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离去,草原人民不舍。在他举行天葬的那一刻,几乎所有突厥人都双手合十,为他祈祷,希望他去到伟大的腾格里那里,受到滕格里的重视和爱惜。
天葬礼那天,高台上空雄鹰飞满了天空,盘旋转飞,叫个不停,似狼王滕格里派来迎接木杆可汗的使者在编排着精彩的迎接仪式。
燕都知道了颖儿怀了身孕,他便没有允许她参加木杆可汗的天葬仪式,因为那太过血腥。他们每一个草原人的命运都将会是那样,死后,尸体将被放在高高的天台上,任凭天空上的雄鹰分食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灵魂将会通往另一个世界——腾格里的世界。
天葬仪式举行完毕后,就是汗王的登基大典,燕都怀揣着伊利可汗的遗愿以及他的凌云壮志,在众人企盼的目光中登上了那象征王位的九灵塔——那是王城最高的地方,代表着权力和能力,只有草原之王和王后可以站在那里。
不同以往的是,与他一起登上九灵塔的不是他的王后,他从来没有立过王后,只有妾。他向世人宣告:她阿史那颖,是他他钵可汗唯一的女儿,是除却他以外,草原最尊贵的阿史那公主。
此时,高台下的阿史那弘握紧了拳头,他担心的一天总算来了,他如愿的成为突厥太子,可是他的地位却不及他的妹妹阿史那颖。他想过除去她,可是自那次见她受伤,他便不再有那个想法,他心软了,如今得知真相,她是他的亲妹妹,又是父亲最疼爱的女儿,他唯一的妹妹,也许,只要她没有狼子野心,他就永远不会动她,也许他会像云陌那样做个好大哥。
似乎,木杆可汗去后,颖儿的一切都在任人摆布,她曾经最敬爱的燕都叔叔成了她的亲生父亲,阿史那弘成了亲哥哥,云陌大哥变成了堂兄,她不理解,也一时无法接受。
她依旧住在以前的宫殿,汉式建筑的宫殿,有着美好名字的桎梏牢笼。丽娜丽莎依旧是她的贴身侍女,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
自木杆可汗离世,燕都没有让她参加天葬仪式,她就一直郁郁寡欢,茶饭不思,他真的担心她的身体,他知道,颖儿难以接受她就是他亲生女儿的现实,起初他也无法接受,可是现在他想通了,他只想把欠她的都补回来。
燕都步入锦瑟宫,那是颖儿的娘亲曾经住的宫殿,名字是她亲自取的“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她是一个满腹才华的汉人女子,齐国送来的和亲公主,曾经,他们兄弟两都为她倾倒,为她斗得你死我活,如今想来真是可笑,到头来,最终谁也得不到。
“颖儿,怎的吃得这么少,你不饿,肚里的小外孙也会饿的,乖,多吃点,以后让父汗陪你一起用膳吧!”他冰蓝色的眼眸里溢满了温柔,一如曾经对她的母亲那样,举手投足之间,尽是关怀和疼惜。
“叔叔,我……”
颖儿发现,原来她连如何面对他的勇气都没有了。她一时无法接受,曾今与自己一起驰骋疆场的燕都叔叔居然变成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过去的往往,似乎是上天对她开的一个玩笑。
“还叫叔叔吗?”他轻抚摸她的头,揉了揉她的秀发,坐在她的身旁,轻叹了口气,也难怪,大哥对她那样疼爱,她心中认定的父亲应该只有大哥吧!
“父……父亲……”颖儿不知该以怎样的身份来面对他。
“算了,你不想叫也罢,还是像以前一样叫我叔叔吧!”他冰蓝色的眼眸黯淡了下又明亮起来,他相信终有一天,他会等到她叫他一声“父汗”。
“对不起,叔叔……我还无法接受。”颖儿乖巧的靠在他怀里,这个从小爱她护她的叔叔,他爱自己,甚至超过了爱他的亲生儿子,他的怀抱依然那么温暖,让她安心。
“傻女儿,没关系。快多吃点,叔叔喂你。”燕都差点忘了来的目的,他是来劝颖儿多吃饭的,差点因这认亲的事就耽误了。急忙催促着她。
“好!”顿了下,又道:“你让毗贺突常来看我可好?”自从宫外救了她后,她都没有再见到宇文宪。
“好,我让他在王宫内通行无阻,以后他进宫就不用通报我了。”他知道,颖儿与毗贺突,还有祢罗突三人青梅竹马长大,此番又是毗贺突救了她,他该感谢他的,于是应道。
“谢谢叔叔!”听到燕都应允,心中感激万分,连吃饭的食欲也增加了不少。
……
自从决定留下这个孩子,颖儿都比较注意修身养性,除了偶尔稍微活动筋骨和按时服下安胎药,其余时间基本上都是躺在榻上休息。
“公主,云陌殿下来了。”丽莎在门外轻声地询问,生怕打扰了颖儿休息。
“让他进来吧!”颖儿伏在软榻上,闭目养神,对着门外的丽莎说道。
锦瑟宫的门打开,云陌自个滚动着轮椅进来,丽莎又吧房门关上。
“颖妹,近来身体可好?”云陌一进来,就看到她还在闭着眼睛,遂轻声问道。他满是关怀的语气,仿若三月的春风般柔和,恬静。
“太子哥哥!”颖儿听到他说话,欲从榻上下来,却被云陌制止住了。
“别动!还是我过来吧!”
