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铭看着怀中丽莎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不再是昨晚那般吓人,体温也有了些,虽然还是有一点儿冷。郑恩铭将丽莎平躺在床榻上,轻轻试了一下她的额头温度,感觉好像比自己的要高一些,赶忙起身,为她盖好了被子,然后捡起地上的外衣穿上便出了丽莎的房间,还关好了门。
丽莎感着被里暖暖的温度,甜甜的笑了,当温度渐渐冷去,却有了几分淡淡的失落。她最终还是爬了起来,她的衣衫完好,只是有一丝凌乱,整理了下,她便出了房间的门。
郑恩铭的房间空空如也,丽莎不知他去了哪里,有几分失落地坐了下来,在他的房里等他好了。
出来的郑恩铭其实是去厨房里了,昨夜一夜未进食,其实他也饿了,想来丽莎也饿了,她的额头微烫,看来还是要跑一趟医官属。
郑恩铭在小厨房里四处找了一番,没有什么新鲜的蔬菜,只好熬了些粥,乘好了粥,看到菜板上还有几块姜,郑恩铭眼里放光,拿起了那姜块像是捡到了至宝,也不管水多冷就清洗,洗干净了就用菜刀刀背将姜块敲碎,然后投入洗干净后放了适量清水的锅中,盖上了盖子,又再添了把柴火,这才满足地端了熬好的粥出了厨房。
丽莎进了郑恩铭的房间,为了方便看他回来,竟然开着门任冷风灌进屋里来,然而有一缕风中夹带着饭香,丽莎其实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只是今日却有些懒,公子又不在,她不想再弄吃的,闻着这香气,丽莎不由抬起了头,眼巴巴的看着香风吹来的方向,哪里有什么吃的,明明是她饿昏了出现了幻觉。
不行了,她不能再饿了,也不能再等了,万一公子回来了,她还没有做好吃的,岂不叫公子失望?何况,好像,她昨日没有做晚膳,北苑里王宫那么远,又没有人会送食物来北苑,公子昨夜不会没有用膳吧!
丽莎想着这些,感觉昨日的自己乱成一团,好像什么都没有做,糟糕!
想着,已脚不离地,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厨房,可奈何双腿无力,跑步起来,才出了房间门,便已扶着门框气喘吁吁。
郑恩铭见丽莎已经不在她的房间了,便又端着托盘先回自己的房间,恰好看到了丽莎扶着门框喘气的模样,小脸似乎是因运动变得绯红,身子也软绵绵的。
郑恩铭上前,笑到:“丽莎,你去哪儿了?怎的不在房间里休息,还出来吹风?也不穿一件披风,这天虽有太阳,却还是冷得紧,快进屋去。”
丽莎闻声,抬起了头,果然看到了郑恩铭,他手里还端着托盘,托盘上放着一大碗粥,还有两个空着的碗,还有勺子,她的眼睛了溢出了亮光,不知是因那食物太“香”了,还是惊讶于郑恩铭会做饭。
丽莎挪了挪身子,让出一个位置可以让郑恩铭和托盘进去,然后有气无力地说道:“公子,你从这边进去吧,我……我再休息一会儿。”
郑恩铭笑了笑,果真端着托盘从侧进去了,看都没有看丽莎一眼,丽莎有些失望,却在下一刻,身子被人打横抱了起来。
丽莎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身体僵硬,抬头呆呆地看着抱自己的男子,他,还是她认识的公子吗?可惜她只看到了他光洁的下巴。
郑恩铭将她放在了自己平时休息的软榻上,便拿了一件灰色毛皮的披肩给她搭上,给她系好,然后取过一只空碗,盛了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粥递到了丽莎的面前,却家娘丽莎呆愣呆愣的,不禁笑了。
“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被我的'温柔'给吓到了?”郑恩铭的语气有几分戏虐的意味,见她不接碗,又道:“不如,我再喂你吧!”
丽莎回过神来,急忙接了碗,自个狼吞虎咽地喝了起来,好像不觉得烫。
郑恩铭笑了,也不再逗她,自个也用了些粥,这白粥虽然不怎么有味,但至少可以填饱肚子。丽莎喝完那一碗,毫不客气地又自个盛了一碗,喝完才放下了空碗,摸了摸肚皮。
丽莎道了句“谢谢!”便坐在了软榻上,看着郑恩铭喝粥。
郑恩铭喝粥的动作要多君子有多君子,哪像丽莎,和她家公主一个德性,喜欢狼吞虎咽,怕谁抢了她的似的。
郑恩铭喝完,一道收拾了丽莎的碗筷,一同放于托盘上,放在了一边,又去抽屉里翻出了瓶瓶罐罐,放在桌上,然后开始“宽衣解带”。
丽莎震了一下,指着他欲解开亵衣的手,“你……你想干什么?”丽莎偏过了头,不再看他。郑恩铭笑了一下,没想到这丫头还会乱想了,和他在一起,心灵不强大都不行,从前只有颖儿让他如丽莎这般窘迫,而今竟然会有一个女子站在了他当初的位置上。
郑恩铭光着上身,拍了怕丽莎的肩膀,“往回这个时候,我的伤口是不是该换药了?”
