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年代小确幸>第七百一十三章 不对付
  “是啊,明天过来,大队长明天有空来家里陪客啊。”这个大队长自从李英考上大学之后,对他家的态度就越来越好了,所以李母就笑着邀请道。

  不过她也就是客气一下,毕竟两家也没啥亲戚,大队长这样的大忙人,肯定不会去她家陪客的。琇書網

  “好啊,正好我家有两瓶好酒,明天我拿着过去,咱们村第一个城里女婿,我可一定要和他好好喝两杯。”大队长不客气的直接应道。

  “那真是太好了,正好我家没买酒呢,那明天上午大队长可别忘了过来啊。”李母没想到大队长竟然直接应了,很是高兴的说道。

  有大队长坐镇,她家在未来女婿面前,也能多些面子了。

  随后李母就得意的往家走去,想着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婆婆。

  她家没了顶梁柱又怎么样,有个好闺女,有个有本事的女婿,现在大队长不都得给她家几分面子,看以后谁还敢再欺负他们。

  此时她觉得,还是她婆婆有远见有眼光,当初才会那么坚持让李英去考大学、上大学。

  要是李英不上大学的话,她家在村里的地位就不会提高这么多,说不定现在还像前几年那样,被村里人可劲欺负呢。

  而她不知道的是,大队长会来这路口,就是因为刚才看到李母从这边走过去,专门来这边堵她的。

  他主要是想看看李英上大学之后的变化,李家的那个未来女婿是不是真的是个有本事的人,值不值得他继续对李家投入感情,而这也决定了以后他对李家的态度。

  挑着水走在前面的李康,到家之后才发现,他两边的水桶里,只剩了小半桶都不到的水。

  怪不得平时同龄人都嘲笑他呢,他还真是一无是处,连小他好几岁的妹妹都不如。

  “哥,你第一次挑水就能挑回来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当初我第一次挑水的时候,连扁担都不会用呢,最后没办法,只能把水桶给慢慢拎回来,你现在这样,已经很不错了,等多练练,就能像村里的男人一样,一下挑回来满满两大桶水了。”李华见她哥有些丧气,连忙出声鼓励道。

  而她这么做,也只是想让她哥鼓起勇气,继续坚持下去,这样的话,以后她就能少挑些水了。

  天天干这样的重活,她感觉自己累的都不长个儿了。

  “真的吗?那我再去挑,我多跑几趟,就不信不能把这两个缸给挑满。”李康听了自己妹妹的话后,觉得自己也能成为家里的顶梁柱了,就骄傲的说道。

  等他再次挑起水桶出门,没走多远就看到了迎面走来的李母。

  “你不是挑完了吗?怎么还去挑水?快回去歇歇,剩下的让你妹妹去挑就行了。”李母还以为李康只是一时兴起,跑一趟之后,就不会再去了,没想到他竟然又要去挑水,就连忙阻止道。

  “我挑的那点水,现在连缸底都盖不住呢,娘,你就别管我了,我肯定能把两个缸给挑满的。”李康信心十足的说道。

  “娘知道你有能力,但这也不急于一时,你还是先歇歇,等歇过劲儿了再去挑吧。”

  “不用,娘,我不累。你不用跟着我了,我自己去挑水就行。”

  说完,李康就继续往前走去。

  可李母哪里放心她唯一的宝贝儿子去挑水,见劝不住他,只能再次跟在了后面,想着尽可能的帮帮忙,省得他累着了。

  “娘,你就别跟着我了,让村里人看到了会笑话我的!”李康见他娘一直跟着,生气的说道。

  “好好好,我不跟着你了,你把水挑回家,我去你王婶那借两个水桶,娘和你一块挑水,这样快一些。”

  看李康又要拒绝,李母赶紧接道:“马上该做早饭了,家里又要全部打扫一遍,用水的地方也多,你自己根本供不上,还是咱们两个一块儿吧,这样快一些,不然的话,娘可不让你挑水了。”