阿史那云陌滑动轮椅,靠近她的榻边,她如今怀了孩子,身体不比从前,还是小心的好,于是制止了她的动作。
他如今已经不是突厥太子,而颖儿还是没有改过这称呼只怕别人听了不好,于是又对她说:“颖妹,你如今是可汗最疼爱的公主,切不可再唤我太子哥哥,如今弘才是太子,他才是你的亲哥哥,你勿要得罪他。”云陌执起她的手,放在手心,把他的另一只手覆在她的手上。虽然可汗疼她,可是弘,他还是觉得小心些好,颖儿回王城时恰巧不巧的遇刺,而阿史那弘又及时赶到,那些黑衣刺客哥哥身材魁梧,见到阿史那一群人来就匆匆逃走,这着实可疑。
“不,在颖儿心里,大哥永远是我的亲大哥。”她在草原,也只有大哥一直对她那么好,而弘哥哥,他总是因为一些事与她产生误会。m.χIùmЬ.CǒM
“傻妹妹,无论大哥在哪里,都不会忘记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他就要回边疆了,离开前,想好好的再看她一眼。云陌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在颖儿面前打开。
“糖葫芦!”
颖儿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这东西,是她除马蹄糕外最喜欢的吃食,可惜在突厥,因气温的原因,长不出这酸酸甜甜的果子,自然也不会有糖葫芦,只怕大哥为了准备这东西,废了好些功夫吧!
“嗯!这是我托去周国的使臣带回来的。你怀了孕不喜吃食,应该比较喜欢酸的,所以,你要多吃点。”见她满脸欢喜,他也露出了温柔的笑,只要她开心就好,又想到,他此番是来辞行的,于是又说:“颖儿,大哥要离开王城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虽然不舍,却还是说了出来。
“周国?大哥你要离开了?可不可以不走?”颖儿一听大哥要走急忙挽留道。
“公主,五公子来了。”这时丽娜急急的禀报。
“啊?”颖儿疑问了句。
“啊什么啊?你,就算是颖儿的哥哥,也该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吧!”宇文宪不顾丽莎阻拦就直接闯了进来,见他俩手握着直接拍开。自顾坐在了颖儿榻边,把她与云陌隔开。他自己,还不是没有顾及什么男女之别?
“呵,我是她大哥,你是她谁啊你。”云陌平时都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唯独见了宇文宪,他与宇文宪以前就不和,一见面就吵架,因为颖儿。
“你们别吵,我要休息了。”颖儿知道,他俩一见面就要吵架,忙下逐客令。
“好,那我走了。”云陌来了也有好一会儿了,便出去了。
云陌离开后颖儿不冷不热的说了一句,“你怎么还不走?”
“不知是谁说要见我才让大汗许我可以在王宫通行无阻的?”宇文宪自恋的笑道,对于颖儿的“邀请”,他自是乐得高兴,巴不得颖儿多“邀请”他几次。
“谁喜欢见你,我是有正事要和你说。”颖儿正色道,这个宇文宪,怎么现在变得如此放荡不羁,和她记忆中的他判若两人。
“我也有事和你说,不过女士优先喽,你先说。”宇文宪笑道。
“我的事,你别和你四哥说,你若是回去你告诉他,我不可能再等他了,也不可能再嫁给他了。”颖儿虽难受,却还是坚定乐她的信念。
“你说什么?婚姻大事,你怎可这般随意?你与四哥从小就有婚约,怎么说悔婚就悔婚?我知道了,你是因为他吗?”宇文宪指着她的小腹,“如果是因为他,你大可不必,四哥又怎会在意这些,倒是你自己想不通罢了,当初你想打掉他,我拦了下来,如今你要为了他,悔婚?颖儿。我越来越看不懂你了。你以前一直爱着四哥,我没有机会我祝福你们,可是你如今又要悔婚,到底是为什么?”
“你不懂!你答应我,好不好?”颖儿难过得差点哭了,她真的……
“是,我不懂!以后,我不会再纠缠你,这是四哥给你的信,我想你也不必看了。”宇文宪把信撕成两半,扔在地上就气愤的走了,颖儿,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就不能像从前一样大大方方的面对自己?
颖儿拾起那被撕毁的信,无声而泣,心里在流泪,祢罗突,长恭,我该怎么办?我变了,去了一趟齐国回来我就变了,变得无情无义,变得不配站在你身边,变得不值得任何人去爱。
突厥的天清洁无云,夜的越过夜分外皎洁。
宇文宪回到驿馆,径自在屋里饮酒,他不明白,为什么她就不能放下那些顾忌呢,对于她,他不会在意,四哥也绝不会在意,她变了,从前的阿史那颖不知道去哪儿了。
这些年,他看着四哥是怎样为了她拼命,十二岁就上战场,从一个懵懂的少年五年之中成长为真正的男子汉。他也感叹爱情的力量,他是敬佩四哥的,他也一直在追随他的脚步,却发现永远也追不上。
四哥那样的人,值得一个女子用尽一生去爱,他们从小就相互喜欢,他只会远远的望着,即便他有机会,他也不会与四哥争抢她,只是如今她这样,该有多伤四哥的心啊!
突厥变天,看样子,他要回长安一趟,燕都是个狠角色,野心勃勃,他担心会对周国不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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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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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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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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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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