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两日前,宇文宪就已经将铁骑军甩掉了,可是他还是嫌着速度不够快。他恨不得自己能变成一阵寒风,直接吹到突厥王宫;他恨不得自己变成一支箭,一箭射到突厥王宫。
快点,快点,她在等我。
快点,再快点,她在等我。
宇文宪的心里一直在说这句,身下的马儿似乎已经力竭,但它似乎明白主人心中的焦急,即使再疲累,仍然坚持着跑,奋力的跑。
沙漠中的一伙强盗,早就盯上了宇文宪,见他身下的马已经疲累,正是下手的好机会,再宇文宪还没到达之前,冲下了沙坡,将宇文宪的前路围住。
“将身上的财物交…”
那强盗的头目话还未说完,就已经被宇文宪一剑封喉,宇文宪将那人从马上挑下来,一个飞身,骑上了那强盗头目的马。
其他的强盗见老大死了,似要报仇,个个策马将宇文宪围住。
“挡我者死!”
宇文宪大吼一声,看也不看他们一眼,一边挥剑,继续向前。
到底是强盗头目的马,也是一匹好马,不一会儿宇文宪就将那批强盗远远甩在后面。
向前,向前,换了新的马,宇文宪似乎又有了新的希望。
马鞭挥断了,他就用剑柄,手被剑鞘的镂空刻纹磨破了,伤口在流血,他就任那鲜血直流,只管打马前行。
幽暗的死牢里,那舞被脱去了奢华的外套,穿着囚服,蹲在墙角,瑟瑟发抖。散乱的发丝粘在那被泪水浸湿,被尘土沾染,肮脏不堪的脸上,那双象征着突厥王族的蓝色眼睛里没有了往日的张扬跋扈,而是充满恐惧,就像受惊的小鹿,被猎人捕抓,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她的身边放着一个破旧的碗,碗里装着不知清淡的饭菜,筷子依然放在上面,那碗饭菜似乎放了很久都没有动过,但是死牢里想吃东西的生物却很多,蟑螂,老鼠不知从那里窜出来,津津有味的啃食着那碗里的饭菜。
“臭女人,这是死牢,有得吃就不错了,你不吃,倒是便宜了老鼠和蟑螂,不如拿给老子,老子对你感激不尽!”
那舞旁边关着一个男的死囚犯,这男人也不知道被关了多久,瘦得只剩皮包骨,但那双眼睛以看到吃的就熠熠生辉,看到那舞就一脸鄙弃。
那舞不理他,但那人看到吃的就像看到了救命的稻草,不知哪来的力气,将双臂穿进与那舞的牢房隔开的木条缝里,双脚也在奋力的蹬地,竟然“哗啦”一下将那木条挣脱了,整个人朝那舞的牢房里扑来。那人迅速的爬起来,将那爬在饭菜上的老鼠蟑螂赶走,然后抱起那个碗,伸出肮脏的双手,抓起那寡淡的饭食。
那舞眼神的空洞的看着那被男人挣脱断了的木条,心里却不知在想些什么,只是那方才还满是恐惧的眼睛里一下子闪过一丝希望。她忽然起身,不要命的费劲去摇牢房外面的木条。可是外面的木条坚固得很,她摇不动分毫。
那男人吃完了,鄙弃得看了一眼那舞,然后走上前去,伸出双手,狠狠地搬那木条,他的力气很大,那木条似乎松动了点,但是却没有断掉,想来这牢房里面的木条年久失修,而外面的却时常更换。
“该死的,要是老子再吃得饱一点,定能将这该死的木条折断。”
那男人骂骂咧咧,停下了动作,似乎在保留力气。他突然转身,定定的看向那舞,眼神里闪烁的光芒就像是猎豹看到了它的猎物,势在必得。
那舞被这男人看得心里发慌,想逃,身后却是坚硬的墙壁,她无处可逃跑,无处可躲,她恐惧的看着那不断向自己靠近的男人,颤抖着声音问:“你……你要干什么?”
那男人伸出肮脏的手,在那舞身上乱摸一气,之后放开手,“该死的,怎么一点吃的都没有?”
那舞见这人只是在自己身上找吃的,终于送了口气。
“你的死期是多久?”
那舞不解,“你问这干什么?”
“老子只要再吃一顿饱饭,就能将那木头折断,如果你的死期晚点,把他们送给你的饭菜都给老子,老子定能逃出去,到时候大不了带你一起。”那男人还是凶巴巴的样子,那舞不想理会,过了很久,才道:“今日午时,他们就要将我处死!”
