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诡鼎迷踪>第100章 它还活着?
  “怎么不对?”我看着冯胜利的表情那么严肃,就觉得背上冒冷汗:“你是说,这条死猫自己飞出来?”

  “不是。”冯胜利摇摇头,他说以前下坑的时候,也遇到过很多怪事,古代人为了防盗,把机括极尽演化了,很多机括构成的机关连现代人都想不到,所以死猫自己飞出来,也不见得是个不能解释的事。

  冯胜利说的不对,是关于猫本身的。猫这个东西,在中国人眼里是两极分化的,有些人认为猫有灵气,有些人则认为猫有妖气,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从古到今,但凡遇见丧事,或者在灵棚,坟地,太平间这类地方,都忌讳出现猫。

  “猫会引尸,有死人的地方最忌讳有猫。”冯胜利指着石墙上的窟窿,说:“庄爷,你也看到了,这墙封的很死,里头有猫,说明是被故意放进去的,这明显是不让死人安生啊。”

  “有这么邪乎?”我不知所以,当初我年纪还不大的时候就到城市里去上学了,然后一直没有回乡下,在城市里,很少有乡村那些野闻鬼故事,所以对这些东西,我不了解,也不是很信。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冯胜利有点畏惧,就因为他懂的多,所以才会怕。

  “那现在怎么办?”我看冯胜利的举动,是想劝我放弃这儿,不要再摸索下去,我也不能保证再搞会不会有危险,但已经把夹层给找出来了,不看看里面的情况,我不死心。冯胜利蛮尊重我,说到底,他也不是我的人,我不能硬逼着他进去,所以,我就让他在外头帮忙盯着,做好接应的准备,然后我自己整整东西,准备亲自从窟窿朝里钻。

  “别别别,庄爷,这活儿你不能干。”冯胜利赶紧拉住我,可能老帽给他们几个人私下交代过,冯胜利一看我自己要进去,马上急了,不断给旁边的小马使眼色。

  姓马的那伙计很实在,一步就抢在我前头,很费力的把半个身子探进窟窿里。

  夹层大概有二十多平方米的面积,地面上铺的土非常厚,小马接过冯胜利递过去的撬杠,就轻轻在土里试探,土很松,撬杠一扒拉就划开一片,在里头找了几分钟,撬杠明显触碰到了什么东西。

  小马弯着腰,又扒拉了一会儿,朝旁边挪了一步,然后用手电照着给我们看。冯胜利的推测很准,密闭的夹层里的确死过人,尸体被土给埋了,又让小马给挖了出来。

  “庄爷,要看看不?”冯胜利说:“咱们不用进去,你想看看的话,让小马把东西弄出来。”

  “看看吧。”我点点头,说:“另外,你就别一口一个庄爷的叫了,咱们又不是在古行里,你喊我庄正就行。”

  “知道了庄爷。”

  小马在里头把尸体完整的刨出来,石墙肯定是在殷商时期就被封起来的,所以,被封在里面的尸体多半也是当时的人,皮肉早烂光了,剩下的只有骨头。小马很小心的用一根绳子把骨架捆了几道,然后从墙洞塞出来。

  我和冯胜利在外面看,小马就继续在里面找。我们都不是专业的法医,所以从这具骨架上也看不出什么,只能看出这是个男人,岁数应该不大。

  “保存的挺好啊。”冯胜利戴着手套,把腿骨上沾着的一点土屑擦掉,啧了一声。

  我也发现了,这具骨架保存的真的很完善,不仅是完整,关键是骨头看上去不糟腐,好像刚刚白骨化一样。

  这就反常了,从时间推算,到现在起码三千年,骨头没烂成渣已经不错了,夹层里的自然条件也不是很好,我就开始纳闷。

  因为遗骨有那么点异常,所以我们看的非常仔细,当我看到遗骨的头颅的时候,目光就被吸引了。

  遗骨整体还是白的,微微有那么一点发黄,但是在头颅的最顶端,约莫有一块铜钱那么大的头骨,黑乎乎的,显得异常扎眼。我几乎趴到地上,用手电照上去,这么一看,就看出一些端倪。

  人的颅骨咬合的很紧凑,而这块黑乎乎的骨头,不是颅骨的本体,更像是镶嵌上去的。冯胜利用一把小刀子在头骨上撬,费了好半天力,才把那块铜钱大小的黑乎乎的骨头给撬下来。

  我认真看了看,这块骨头,很像是一块龟甲,商代是运用龟甲最多的时代,当时有专人在各处寻找野生的大龟,然后取走龟甲,他们信奉鬼神,也信奉天意,做什么事必须先占卜,龟甲是占卜的上选,除非特殊时期,实在找不到那么多龟甲的时候,才会有其它骨头来代替。商代的龟甲在后世被认为是甲骨文的主要载体,很早以前,中药铺里卖的龙骨,大半都是龟甲。

