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大文学家>第29章 持家有道
  这篇名为《听雪之夜》的散文,显然就是王德孚写给自己看的,非常典型的“自嗨”之作。xǐυmь.℃òm

  这样的作品,其实最适合用来在语文考试中做阅读理解,不过出题者拟出的题目,以及给出的“标准答案”,往往连王德孚这样的原作者都答不对,比如问某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实际上他在写的时候哪里想那么多?

  王德孚自己通读之后,觉得这篇散文可能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卖弄文字了,仿佛整篇文章都在炫技,所以肯定有些矫情、空洞,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但别忘了,这个世界的王德孚,才十八岁而已,十八岁写出这种风格的作品,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每个人的十八岁或许都是多愁善感的,许多可能都因为遗憾的初恋,有人可以将这种多愁善感变成笔下的文字,而有人却只能去看那些青春文学,排遣心中的苦闷,这也是为什么诸如“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泪流满面”之类的青春文学,可以在学生群体中大受欢迎。

  其实如果以后王德孚在文坛的地位越来越高,或许他写的这篇略显空洞的散文,都会被奉为经典,就好像大文豪写的错别字并非错别字,而是通假字。

  王德孚终于放下自己的笔,去洗漱了一番,才觉得困意袭来,想到今天是休息日,并不用去上学,他便准备去床上好好睡一觉,凌静苏选择昨天晚上聚餐,也考虑到了今天是休息日。

  王沫儿还在王德孚的床上熟睡,让他不忍心叫起来,原来这个时代因为没有电热毯,暖气片也只在北方流行,空调虽然已经发明,但却依旧尚未普及,所以在冬天时,依旧很流行丫鬟给主人暖床。

  王沫儿几乎只要王德孚睡在他俩租的小屋之中,她晚上就会给王德孚暖床,还为他端水洗脚,不过由于王德孚总会因为写作,而睡得很晚,便导致暖着暖着,她便在王德孚的床上睡着了。

  一开始她还心中惴惴,害怕被三少爷嫌弃,连暖个床都睡着了,她也太懒了吧?

  但王德孚怎么会因此嫌弃她呢,和王沫儿相处愈久,王德孚就愈发宠爱这个满脑子封建思想的妹妹,对她不知道有多宽容,他是真心将其当成了最亲的亲人,可能同居确实是培养感情的极佳方式吧。

  而且在心理年龄远超生理年龄的王德孚眼中,王沫儿真的就是个天真的少女,即使她自诩社会经验丰富,但在来自网络信息时代的王德孚看来,她依旧是晚熟的,这是时代的原因。

  王德孚很耐心地培养着这个令他怜惜的少女,希望有一天即使她达成了她的夙愿——嫁个好人家,也不要在面对丈夫时,过于卑微。

  男女之间本就应该彼此尊重,而不是想着一定要压谁一头,感情之间没有胜负,当你一次又一次赢了的时候,最后可能就失去TA了。

  王德孚终于躺到了自己的床上,却并不感到任何温暖,原来他睡的地方,总离王沫儿有一段距离,背对着她,侧身而睡。

  然而几乎是他一躺下,在半睡半醒之间的王沫儿,就熟练地抱了过来,用自己极为暖和的身躯,温暖自家少爷,她的一只腿还直接绞了上去,仿佛像八爪鱼一样,缠住了自己的猎物。

  王德孚也似乎早就习惯了这个睡觉很不老实的妹妹,他刚刚写了那么久,确实也困了,便不管她了,只是自顾自地睡觉,但很快,他的耳边就传来了轻柔的声音:“哥哥,辛苦了,要好好睡呐。”

  温热的气息在他耳畔流转,王沫儿就这样从背后紧贴着自家少爷,只觉得心中满是幸福,她真的不明白什么是爱情,反正她只知道,和三少爷在一起特别温暖、安心,好像真正成了人,而不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曾经的王沫儿,不敢有一丝女孩的娇气,因为她只是个侍女,在家里的地位最低,只能依靠自己的勤劳、懂事、能干,获得夫人吴氏的欣赏,但现在在王德孚身边,她真心觉得,自己好像不再是下人了,于是她便开始做一些之前完全不敢做的事情。

  她是发自内心地想去和王德孚亲近,她最喜欢看自家少爷伏案写作的样子,那样的认真、帅气,所以她在少爷赚了第一笔稿费,家中经济宽裕之后,就买了诸多水果,给专注于创作的少爷吃,比如说柚子之类,都是她亲自剥的,看着少爷一边写,一边吃她剥好的柚子,她就会觉得特满足。

  王沫儿感觉她来这里与王德孚相处的日子,真的就好像梦幻般一样,她好想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可是她真的可以一直和三少爷在一起吗?

  每当她想到这个问题,都会产生极度的焦虑,但却从不表现出来,她这个时候,就明白了,王德孚灌输给她的思想——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由自己做主,而不是任人摆布。

  王沫儿以前只觉得,能够吃饱穿暖嫁个好人家活一辈子就足够了,现在她才明白,这或许只是最基础的东西,当没有生存的后顾之忧后,人便想要获取更多,追求自己的幸福。

  所以说,每个人的思想,都是可以被改造的,和王德孚这种思想无比先进的人在一起,王沫儿不受影响,是绝不可能的。

  王沫儿一边想着,一边竟然掀开被窝,去了王德孚正面的方向,然后美滋滋靠在少爷的怀里,反正少爷绝对不会生她的气的,只当这是她的调皮。

  不过王沫儿并没有再睡多久,就在这大冬天早起了,她没有任何懒床的习惯,因为她还有不少家务要做,还要出去买菜,给自家少爷准备午餐。

  早饭的话,自家少爷昨天写到那么晚,肯定是吃不成了,所以她也不准备吃,这样又能节省一点支出了,而且少爷都不吃早饭,她这个做下人的,凭什么吃?

  少爷写文赚稿费也不容易,她得持家有道才行,这也是新娘修行的内容。

  如果王沫儿知道,自家少爷的稿费又提高了三倍的话……

  她肯定依旧选择这样持家有道,她的节约属性,是融入骨子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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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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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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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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