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什么了?发现什么了?”老神噗噗朝手心里吐唾沫:“你这个老弟虽然不是行里人,倒还真知道深浅,古行里现在流通的货,不管好赖,多半都是从土里出来的,要是运气好,干对一票,那可就发了……”
“你能不能先闭嘴不说话?”小红花察觉出我神色不对,就嫌老神啰嗦。
我什么都不说,也不知道怎么说,伸手从老神手里夺过铁锹,慢慢的顺着坟背后那个洞周围开始挖。
按照老家的风俗习惯,死者入葬,棺材离地六尺,也就是说,一般的坟茔里,棺材会埋两米左右深。我闷着头,铲子上下翻飞,那个直径不足一米的洞,渐渐被扩宽了。
洞是现成的,扩宽起来很方便,我挖了一会儿,又找老神要手电。拿着手电往洞里探了半截身子,我的脑袋嗡的一声,顿时就胀大了整整一圈。
母亲下葬的那一年,我已经十几岁了,虽然还不懂人情世故,但当时的一幕,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忘记。我家里条件不好,母亲过世以后,几个远房亲戚拿了我家里的一些东西,说是给母亲办丧事用,最后这些东西卖掉的钱,只换了一口棺材。
棺材涂着黑漆,是材质最差的那种木料,在土里埋了十年,棺材角的漆皮脱落,已经开始腐朽。只看了一眼,凭着记忆,我能确定,这就是当年收敛母亲的那口棺材。
然而此时此刻,我真的形容不出来自己的心情。借着手电明亮的光,我能看到这口开始腐朽的棺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掀掉了棺盖。
棺材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只留下一股说不出来的难闻的气味。我半截身子探进洞里,和僵了一样,眼神在飘忽,心绪不知道飞到了什么地方。
棺材里的尸首呢?母亲的遗体呢?
小时候在村子里玩,谁家死了人办丧事,围观的老人就会私下里议论,我听他们说过,人下葬以后,三年化尸。意思就是一具完整的尸体,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那么皮肤,肌肉组织,包括内脏,会在三年时间里腐烂殆尽,留下骨架。
整整十年过去了,坟茔中的遗体,肯定化成了一具骨架,但是棺材是空的,骨架不翼而飞。
“你没事吧?”小红花看见我好像晕在了洞里,就蹲下身子,拍了拍我的腿。
“没事。”我回过神,继续观察,距离如此之近,坟茔里面的细节看的一清二楚。越看,我就越觉得心惊肉跳,因为现场留下的种种细节显示了一个确凿的推论。
这个洞,的确是从内朝外打的。
除了这个洞的细节,再没有留下多少痕迹,我把现场看清楚,然后慢慢的爬了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上,连头顶的土屑也来不及拍掉,不由自主的开始脑补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尽管我不愿意这么想,更不相信这是事实,可脑海里却自然而然的映出了当时的一幕:那具被埋在这里整整十年的棺材,毫无征兆的动了,一双白骨嶙峋的手,慢慢的推开棺盖,紧跟着,骨架从棺材里一点一点爬出来,在棺材旁的土层里不停的朝上挖,挖,挖……
“这是怎么回事?是被盗了?”小红花和老神都凑过来,顺着黑乎乎的洞朝里面看了一眼,但身处这个位置,他们看不清楚土层下的情况。
“不知道……”我站起身,开始在坟周围寻找线索,这个洞,我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时候挖的,但洞里很潮,甚至有一点积水,这说明洞被挖出之后,至少下过一场雨。
我围着老坟转了几圈,最后,在坟前的墓碑处停下脚步。墓碑上星星点点都是下雨时溅上去的泥点,我脱下上衣,把墓碑上的污垢全都擦掉。
墓碑光洁如新,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呈现出来。擦掉污垢的同时,我的身子打了个冷战,因为我在墓碑的左上角,看到了一个只有指甲盖大小的字迹。
确切说,那不是一个标准的汉字,它很抽象。尽管字迹只有一个,而且是独立的,但我还是很快就分辨出来,这是司母戊铭文中的一个,绝对是。司母戊铭文非常独特,我这样做过古密码破解的人,对这种符箓铭文有很强的分辨能力,我相信自己的眼睛和判断。
在弹指一瞬之间,我顿时想起了老羊倌说的那句话,一旦走上这条路,就没有回头的机会。
无论走上这条路是否是自己的意愿,很多事情,仿佛都无法挽回了。可能就是在看见墓碑上那个只有指甲盖大小的铭文时,我彻彻底底的意识到,我甩不脱了。这件事如同背后的尸胎红斑,已经死死的缠住了我。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啊。”小红花到底还是年轻,沉不住气,问了几次见我不说话,就毛糙了。
“没什么。”我摇摇头,自己是不是真的被死死缠住无法挣脱,已经无法掌控,但关键问题是,棺材里的遗骨,可能自己挖洞爬起来吗?就算可能,遗骨到哪儿去了?
