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诡鼎迷踪>第59章 失落
  老神越走越远,直到最后消失在我的视线中。就在他消失的那一刻,我很想追上去,再听他亲口说一句,他没有对我隐瞒什么。

  但我还是忍住了,可能也就是这个对很多人来说看似非常平常的一个午后,我在人生中第一次体会到了责任的意义。过去,我做文玩生意,帮李老搞研究,乐此不彼,那并非是我有强烈的责任感,只是因为我喜欢那些,如果换了别的事,我或许早就烦了。而现在,我明白了我自己所做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可能会影响到除我以外的人,我不仅要为自己考虑,也要为他人考虑。

  这可能就是一种责任。

  老神走了,我的情绪开始低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又丑又贪婪的家伙在的时候,每天嘴巴不闲,什么事请都要叽里呱啦的发表一堆自己独特的见解,很让人烦,可他走了,我的心却好像空荡起来。琇書網

  我一个人在原地伫立了很长时间,才慢慢朝回走。小红花就以为我和老神跑到暗地里嘀咕,见我独自回来,她就有点奇怪。

  “老神走了。”我跟她在一条船上,这种事情是瞒不过的,所以一见面我就和她说了。

  “走了?为什么要走?”小红花不了解隐情,她总觉得我和老神好像是穿一条裤子的死党,但没想到我们两个背地里聊了一阵,老神就走了。

  “他有自己的事,腿长在他身上,谁能拦得住。”我浑身疲惫,坐到树荫下面,困顿的不想睁眼。

  “大叔只不过嘴皮子碎点儿,其实还挺好。”小红花看看我,说:“你可能不知道,你失踪的那些天,他一直在下面找你,几乎没有合过眼。”

  “不要说了。”我摆摆手,扭过头,不看小红花的眼睛,我不想听这些,就好像一个人不愿意让人说到痛处。

  小红花没办法,毕竟老神不是他的人。我回来之后,老帽带着人开始善后,把入口封了,大头的尸体肯定带不回去,要就地掩埋。

  在伙计们挖坑的时候,我看着大头,心里就在想,他不可能再“活”过来了,妖人出手救他一次,已经是造化。他活着,死了,又活了,又死了,在生死之间反反复复的徘徊了几次,最终还是难逃被黄土掩埋的厄运。我想着想着,就感觉这些,似乎真的都是被安排好的,如同一部已经被提前拍好的电影,适时的播放了出来。

  我开始回想一些事,回想一些话,我想,这场电影的导演,或许就是所谓的命运。

  这次来到葫芦嘴,收获了一块青铜碎片,可这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离开葫芦嘴的路上,我觉得脊背上的红斑,好像变的更沉重,我甚至能体会到身躯被一个看不见的东西重压的感觉。

  这让我本身就低落的情绪更加消沉,不想动,也不想说话。如果我是一个因为失恋而变成这样子的鸟人,小红花估计看都不会多看我一眼,但她很能理解尸胎红斑在渐渐发作和蔓延的那种感受。在路上,她就不停的跟我说话,聊天,跟我讲古行里的一些趣事,还讲点段子,每讲一段,她都会笑着问我,好笑么?

  我根本笑不出来,但是却不过她的好意,勉强咧咧嘴巴,她就很受鼓舞,又开始讲,一边笑着,一边讲。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她的笑容,好美。

  我们走到了山外,小红花是打算马上回京的,不过我想起了留在雷口山区外面的明珠。雷口和葫芦嘴是两个相对的地方,不过路程不算远,我就让车队调头,到雷口那边去一趟。

  “去雷口干嘛?”

  “看个朋友。”

  “你这个人,初一看不像只好鸟,不过接触接触,还是挺够意思的。”小红花歪着头问我:“你那哥们留在雷口干嘛?”

  “不是哥们,是姐们,女的。”

  一听是女的,小红花的脸色就变了,尽管那种变化非常非常的细微,但我们离的很近,我能看得出来。

  她的脸色就变了一下,不到两秒钟又恢复正常。

  “你去看老相好的,还得我们开车花银子赶路,自己一个大子不拿,蛮惬意的。”小红花转过头,跟前面开车的伙计说:“精神着点,咱们庄爷要去会棒尖儿。”

  葫芦嘴到雷口大概三个小时的车程,我带着他们到了瞎眼九婆的村子。在这儿住过几天,道儿很熟,直接到了九婆家。

  九婆还是老样子,岁数那么大了,精神却很好。我见到了明珠,她当初的腿伤来的就很蹊跷,不是普通的药物还有治疗手段就能治好的,但在九婆这里修养了一段时间,精神完全恢复了。

