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看我太高兴,都忘了,对不起,这位姐姐!”颖儿看那位侍女似乎比自己年长一点,遂礼貌地唤她姐姐。
“没关系,颖儿姑娘唤奴婢锦宣就好,只是下人们都准备好了热汤,若是姑娘去晚了,就得浪费了。王爷虽然受封赏很多,王府也不缺几个钱,但咱王爷一向提倡节俭,凡事物都不能浪费,他说浪费掉的东西都是百姓的血汗,而边疆的战士都吃不饱穿不暖,若是节省下来,可换成军资送往边关。”
颖儿听着侍女的话,对长恭的看法又有了很大的改观,他虽然有时候蛮横不讲理,但为人还是挺好的,又极关心属下,的确是个好将军。只可惜,如今的齐国军营里却有些人不那么领情。
进屋前,侍女用柚子叶在她身上扫了一圈,颖儿好奇,问了一句,侍女解释说是去风尘病邪的习俗,专门为出远门回来的主子或者从远方而来的客人接风洗尘。颖儿对齐人的习俗又多了一分了解,甚是欣喜。
侍女们准备的所谓热汤,原来是浴水,上面漂浮着好些新鲜的粉红花瓣,清香四溢。在草原,这样的浴水也只有在夏天百花开放的时候才能享受,而这季节在邺城却仍随时可见花开。
颖儿让所有人都出去后独自享受着花浴。
氤氲着的暖气让人身体和精神彻底地放松,精神放松了就容易多想。颖儿想着自己被父汗欺骗,去太白山,遇到了大哥哥,上战场,被长恭俘虏……原来才短短两个多月,竟发生了这么多事。
不知道,她不见了,有没有人知道,父汗又会不会派人来寻找……
侍女在固定的时间进来为她更衣,看到了她玉臂上那颗耀眼的红色守宫砂,有些许惊讶。她听闻颖儿是王爷冒险从妓营里救回的女子,为了救她王爷还受了杖刑至今还未痊愈。本以为她不是完璧之身,却不曾想……不过,这样就太好了。
颖儿感到似乎被人注视着,不禁闻到:“怎么了?”
锦宣被颖儿一问,唤回了心神,忙招借口唐塞:“姑娘皮肤真好!”
颖儿一笑:“是嘛!我也觉得!”
颖儿不是自豪,而是却有此事。在突厥草原,气候干旱少雨,空气干燥,很少有人能时刻保持皮肤滋润鲜活,而她,似乎与生俱来具备这样的能力,即便是草原最干旱的冬季,她也不会出现足肤皲裂的现象,相反,皮肤仍然是水润光滑,这让两位姐姐非常的妒忌,同是父汗的女儿,她们几人的体质却大不相同,唯有颖儿的最好。
锦宣为颖儿穿上了结合汉人与鲜卑人元素的宫装,梳上了只有王室贵妇人才能梳的流云髻,插上了王爷特意吩咐准备的发饰。颖儿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打扮是妇人打扮,而她自己根本还未出阁。
颖儿看着青鸾镜中的自己,依稀看到了当年可敦的影子。自从她恢复了部分记忆,可敦在她的记忆中尤为清晰。在她的映象中,可敦虽已嫁入突厥,做了父汗的王妃,可是她一直是汉人的穿着打扮,父汗喜爱她,还专门请了齐国的工匠修建了锦瑟宫给可敦居住。可经管如此,可敦还是早早的离开了人世,她走的时候,还对她说:她终于可以回家了。家,齐国,不正是可敦的家吗?可敦终其一生,只有仙逝了灵魂才得意回家,而如今,她却正处在可敦的家乡。不知道,祖父祖母可好,他们可知他们嫁往突厥的女儿已经不在人世?
“姑娘怎么了?怎么哭了?”锦宣打算为颖儿上妆,却被她眼中滴落的泪水吓到了。
颖儿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拭去眼泪,扯出了一丝笑:“只是……想起了我娘,她也是汉人。”
锦宣轻轻地说:“姑娘倾国倾城,您的娘亲一定也是个绝色的美人吧!”
“是啊!娘亲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子,只可惜……她……”颖儿再没出口。
“对不起,让姑娘想起伤心事了。”锦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急忙道歉。
“没关系!锦宣姐姐,你可知朝中可有一位姓郑的大人?”颖儿既然到了齐国,也想打听祖父祖母的情况,改日去探望。
“这个,奴婢就不清楚了,不过,郑将军与王爷可是至交,说不定您明日还有机会见到他呢!”
听锦宣提到郑将军兴奋的语气,颖儿不禁来了兴趣,遂问道:“郑将军?”
“郑将军是已经辞官了的郑丞相的养子,和咱王爷差不多年岁,年轻有为,虽是武将,可是他在文学方面的造诣,连王爷也自叹不如。郑将军待人温和,从来不发脾气,对我们下人也是彬彬有礼。而且……”
说到这儿,锦宣突然停下来了,颖儿意犹未尽地听着,突然断了思绪,不禁看向锦宣:“而且什么?继续!”
“而且……而且郑将军曾说,他将来的妻子,不论出生,不论美丑,他都会许他一生一代一双人。”说完,锦宣的脸已经红得个苹果。
少女的情怀,谁人都能理解,就像当初,想到大哥哥,她也会不由的面红耳赤,只是,长恭真的不是大哥哥吗?
“一生一代一双人?倒是个一心一意的人。锦宣姐姐,你可要好好把握哟!”颖儿不禁打趣起锦宣。
锦宣脸更红了,吞吞吐吐:“锦宣……锦宣哪有资格?”
颖儿回身握住她的手:“哪需要什么资格?你不也说了么?郑将军自个说的,他将来的妻子,不论身份,不论美丑。况且,我们的锦宣仔细打扮起来,也是个美人。”
“这……姑娘勿再打趣奴婢了,再说,感情的事不也看缘分吗?”锦宣有些局出促地说,手指紧张地打结。
“好了好了,不逗姐姐了,姐姐可不像我家丽娜,那脸皮厚得,无人能及,怎么说她都不会害羞!”xǐυmь.℃òm
“丽娜姑娘是?”
“是我的贴身侍女,也是好姐妹!她呀,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子,喜欢谁讨厌谁,向来都是直言不讳的。”
“丽娜姑娘豪迈,锦宣不能比及了。”
“呵呵,说到她,我都有些想她了,只是不知,我被俘虏来齐国,还有没有机会再回去?”
颖儿哀叹了声,不再言语。到了邺城,她被一系列的美景吸引住了,竟忘了自己始终是被俘虏过来的。
“王爷待姑娘那样好,奴婢相信,王爷会帮助姑娘回家的。”锦宣安慰到。
“但愿如此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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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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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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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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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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