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老家伙还嘴还挺硬,信不信我让你闭嘴!别啰嗦了,你只有两分钟考虑的时间,否则你们都会被打成肉筛子!”络腮胡子又向前逼近了一点,笑喊道。气焰十分的嚣张,根本没把李叔等人看在眼里。
车内,听到外面的对话,林毅眉头一沉,觉得事态也严重,如果不是徐婷在车里需要保护,他早就冲出去杀个片甲不留,绝不会让他们如此嚣张地对待李管家,他最看不过眼的就是恃强凌弱。
砰砰!
外面突然想起枪声,络腮胡子向天开了两枪,是在震慑李管家。宝马车内,徐婷吓得一下子从副驾驶上钻到后面,扎进林毅怀里抖个不停。
“别怕,有我呢。”林毅一边安抚着她,一边双眉紧锁注意着外面的动静。他知道,不能再等了,否则李管家则性命堪忧。想到这里,小声对徐婷说:“躺在后面不要动,外面发生什么都不要动,听我的,我保证我们三人的安全。”
惊恐的徐婷点了点头。林毅迅速把MP5微型冲锋枪揣进怀里,下了车。
外面的劫匪们立即警觉地把枪口齐刷刷地对准了刚下车的林毅,看到他眼神,那些心中莫名的升起一种恐惧,有些躁动。
络腮胡子立即举枪对着林毅喊道:“混蛋,举起双手,否则我崩了你!”
一丝不屑从林毅眼里瞬间流过,他举起双手,然后沉着地对络腮胡子说:“让我们的司机上车,我们有话好商量。”
络腮胡子脸上立即浮现冷笑道:“想的美,让你们的司机上车,想跑是不是?没门!”说着,枪口更加抵进林毅。
“不是想要双龙珠吗?在车上,让他拿给你们。”林毅笑说。
“不行!让那小妞下来,双龙珠在她手里。”络腮胡子一脸阴笑说。
他的话,更加坚定了林毅的想法,这伙劫匪一定是有预谋的。没错,正是在高铁上被林毅扔出去的两个劫匪回去报的信,这伙劫匪才开车火速赶到这里。
“老大,别开玩笑了,如果你杀人灭口,我们岂不是人财两空了。”林毅讽刺道。
“小子,你们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少废话,否则我们开枪了!”络腮胡子一口回绝,同时又朝天开了两枪。
形势骤然紧张,李管家不上车,林毅不敢轻易发起攻击。
千钧一发之际,络腮胡子的一个同伙来到了他的身边,对他耳语说:“老大,让他上车,事情不要闹得太大才好,如果他们交了东西,我们不费一枪一弹走人,毕竟这里是华夏国的天下。他们要是不交出东西,那就别怪我们心狠手辣了,我们难道还怕他们不成?”
络腮胡子犹豫了一下,一想同伙说得也对,于是对李管家说:“上车去拿东西,不要耍什么花招,否则你们的脑袋都得开花!快!”。
李管家看了一眼林毅,从他坚定的眼神里读到了暗示。
李管家上车的瞬间,林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上了宝马车棚,从怀里掏出MP5微型冲锋枪开始扫射,而李管家上车之后也迅速发动车辆,向前冲了出去。
二十几个劫匪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很多人就被击中倒在血泊之中。
宝马车一路狂奔而去,可是没有开出多远,后面有几辆车追了上来,并不停地朝着宝马射击,很快,宝马的一个轮胎被打爆,就直奔两边的松林而去,最后撞在了一棵松树上。
趴在车顶上的林毅被甩出几米远,可是他顾不上疼痛,立即跑到宝马车前,从车里拽出李管家和徐婷就往密林深处跑。
没跑出多远,李管家一个趔趄,倒在了血泊之中,直接被爆了头。林毅来不及多想,抱着已经吓得腿都软了的徐婷拼命地往密林里面跑,他很后悔,自己刚才突发慈悲之心,没有打那些匪徒的要害,甚至有几个对他们威胁不大的匪徒他根本就没有射杀。
如果不是怀里的徐婷,他一定会回头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为李管家报仇。现在为了徐婷,只能暂时忍了。不过,凭着多年特种兵的经验,从枪声他已经判断出射杀李管家的是一支经过改造的美国英格拉姆M10冲锋枪。
今天暂且放过你!日后一定找你算账!
