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此,很多人对于其他国家,也只是听闻过,却从未真正的去过。能够游离四方的,只有修道中人亦或是武功厉害的江湖高手。要不就是家缠万贯,可以雇佣强者来保护自己,去往他国的富甲。但也仅仅只限于,边界相邻的两片国土。寻常人想要翻越千山万水,趟过险要之地,几乎不可能。
与燕赤霞二人分别两个月后,陈小志的身影出现在了大秦国的一座城池之中。
这里名叫戟城,有着近十万的人口,因为天气原因,这里常年四季如春,几乎不见半点白雪和冷意,因而在秦国,也算是一处小有名气的风景地。在宋国,有关秦国的记载也很多,甚至有一些资料显示,秦国是人间文化最早的起源地之中。也是宋国许多文坛巨斗,心生崇敬的地方。他们认为,现在很多文人史记的思想,不少都是受了秦国流传出来的书籍传记的影响。只不过碍于两国距离太远,很多墨客都没有办法来到心中的圣地。xiumb.com
根据前世的记忆,陈小志也本以为大秦会是在一片富饶兴旺的土地上,戟城会是市井热闹繁华的名胜古城。但等他来到了这里,才发现是自己先入为主的想多了!这个大秦,与宋国一样,都不是前世的古代。
只是一个类似的国土罢了。
而这戟城的风气,难看的很!
往来的官道上,人流不少,但陈小志却察觉到,大部分的人都低着头,很少开口说话,神情也是显得沉闷。
每个人的感觉,都像是负重前行,无比压抑。
城门口的守卫检查的极为严格,并且情绪爆裂,完全没有礼教可言。陈小志亲眼所见,一名老妇手中的菜篮被扔掉了地上,一名士兵还面无表情的将那老妇推搡出了人群。似乎是因为那老妇身边的儿子,长相十分文静,那几名士兵怀疑这少年是个文人,要拉这少年回城内的大营里审问一番。少年一脸慌张无措,他的母亲则跪地苦苦哀求,却无济于事。她的儿子,最终还是被两个官兵给押走了。
陈小志注意到周围的行人对于发生在眼前的一幕漠不关心,仿佛习以为常了。
他也发现,那些士兵穿着盔甲,戴着黑色头盔,完全就是行军的装扮,而不是普通守城兵卫那样,轻便的军服。
长长的人流一点点延伸自城门内。
很快,就轮到了陈小志。
“嗯?你是什么人?!”
兵头眯起了眼睛,看见了陈小志拿在手上的长剑。
“我是楼兰古国人士,因向往大秦风貌,特意过来瞻仰。”陈小志微微一笑。
“楼兰古国?!”
陈小志的言语声,吸引了不少路人的注视,有轻微的呓语声响起。在这些凡人眼中,能够出现在秦国境内的外客,简直是少之又少,更别提来到了这戟城,几年都未必见得到一个。
“都安静点!”兵头一声大喝,一群人立马哆嗦了一下,不敢吭声了。
兵头见陈小志穿着的确有些怪异,草帽草鞋,一身麻衣,口音听着不似秦国人,便相信了他的话。却依然伸手,向陈小志讨要道:“戟城有规定,外人一律不准带铁器入内,更何况是刀剑?”陈小志面现一缕讶色,却未抗拒,乖乖的将宝剑递了过去。
随即,才被放行。
陈小志心中对这戟城有了一丝好奇,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戒备的如此森严?!
他掌心一晃,刚刚交给那兵头的青锋剑便再次回到了手上,他不过是施了一个障眼法罢了……不过,为了避免麻烦,他还是将剑锋收到了储物戒指当中,空手而行。
太古怪了!
入了城内,陈小志左看右看,发现周围的几条大街上,人群稀稀松松的走动着,每个人都紧绷着一张脸,没有一丝笑容。他本来还想朝身边的人,打听一下城内哪里有客栈或酒楼,却不料,他一开口,那人就好似避如蛇蝎一般,垫着脚就小跑走掉了。
走在道中央,陈小志偶尔与人有身体接触,被碰撞的对方也是头也不抬,什么也不说,默默离开。
没有吵闹,亦或是繁荣,一些店铺开着门,却好半天不见一个客人。
街上的人们哪怕交谈,也是轻声细语,生怕说话太大动静。
“景色虽好,但风气怎么如此死寂?”陈小志喃喃了一句。
陈小志没有先找落脚之处,他随意在城内转悠着,但时间一点点过去,他发现周围的行人越来越少。直至最后,这一整条的大道上,连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了。他沿着道路尽头,向左一拐,往前方一看,一处刑台映入了视野之中,而在那高台的背后,便是紧闭的一座城门。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已经顺着主路,从进来的东城门,走到了西城门。
那刑台的左右两边,都燃烧着一座小型的烽火鼎,滚滚黑烟冒起,气氛沉重。
台上,跪满了密密麻麻,身穿白色囚服的老少爷们,而在四周更是重兵把守。
十几个光着膀子,满身肥膘的屠夫,将一口口酒喷在手上的斩首大刀上,煞气逼人。
两个将领似的人物,正眸子冰冷的望着一群将死之人。
“杀!”
随着其中一人的一声轻喝,十几个屠夫手起刀落,那跪在最前排的一群人,瞬息间人头落地,鲜血溅了一大片。
连陈小志看了,都忍不住眼皮一跳。
“奸臣当道,苍天不公啊!”
一名满脸白须的老者泪水纵横,仰天长叹了一声。
但下一秒,一抹寒芒奔至,却是那将领手握长剑,直接将老者的身体由上至下,砍成了两半,连体内的脏器都流了出来,十分血腥。
“秦国离灭亡不远了,大势已去,老夫在九泉之下,等着你们。”
另一位老者望着自己的至友,如此凄惨的死在了眼前,神色悲痛,却无半点惧怕,与那将领对视着,口气充满了讥讽和嘲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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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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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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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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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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