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还有什么区别。
因此,在顾惜之的一番考虑下,顾惜之主动告诉顾义德,她愿意嫁过去。
顾义德也没想到顾惜之会考虑这么多,就以为她单纯的愿意嫁过去。
再三问顾惜之,愿不愿意嫁过去,不要太勉强自己什么的。
他们是可以拒绝这门婚事的。
顾惜之还是坚持说可以。
顾义德叹气,既然要嫁,就嫁吧。
之前也在忧心顾惜之的亲事,身体太弱,必要要找一个富有的人家许配,才能让她免于劳累,有条件好生将息。
就此顾家与宋家的亲事就这么定了。
宋家说不上失望还是不失望,总之觉得这个事情也不算差。
这一门亲事自然遭受到了人的议论,顾家的生意竞争对手本就与顾家不合,恶意揣摩顾家,说顾家是想要攀上宋家的大树,是假装积德行善,其实收养女儿就是为了用来换取利益。
顾义德面对这些风言风语不予解释。
老实说,顾义德能同意顾惜之嫁过去的要求,更是信任算命的,若算命的说不行,顾惜之愿意嫁,他也不愿意的。
顾惜之定了亲,顾羡之心里却很复杂呀。xiumb.com
对顾惜之吧,有些同情,又有些不屑。
干什么呀,好歹他们家在镇上也算大户人家,也是有头有脸,生长再这样的家中,目光还如此短浅。
是可以拒绝的呀,是不是贪图对方家大业大,有权有势。
可人家克妻,有福享受吗?
各种劝顾惜之,你要不想办法退亲吧,此非良人啊。
苦口婆心的,感觉被她说的,顾惜之嫁过去当天就要死。
顾惜之觉得顾羡之也算一片好意,没怎么反驳顾羡之。
婚期到了,就直接嫁出去了。
顾惜之嫁过去之后,就生了一场大病,差点要了命,可又没要命,给熬了过来。
熬过来之后,顾惜之就没什么不幸发生了,除了身体依旧弱,其他都还好。
宋公子高兴顾惜之能陪伴他左右,又怜惜顾惜之的身体不好,对顾惜之可以说很不错。
两人倒也相敬如宾,而且顾惜之还怀孕了。
去了半条命生了一个儿子,这让顾惜之在宋家的地位更加稳了,日子更好,顾家的生意也得到了宋家的照拂,蒸蒸日上。
顾惜之的日子是过得好,但顾羡之日子就不那么好了。
她认识了一个男人,在顾家的账房打工,很刻苦,白天工作,晚上挑灯夜读,想要考取功名。
当时顾惜之还未出嫁的时候,两人就勾搭上了。
这个冯元真考取功名的心是真的,但没钱也是真的。
就瞄准了经常在店铺里活跃度极高的顾羡之,嗯,作为老板家的女儿,肯定是有钱的。
要是娶了她,顾家的生意他也能插手了。
到时候还怕没钱吗?
有了钱就不用考取什么功名了,看书很累的,考取功名那里是那么容易,多少人考到白发苍苍也考不上。
二八少女,正是春心易动的时候,冯元真刻意出现撩拨那么几次,便轻易俘获顾羡之的芳心。
顾羡之也是真的好看,冯元真刚开始的爱慕也是真的。
顾羡之那时还是心思纯净的少女,你喜欢读书呀,书很贵的,买书的钱都不容易有,那我给你吧。
希望你好好看书,以后考取功名呀。
给冯元真贡献了很多钱,可对于冯元真来说,久贫乍富,腰有十文便振衣作响,他一开始是去买了两本书看。
后来觉得男人当尽浪漫雅趣之事,那时候,青楼便是被一些读书人认为是浪漫之事。
然后就拿着顾羡之的钱,去养那青楼女子去了。
不过这些事做的隐秘,顾羡之不得而知。
两人偷偷摸摸来往,直到顾惜之嫁了人,顾羡之与冯元真的关系才被别人发现。
然后大肆宣扬,这件事,就弄得镇上所有人都知道了。
看顾羡之的眼神充满了鄙夷,太不洁身自好了,女子未婚与男人勾搭,不知廉耻。
顾义德看到两人私相授受,差点没一口气上不了给气死了,造的什么孽,顾家名声上好,就此要毁掉?
顾羡之简直慌了神,怎么办?
找到冯元真去商量,冯元真就深情款款的给顾羡之求婚,我们成亲吧。
顾羡之问,要是她爹爹不同意呢。
冯元真说不同意就私奔,反正他脑子里面装的有学问,到了哪里都不会饿死的。
其实冯元真根本不想私奔,为什么要私奔,私奔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还要过清贫的日子。
顾羡之傻乎乎的被冯元真感动了,两人就跪在哀求顾义德同意他们的婚事。
顾羡之出了事,顾惜之挺着肚子回来了。
她真心实意的劝顾羡之,说那冯元真不靠谱,从家庭来说就配不上。
不要嫁给他。
不要再执迷不悟,找个门当户对的不好吗?
但顾羡之听不进去,瞪着顾惜之,你倒是嫁得好了,所以你回来嘲笑我是不是?
我名声都没有了,你让我嫁给谁去呀。
顾惜之很无语,大不了嫁外地呗,稍微低嫁一头也比这个好啊。
这条件天差地别的。
说不听就算了,不敢再多说下去。
她怀着身孕,宋家是一百个不放心她回来的,要是气得孩子没了,宋家定是要怪罪她的。
顾义德也没别的办法,既然你们私两相情授相受悦,那我就成全你们吧。
顾羡之就这样被嫁出去了,顾义德还是为人厚道,害怕顾羡之过得不好,给顾羡之送了一个丫鬟。
又看着冯元真家中那老破小的院子,给他们配了一个房子院子。
分了一些点市场给冯元真管着,这样总不至于委屈了顾羡之吧?
帮衬到了这个地步,可以说真是的很不错的老丈人了。
但人心的贪用肉眼无法看透,冯元真家中有老母,为人苛刻,又看不得顾羡之当时不知廉耻和自家儿子私相授受的行径,更是刁难。
冯元真又要去青楼养着相好,总之,钱花的不少,是越花越多。
对顾羡之是越来越淡,当顾羡之提起让冯元真多在家看书,以备日后考取功名时,冯元真一开始还敷衍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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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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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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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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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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