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诡鼎迷踪>第117章 枯树昏鸦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就觉得好像完全理解了送手机的那个人的意图。他在告诉我,没有铭文,就不会有后面发生的那些事,这个事件已经延续了几十个世纪,波及了不知道多少人,现在想彻底的终结事件,几乎不可能。

  唯一的办法,就是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想到这儿,我苦笑了一下,事情发生了那么久,怎么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难道回到几十个世纪之前,阻止挖掘那块黑石头?这显然不现实。

  我把小红花的手机和自己的手机都充上电,在我看来,送手机的人既然给予了提示,那么他可能还会跟我联系。但等了整整一天,手机再没有响过。

  我感觉不能这样浪费时间了,妖人郑重其事的两次提醒过我,要毁掉封神台,我不敢耽误。恰好,我这边想着该怎么行动的时候,李立威让人过来喊我,他的身体不好,不能一直在宾馆里住着,打算把老帽一起带回去。

  “想办法,把我女儿找回来……”李立威再没有刚见我时的火气和暴躁,他好像耗尽了自己的心力,整个人看上去都疲沓之极,没有一点精神。

  我很不舒服,现在的李立威,不是那个古行里只手遮天的大拿了,他只是个老头儿,是个可怜的父亲。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但我告诉他,我一定会尽全力。

  李立威第二天就走了,把老帽带了回去,不过给我留下了几个伙计,为首的叫高二林,看上去就不如老帽和冯胜利那样的人,但没办法,李立威手下最得用的伙计差不多都挂掉了,现在撑门面的就是高二林他们。

  李立威走了之后,我马上让高二林联系一下,看能不能搞一些炸药。他们古行以前派人出去做活下坑,偶尔会遇到需要使用炸药的地方,不过用量比较小,而且这两年的风声越来越紧,都不敢那么明目张胆的乱弄,所以高二林打了十几个电话,才弄了一点炸药和雷管,让那边的人给送了过来。

  妖人给我留下的那张地图,我仔细看过,地图上标示的“封神台”的具体位置,在河南和河北交界处一个叫张集的镇子附近。

  这一次,我下定决心了,不管到了目的地之后,情况多恶劣,环境多复杂,我都不会在拖累谁,老帽那种身手还差点死在三里峡,更别说高二林这几个人了,就算全带上,也会把他们拖累死。所以,我就跟高二林两个人上路,到张集以后,等着送货的人。

  送货的人很快就来了,时间太仓促,搞不到足量的炸药,只送过来二十来公斤,还有一些工业用8号雷管。

  “这么多药,其实不少了,一般的坑都用不上,会炸个底朝天的。”

  我还不知道妖人说的封神台到底什么状况,不过大略算一算,二十来公斤标量tnt,如果爆破方式合理,应该能摧毁六十立方米左右的土石方。

  我让高二林在张集这边留了辆车子,然后把他打发回去。在这边短暂的一落脚,就顺着地图的指示,朝目的地赶。

  我想,目前威胁到我的人和危机,都被妖人扫除了,这一路走的无惊无险,就是负重太大,压的我受不了。走到半路我就有点后悔,觉得自己太固执,我已经把给养和其它装备压缩到最低,但连同炸药也有三十公斤,差不多等于两个野战部队单兵的负重,早知道这么吃力,该让高二林送送我。

  我走的很慢,不过一直在走,根据地图的标示,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张集附近的几个村子盛产山楂,走在荒野里,还能看到零零星星的山楂树。地图标示的是很清楚,但具体位置不可能精确到米。我用了两天时间,大概已经靠近了目的地的边缘。

  天气很不好,从夏末转入了秋季,植被开始枯黄,而且天也阴沉着,像是要下雨。周围没有一个人,在这样的天气和环境下,人的心仿佛也变的有些灰暗,感觉很乏力,而且隐隐有种无法形容的凄伤。

  荒野空旷,平坦,和之前涉足的那些山地不一样,如果光线合适,用肉眼就能望到很远的地方。

  我停下脚步的时候,眼前视线可及的范围,肃杀的气息不断的飘荡,地表是裸露的,几乎连一颗枯黄的草都看不见。在空旷又荒凉的野地里,我望到了一棵树。

  孤零零的树,树叶几乎都掉光了,在一望无垠的平地中,这棵树就变成了很显眼的目标。我开始朝着那棵树走,距离近一些之后,我觉得这棵树像是要枯死了,因为现在还没有到万物萧索的深秋,大部分草木只是开始发黄,但这棵树已经光秃秃的,看不出一丝生机了。