我想了很久,我觉得,可能找不到遗骨,墓碑上既然留有那个特殊的铭文,就说明这件事超乎了正常的范畴,用常理和普通线索来推断,根本不会得到任何结果。
我重新拿着铲子,把那个扩展后的洞重新填上。冥纸还有供品都有,等到把坟填平,我还是郑重其事的烧了纸,摆上供品。
做完这一切,我站起身扭头就走,这件事一下子把我浑身上下的力气仿佛都抽光了,身子懒洋洋的。我所担忧的,并非眼前的情况,而是以后。可以说,现在所发生的一切,对别的人来说已经是天方夜谭,但我知道,这肯定不是结束,如果事情按照这样的方向继续发展下去,我难以预料还会出现什么让自己接受不了的现象和事实。
晃晃悠悠的走了几步,胸口憋的一股气好像轰的涌到了脑腔里,脑袋一沉。老神赶紧就扶住我,摸了摸我的头。
“你别说,得让我把你背出去。”老神很诚挚的望着我,说:“天大的事,你也不必一个人扛着,有什么就说出来,即便我帮不了什么忙,至少也能当一个很好的倾听者。”
我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很苦涩的晃了晃头,一脚高一脚低的朝山口走去。我仍然相信动机,相信因果关系,老羊倌把话说的很明白,我已经不可避免的卷如了这个事件里,因为我有异于常人的特殊性。但我想破了脑袋,都想不出自己和别的普通人究竟有什么区别。
这几里路走的非常沉闷,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让小红花有点担心,她害怕如果我一直是这种状态的话,那么在后面的寻找以及计划中,很可能临阵掉链子,把不复杂的形势搞的复杂。
“我没事,很快就会好,这件事过去了,接下来要怎么办,还按我们原先制定的计划来。”我走了这么长时间,虽然还是想不明白,老坟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最起码,我想明白了一点。
我必须努力活下去,如果我能摆脱尸胎红斑的侵扰,那么我就有大把的时间去追查这些没有头绪的事,反之,如果我真的死了,那么一切,就都得划上句号。
我心里被迫的萌生了信念,活着,一定要活着。
三个人走到山口外,我就打算直接走了,不再到村里去。不过走出山口的时候,我看到那条小路的水沟旁边,蹲着一个五十多将近六十岁的老太,正胡乱拨着水沟里污浊的脏水。
“二婶。”我看到她,就调转方向走过去,这个将近六十岁的老太太衣衫褴褛鬓发蓬松,双手双脚都是泥污,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洗脸了,黑乎乎的一片,看上去就好像是个要饭的。
我认识她,说起来,她和我们家还沾一点点亲,论辈分,我喊她二婶,很善的一个人,但命很苦,年轻时候死了丈夫,守寡很多年,把孩子拉扯大了以后送到城里上学。为了负担学费还有生活费用,二婶非常辛苦,大概五六年前,上山去采山货,失足摔了一下,这一下摔到了头部,尽管没丢命,但从那时候开始,她的脑子就不管用了,糊里糊涂,和傻子一样。m.xiumb.com
“小……小正?”二婶回头看看我,竟然还能认得我,过去,我家里条件很差,二婶虽然也穷,但时常会帮衬我们一些,我母亲很念二婶的恩情。二婶就一个儿子,定居在了城里,很少回来,二婶傻了,生活没保障,我有时候回家,会给她留一些钱,为的是报她当年的恩。
“二婶,快回村吧。”我把她扶起来,从身上拿了几张钞票,塞到她的口袋里:“回去把钱给三奶奶,让她帮你存着。”
二婶在村子附近流浪惯了,我怎么劝,她也不走。我没有太多时间在这里耽搁,又劝了一阵,只能无奈的准备离开。
小红花发动车子,调了个头,车子停稳,我刚要打开车门,身后的二婶突然就喊了我一声。
“小……正……”二婶用脏兮兮的衣袖胡乱擦着脸上的水,嘴里呜侬呜侬的说着什么,我听不清楚,关上车门又走到她身边。
“二婶,你怎么了?还是走吧,坐车到村口,赶紧回家去。”
“小正……”二婶低着头,两只手摆弄着我刚塞给她的钱,说:“我看见……看见你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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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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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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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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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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