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口很厚实也很古老的棺材,看似跟我现在要去的地方,要做的事没有多少关系,但爬行人说,那是事件最初的源头。
十年之前的那个团伙,打开了这口来历不明,不知在古墓里深埋了多少年的老棺。这种人吃了半辈子土饭,几乎把各个朝代各个时期的墓葬都挖掘了一遍,经历过无数次风波,无数次诡异,所以,这样的人不可能被吓倒,而且都是亡命徒,遇见事情敢拼命。
然而,在这口棺材被打开的时候,这几个人几乎当场就尿裤子了。
不是被吓尿的,而是被惊尿的。
“你没在场,要是我说出来,你肯定认为我在胡扯八道。”
“我没在场,难道你在?”我已经意识到,爬行人很可能就是当时那个团伙中的一员,否则他不会知道的这么清楚,但我还是故意问他,想确认自己的想法。
“我在不在长,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跟你讲的,都是真的。”爬行人问我:“接着听吧,听下去,你会明白的,你身上有没有烟?”
我的烟瘾很小,为了提神,带着两包烟,拿出来丢给爬行人。
“三年了吧,我没闻到过烟味。”爬行人把烟打开,贪婪的嗅了一下,拿出一支慢慢点燃,三年没有抽烟,肺部已经不太适应烟草的烟雾,他咳嗽了一声,却抽的更猛了。
一边抽烟,爬行人就一边继续讲下去。
那个团伙的人胆子都很大,不会被什么东西真正吓住,然而那口棺材里面的情景,却把他们给惊到了。
当沉重的棺材被开启之后,棺材里面,竟然慢慢坐起来一个人。最开始,团伙的人以为是尸变,然而再看下去,他们就发现这个从棺材中坐起来的,是个活人,活生生的人。
“那个人很白,很瘦,看上去只有二十八九岁,至多三十出头的样子。”爬行人一只胳膊在地上爬,一只手拿着烟,慢慢说:“那肯定是个活人,他从棺材里坐起来,还能扭过头,看着旁边的人……”
这个从棺材里出来的活人扭头看着身边目瞪口呆的盗墓贼,他不仅活着,而且很正常,用一种询问的目光望着对方,那样子就好像看着一帮不经允许就闯到自己家里来的不速之客。
要是换成普通人,估计这时候已经吓的抱头鼠窜,又多远逃多远,然而,这毕竟是一帮有着丰富经验和胆魄的盗墓贼。震惊之余,几乎所有人心里都冒出一个疑问,这口棺材埋在地下这么多年,这人是怎么活下来的?他怎么能活那么长时间?
盗墓贼的头头儿不是一般的胆大,双方对视了片刻之后,他竟然尝试着跟棺材里的人进行交谈,进行沟通。
但不管他用什么方式,棺材里的人一个字也不答,坐了一会儿,就从棺材里跳出来,踩着深深的积水,走到墓穴外面。一帮人不知所措,都跟在后头。盗墓贼的头头儿越发有兴趣了,一直追着问。
棺材里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哑巴,只顾自己走路,对周围的一切都不管不问。跟的久了,团伙的人就觉得这人好像没什么危险,他们彼此交换眼神,想动手强行把对方给按住。
就在他们产生这个念头的同时,闷头走路的棺材哥突然就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他们一眼。
“那一眼,仿佛要把人的魂魄都给吸走。”爬行人狠狠的抽了一口烟,咬着牙,似乎还在回味当年那让人胆战心惊的一幕。
正因为这样,盗墓贼不敢再产生动手的想法,每个人都能感觉的出浓浓的杀气,只要再敢逼近一步,在场的人全都要死,谁也跑不掉。
这伙人放弃了,不敢继续跟踪,棺材里的人默默的走出去很远,又一次停下脚步,开口说了两个字,又抛过来一件东西。
“他说的两个字,就是雷口。”爬行人说:“他抛过来的东西,是一块青铜器碎片。”
棺材里的人留下这些线索,独自走了,再没有回头,从那之后,这个团伙里的人也再没有见过他。
人是走了,但这件事情经过这个团伙,传播了出去,他们经常跟古玩圈的人打交道,所以传播的范围大概就在圈子里面。一些不熟悉这个团伙的人都觉得这是天方夜谭,是人为编造出来的故事,不过,流言还是引起了部分人的注意。
真正喜欢古董,喜欢收藏的人是不差钱的,一件东西交易起来,动不动就是七位数八位数,没有极其雄厚的经济实力,维持不了这种特殊爱好。通常来讲,拥有庞大产业又拥有相当地位的人,都是多少年打拼打下的基础,所以,这些人的年纪都不小了。
他们之所以关心这件事,倒不是对棺材里的人有多少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这个人为什么能那么多年都不死?
