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的粉丝是昏君>第2章 进城
  王家村位于茶山乡,离着晋陵城的德安门约有六里路。一条运行了千年的官道将茶山乡与德安门连接。

  一车车来自宜兴的阳羡茶通过这条官道被运至运河码头边,再通过水路运往京城,上贡皇家。琇書網

  清晨时分,路上行人已有不少,酷夏时节,人气最旺盛的莫过于这个时候了。

  明朝实行宵禁制,太阳落山后,一更三点(后世晚上8点左右)各坊都要落闸。晚上生意做不得,下午又太炎热,故而这夏日的清晨也就成了乡民活动最活跃的时候。

  简宁与简二哥快步行走着,他们时间紧迫,必须早点进城,将稿子卖了,换得急需的生活物资。

  而简宁设想虽好,可现实毕竟是现实,稿子到底能不能脱手她心里也没个准头。所以要做两手准备,万一明朝的书商们看不上她的小说,那么她只能去青楼卖诗词了。

  走了一个多小时,简宁终于见到了德安桥。这座始建于宋朝的石桥乃是常州标志性的建筑。

  它横跨在大运河上,树立在德安门前,是入城的必经之路。踏上石桥,极目远眺,只见不远处的舣舟亭边舟舸停歇往来,已有一些富家公子文人墨客趁着清晨凉爽前来会友,舞文弄墨了。

  简宁驻足观望了一会儿,这才对简二哥道:“阿哥,我们进城吧。”

  “嗳。三娘,你刚刚在看什么?”

  “没什么……快走吧……”

  简宁轻轻摇头,心里却暗道:“明代常州经济极度发达,百姓识字率很高,应该可行吧?”

  二人到了城下,简宁有些紧张,以为会像电视剧上那样,先来一番盘查。哪里晓得,等过了城门了,那些兵丁也只当没看见他们一般,只对那些推着大货车的人进行盘查。

  简宁愣了会儿,着才想起弘治皇帝乃是明朝少有的明君。此刻去世没几年,整个大明风气还算可以;而此刻已掌权的大宦官刘瑾,别看他自己是个大贪官,可打贪斗腐倒是很严厉。

  或许刘公公的确用心不良,存着公报私仇的心,但这一举动却保证了不少百姓的权利,也算他为数不多的一点功绩吧。

  入了城了,繁华也渐盛,不过想要卖书稿却还是得走上一些路。常州的文化中心在府学街与县学一带,就是赶到最近的县学附近还得走上两里路左右。

  可这段路,简宁不打算走了。城里骡车牛马较多,讨个乖,卖个巧,简宁与二哥便顺利地花了两文钱,让一个做生意的小商人捎上他们到了县学附近。

  一番感谢后,简宁按照商人的指点来到了古街,寻了一间看起来门面颇大的书坊便要往里走。

  “站着,站着,这位小哥,这儿是书坊,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迎客的小厮将他们拦下来,一双眼睛上上下下地扫描着,“就算你们识得一二字,我们这墨香书社你们也来不得。”

  “这是何道理?”

  简宁的表情淡淡的,“门朝街开,广迎八方客,怎还有进不来的道理?”

  “哟呵,倒还是个嘴皮子利索的。”

  小厮的声音有些尖利,夹带着浓浓的嘲讽,“您往里看看,往里看看,看见没?我们这儿都是戴头识脸的才能进来,您这样的,可进不来。”

  这话就羞辱人了。简宁虽生性淡泊,可这样当面被人羞辱还是有些受不了的。

  她冷哼了一声道:“好一个捧高踩低的狗奴才!圣人之言何时有高低之分了?”

  她这一声呵斥,将里面淘书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人们将目光锁定在她与二哥身上,其中不乏看戏的,更有甚者,还露出鄙夷之色。

  简宁将这些人的目光收在眼里,想起刚刚那个好心商人,不由感叹:“果是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甩了甩袖子,不再理会小二哥的嘲笑,冲简二哥道:“阿哥,我们走。”

  “呸!”

  简二哥冲着小厮啐了一口,“你就是我爹爹嘴里说的小人!”说罢便是拉过简宁的手,“三娘,我们走。”

  这话一出口,那小厮愣了下,忽然又笑了起来,“原是个女扮男装的假公鸡,难怪嘴皮子这么利索。真是不要脸,一介女流跑来这里放肆,也不知父母是如何……”

  “放肆!”

  简宁大喝了一声,眼露冷光,盯着小厮道:“年纪小小,嘴巴竟如此刻薄!难道你父母未教过你礼仪二字么?哼!什么墨香书社,用得尔等这般势利眼,呵呵,我看改名叫吾子书社好了!”

  “三娘,什么叫吾子书社?”

  简宁呵呵一笑,指着那小厮道:“金子,银子,皆吾子也!”

