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回家那当然是因为没钱了,而且还要问家里要下一学年的学费,这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说不定到时候还要被某些极品亲戚说三道四,认为他只会花钱。
而现在,作为一名畅销书作家,还泡上了凌静苏这样的名门贵女,王德孚怎么可能还差钱呢,他甚至都可以向家里寄钱了,以表达他对母亲、大哥这样真正对他好的长辈的孝心。
除此之外,像他现在这个年龄的未婚男子,回去之后,那肯定会被家里催婚的,现在他的名气已经越来越大了,那些在家人眼中适合他的女人肯定变得更多了,于是催婚的力度也会变得更大,只能说优秀确实也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
在权衡利弊之下,王德孚果断选择不回家了,他宁愿去魔都找他的二哥王德民都不愿意回家,毕竟魔都这样的大都市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诱惑力,其繁华迷人的程度,可不是小镇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说起来王德孚的二哥王德民的事业也算是蒸蒸日上了,如今他已经进军了比较正规的娱乐产业,慢慢开始搞自己的院线了,以后肯定会拍摄更加正规的电影。
王德孚的那部通俗商业小说《龙头》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拍摄之中,这部由大导演张伟强操刀的作品,在拍摄之前,倒没有进行多么铺天盖地地宣传,可能是因为电影产业在这个世界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它确实还不够受重视,后世那种成熟的宣发模式,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完全流行。
不过饶是如此,因为《龙头》原作本身的优秀,以及它那巨大的名气,便使得这部作品改编的电影也颇令人期待,这甚至可以算得上这个时代的第一部由小说改编的电影,之前的电影基本上都是直接根据编剧搞出来的剧本来拍摄的。
可以想象的是,一旦《龙头》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大火的话,这肯定会让不少电影人跟风,毕竟原作就很优秀的小说作品,天然就拥有庞大的粉丝基础,这样的话,也可以降低投资电影的风险。
王德孚此时当然还在苏州,只不过他住的地方,已经变成了凌静苏的豪宅别墅。
只能说一旦男女之间发生关系之后,肯定会有一方食髓知味,然后同居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而在恋爱的炽热甜蜜期,每天都要来一发那已经是基本操作了,甚至对于王德孚这种十九岁的小伙子,来一发已经算是非常克制了。
凌静苏觉得自从她与王德孚发生关系之后,世界就变得如此美好,她每天起来看到身侧的挚爱,她就觉得心中无比充实。
毫无疑问,征服一个女人最直接的方式,那就是狠狠占有对方的躯体,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永远是女人渐渐离不开男人,而男人在过了那样的新鲜感之后,就会觉得,再美的女人,好像也就这么一回事。
正因为越来越爱这个男人,所以凌静苏比王德孚都还要关注他所取得的成就,因为她与有荣焉!
凌静苏此时就拿着一份《申报》,在它的文艺板块,其内容基本上都已经被王德孚的《乌合之众》霸占了,只因不知道有多少文坛人士,各种吹捧这样一部作品。
那位一向喜欢以王德孚的作品做“阅读理解”的才女梁婧,这一次却没有脱颖而出,很显然《乌合之众》这种作品,对梁婧这个年纪的读者来说,还是有些艰深了,这便使得她写出来的评论,没法做到让人眼前一亮,当然就没法脱颖而出了。
虽然并没有脱颖而出,但梁婧凭借她积累的名气,这一次她的评论文章,倒是依旧在《申报》上发表了,就是在凌静苏现在所拿的这份报纸上——
时常发现,其实我们不比百年(甚至更久以前)的人聪明,他们说的那些事情,那些原因,那些问题……现在直到将来都会不断重复,只不过换了一个外壳而已。
《乌合之众》对群体心理的洞悉,就是这样,我们都早已知道问题所在,但也只能遵循某种人类尚未理解的力量,不断再犯。
全书虽有其时代局限性,但总体十分精彩,凭我短短的社会阅历,深感不能完全领会,只能结合王德孚这本书中的内容,谈一谈自己的体会。
……(省略千余字)
个体融入群体之后,个性会有一定程度的消失,情感和思想会转向群体所有的公共方向,甚至和自己原有的相反。
群体冲动、易变、轻信、急躁、偏执、专横、感性、极端化、不允许怀疑和不确定存在,好比生物的低等状态……琇書蛧
这与组成群体的个体素质无关,这时候其决定作用的是本能和情感,是一种“无意识”的层面,而不是理性,所以高端人士与凡夫俗子组成的群里,差别不大。
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行动。
时势造英雄,其实英雄只是一个被动的产物,英雄的出现是必然的,但具体是谁成了英雄,是偶然的。
高深的观念必须经过简化才能被群众接受,这和做产品很像,普适的产品一定是非常简单通用的。
群体的道德,会比个人的更好或更坏。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也能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即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影响群体,万万不可求助于智力或推理,绝对不可以采用论证的方式,而是应该从情感层面施加影响。
而且,想要让这种信念在群体中扎根,都需要把能导致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好比宗教的手法。
……
梁婧的评论文章基本上就是在用自己的话,去复述《乌合之众》中的某些观点,也算是进一步让这部作品变得对读者更加友好一些。
虽说没法让人眼前一亮,但一篇评论文章的字数过万,占据了《申报》文艺板块的巨大版面,倒也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彰显她的存在感了……
实际上梁婧真的是跪着在看这部《乌合之众》的,她是真的没有想到,王德孚的新作,竟然是这种她一辈子都写不出来的思想性作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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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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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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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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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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