  光秃秃的树杈上,好像有很多鸟窝,但是又走近了一点,我就放慢了脚步。因为我看见树杈上一个一个黑乎乎的“鸟窝”,其实是一群栖息在上面的黑鸦。

  这些年已经很少见这些东西了,在我们老家的乡下,黑色的乌鸦被认为是很不吉利的东西,停在谁家院里,就会带来霉运。

  我走的更慢,一边走一边抬着头,望着这棵将要枯死的树。树杈上那些黑鸦都缩着头,无精打采,但是在我慢慢靠近的时候,一树黑鸦好像都警觉了。

  数都数不清的乌鸦,微微扑闪着翅膀,我看的有点发憷,因为望着这些乌鸦的时候,那感觉非常瘆人,仿佛自己正在跟一大群陌生又冷酷的人在对望,对峙。

  咔擦……

  这时候正是午后,天色愈发阴沉,一道雷骤然在半空炸响了。白天的光线盖住了雷光,但炸雷在半空滚滚而过,那一大群落在枯树上的乌鸦仿佛受了惊,呼啦啦的飞了起来。

  那么多乌鸦连成一片,像是一层看不破的铅云,从头顶呼啸着飞了过去。我能听见它们拍动翅膀的声音,乌鸦群飞过的那一刹那间,一串一串啪嗒啪嗒的液体就雨点般的落在头上身上。

  头发上顿时黏糊糊的,伸手一摸,感觉滴落下来的全都是腥臭的脓血。

  那群乌鸦飞过去之后,半空的雷声也中止了。枯树周围方圆几百米范围内,顿时悄无声息,只剩下那一层似乎飘荡了千百年的凄凉肃杀在弥漫。

  枯树长在一个不到十米高的土堆上,非常扎眼,我大概已经把枯树所在的这个土堆锁定了,妖人当时只是说让我毁掉封神台,别的什么都没说。这说明,他根本不害怕我找不到地方,他知道我只要来到这儿,肯定就能发现封神台。

  毫无疑问,这棵枯树下的土堆,就成为唯一的一个目标。

  我带的炸药太多,别的装备就背不动了,随身只有一把折叠式的很轻便的行军锹。我一点点的靠近土堆,在土堆下面蹲着,试探着用铁锹挖了两下。土很不好挖,因为土层里夹杂着大量的碎石,还有一些白白的像是石灰一样的东西,我头上就开始冒汗了,看着这个土堆的大概体积,再算算自己每天可以挖出的土方量,我估计要是一个人动手,把土堆挖掉至少得半个月时间。

  我就想着先挖开一角,看看土层下面的具体情况,真挖不动的话,只能找合适的地方强行爆破。

  挖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就真的很难挖下去了,夹杂着碎石的土壤下头,好像有一层非常结实的夯土,和古城墙似的。我觉得很烦躁,铁锹捅在这层夯土上面,和捅在石头上没有上面区别。

  天空闪过一道雷光,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头顶阴沉的乌云好像一下子压落到了快接近地面的地方,密集的雨点唰唰的落下,不到两分钟时间,雨已经大的让人站不住脚了,我被迫收回锹,转身背着背包,把落在脸上的雨水抹掉,在周围寻找可以避雨的地方。

  但土堆附近都是平地,我冒着雨一通狂奔,跑了最少有一公里多,终于找到了一个临山的小洞,洞非常小,像是什么动物以前挖的窝,我钻进去把背包先擦干,然后才脱下衣服拧水。

  没有柴火,我用固体燃料点了一小堆火,烧了点水。洞外的雨幕密集的用眼睛都看不透,北方很少会下这么大的雨,所以我估摸着,这场雨来的猛,去的也会很快。

  不过我的推测失误了,从我躲进洞里之后的两三个小时里面,雨势根本没有减弱的兆头,好像上面的天崩裂了一个大口子,雨水不要钱般的朝下猛灌。

  这场雨把我堵在洞里整整一夜,一直下到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的时候,才算停下来。

  我被憋的整个人都发潮发霉了,雨一停就赶紧跑了出来。雨后的空气冷冽清新,呼吸着很舒服,但是一想到那个难以掘动的土堆,我的头就很疼。

  头疼归头疼,该做的事还是要做,我带着自己的东西朝土堆所在的方向走,这场大雨好像把全年的降水量一夜之间都泼了出来,地泥泞的难以行走。Χiυmъ.cοΜ

  好容易走到离土堆附近的时候,我一下站住了。不知道是意外,还是巧合,这一夜大雨冲掉了土堆上面的树,土堆表面的土层全部冲刷的干干净净。

  我看到了一个隐约在烂乎乎的稀泥中露出地面的平台,平台可能只露出地面一部分,大概有五米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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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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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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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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