  “那好吧。”李康无奈妥协道。

  看来他还需要多帮家里干点儿活,这样时间长了,他娘才能对他彻底放心。

  “李华,快给你哥倒杯热水,看把你哥给累的。”等把两个缸挑满之后,李母一边拿着手帕给李康擦汗,一边对二女儿吩咐道。

  “好嘞,娘,我这就去倒。”李华看自己今天甚至以后,都不用再一大早冻的哆哆嗦嗦的,去河边破冰挑水了,就连忙高声应道。

  现在别说让她给李康倒杯水了,就算让她给李康提鞋她都愿意。

  而这时候,李母才有机会向自己婆婆炫耀大队长明天也要来的事情。

  “既然大队长要来,那你等会儿去趟福生家,把他也请过来吧!”李奶奶出声说道。

  “请他做什么,咱们和他家又不对付,请他过来,万一到时候他给咱们拖后腿,说咱们家的坏话怎么办?”李母不同意的说道。

  “大队长和他王叔都在场呢,他不敢搞破坏的,他毕竟是咱们生产队的队长,要是大队长来了,他这个生产队长却没来,他会觉得咱们越过他直接去找了大队长,没把他放在眼里的,那到时候他更会恨咱们,咱们也会落下话柄的。”

  她虽然也不喜欢他们队的这个小队长,但大面上的事情还是要过得去,不能给村里人留下话柄才行,毕竟他们还要在小队长手底下讨生活呢。

  “可大队长是自己想来的,又不是我去他家请的,丁福生就算再挑理,也没地方挑,而且就算我去请他,人家也不一定会来。”李母不服气的说道。

  “不管他会不会来,咱们总是去请了,这样别人就算想挑理,也挑不到咱们头上。”

  “那好吧,那等会儿吃完饭我过去一趟。”李母不怎么情愿的说道。

  这个丁福生和他媳妇全都是势利眼,当初她男人和她公公去了之后,他们见自己家孤儿寡母的,觉得自家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对他们一家很是瞧不上。

  再加上他们闺女和自己大闺女李英是同年生的,相互之间也就有了比较,见队里人都夸李英勤快能干,有些把他们闺女比下去了,他们就更是不服气,经常给自己穿小鞋了。

  后来,他们闺女在17岁那年相看人家的时候,对方没有看上他们闺女,却在回家的路上,见到了背着柴火回来的李英,一眼就相中了。

  觉得她勤快又有福气,所以过了两天,就找了媒人来她家提亲。

  虽然李母因为不敢得罪小队长一家,并没有应下这门亲事,但李福生两口子却也把他们家给恨上了。

  觉得他闺女和人家没有相看成功,都是因为李英见不得他闺女好,在从中作梗,要不然的话,人家哪会看不上他闺女。

  自此之后,这一家子就更是爱给她家穿小鞋了,平时开会批评人的时候,小队长也爱拿她当典型,经常抓她的毛病,分配活计的时候,分给她的也都是一些工分不高,但却很重很累的活。

  幸好她比较泼辣,并没有吃太大的亏,要不然的话,一家子都要被欺负死了。

  虽然在李英考上大学之后,小队长一家收敛了一些,还在大队长的授意之下,给自己换了个不太重的活,但两家仍然不合,也不怎么说话。

  所以对于去丁福生家,李母还是很抗拒的,但她婆婆说的有理,丁福生毕竟是自己生产队的小队长,也不好撇过他去。

  不过她觉得自己今天舔着脸上门儿,肯定会被丁福生一家冷眼相待的。

  而她想的也没错,丁福生一家虽然在李英考上大学之后,对李家的态度好了一些,没有之前那么欺负他们了,但那也只是看在大队上的面子上,并不是因为怕李家。

  毕竟李英就算考上了大学,以后能留在城里当工人,可那又怎么样,他们又不在李英手底下讨生活,也不怕李英的。

  对于李母天天在外面吹嘘的,李英在城里找的对象,他们一家就更是不屑一顾了,觉得就李英那样的长相,城里人怎么可能会看得上。

  就算哪个不长眼的看上了她,等人来了李英家,看到她家那么穷,还一大堆累赘得时候,这门亲事也成不了的。

  所以当李母笑着来到丁家,请丁福生明天去家里做客,帮忙陪客人的时候,丁福生只在堂屋门口抽着旱烟,并没有吭声。

  他媳妇则是一脸不满的走出来说道:“我男人可是咱们生产队的队长,虽然现在是农闲,但管着上百口人,担子也是很大的,天天忙的很,可没空去你家,给你家陪什么客。”

  “哟,原来队长这么忙呀,那还真是我的过错了,既然这样,那我就不打扰队长了,还是公事重要,反正大队长明天也会去,有大队长在,也就足够了。”李母也不是个能受气的人,听见宋锦这么说,立马回呛道。

  反正来请这个生产队长,也是她和她婆婆碍于面子,不得不来的,可没真心打算让他去家里陪客,不去还正好如了她的意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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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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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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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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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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