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盛唐特种兵>第九十四章醒转
  龙飞宇随着野鹿消失在了草原之中,时间不长他又再次出现在了几人的视野之中,看着他狂奔而来,大壮和大个疑惑的对视了一眼。

  不久他们就看到了马背上被龙飞宇抱在怀中的野鹿,大壮哦了一声就到:“我还以为失手了呢,原来被抓住了。”两人正说着话,龙飞宇转眼间就到了他们的跟前,看到龙飞宇到来两人忙凑了上去,想要把野鹿抬下来,看到两人的动作龙飞宇忙叮嘱道:“小心点它还活着,万一跑了就

  不好捉了。”

  “活着?那为什么不把它杀了呢?”龙飞宇摆手道:“鹿生来具有灵性,我们怎么能妄加杀戮呢,何况这是麋鹿,自汉朝末年以来已近绝种,我们杀一只少一只,后人若是想见到恐怕只有在书上了。我们要的

  只是它的一点血液和鹿茸而已,没有必要杀了它。”

  大壮嘿嘿笑道:“元帅你人情味不重,对这畜生还是蛮好的。”

  龙飞宇白了大壮一眼道:“你们两个混蛋一天到晚唧唧歪歪,看看破虏多懂事,除了吃草以外,我让我让往哪就往哪,比你们两个强多了,还有脸和它比。你们差远了。”

  大个点头道:“那是,谁都知道你们兄弟情深吗。”

  龙飞宇还没有说话,破虏扭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麋鹿就有些不满,对着大个张嘴就咳,把一嘴的口水全部咳道大个的脸上去了。看着满脸的口水,大个忽然暴怒太守就要朝破虏的身上打去,忽然看到马背上的龙飞宇正目光炯炯的看着他,嘿嘿一笑,用手摸了摸破虏,恶狠狠的瞪了它一眼,用手抹

  去了脸上的口水,才帮着大壮把麋鹿抬了下来,而此时大壮已经笑得前俯后仰了。看得大个直咬牙,恨不得把大壮揍一顿。

  看到两人控制住了麋鹿,龙飞宇才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转身拍了拍破虏的脖子,解开了它身上的缰绳和马鞍,破虏一声长嘶就朝着草原深处跑去了。龙飞宇从不远处的铁锅旁拿来一只小碗,又从腿上的靴子之中拔出了一把匕首,一把抓住麋鹿的后腿用手摸了摸用匕首一下划破了麋鹿的一根血管,麋鹿吃痛疯狂的挣扎

  了起来,大壮和大个匆忙用力压住麋鹿,防止它乱动。

  看着两人被麋鹿踢打的摆来摆去,龙飞宇取笑道:“就你们两个这体格,还号称有万夫不当之勇,我看随便来几个人就能把你们两个拿下了。”

  大个狡辩道:“谁说的,这麋鹿临死挣扎我们两个当然抓不住了,不信你换别人来他们照样抓不住。”

  龙飞宇点头道:“对,你说的对,你是谁啊,一般人怎么会是你的对手,你连野兔都能掐死何况几个人呢。”

  “那是”

  大个刚说完忽然想到部队,忙否决道:“谁说我只能掐死野兔了?你抓只蚂蚁来,我照样能掐死。”

  听着大个的话,大壮也附和的点头道:“我证明,大个说的事实话,小时候我们下河去抓鱼,抓回鱼来,让他杀,结果他哆嗦道,它还在动,我们等它一会不动了再吃。”

  听着大壮说起往事,大个难得的羞红了脸。说起往事,难免让人想起小时候的无忧无虑,大壮叹气道:“可惜,我们再也找不到小时候的童真了。”

  龙飞宇放下了慢慢一碗的鹿血,一边用纱布给麋鹿止血一边询问道:“大壮,我听你们两个的口音你们好像是太原人吧?”大壮点头道:“小的时候是在太原,那个时候隋朝虽然整天嚷嚷着攻打高丽,可那时的日子也算太平,后来天下大乱,突厥人频频入寇,我们就被掠走了,是刘震北将军在Χiυmъ.cοΜ

  一此大战中把我们救回来的,后来我们就在五原安了家了。”龙飞宇哦了一声,叹气道:“以往以来这广袤的草原都是被北方少数民族所占领,我们汉人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如果不出天灾人祸,他们很容易过上幸福的生活,可这些少数民族却不同,他们自降生以来就生活在马背上,生性好斗,居无定所,遇到灾祸就会习惯性的进行掠夺,而我们中原汉人物资富饶自然成为了他们抢夺

  的对象。”

  “这能有什么办法,我们汉人和北方民族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自上古时期一直到现在,历朝历代都在打仗,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龙飞宇摆手道:“不,问题还是存在于自身的,他们习惯性的给自己上了一把心锁,认为长城以外全是不毛之地,生活的是一群未曾开化的野蛮民族。没有人会去尝试和他

  们交流,所想到的只有两个要么征服,要么投降。要解决北方民族的根源,我们汉人有汉人自己独特的东西,可以一劳永逸,不管时代更迭,永远的把这场战争摒弃掉。”

