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名叫云海坡,是一处高山之地,常年行走在此的,均是一些往来的商队或是一些周围村庄的猎户,采药人。而这茶棚也是旅途中人,一个落脚的休息地儿。此时棚中除了陈小志外,就只有一个身着宽袖大衫,长着连鬃胡须的中年男子。
“老伙儿,来碗凉茶。”陈小志跃马而下,将坐骑拴在了一旁的树干上,摘掉头上的草笠,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对那腰背佝偻的老头喊道。
“好嘞,一大碗凉茶!”
老头熟练的操起一个青瓷大碗,拿着茶壶给陈小志填满,放到了桌前。
“您先喝着,不够再叫。”
陈小志点点头,随手递过去几个铜钱。
“听侠士的口音,似乎不是我们本地的,不知从哪里来?”小棚内没什么人,平时路过的人在这里歇脚,大家偶尔聊会天儿,是常有的事。
那掌柜老头笑着问道。
也不怪他管陈小志叫侠士,因为陈小志的打扮,就和江湖中人一模一样,更别提手上还拿着一把长剑。
“宋国苏杭人士。”陈小志喝了一大口茶水,惬意的擦着嘴巴。
“宋国那可是个好地方,老儿虽然没去过苏杭,却也知道苏杭的美景冠绝天下。”老头抽着一杆旱烟,嘿嘿笑道。
“谬赞了,正因为去不得,所以才憧憬,觉得必然漂亮,实际上亲眼见到了,也就那么回事。”陈小志微微一笑。
说着话时,他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几米外,趴在另外一张桌子上,满身酒气,呼呼大睡的中年。
“这位客官来了足有两个多时辰了,喝了一碗茶水,就在这儿睡下了,怎么叫都叫不醒。”注意到了陈小志的目光,那掌柜的也看向了放浪不羁的中年,一声轻叹:“我听他口音,似乎也是宋国人。”
陈小志眼下并非是宋国境内,却也不在其他国家,而是在两国交接处,一片无人管辖的自由土地。这里也有许多城镇,却没有王宫贵胄,也有管事的,和官服衙役等等,但都是由民众百姓的呼声所举荐出来的,小小的官僚体系十分民主。
在这人世间也很特立独行。
没有再理会这醉鬼,陈小志与掌柜的开始闲聊起来。
他现在很喜欢这种闲云野鹤的感觉,走到哪里,与哪里的人畅谈世事。不谈交情,至此一别,十分洒脱。不一会儿,山道上又来了一个牵着毛驴的公子哥,这人同样是一身的酒气,眼神有些迷离,嘴里还不停的吟唱着什么,来到茶棚前也驻足停留,喝了一碗凉茶。
“小兄弟喝了这些酒,怎么来了这荒郊野外的山路上,若是出了事,岂不让家人担心?”老头对公子哥说道。
“无妨,我家就在离此地不远的广平府,骑这畜生,片刻就到了,不碍事。”青年舌头打结,指着远处的毛驴笑道。
老头摇了摇头,见他意识并不清醒,便不作声了。琇書網
休息够了,陈小志与掌柜的拜别,跃上自己的马背,甩起短鞭,在众人的视野中快速离去。
“果然是一个常年行走江湖的主儿,就这一身侠气,便让老儿折服。“
望着渐渐化成黑点的人影,老者从棚中钻出了头,眺望一眼,感叹道。
……
陈小志这些日子行走在外,就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不是每天都要赶到有人家的地方才落脚,有的时候天黑了,便烧起一簇篝火,以地为席以天为盖,随便睡了。他一方面是要见识一下人间的种种,另一方面,也是想借由人间百态,来洗练自己的心境。
人世间的修道与辰角大陆不同,更注重的就是一些心境层面的东西。
当然,也因此,陈小志这一个月里,也遇见了不少孤魂野鬼或是妖物……
对于这些邪祟而言,活生生的人就是大补之物,阳气充裕,更别说,陈小志有的时候就睡在乱坟岗或是深山老林,换作一般人,恐怕早就没命了。
还有一点,陈小志随着自己奔波,也会利用系统扫描周围地域药物的能力,收集一些宝药,助于系统配置出强大的药方,供于他修炼。只不过,到了现在,珍贵的药材倒是收了不少,但能真正配得上蛤蟆精的蟾衣,以及蜈蚣精骨血肉干的药物却很少。
毕竟那王道灵和蜈蚣精都是修炼了数百年的妖物,与寻常药材不是一个等级的。
期间,他也找到了一株甚至化形成妖的人参老儿,只不过那厮的遁地术奇妙无比,似乎是一种先天神通,陈小志几经追逐,最终还是让他给跑了。
这些小妖化形与白素贞等真正得道的妖物不同,他们的人身肉躯,不过是一种低级的障眼法罢了,在陈小志的天眼之下,一看便会露出原形。
轰隆隆。
天色突然间暗了下来,雷声滚滚而来,看样子是要下一场大雨了。
眼见周围人烟罕至,似乎并无人家的迹象,陈小志便顺着一条小径,牵着马,走上了一座丘陵荒山,那里屹立着一座破败无比的古刹,看样子,起码已经荒废了几十个年头。寺庙的墙院都已经倒塌,正祠中的佛像也已经全部碎裂或是长满了青苔。
陈小志找来了不少干木,直接在满是灰尘的大厅内,烧起一堆柴火。旋即铺上一个凉席,就地而坐。
很快,外面便是大雨瓢泼,水汽漫天。
巨大的雷鸣自幽暗的苍穹一闪而过,让人心惊胆战。
吱呀。
就在这时,陈小志听到有人踩着破碎的杂物,走进了寺庙之中。
他凝神望去,微微有些愣住,来人竟然是在那茶棚中见到的酒鬼中年,此时他整个人被大雨浇湿,犹如落汤鸡一般,但行走的步法却是不急不慢,似乎不受这阴霾天气的影响。看到了火光,中年迈步进了祠堂,见到陈小志后,微微躬身作揖:“外面雨太大,在此借宿一晚,叨扰了。”
“大家萍水相逢,即是有缘,不碍事。”
陈小志笑着点头。
“在下苏子瞻见过了。”这中年身上的文气倒是很重,言行举止尤为正派。
“陈小志。”
互报名号后,苏子瞻将身上的衣物全部脱下,放到火堆前烘烤,而他自己则浑身赤裸,一点也不避讳陈小志,反正大家都是老爷们,没什么害羞的。然后,他便随便找了个地方,铺了些杂草和碎裂的木板,也不管脏不脏就躺下了。
见他不说话,陈小志也不想打扰对方。
但是很快,竟然又有一个人因为大雨,临时来了这古刹。
巧合的是,来人同样也是在茶棚中见过的俊逸公子,那个牵着毛驴的青年。
双方互相点头示意,这公子便坐在火堆前,驱着身上的寒意。
他衣服也都湿了,但明显不能像苏子瞻一般,洒脱的脱下来,就那么别扭的穿在身上。
三人都不认识彼此,没有什么可聊的,一时间,屋内十分安静,气氛有些尴尬。
陈小志从怀中掏出一包油纸裹着的香鸡,插了一根木根,慢慢在火堆上面烤着,很快,浓郁的香气就在屋内散发开来。此时,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但这公子和苏子瞻却是饥肠辘辘,一闻到这香气,立马都看了过来。
“过来一起吃吧。”陈小志朝那苏子瞻笑道。
他隐约觉得苏子瞻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但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
“好啊。”一旁的青年吞咽着口水,脸皮倒是很厚。
陈小志趁两人不注意,又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了一坛陈年老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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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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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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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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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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