  我们聊了聊,明珠说起来也算是一个被卷入事件中的人,所以她对这个事情还是比较关注的,问我这些日子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我摇摇头,不是不信任她,只不过不愿让她知道那么多。我很明白,一个一无所知的人是安全的,知道的越多,危险就越大。

  我问明珠要不要回北京,如果回的话,可以和我同路。明珠说在这儿住着挺好,跟九婆可以学一些东西。我觉得,她现在这个样子,很难再回到以前的生活里去,换个环境,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跟明珠聊完,天也晚了,伙计们连跑了这么多天,都比较累,打算住一晚,明天再走。但九婆家的院子小,住不下那么多人,恰好村里有一户人家出远门,九婆让人取了钥匙,把我们安排过去。

  几个伙计吃完饭就凑到一起打扑克,我去找小红花商量下一步的计划。妖人提供了一点信息,除了雷口和葫芦嘴,还有小郎山,三里峡这两个地方过去都是用来祭祀的场所,那里本来肯定有两尊青铜残鼎,但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中间有没有发生变故很难预料。我琢磨着,我们这样一块碎片一块碎片的找,想凑齐完整的鼎文估计非常困难,妖人说过,司母戊铭文一共有三千个,所以,我想让小红花做好准备工作,看能不能从其余的两个地方找到一尊完整的青铜残鼎。

  “回头再说吧。”小红花好像兴致不是很高,说:“我困了。”

  说完这句话,她把我轰出来,关紧房门,我终于感觉到,她的言谈举止间有那么一点微乎其微的醋意,酸溜溜的。

  我无可奈何,说起来,我和小红花也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完全是因为要各自救各自的命,才临时走到一条路上。但女人这种生物的思维,我没办法理解,她们吃醋的理由有成千上万个,有时候并不一定非得吃自己喜欢的人的醋。

  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伙计们闹了一会儿也纷纷睡去。夜渐渐深了,万籁俱静,只剩下点点虫鸣。我可能在这段日子里养成了一种习惯,只要闲下来,就不会不由自主的想事情,因为脑子里的谜团太多,这种思考是不受自己控制的。

  事件的复杂性让我无法做出合理的顺位判断,但至少我已经知道,青铜残鼎上的铭文,和司母戊鼎上的铭文是一样的,这些铭文里隐含着关于这个世界的秘密,目前为止,估计没有任何人完整的解读出铭文。

  不过,事件里两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已经浮出了水面,一个是妖人,另一个,是尚远秋。这两个人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不同的,妖人像是一团雾,飘忽不定,因为我在那种情况下跟他相遇,交谈,本身就带着一种我自己都不确定的虚幻性,而尚远秋则不一样,他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人,无论在史料的记载里,还是真实的世界里,这个人一直都在。

  我就想着,这次回到北京之后,无论如何也得跟这个人会会。

  这一想就出神了,人沉浸在某一个问题中时,时间过的非常快,等我回过神再看看表,已经夜里十二点多,我打算去睡觉,站起身路过小红花的房门时,我忍不住透过窗户朝里看了一眼。

  她侧躺在床上,可能睡熟了。尽管她身上搭着一条毛巾被,但依然能看到曲线起伏的曼妙身姿。我不是个情痴,可是一看见她,我总会想起在雷口地下遇到的小红花。

  这两个人带给我的感觉完全没有可比性,我不止一次的想过,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外貌特征那么相像的人。这个问题,我想不透,如果眼前的小红花和老神一样,来历不明,那么就很值得怀疑,值得深思,但她的身份是明摆着的,不可能作假。

  望着熟睡中的小红花,我有点失落般的遗憾,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把这个隐藏在心里的问题搞清楚。

  这时候,小红花翻了个身,从这个角度,我能看到她的脸。她睡的很香,不知道梦见了什么,总之嘴角带着一丝甜蜜的笑容,好像很幸福。这丝笑容让我觉得有些心疼,我不敢想象,假如一直凑不齐青铜铭文,或者凑齐了之后找不到甩脱尸胎红斑的办法,那么,小红花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这个念头刚刚冒出来,我的眼睛骤然一闪,身上的皮肤好像都跟着缩紧了。因为我猛然看见,小红花的身边,仿佛躺着一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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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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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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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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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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