  “是吗?这场战争从上古时代就已经开始了,我们有甚么办法让这场战争终止?”“当然有,你们没有发现我们汉人特有的东西,那就是传承自炎帝的农耕文化和黄帝的文明,更重要的是不管是什么民族他们天生都是不想打仗的,谁不想老婆孩子热炕头。打仗也是无奈之举,为什么会产生战争,那是物资之间的掠夺,为什么北方民族喜欢战争那是因为没有战争就没有吃的,没有一切物资。只要解决了物资这个问题,我

  大唐将不战自胜。”

  “可要在这不毛之地产生物资谈何容易。”龙飞宇一边把纱布打结,一边笑道:“不毛之地,从河朔草原开始,我要让你们看看什么是不毛之地,在不久的将来,你们的脚下将士一片望不到边际的沃野良田,这里将

  会是塞外的粮仓。”

  龙飞宇说着又拿小刀把麋鹿的角取下一截来,对着两人摆手道:“好了,把它放了吧。”

  “真放啊?放了我们吃什么?”

  “吃,大个你还真敢吃啊?这鹿肉乃是大补之物,历来都是皇家最喜欢的东西,你要小心吃完流鼻血,万一忍不住,那可就麻烦大了。”

  大个无所谓道:“这有什么,帐篷里不是还有一个美女吗?吃多了正好事半功倍。”

  忽然触及道龙飞宇的眼睛,大个忙用手打了自己嘴巴几下,尴尬笑道:“失言,失言。”

  龙飞宇没有搭理大个,而是用手指着远处的草丛道:“看到没有,草丛之中有一只野兔,我们就吃它了。”

  大个踮脚看了半天道:“哪呢?根本就没有东西。”龙飞宇从一旁的另外一匹马上拿下一把弓箭,弯弓搭箭在空中抛射了出去。箭矢准确的落在了两百步外的草丛之中,不过大个和大壮却什么也没有看到。大个更是嗤笑道

  :“想不到将军也有射偏的时候。”

  龙飞宇自信一笑道:“去把那只兔子给我捡回来。”

  “兔子、哪里来的兔子?”

  “随着箭矢落地的方向去找。”大个刚想说话,但注意到龙飞宇的眼神忙识趣的闭上了嘴,翻身上马前去找了。看到大个离开,龙飞宇就起身走到正熬着药的砂锅旁,用篦子把要倒了出来,然后把药渣

  倒了,给其中加上米粒和鹿茸,放上作料又开始熬了起来。

  一旁打桩机放走了麋鹿,盯着龙飞宇正在熬煮的药膳咽了咽口水道:“这怎么弄得,让我尝一口,这么香。”

  龙飞宇笑道:“这个东西是滋补养血的,你确定你要喝吗?喝完晚上睡不著觉,你可得找地方宣泄你那旺盛的精力了。”

  大壮嘿嘿一笑忙摆手道:“那还是算了,将军这姑娘已经昏迷三天了,要是她在继续昏迷下去我们还一直这样伺候她啊?”

  龙飞宇摆手道:“不用,那姑娘起色明显好转,她也就是失血过多才昏迷的,我看她也快醒了。”

  “醒了,那我们把她怎么办啊?要知道我们本来就是对立的。”“不用担心,她要是想走让她走就行了,我们还没有卑鄙到用一个小姑娘来威胁一个国家的地步,况且对于梁师都来说这样一个小姑娘还不能威胁到他,在梁师都的眼中他

  的国家他那至高无上的权利才是最重要的。”

  大壮点头道:“这梁师都也太无耻了,竟然勾结突厥人残害我们汉人,这样的汉奸人人得而诛之。”龙飞宇赞同的点头道:“我们汉人虽然屡屡向北方异族低头,可也从来没有向他这样出卖民族的份上,太上皇也曾向突厥称臣,可他们再怎样屈膝也不曾把突厥人引入中原大地。梁师都如此做无异于把自己亲手建立的国家葬送,他的百姓大臣势必会离心离德,毕竟他们都是汉人,在怎么忠于梁师都也怕自己的后人遭受别人的唾骂。以如此

  姿容就算获得天下也不会长久的。”听着两人在哪里议论梁师都,梁月儿虽然心中愤慨,但也有点无奈。显然自己已经成为了梁师都缔结盟约的牺牲品,突厥人在黄河浮桥大败,他们和唐朝人的关系势必更

  加恶化,自己的作用也就不那么明显了。颉利肯定会在派人前来加强和梁师都的联系,以期望获得更多的物资。

  梁月儿正陷入沉思之际,忽然大个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还真有兔子,将军真神了,你能不能把你这手绝技向我们透露透露啊?”大壮忙走过去从大个手中接过兔子,摸了摸道:“还真肥,将军真是神箭,隔着两百多步都能射中,原来我以为李旭将军的箭法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没有想到和将军一比李

  将军的箭法就差的远了。”

  龙飞宇呵呵一笑,指了指铁锅道:“锅都开了,你们两个还不赶快把兔子洗涮一下。”两人哦了一声忙拿着东西朝着不远处的河边涮洗兔子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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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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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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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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