丽莎一阵惊愕,是啊,他该换药了,往日不都这样吗?怎么她今日会有如此表现?公子会不会觉得她和那些女人一样,欲擒故纵?想着,丽莎壮了胆子,拿起药瓶,就开始给他的伤口敷药。她不是记得他的伤口已经结痂了吗?怎么现在又裂开了?抬头有些疑惑地看他:“公子怎的又弄裂了伤口?对了,公主说让您五日后,哦不,四日后,去参加云陌殿下的婚礼,您的伤要是再好不了,可就不能去了。”
郑恩铭笑了笑,这丫头都没有意识自己昨晚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吗?她的思维还能再钝一点吗?思罢,说道:“昨晚我去找一只在路上睡着了还冻僵了的小鹿,我一身伤,还把她抱了回来,奈何小鹿有些重,我又扯裂了伤口,昨夜还抱着如冰块一般的小鹿睡了一夜,丽莎你说,小鹿好了,是不是该报答我一下,给我擦药啊?”
丽莎自知他口中的小鹿说的是她,听他复述着昨晚的那些,她已经面红耳赤了,可还是没有停止手中包扎的动作。她不是记得昨天下午她在台阶上休息,看落日吗?怎么会睡着了,还要他来找?
包扎完毕,郑恩铭自个穿了衣服,这才发现因伤口裂开,衣服又沾了血迹,便对着丽莎一笑,“你要赶快好起来,才有人给我洗衣服!”
丽莎一愣,公子这话感情不是希望她病好只是希望有人给他洗衣裳,可恶!丽莎暗骂了他一通,躺在了他的软榻上,摆成了一个大子形,还把披肩给扔了,“那我不要好了,免得被你虐待!”
郑恩铭想着,从昨日到现在,这才是她的真性情吧!天真,调皮,可爱。
郑恩铭端起了托盘,说道:“既然不想好,那就只能委屈你,天天喝药,直到病好了!”Χiυmъ.cοΜ
丽莎眉头一皱,她也不喜欢那苦到了心里头的东西,难怪小俨讨厌,她也讨厌。丽莎立刻坐正了身子,拉住了郑恩铭欲走的身子的衣角,有些乞求地看着郑恩铭:“我会快快好的,不用喝药!”
郑恩铭是站着身子的,空出了一只手抚了抚丽莎的头,“这样才是乖病人,待会儿只需要喝姜汤就好了,不用喝药。”说罢,端着托盘走了。
丽莎撅嘴,姜汤也好难喝,辣辣的,还呛鼻子,和喝药有什么区别?唔,丽莎哭笑不得,感觉自己还是拜托不了喝“药”的命运。
暗黑的密室里,宇文宪被绑在了十字架的木桩上,发丝散乱,脸颊上满是冷汗,脸色发青,但身上却看不出有一处伤痕。他受的是一种极刑——蛊刑。即将一种奇怪的蛊虫植入他的身体,一念咒语,那蛊虫便会在他的身体里乱窜,受刑者看不出伤口,却痛不欲生,一旦蛊虫进入其心脏,脑门,受刑者必死无疑。
燕都看着眼前宁死不屈的宇文宪,眼里满是怒火,吼道:“毗贺突,本汗那么诚心诚意的留你,想要重用于你,你怎的就不能给本汗一个机会,给本汗一点面子呢?非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找罪受呢!”
宇文宪抬起了头,还是满脸的不屈,“你需要人才,大可以自己去寻找,干嘛非要毗贺突不可?我对不起颖儿,也对不起皇兄,我不能再对不起大周。你要我留在突厥,不就是想有一天攻打周国,我不再阻碍你,或者是想要我帮你攻打我的国家吗?我告诉你,不可能!我毗贺突生是大周人,死是大周鬼,决不会背弃我的国,我的家!”
燕都大笑,“哈哈,好小子,本汗看着你从小就在突厥长大,你又对我的女儿有情,你以为你去了周国,祢罗突还会重用于你,还会相信你吗?放屁!你们中原的皇帝,为了皇位,哪个不是为了皇位杀兄弑弟的?即使你们兄弟情义再好,只怕回去,等着你的不是监牢就是闸刀!本汗已经找人放话下去了,说你已经归附了我突厥,还派人准备把你母亲迎来突厥奉养,你说,你再回去,周国还会要你?周国百姓还会承认你吗?”
宇文宪愤怒不以,“你最好不要动我母妃,否则我和你拼命!”
燕都走到了他的面前,“那你是,答应了吗?”
宇文宪歪了头,不再看他,心里却想着先暂时得到自由,以后的事慢慢解决。
燕都只当他默认了,笑了起来,“哈哈,毗贺突,本汗就说嘛!要你屈服,很容易!你们汉人就是重情义!”
宇文宪正视着他,讽刺地笑道:“我真为你可悲!这般利用你亲人对你的情义,早晚有一天,你会后悔!我终于明白,为何颖儿这么多年,才肯开口叫你一声父汗,只可惜,她刚刚接受你,你又要把她从你的身边推开,呵!你是一个成功的可汗,却是一个失败的父亲!”
燕都眸光一冷,掐住了宇文宪的脖子,“这件事你要是敢告诉颖儿,休怪本汗对你母亲无情!”
“我不会告诉她,我不想她为你感到伤心难过,但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即使我不告诉她,以她的聪颖,早晚也会知道的。”宇文宪冷冷地说道。
“只要你不说,本汗不会叫她知道!别忘记了,你现在已经是我突厥人了,不要再想着周国的事,只能想突厥的事!”燕都拿来了一份契约,说道:“你在突厥长大,该知道,签了这契约,待将契约献给了腾格里,你便再没有反悔的余地,你一旦反悔,便是不得好死!还会连累你在意的人。它的威力,我想,你是见识过的。”
燕都说着,却没有想过,他在意的人还有颖儿,也是他燕都最在意的人,这份契约一旦违背,那受到诅咒的还有颖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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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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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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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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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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