  “哈哈哈哈哈!”

  一个声音在简宁耳边炸开,“有趣,有趣,姑娘这比喻当真有趣!这墨香书社素来看不起穷书生,姑娘若想买书,不若去对面的百文斋好了。”

  简宁侧头,只见来者身穿一件月白色的长袍,一头秀发半绾半披着,一双眼睛好若天上星辰,嘴角微扬,带着狂放与不屑,那不屑不是对简宁,而是对墨香书社的。

  “胡彦书,又是你这狂生!你又来捣乱!哼,名臣之后竟下贱如斯,居然如此拉生意,你这贼养的汉子,忒不要脸了!”

  又是一人出现在简宁跟前。此人一脸大胡子,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绸缎交领袍子,腰间还挂着玉坠,很是富贵的样子。

  想来此人应是墨香书社的当家人了。

  简宁默默扫了一眼,刚要说话,却又听那名唤胡彦书的人道:“啧啧,蒋狗头,你就是开了书社也沾染不了圣人的文气。罢了,罢了,不与你争辩,免得堕了先祖的清名。这娘子,可是要买书?来来来,且到我的百文斋一坐,喝点香茗去去暑气,可莫被这儿的羊头狗头们给染了腥臊气。”

  “噗!”

  简宁忍不住笑了。这可真是读书人骂人不带脏字,瞧那个蒋狗头的表情,就知已不止一次落了下风了。

  “胡彦书,你这混蛋!哼!竟与些死锉的穷鬼往来,我看你家的家业就要毁在你手里了!到时老爷我大发慈悲,让你来当个伙计,你看如何啊?”

  这说话可够难听的了。这老板定是没读多少书,如此粗鄙也难怪小厮这般样子了。

  简宁蹙眉,刚想替这位帮自己出头的兄台说几句,哪里晓得这位兄台却是呵呵一笑,道:“这事就不劳蒋兄烦心了,待三年后我中了举人,呵呵,恐怕你老蒋得叫我老爷了。”

  “哈哈哈,笑死人了!你以为行举业这么容易?你要这么自信,今年就是大举年,你为何不去呀?”

  “小娘子,走吧,莫理这俗人。”

  胡彦书的脸冷了下来,指着对面一家书斋道:“别看我那店小,却是什么书都有。”

  简宁点点头,心里也是有点感叹。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明朝人撕逼起来也不可小觑啊!

  不理会蒋先生的骂骂咧咧,简宁与二哥跟着胡彦书到了他店里。简宁一番打量,见这书斋虽小,可却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店里燃着熏香,味道颇为淡雅,无意间就让这书局多了几分雅致之气。

  再看那青衣小帽的小厮,迎来送往间都是一个表情,未曾因人衣着简朴而起轻视;而店里此刻也有好几个客人了,有的打扮还行,有的也如她一样,一看便是穷人。

  店里设了几张桌椅,简宁甚至看见有人在抄书,想想那蒋先生的话,简宁忽对这个胡彦书起了几分钦佩之情。

  视钱财若粪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的。能做到的,那都是圣贤。同时,心里也对今日之行多了几分信心,这胡书生看起来非迂腐之人,应能接受自己的小说吧?

  入座后,胡彦书就问道:“小……哦,小兄弟,你是要买什么书啊?”

  简宁摇摇头,“胡大哥,我是来卖书的。”

  “卖书?”

  胡彦书愣了愣,再看了看简宁与简二哥,心下明了。微微叹息了一声,道:“小兄弟定是生计艰难吧?只是圣人之书可当传世宝,能不卖还是不卖的好。若是小兄弟有难,胡某虽是比不上对家的,可这生意倒也能维持。如今正好缺几个抄书的,我听小兄弟说话那也是读过书的,不若……”

  简宁心里一暖,知道自己这是遇上好人了,当下连连摇头,道:“胡大哥误会我意思了。”

  她说着便是将手稿从袖子里抽出来,面带羞涩地道:“家道中落,哥哥又因年幼风寒落下了病根。如今囊中羞涩也顾不得许多,故而写了一话本,想卖给书社,也好得个苟活。”

  “话本?”

  胡彦书的表情可谓精彩。此时通俗小说需求虽极大,可能写的人却不多。好多人写出来的东西,那简直就是狗屁不通。莫说是刊印成册了,就是放到茶馆里当谈资听都觉臭不可闻。

  现在一个姑娘,居然跟他说,她写了一本话本?莫不是耳朵出了什么问题?

  他又将简三娘打量了一遍,这才看出一些不凡来。

  这姑娘一身衣服虽洗得发白,袖口甚至都破边儿了,可就坐在那儿时,好似万紫千红里的一朵淡雅雏菊,虽不如牡丹富丽堂皇,可隐隐向上脱俗姿态却不容小觑。

  这可不像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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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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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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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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