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大文学家>第104章 项链
  凌静苏说起来好像还是王德孚的女上司、金主,实际上却也算是最为崇拜他的女粉丝之一,她甚至到现在都没有落下过他的任何作品。ωωω.χΙυΜЬ.Cǒm

  她一直觉得王德孚在文学领域的天赋、对于文字的掌控力简直无人可比,最能证明她这个观点的,当然就是那些充满文字美感的散文、诗歌了。

  正因为她持续关注着王德孚在文坛上的动向,所以她知道王德孚自身的名气增加得非常迅速,只要是稍稍懂得文艺创作的圈内人,都不得不服王德孚这家伙在他创作的美文中展现出来的文学天赋。

  因此凌静苏当然希望王德孚用他自身的名气,再来推一把《红蔷薇》,起码让《红蔷薇》在苏州这个并不算大的杂志界,成为独一档的存在吧。

  现在凌静苏听到王德孚新作的消息,顿时就忍不住产生强烈的好奇之心,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希望对方的长篇小说新作,可以在她的杂志上进行连载!

  至于短篇小说,她其实有点看不上,总觉得短篇小说肯定不会有长篇小说那样受欢迎,也没法造成什么巨大的影响力。

  “新的长篇小说是什么,和你之前的那部风格相同吗?”凌静苏也不避讳什么,她觉得以她现在和王德孚的亲密关系,问他关于新作的消息,一点也不唐突。

  “风格肯定是不一样的,它会是一部通俗小说,内容也会是别的作家从来没写过的,它将开启一个新流派。”王德孚淡笑道。

  “既然是通俗小说,那它放在《红蔷薇》上连载,岂不是最合适的,你难道不希望《红蔷薇》的销量更高、影响力更大吗?”凌静苏此时好像又成了那位一心为杂志着想的总编大人,为杂志的发展殚精竭虑。

  王德孚并不觉得他下一部开启黑道流小说的《龙头》,适合在《红蔷薇》上连载,只因《红蔷薇》的影响力,还局限在苏州,而他的这部新小说,其天然的读者群,就是在魔都。

  这毕竟是以魔都xia城区的背景写出来的非常有魔都市井气息的小说作品,对魔都的读者来说,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

  《龙头》发表在《红蔷薇》上,要冒的风险实在太大,说不定还会让他那个新笔名“墨忖”折戟沉沙。

  而且这一次他既然决定写完了直接出实体书,那就不会更改这样的决定,这本书也确实适合一口气看完,而不是一期一期地在杂志上连载。

  因此,即便是凌静苏非常希望他的长篇小说新作,可以发表在《红蔷薇》上,他也不会同意的。

  王德孚便对凌静苏坦诚了自己的想法,他相信对方不会蛮不讲理。

  凌静苏确实没有让王德孚失望,她没有再去纠结王德孚的长篇小说新作,实际上她刚刚听到王德孚要挑战黑道题材后,她就在心里有些不看好。

  只因这确实是其他作者从未涉及过的题材,而黑道这种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社会毒瘤,真的会有读者愿意去看这个题材的作品?

  凌静苏总觉得王德孚这家伙就是仗着自己有才,所以才敢这样作死,写什么不好,居然写黑道,还不如写渣男主角怎么泡妞呢!

  凌静苏只能退而求其次,又询问道:“好吧,那我也不指望你的长篇小说了,短篇小说的话,能不能就在下期的《红蔷薇》上市之前给我?”

  凌静苏的语气充满怀疑,因为她越来越觉得,王德孚这货有成为拖稿狂魔的潜质,倒不是因为他写作速度不快,而是他在写作上有强迫症,写完了之后,总要将文章修改到完美的地步,这就使得他交稿的速度特别慢。

  王德孚这一次并没有让凌静苏失望,他好像早就已经对这篇短篇小说胸有成竹,这样说道:“三天后我就交稿,总来得及在下一期的《红蔷薇》上刊载吧?”

  “只要你说到做到,那就一定可以。不过我明天就得吩咐下去,既然下一期的《红蔷薇》,有你这样的文坛新锐的短篇小说处女作出现,那肯定要给你做个专题,为你好好宣传一波的。而我给你的稿酬,将会是千字10银元,这个价格是不是很有诚意,配得上你的名声?”

  不得不说凌静苏确实很有魄力,她也非常信任王德孚的实力,而王德孚短篇小说处女作的噱头,肯定是非常吸引那些关注着他的忠实读者的。

  这些忠实读者,可能有不少都是校园学子,说不定《红蔷薇》可以通过这一波操作,极大地扩展它在学生群体中的市场。

  “静苏你还是太客气了啊,不过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的短篇小说也不会让你失望的,它大概六千多字,倒是没想到又可以带来一笔外快,你这里可比那些散文杂志给力多了。”

  “你知道就好……那么,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写,我觉得我得好好监督你,否则你肯定要拖拖拖。”

  “今天不早了,先休息了,明天我就开写。”

  ……

  王德孚要写的这部短篇小说,其灵感来源于他之前参加的那位黑道千金黄嫆的生日晚宴,其中一位华丽出场的贵妇人,吸引了他的目光,尤其是她脖颈上那一条非常闪亮昂贵的钻石项链,这不由也让他想起了一篇来自他那个世界著名短篇小说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

  这篇短篇小说的名字,就叫做《项链》,故事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

  王德孚决定写的短篇小说,那就是华夏版的《项链》,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非常有意思,同样也可以借这篇小说,来讽刺一些东西,颇有深度,很能引发读者的思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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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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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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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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