笑起来。、

  曾荣贵见周霖铃说着官话,又听到他介绍说是丰城人,也不在说这边的方言,用官话说起来。

  他在一旁听着,曾荣贵的官话说的倒是不错,若不是自己和他上知根知底,还以为曾荣贵是京城人士。

  三人到了街上,准确说是曾荣贵进入县城,立马引起了轰动了。

  他们可是第一次见到具装骑兵,厢军里面的士兵,别说马有价了,人有全身甲都很少。

  曾荣贵这一打扮,如同一个大官来到这里。得意的骑在马上,曾荣贵炫耀的望着四周。

  在街上巡逻的士兵也羡慕看着曾荣贵的那一身铠甲,他们可是明白有这一身盔甲的话,在战场上活下来的机会就会大很多。

  走了一段时间,知县的轿子也来到,知县下轿,曾荣贵也下了马,大声说到:“玉衡行军都元帅账下标督营曾荣贵见过县父母。”

  知县连忙还了一个半礼说:“曾爷客气,曾爷客气。不知道曾爷何时还乡,小官也好为曾爷接风洗尘。”

  “这一声爷不敢当,县父母你就叫我富贵就是了。”曾荣贵嘴上这么说着,但是脸上的自豪也丝毫不隐藏。

  这知县也就正一命,而他是从一命,两人只是差了半级,自然不用那么多礼。

  知县也说不敢,想了想去,成为他曾相公这个大众称呼,然后说准备设宴邀请,曾荣贵拒绝了,对着张知县说自己还没有见过自己父母的,晚上要先回家和父母吃一顿饭,然后再来叨唠。

  张知县也不在多说什么,看着李大牛,摇摇头。

  在知县离开之后,曾荣贵骑上马,大声说:“痛快,痛快,大丈夫当如此。”

  他微微一笑,没有说什么,曾荣贵带着他们在街上游了一圈,享受了一下衣锦还乡的乐趣。

  然后去金店,曾荣贵让掌柜打了一个金簪送给周霖铃,周霖铃先是谢绝,但是他出声说收下,他和曾荣贵之间不用客气。

  “大牛说的对,我和大牛之间是断金之交,他的都是我的,我的也是他,我们两个不分彼此。”

  听到这话,周霖铃只好将发簪收起来,然后才带他们去中午饭。

  这午饭到了四而馆子里面吃的,在吃饭的时候,他也告诉了曾荣贵自己现在做的一切。

  “大牛,了不起,这些年不见,弄出这么大的家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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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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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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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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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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