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志坐在一间小草屋中,神色难看的从入定中醒来。
离他来到人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百五十年,但他的境界才堪堪到达开庭中期。虽然在外人眼中,他这种修炼速度几乎就是妖孽一般,但在陈小志眼里,却觉得十分紧迫。他只有三百年的时间,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半。得益于他在东汉三国与庄周救济百姓的功德,他的修为在有所巩固后,他这二十多年里就一直藏于这深山,自己搭建了一个落脚的地儿,招风露宿,几乎一直都沉浸在疯狂的修炼中,但即便是修行了南华经这种称得上是仙法的极品道脉,他道行增加的速度,依然让他很不满意。Χiυmъ.cοΜ
近三十年的时间,因为有造化之力,他才勉强突破了一个小瓶颈,照这种趋势,他想要成功渡劫成仙,起码还需要三百年。
而三百年后,沉沦在幽冥地府中的辰角大陆,那仅存的燕国,他的父母和妻儿,还有亲人朋友怕是早就处于岌岌可危的地步了。没有了灵气,金陵君等练气士就无法再修炼,他临走前布置的拟天大阵就会消失,没有了阳光雨露,百姓自然种不出粮食填饱肚子,到时候燕国再一灭亡,哪怕练气士修为高深,长时间身处在死气沉沉,荒尸遍野的土地上,最终的下场一样是死!
再者,陈棠等皇子还有那些忠肝义胆的将臣,都还只是单纯的武者,并非修士。
“不能再闭门造车了,要下山去寻机缘。”陈小志心中一定。
他没有白娘子的背景,没办法让人指点一份仙缘给自己,不然的话,只要渡过仙劫,他就可以直接霞举飞升了。
这就是没有裙带关系的弊端。
陈小志在离开三国后,便随意找了一处看似险峻的山脉开始闭关,他现在也不知自己究竟深处何地。
半晌,他飞入高空,在云海之上疾行。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脚下的大地上便出现了一个古镇,这古镇依山傍水,没有什么高大阁楼,大多都是黑白两色的砖瓦房,但景色却十分别致。人文风气倒是有些近似宋国,但陈小志从那街上的路人穿着看出,这里的文化和经济水平,似乎更为古老。女子脸上并无半点妆容,都是素面朝天,并且浑身上下不见一件佩饰,倒是身上的衣服很精致,款式虽然简单,却很养眼,几乎都是宽大的束腰长袍。
隐约间,让陈小志感觉自己似乎回到了前世的某个岛国。
他在一处无人的地方显出身影,变成了一个普通装扮的青年,手上摇着一把纸扇。
“这位姑娘,请问这是何地?”片刻,陈小志朝一名正在与伙伴笑谈的女子问道。
“此地是西溪镇。”
女子脸颊微红的看了陈小志一眼,轻声应道。
“哦?在下是从外邦而来,还不知如今此地的国号是?”
“这是大汉,你竟然连国号都不知道,又是怎么来的?“另一个女子有些惊讶的看了陈小志一眼。
汉朝?
自己之前才刚离开三国,历经了东汉末年的动荡,这一眨眼,竟然又回到了汉朝?随即,陈小志厚着脸皮与两位女子又交谈了片刻,便面带感谢的目送二人走远,其中一名女子还一步三回头的偷瞄着他,眉宇间带着小女儿的娇羞。
陈小志模样本来就不差,再加上常年修道,气质不凡,又是一副公子哥的扮相,自然十分吸睛。
眼下这个大汉可与东汉不同,当下的汉朝正是最为鼎盛的时期,据传,许多外邦都倒在了大汉的铁骑之下。百姓安居乐业,从来不用为战事发愁,更不用担心有一天敌国会打上门来,因为当今的大汉军力,几乎是无人能敌。
陈小志在镇子上转悠了几天,向下榻的客栈掌柜询问了不少事情,让他有些惊讶的是,这里的百姓似乎对于修道之人或是术法妖物知之甚少,也从未发生过有妖物乱世的事迹或传闻。但陈小志却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字眼,昆仑山!昆仑,是大汉百姓唯一信奉的圣地,曾有居住在昆仑山脚下的村夫,见到过仙迹。也有传闻,说那昆仑山上居住着仙人。只不过,昆仑山无比巍峨,又常年云遮雾绕,即便是靠近一些边缘地带的树林,都时常会迷失方向。
所以,从未有人真正的登上过昆仑。
如今陈小志已经周游了不知多少个国家,又历经了许多朝代,他对于眼下的人间已经有了清楚的认知。
这个人间根本就是大而无疆,林立的国家皇朝更是数不胜数,甚至很多国家的发展有着高度的重合。但无一例外,这些朝代几乎都是他前世文明中的。他在宋国、楼兰古国等,都亲自去昆仑山游走过,只是见到了一些同道中人罢了,却从未有仙人出现过。
但现在,陈小志冥冥中有一种预感,这个大汉的昆仑山,应该就是人间真正的昆仑所在。
不过,即便山上有仙人,陈小志也不敢涉足,仙人就意味着他不敢侵犯的力量,意味着危险,他冒然前去,很有可能会出事……
陈小志本来打算离开西溪镇,在这个大汉游荡一下,但刚飞出镇子不远,他心神便是一动,被一处村庄给吸引住了。这片村庄并无半点奇特之处,处在一片耕种的水田中央,他之所以脸色微变,是因为察觉到了一丝若隐若无的仙气。
他曾经与城隍神秦伯公见过,也感受过来自仙神的那种气息,所以对于这种特有的仙气十分敏感。
一个普通的村庄,怎么会有仙家气象?
他化成公子模样,渡着脚步入了村庄,最终来到了一家已经长满杂草的破落院门外。
那院中的房屋已经倒塌。
“这位老伯,请问这户人家是怎么了?”陈小志抓住了一个刚刚种地回来,肩头扛着锄头的老者,问道。
“人已经死了,这房子无人住,荒废了好久。”
老头看他一眼,回道,“你若是要找董家的人,就去村西头的那个黄土房,最小的那一间,董家还有个后生在,不过人…唉。”
言毕,老头摇了摇头,有些惋惜的走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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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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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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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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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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