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这就是长得帅气逼人的好处,不管他做什么,仿佛都不存在错误,就算错了,也可以当然选择原谅他。
反正王沫儿望着自家三少爷时,眼睛里就闪烁着崇拜的小星星,只觉得三少爷不愧是三少爷,从小到大都这么有志气。
只不过平心而论,三少爷因为他的这种脾气,在家里也吃了很多苦头、受了不少委屈,现在虽然他嘴上说得霸气,但他到底会用怎样的方式,来不让家里人看到他的笑话呢?xǐυmь.℃òm
王沫儿十分好奇,她原本想越快将三少爷劝回去越好,但现在她竟然想待在他的身边,看他到底会做什么来破局,或许这个想法也包含着她的些许私心,能和三少爷这样的美男子长久地待在一起,那真是每天都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王德孚本来想将王沫儿糊弄回去,接下来却听王沫儿一股脑地将吴氏交给她的任务,直接告诉了王德孚,还将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上交给他,然后表示自己会听他安排。
王沫儿的举动,让王德孚愣了好一会儿,他好像也没做什么吧,怎么这个自家母亲的心腹侍女,就这样“缴械投降”了,当然这个词并不是很恰当,不过看到王沫儿那真诚的眼神,他觉得这个女孩或许可以信任。
因为不管怎么说,王沫儿拿出来的钱,就是真的,一共二十多块银元啊,可真够豪气的,放到他曾经那个世界,可就两千多人民币了,给一个大学生当生活费,省着点用的话,又可以维持两三个月的生活。
而王沫儿这样做了之后,王德孚自然就不好意思让她回去了,要不然总有一种过河拆桥的感觉,可是她不回去的话,住在哪里呢?总不能住在他的学校宿舍吧?
如果是曾经没有灵魂融合的王德孚,处理这种事情肯定会不知所措,但现在的王德孚,只是略作思考,就想到了办法,直接在学校外租个房子不就得了,还可以为他自己创造一个比较安静的写作环境。
虽然他的宿舍环境挺不错的,舍友们的素质和人品也都不错,但在宿舍里写作,受影响是肯定的,而且考虑到他要写的作品,还比较见不得人,所以确实需要一个更加隐私的空间。
而王沫儿的存在,也可以让他更专注于写作,什么杂事都不用他去烦了,印象中她就是那种做起事来非常稳当、毫不拖泥带水的人。
王德孚一旦有了定计,行事的效率就很高,不过他并没有将这样的想法直接和对方说,而是先带着王沫儿在这苏州城中好好玩了几天,进一步培养感情,这并不是因为他对她多么有好感,又或者是垂涎她的姿色,只是觉得他现在需要她这个人,她对他很有用。
在带着王沫儿玩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对方的另一面,本来他还觉得对方非常豪爽大方,没想到在对外人时,就特别精明小气了,不管是他给她买什么吃的、穿的,她都能去砍一砍价,锱铢必较。
没错,王德孚按照自己的审美,改造了初见他时很土气的王沫儿,他直接带她去理发店剪了个如今很流行的“妹妹头”,也就是齐耳短发,许多民国女学生都剪这样的发型,基本式样是刘海齐眉、两侧头发与耳垂齐,略向内扣,其他地方的头发也以此为长短标尺。
如果那天王德孚就要带她去剪的话,王沫儿肯定不从,在她十几年的生命中,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女子可以剪短发,但是被王德孚这么带着玩两天,她就感觉自己跟吃了迷魂汤一样,不管三少爷说什么,她都从了。
她本人倒是安慰自己,对方本来就是少爷,以后是要成为老爷的,而她是个下人,下人听主人的,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不过这样的想法,又让她自己觉得别扭,因为三少爷真的和家里其他人不一样,他好像根本没有当她是下人,始终用相当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她,这让她既开心又惶恐,总觉得自己好像僭越了。
与三少爷在一起的日子,王沫儿觉得就好像在做梦一样,只觉得时时刻刻都处于幸福之中,就是不知道这样的梦,何时会醒过来。
“三少爷,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已经梳着“妹妹头”,穿上了天蓝色汉式衣衫、黑色短裙,清纯十足的王沫儿这样问道。
王德孚满意地欣赏着自己改造出来的“民国范”女子高中生造型的王沫儿,宠溺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和道:“因为我们是亲人,你是我的妹妹啊,沫儿。”
这个答案让王沫儿满足地笑了,从来不懂恋爱为何物的女孩,接受了这样的解释,而且论起辈分关系什么的,她确实能算王德孚的妹妹,只是完全没有血缘关系而已,她是王老太爷姨太太私生子的女儿。
王德孚对王沫儿的勤劳能干还是很满意的,只觉得这个时代似乎也没那么差,如果身边有这样一个可以帮他处理杂务的侍女的话,以后连交稿,似乎都可以让她代劳,而她不识字,也暂时成了优点。
事实上,连租房这件事,王沫儿也帮上了忙,找到了一个好住处,她似乎对能够和三少爷长久地相处这件事相当期待。
在搞定了王沫儿的住处、他的写作场所之后,他那本来四十多块的银元,仅剩十几块了,这让他终于明白曾经上大学时,那些谈恋爱男生的难处,那是真的烧钱啊!
不过有个王沫儿在,倒是让王德孚的提笔的动力更足了,作家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到火烧眉毛的时候,那是写不出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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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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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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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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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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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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