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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硬核战纪>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人之军(1)
  2049年,7月3日。

  天气多云转阴再转小雨,这个闷热夏季漫长的阴雨连绵天气总算是要结束了,台风“海燕”正在离开上海市区,风力逐渐减弱。

  台风的尾巴给这个城市带来了最后一场雨,细密的雨丝落下来,被风吹散。

  赵高会不会知道这是他人生当中的最后一天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今已经无从得知,很久很久以后,当陆巡再回忆起这一天,他认为那个疯子或许是知道的,就像每一个勇者都知道自己注定将面对魔王,身居命运漩涡之中的人,总能隐约看到自己的宿命,这是一场必然要发生的对决,对决之中必然要有一方败亡。

  但这场对决的胜负,那个疯子或许并不在乎,因为无论是生还是死,他的目的都已经达到了。

  他赴了一场必须要赴的约,在他的故事里,他是那个被命运推上台前的决斗者。

  在人类的历史上,这样的人总是前仆后继。

  就像赵高。

  就像陆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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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爬上江岸,浑身湿漉漉的。他低头看了看表,时间是早上六点五十分。

  刺客小组比其他人要早行动一个小时,他从外滩的江边上出发,横渡黄浦江,直接在江对岸的浦东新区上岸,抵达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浦东新区唯一的高层建筑就是金茂大厦,茕茕孑立,东方明珠塔和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早就只剩下了一片废墟,赵高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倒塌的,从他记事起那两栋楼就已经不在了,但他能肯定至少不会是自然坍塌,这两栋高楼都远没有到达设计寿命,更大的可能是有人毁掉了它们。

  上海国际会议中心还在,年久失修,墙面上爬满了藤蔓,墙下的野草疯长,有半人多高。

  植物的根茎从建筑的裂缝里攀爬出来,开枝散叶,藤蔓很喜欢往高楼上爬,因为那里高,没有东西能阻挡阳光,灰色的钢筋混凝土城市被绿色逐步覆盖,很难说是生机还是荒凉。

  依稀可见旧日繁华与荣光。

  赵高是刺客,他是学院的杀手锏,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和夜王对抗的人。

  他背着长刀,腰间插着手枪和匕首。赵高只有一个人,所以他把能带的武器都带来了,那把手枪里装着五发白色琴酒子弹,学院跟他说这是绝世的杀器,只要能命中一发,就能重创夜王。

  甚至连罗成那个榆木疙瘩对他都充满信心,所以罗成给他送别时非常振奋,竖起还能动弹的那根大拇指对他说去干掉夜王那个狗娘养的!半点不凄凉,搞得赵高差点以为自己这是胜券在握了,对方夜王就是个插标卖头的,此去温酒斩华雄,灭掉夜王就像斩颜良诛文丑般轻松惬意。

  应该是这样啊,不是么?

  赵高这么牛逼哄哄的人物,杀异种猫妖跟宰只鸡似的,如今又身怀白色琴酒这样的绝世利器,末日病毒沾之即死,难道不应该胜利归来么?

  这样都不赢,那就太没道理了。

  是啊……太没道理了,这个世道就是从来不讲道理的,夜王也是从来不讲道理的。

  整座学院都没有人真正面对过夜王,在罗成这些人的观念里,夜王只是个比杀戮者更强大的狩猎者,区区狩猎者嘛……杀的多了。

  只有赵高才明白那是个什么样的怪物,所以就算他手持能秒杀猎人的手枪,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命中,面对夜王这样的怪物,想要确保命中,只用一把手枪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一挺加特林转轮机枪,然后配上五千发子弹,每发子弹的弹头里都灌满白色琴酒。

  武器并不能保证胜利,可以预见,这场对决的胜负,取决于双方本身的实力。www.xiumb.com

  赵高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和夜王之间的实力差距究竟有多大,四年前他和夜王有过一战,夜王以碾压般的优势把他踩在了脚下,如今四年过去,他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赵高,但夜王的实力对他而言仍然是个无底洞。

  夜王这个怪物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你永远不知道他的极限在哪儿,你用正常状态跟他打,他能一巴掌把你打倒,你尸化之后跟他打,他还是能一巴掌把你打倒。赵高是安全区里最早学会尸化的人,和大多数人所熟知的不同,柠檬并非学院里唯一一个会尸化的人,赵高远比柠檬更早学会尸化,而且他对尸化的掌控比小杀胚强太多,所以赵高能控制自己身体的异变速度,这是学不来的天赋。

  尸化之后的赵高战斗力能成倍地增长,四年前他用了这一招来对付夜王,仍然被对方像捏一只鸡一样捏在手里。夜王的强大就像是一堵墙那样无可撼动,和夜王对敌就像是在拿自己的头撞墙,就算你戴上帽子和头盔,墙也是无可撼动的。

  总而言之,赵高是打不过夜王的,就算有了白色琴酒,他都打不过夜王。

  他此去的任务只是竭尽所能地拖延时间,让学院把幸存者救出去。

  所以他连自己的后路都没留,刺王计划中没有他的撤离计划,赵高从未想过要活着回去。

  金茂大厦是上海市最高的建筑,拿来当墓碑也挺好……能配得上自己。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谁规定过什么人要活到最后,幸运的人只是找到了合适自己的死法和死亡的时间地点,赵高认为自己很幸运,他即将面对这个世界有史以来存在过的最强大的怪物,古往今来那么多追求强大的人都不曾有过这样的福分,这种殊荣以前不会有,以后恐怕也不会有。

  赵高无声地笑笑,从背后抽出刀来,一步步踏入废墟。

  他是个刺客,也是一支军队,一个人的军队。

  他要怒吼着和这个世界搏杀!

  即使伤痕累累遍体鳞伤,就算被打断手脚扔在水洼里,他也要爬起来把刀插进敌人的喉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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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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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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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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