山上草高林密,不方便汽车行驶,后面的几个匪徒弃车继续猛追不舍。
不知道跑了多久,大概接近中午,后面的枪声已经没有了,林毅判断此时匪徒距离他们已经有了一段距离,于是放徐婷下来,在一棵大树下喘口气。
吓得花容失色的徐婷,完全没有了大家闺秀的风范,紧紧抱着林毅,就是不肯松手,瞪大眼睛惊恐地哭着:“呜呜呜……”
“小声点,安全了,很快就会没事了,不哭不哭。”
林毅紧张地观察着周围的地形,不停地拍打徐婷的肩膀,安慰着她。
突然,四处张望的林毅发现不远处一个绝好的藏身之处,是一棵古松,看样子有一两百年的样子。
百年古松树之下,阳光透着枝叶的缝隙洒下来,星星点点照在一个略显神秘的古墓之上,雾气还没有散尽,更给古墓笼罩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一般来说,见到古墓,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之下,人们会选择避开。而林毅确是恰恰相反,不走寻常路,他始终相信那句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抱起已经哭得昏厥过去的徐婷,林毅直奔那棵古松而去。
身后追兵的枪声还很远,而且林毅从声音可以判断出,他们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并没有发现自己逃跑的方向,只是无头苍蝇乱撞而已。
抱着徐婷,林毅仔细观察这座古墓,墓碑之上写着五个鎏金大字—黎婉清之墓。
第九十三章
还是个女人的墓穴,看起来有些年代,不下百年。林毅一边观察着,一边思索,墓主人的名字似乎也在哪里听说过,可是却一时想不起来。
林毅在古墓前仔细观察了好一会儿,突然,他眼眉一跳,发现了什么。
墓碑的顶部,是一个巨大的镂雕凤凰,凤凰的眼睛,林毅感到有些特别,貌似可以旋转的样子。
放下徐婷,林毅试着用手去转动凤凰的眼睛,可能是年久的缘故,凤凰眼睛并没有像他所想的那样旋转,可是他没有放弃,继续努力着。
不久,吱呀一声响动,墓碑向左移动一米,林毅的眼前出现向下的台阶,想都没有多想,林毅转身背起徐婷,沿着台阶走进了古墓,刚刚进去,墓碑就自动还原到原来的位置。
眼前漆黑一片,林毅马上停下脚步,仔细听了一下四周的动静,判断暂时没有危险,才腾出一只手从包里拿出夜视镜。
眼前是一个石室,里面空无一物,墙壁和地板都是大理石修砌和铺设,非常的干净,对面,有三个石门,石门上分别是狼、虎、豹的图案,栩栩如生。每个图案的下面是几个字母数字,出于职业的敏感,林毅迅速记下了那些字母和数字。ωωω.χΙυΜЬ.Cǒm
林毅想,这三个石门应该通向不同的地方,开启石门的方式应该和开启这座墓碑的方式一样。因为担心危险,他并不想现在打开这三个石门。
放徐婷下来,她已经醒了,面对漆黑一片,感到十分的恐惧。
“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为什么带我到这里来!”惊恐之中的徐婷大声喊着。
林毅忙安慰她,可是她就是不听话。更加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在极度的惊吓之后,她失忆了。
林毅感觉情况不妙,就问起她家里的情况,她却全然不知,才知道她失忆了。他并没有担心,人在受到极度的惊吓之后,有短暂的失忆也属正常。
“不要喊叫,有人要杀我们,我是来保护你的。”面对依旧哭闹不止的徐婷,林毅只好用这招吓唬她。这招果然奏效,因为害怕,徐婷停止了哭闹。
安静下来,林毅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估计后面的追兵早就经过了这里,并没有发现他们。
“徐婷,安全了,不要害怕,现在有没有想起我们为什么要到这里?”良久,林毅试探性的问徐婷。
“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为什带我来这里,我叫徐婷吗?”徐婷依旧很害怕,哆哆嗦嗦地说。
惊吓导致的失忆需要慢慢恢复,带精神松弛下来,应该就没有问题了,林毅知道这个道理,就没有继续问,趁着徐婷此时安静下来,他开始仔细琢磨起那三道门。
再说外面的追兵。徐婷这次带双龙珠回来,是家族的特意安排,这颗流失海外的双龙珠,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对它垂涎三尺。
只是,流失海外以后,好多年没有消息。徐婷的家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几乎耗尽了家财才弄到手。担心再次被盗,所以家族的人选择让徐婷带回。一来她在外读书多年,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来徐婷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带的这是什么东西,自然不会太在意,更加的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没想到的是,在高铁上劫匪抢劫,误打误撞遇到了双龙珠,他们自然知道这宝贝何止价值连城。本来以为发了大财,谁知道碰到了回家的林毅,发财梦破灭了不说,还被林毅扔下了火车。这时林毅手下留情,否则他们早就没了命。
两个劫匪回去后立即向他们的老大报告了双龙珠出现的消息,老大立即组织人手,连夜开车到楚南市来劫双龙珠。
这伙劫匪的老大布鲁根,M国人,在地区盘踞多年,以贩毒为主,也干一些抢劫和偷鸡摸狗的事,在这个的势力虽然不是最大,可也是道上响当当的人物,有自己的军队,大概两千人左右。
同时,有百十来号为了钱和女人不要命的各国退役雇佣兵,其中不乏特种兵,所以布鲁根做起事来肆意妄为,有钱有枪,非常的任性。
布鲁根知道双龙珠的价值,这次他派出的是自己手下的二十几个他自认为得力的雇佣军,为了确保任务万无一失,特意让自己贴身保镖,他身边实力最强,曾经参加过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的特种兵乔恩斯。
乔恩斯杀人无数,心狠手辣,人送外号暴力锤。刚才,射杀李管家的正是这家伙,现在,他正带着十来个残余手下,对林毅紧追不舍。
正如林毅判断一样,他同样判断自己这次遇到了对手,可是从来没有败绩的他非常自负,自信能够战胜对手,完成任务。
林毅躲进古墓十几分钟之后,乔恩斯带着他的残余来到古墓前。
“头儿,这什么鬼地方,阴森森的,我们往哪里去?”来到古墓前,那个和李管家对峙的络腮胡子喘着粗气,对他们的头儿乔恩斯抱怨道。
“一群废物!如果不是你门拖泥带水,现在老子都特么的回去请功喝酒泡妞了。都别站着,抓紧时间给我看看这该死的坟墓四周,有没有什么动静。”乔恩斯用自己那支经过精心改造了的英格拉姆M10冲锋枪依次指了指手下的头,耷拉着细长的猪腰子脸,目光喷火,蒜头鼻子因为气愤也变得通红,恶狠狠地命令道。
匪徒们吓得立即四散开去,屁都不敢放一个。
乔恩斯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随后把目光移到古墓之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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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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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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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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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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