  “看样子,这人还没死的时候,头上已经镶了这块龟甲了。”冯胜利用刀尖在颅骨上刮了刮,这小块龟甲被撬下来之后,颅骨上就出现了一个相应的小洞。整体看上去,这很像是一次开颅手术,因为未知的原因,死者被取掉了一块颅骨,然后换上了这块龟甲。

  从医学角度来讲,在当时那个年代,这绝对是件匪夷所思的事,在医疗水平那么落后的时期,一次伤风感冒都可能要人的命,这样直接把人的颅骨去掉,换上龟甲,可想而知,死亡率会有多高。

  我找冯胜利要过刀子,把这一小块龟甲上的残余污垢全都慢慢的刮掉,龟甲上沾满了泥,最后还是拿水冲洗了一下才冲干净。等到清理完龟甲,上面就显现出一个很清晰的字迹。猛的看上去,我还以为这是一个司母戊铭文,但又看了一眼,我发觉这其实是一个甲骨文。

  李老当初把解读的任务交个我以后,我结结实实的恶补了很多关于殷商的资料,再加上以前积累的一点基础,我认出,这个甲骨文如果划等现代汉字,就是一个“破”字。

  这一下,我和冯胜利就都懵了,古人的思维可能跟现代人有一定的差异,但动机这两个字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既然这么做,就有这么做的原因,可是我们不清楚,为什么会把人的头骨替换一块龟甲。

  就连冯胜利也没有类似的经验,和我一样,平生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他就摸着下巴,提出了好几种猜测。

  “不行的话,就先放着吧,等我们出去的时候,把颅骨带上。”我看看表,跟老帽说好的是一个小时之后碰面,现在已经过去半个来小时了,我也不想在这儿浪费太多时间。

  冯胜利答应了一声,把遗骨朝旁边挪了挪,小马还在夹层里找,二十多平米铺满了土的地面,如果很仔细的翻,需要一定时间。

  “庄爷,你有没有一种感觉?”冯胜利把遗骨挪到一旁,然后低着头想了好一会儿,才吭吭哧哧的对我说:“我怎么老是心里不踏实?”

  “什么感觉?”

  “你感觉不感觉,这个……”冯胜利指着已经被挪开的遗骨,咂着嘴,可以在考虑用什么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个是活的?”

  “什么意思?活的?”我吃惊的看着他,就觉得他的脑子是不是不对劲了,但是当我的目光瞟向被挪开的那具遗骨的时候,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此时此刻,我心里的那种感觉,真的非常怪。

  这是一个已经死去了至少几千年的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的身份,也不知道他的死因,如果不是我们找到了这个地方,那么我相信它还会被埋在夹层的土下,继续沉睡,要是一直没人发现,它或许会在这儿被掩埋到世界末日。m.χIùmЬ.CǒM

  然而,我突然感觉这具骨骸,好像真的还活着。在光线的照射下,它的骨头泛着淡淡的白光,我甚至觉得它仿佛在呼吸,仿佛还有心脏的跳动声。

  我一下子就恍惚的像是飘在云里,直到冯胜利拍了拍我,我才回过神。如果我一个人有这样奇怪的感觉,还可以解释那是我的神经过敏,可冯胜利也有这种感觉,事情就不会那么简单了,自然而然的,我就看了看那块从死者头骨上挖下来的龟甲,这东西,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我走了几步,拿着刀子去扒拉那堆烂糟糟的猫的皮毛。皮毛虽然烂了,但猫的骨头却完好无损,这是一只挺大的猫,头骨和甜瓜的体积差不多,我用刀子把头骨挑出来,手电一照,立即就看到猫的头骨上,也镶嵌着一块小小的龟甲。

  这一次,我没有把猫头骨上的龟甲给撬下来,因为冯胜利显得心神不宁,蹲下来跟我说:“庄爷,咱们不要再搞了。”

  “把小马叫出来,咱们先走。”我也很不踏实,感觉周围的气氛好像一下子变了,说不出来的诡异,但暂时又没有发生什么事,也不好把老帽他们喊过来,我就想着马上离开,先跟老帽汇合。

  冯胜利对着石墙上的墙洞喊了一声,小马传来回应,过了两分钟,灰头土脸的从墙洞里爬了出来。

  “庄爷……”小马挠了挠头,仿佛说不出话了,站在那里杵了半天,才结结巴巴的说:“我找到了个东西。”

  “什么东西,你说啊。”冯胜利对小马招了招手:“这会儿就别跟我们逗什么闷子了,有话直说。”

  “我没逗闷子,可我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小马的嘴巴本来就比较笨,碰见说不清楚的事情,说话就更加困难,走过来蹲在我身边说:“好像……好像是一封信。”

  “信?”

  “给你的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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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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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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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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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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