那男人一脸失望:“那这一餐是就是你的死前饭了,真是晦气,好不容易才等来你一个人,竟然马上就要死了!”那男人还是定定的看着那舞,长期养尊处优的她,皮肤白皙细嫩,身材饱满婀娜,单薄的囚服依然挡不住她的风姿,那男人咽了咽口水,突然又朝那舞走来。
那舞本以为那男人在自己身上找不到吃的,以为他不会再打自己的主意,可那男人突然见就立在了自己的身前,那舞再想逃,却已经来不及。男人捂住了她的嘴,邪恶的笑了:“既然你马上就要死了,不如,让老子先尝尝味…”
那舞听着男人的污言秽语,拼命的挣扎,但只是嘴挣脱了他的大手,身体却被他控制着。
“你…你可知道我是谁!我是大汗的王后,你竟敢对我、对我……”
“老子管你是谁,将死之人,少说几句,说不定,你伺候老子舒服了,老子就有力气逃出去,老子好心会带着你。”说罢,那男人不管那舞如何挣扎,也不会再给那舞开口的机会。
锦瑟宫里,气息依然沉寂,压抑,燕都终于不再逃避,静静的守在颖儿的身边。
王宫里最好的胡医乌拉说,她的寿命多则半月,少则三天,距离那日颖儿吐血昏迷,已经是第三日,这三日,她一直没有醒过,依然和从前一样,喂药喂不进去,喂水也为不进去,情况比之前还要糟糕。
久病缠身,颖儿已经瘦得眼窝深陷,额骨凸出,燕都守在她身边,却也不忍直视她现在的样子,丽娜丽莎更是红肿着如核桃般大小的眼睛,不知流过了多少泪水。
沉寂多时,压抑多时的锦瑟殿,终于又传来了开门声,燕都已经不报任何希望了,没有管。寒了的风,夹着雪,飘进了屋里,两个婢子扶着一个挺着偏偏大腹,穿着淡黄色衣衫,披着浅灰色披风的女子。女子的右脸上有一朵娇艳欲滴的莲花形状的胎记,但这并不影响她的倾城美貌,甚至还为女子增添了一抹神秘感。
婢子为女子取下身上的沾满雪花的披风,女子轻提裙角,小步上前,停在颖儿的榻边,她看了一眼床上的女子,眼中满是心疼之色,又看向了一旁满面愁容的燕都,檀口轻轻叹气:“父汗,颖儿妹妹这三天都没有醒过来吗?”
燕都无言,他的眼眶深红,眼里全是血丝,证明这三日他无时无刻不在颖儿的身边守着。
“小莲,云陌和弘,他们到底什么时候才回来?”沉默依旧的阿史那燕都突然发问。
“据他们成功将毗贺突迎回突厥的那一天传来的消息推测,快马加鞭,最起码要三日后才能到达王宫。父汗,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小莲的声音也哽咽了。
“今日,或许就是最后的期限,本汗也没有办法。”燕都说着,声音渐渐小去,渐渐没有底气,昔日叱诧沙场,威风凛凛突厥可汗,何时有这般颓丧过?可是,就是榻上的女子,他的女儿,竟然令他这般伤心伤肺,颓丧无志。
小莲轻轻地抚摸颖儿的脸颊,昔日那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围绕在她的身边,叫她“嫂嫂”一个劲儿的想办法撮合她和云陌,还亲自将她送出了闺房,嫁给云陌为妻。如今,她已经怀着孩子,即将成为母亲,而面前的女子几经周折,差点失去性命,还失去了光明,最终还是没有保住那孩子。即将成为一个母亲的她也知道,失去孩子是多么的痛苦,而她不仅失去了孩子,还失去了爱人,这对她不知是多大的打击。
睫毛微微颤动,颖儿睁开了眼睛,小莲以为看错了,惊讶地说不出话。
“小莲…小莲嫂嫂,我听到马蹄声了,是他回来了,扶我去见他,快、快扶我去见他……”颖儿的声音微弱,却很激动,奈何身体无力,想爬起来,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燕都听到颖儿的说话声,喜出望外,也很是惊喜;“好,扶汗扶你去城门,去迎接他!”
“嗯…”颖儿的眼里含着微弱的笑意,可是脸上却还是苍白无力,竟连笑也笑不起。
燕都小心翼翼的将颖儿抱了起来,走出了锦瑟殿。
风雪,铺面而来,丽娜急忙撑起了伞,跑上前去遮挡。
“你们也去帮忙,那我的披风跟着去。”小莲也吩咐了自己身边的婢子跟着去。
看着漫天的飞雪,小莲合上了手掌,闭上了眼睛,默默祈祷:突厥的冬天几乎不会飞雪,既然奇迹出现了,希望,腾格里再多制造一些奇迹,让毗贺突赶紧回来吧,让他们在最后的时间里,能够快快乐乐的在一起。
她相信这世界上会有奇迹,在那只有打骂和歧视的独孤府里,她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那样的默默无闻;在那间破败不堪的柴房里,她浑身是伤,本以为就那样了此残生。可,奇迹出现了,她遇到了云陌,遇到了她此生最爱的男人。所以,她相信奇迹,相信爱情。
狂风中夹带了雪,柔柔的打在宇文宪的脸上,眼上,马还在狂奔,雪花挡住了他的眼,来不及惊讶突厥居然还会下雪,也来不及拂去雪花,任凭体温将那雪花融化。
再睁开眼,突厥王城就在眼前。
虽然城门紧闭,但是他还是没有停下狂奔的脚步。
燕都抱着颖儿,稳步前行,他怕惊动到怀中的人儿,走得很慢。
一步一个脚印,深深的脚印印刻在突厥百年难得出现一次的雪地里,沉重而压抑。
当宇文宪骑马奔至城门前,厚重的城恰好缓缓打开。
宇文宪看到了一个似乎一瞬间苍老了许多的父亲,怀中抱着他的女儿,缓缓走出城门。
“颖儿——”
“颖儿!我回来了!”
激动的,欢喜的,悲痛的呼唤破风而来。
那声音是那般的熟悉,令她惊喜。
他没有死,他真的回来了!琇書網
颖儿在这一瞬间,不知从那里来的力气,脸上扯出笑意。
“宪……你终于,回来了。”
宇文宪放大的俊脸在颖儿面前,呈现着深深的思念,还有疲惫。可是,看到她的瞬间,所有的疲惫,所有的痛苦都一扫而光。
他不想给她徒增忧伤,他的笑就是鼓励,鼓励她好好的活下去。
她高兴的闭上了双眼,安心睡去。
他顾不得自己一身的尘土,将她从燕都的怀里抱了过来,却是小心翼翼,不想将她吵醒。
无数个奔波劳累的日日夜夜,寒风凛冽,在见到她的一刻都已经烟消云散。
千里赴突厥,只为确保,她安好。相逢的那一刻,她还活着,便是对他最大的安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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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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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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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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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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