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她周围有这么多同学,还有她总喜欢较劲的丁梅在旁边,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世界的中心,可以将自己对王德孚小说处女作《项链》的看法,第一时间传达给诸位同学。
她知道王德孚此人之前已经凭借他那名牌大学生的身份、过人的才华以及为女权说话的行为,在这所本地的女子师范大学,成了让不少女大学生都崇拜的大才子。
而如今随着他又成为《红蔷薇》的封面人物,帅照流传到了整个校园,一时之间,他便成为了众多女大学生的梦中情人,只恨自己早生了几年,否则就算头悬梁锥刺股那也一定要考进东吴大学,毕竟这所大学下一学年将会招收女生的消息,已经被确认了。
有不少女生都觉得这是王德孚的功劳,如果不是有他那一篇雄文,又如何能够让东吴大学下定决心这么做呢?
总而言之,在这所师范大学,王德孚已然成为了完全黑不得的人物,谁敢说他的坏话,要是被某些疯狂迷恋他的女生知道了,那估计会成为她们的公敌。
严珍香一点也看不惯这群无脑跟风的女生,她都很怀疑这样的女生是怎么考进这所在苏州本地最不错的师范大学的,这以后她们真的可以胜任老师的职位吗?
严珍香才不管王德孚的名气有多大、长得有多帅、拥趸的数量有多么恐怖,反正如果他写的文不符合她的心意,那她就要吐槽,让周围的同学也都清醒清醒,别因为王德孚身上的光环,就以为他所有的文章都无可挑剔。
严珍香终于开始看起了《项链》,刚刚看了个开头,她就迫不及待吐槽道:“这个开头实在是太普通了,一点让人看下去的欲望都没有,这样的短篇小说也能发表?果然《红蔷薇》已经没救了,而王德孚能发表这篇小说,全靠了他之前的名气,还有他那张脸!他就是在吃老本!恶心!我都不想看了!”
严珍香这样的吐槽,却是让班上的其他女生不满了,有人就忍不住说道:“严珍香同学,这刚刚看了开头,就这样贸然下定论,是不是太过分了?”
然而严珍香根本不在意这群在她眼中就是无下限跪舔王德孚的母狗,她那平凡的脸颊上闪过一丝不屑,毫不客气地反驳道:“开头写得烂还不让说?说真的如果这不是王德孚写的话,我真的不想再看下去了,那分明就是浪费时间!”
接下来严珍香又继续看下去,吐槽就没停下来过,就连女主刘织云和丈夫孙连良参加的盛大宴会,都遭遇了她的吐槽,她觉得这样的宴会纯粹是王德孚的臆想,好比皇帝用金扁担,只不过因为他确实写得很像那么一回事,所以才成功糊弄住了读者,可惜却糊弄不了她。
实际上王德孚可不是随便乱写的,他是根据那次他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宴会来写的,那场宴会规格非常高,那位青帮帮主黄啸林为自家女儿举办的这个宴会,花了不知道多少银元,还有许多大佬出席。
所以说严珍香这家伙分明就是个“杠精”,自己没有接触过的东西,竟然还有勇气去吐槽王德孚“皇帝用金扁担”,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
可能是她觉得这样反潮流非常酷吧,在周围的女生都无限崇拜王德孚的时候,她却直接旗帜鲜明地展现出了不一样的态度,这是多么特立独行的事情,她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更多的存在感了。
严珍香终于看完了小说的前五千字,她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她觉得这个时候她终于可以下定论了。
“这篇小说实在太让人失望了吧!我感觉它除了文笔一如既往的可以之外,其他的地方实在太平平无奇了,这就是个因为丢了钻石项链而完全把自己的家产都赔进去的故事,难不成王德孚觉得这样的故事就能深刻地讽刺女人的虚荣了?”严珍香嗤笑道。
“这个故事连一点真实性都没有,又怎么体现深刻,感觉王德孚已经彻底飘了,他只适合写那种卖弄文笔的抒情散文,写这样的讽刺小说,就是在贻笑大方!”
严珍香这样说着,却也没有停下自己阅读的速度,她想要尽快将这篇名为《项链》的平庸之作看完,最后再直接盖棺定论,这样就能够成功将王德孚踩在脚底了。
然而当她看完最后结局的画龙点睛部分时,她那如同机关枪一样喋喋不休的嘴,一下子就紧闭了,然后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之中。
这个时候,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刚刚她在大肆吐槽《项链》的时候,旁边有几道看好戏的目光,都投在她的身上,似乎都在看她最后一刻的笑话。
而她不得不承认的是,那几个肯定之前就已经看完《项链》的同学,确实在这一刻看到了她最后瞬间变脸的样子。
因为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此时的状态非常反常,她之前的吐槽,简直就成了现在扇向自己的耳光,因为她也没法再理直气壮地说这篇小说是彻头彻尾的平庸之作!
相反,它的构思实在是太精巧了,谁能想到女主从凌夫人那借的项链是假的呢?
为了一条假的钻石项链,却整整用了十年时间去努力为一条假项链还债,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讽刺的事情吗?
一个如此构思精巧的结局,显然不是最后才想到的,而是在一开始写的时候,王德孚就已经想好了,之前的平平无奇,仿佛就是在故意误导读者,一直到最后,平平无奇终于变成了最为精彩的内容。
这一刻的严珍香,只觉得这篇小说真妙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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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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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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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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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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