“要是能活下去,谁不想多活几年,你说呢?”爬行人又点了一支烟,咧嘴笑了笑,他的牙黑黄黑黄,还粘着几缕野兔的肌肉组织,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最后,一个圈子里的大拿找到这个团伙,报了一个令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天价,让团伙的人去查,查清楚不死之谜。
“那种诱惑,我们都拒绝不了。”爬行人不易觉察的叹了口气,又嘿嘿的笑了笑:“如果能拿到那笔钱,我们一帮人就可以金盆洗手,去安逸的做个富家翁。”
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团伙的人停止手边一切事物,专心开始搞这个事。线索只有两条,一个是青铜碎片,另一个,就是棺材里的人提供的叫做雷口的地方。
青铜碎片上的神秘符文,他们搞不定,用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一无所获。同时,他们还在全力探索雷口地区。我当时找到雷口,是因为有视频上的些许提示,但他们什么也没有,全靠临时摸查。
准备工作,足足用了两年的时间,最终把能摸清的情况全部摸清楚之后,团伙组织了一只精练的队伍,赶赴雷口。
“那个小村,是必经之路,你们的队伍从那儿经过,难道老羊倌不管?”
“怎么会不管。”爬行人一听老羊倌,两只眼睛顿时就充血了,像他这样的狠人,不去欺负别人,别人就要烧高香了,被老羊倌关了三年,爬行人恨透了他。Χiυmъ.cοΜ
事实上,爬行人没有参与到那支队伍里去,倒不是说他没用,相反,他是个蛮厉害的人,但是团伙的头头儿心思缜密,他怕队伍在雷口失利,所以留下爬行人,如果真的陷到雷口,那么还有救援的希望。
这支队伍在小村附近遭到了不明攻击,几个人全都交待了,只剩下团伙的头头儿。说起来很怪,队伍受到的攻击指向性很强,别的人纷纷遭殃,唯独这个头头儿,毫发无损。
说到这儿,我顿时想起跟老羊倌生前的简短的交谈,他说过,有的人,可以过去,有的人就不行。而队伍的头头儿,显然是一个可以过去的人。
队伍全军覆没,但头头儿一个人冲了过去,提头混饭的人目标很明确,就是图财,只要把事情办好,别的都不是问题,所以他孤身一人就朝雷口山地的深处继续走。
“他肯定找到那个地方了。”
“找到了。”爬行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确实找到了。”
“那个地方有什么?”我觉得这是最关键的环节,所以问的非常仔细:“他遇到了什么情况?”
“我没有去,所以,我不知道。”爬行人又笑了笑,表示自己对那个地方的情况一无所知。
他不是不知道,而是不想说,我很无奈。
在那个地方的具体经历被爬行人略过了,但我猜得出,过程一定很惊险,团伙的头头儿同样是个独当一面的人物,他有没有在那个地方收获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最后他活着逃了出来。
“人是逃回来了,但是嘛……”爬行人像是有意又像是无意,在我脊背上瞥了一眼,说:“从那儿回来以后,他身上就长了尸胎红斑。”
那种红斑真的非常要命,用任何办法都无法消除,团伙的头头儿硬撑了两年,最后几乎被腐蚀成了一堆烂肉,才悲惨的死去。
我的头一晕,这么看来,我能利用的时间,最多也就是两年,如果在两年时间里,找不到解决的办法,那么我会和他一样,慢慢的腐烂,发臭……
我浑身一冷,几乎不敢再想下去了,太可怕,非常可怕。
“头头儿既然逃回去了,肯定会告诉你相关的情况。”我收回心神,问爬行人:“有前车之鉴,你还敢来?”
“不是有那句话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从这个事情浮出水面,到团伙的头头儿因为尸胎红斑死亡,差不多有四年的时间。其实,爬行人在头头儿死了之后,的确是打消了继续摸索的念头。
但是,最初委托他们的那个圈子里的大拿在三年前又找到了爬行人,依然想搞这件事,不过大拿很精明,他知道事情不会和做游戏一样简单,只要敢插手进来,肯定得死人,所以大拿宁愿付双倍的报酬,让爬行人继续去搞。
“他给的报酬,说出来你也不信,是个天文数字。”爬行人的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光:“你绝对不会想象到,一个人会为了这个虚无的传说去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他有钱,也不在乎钱,只要他能活的久一点,那么这些钱,他能赚回来。”
这笔报酬真的是太惊人了,爬行人心里的贪念在作祟,经过几次考虑,贪欲占据上风,打败了理智,他忘了自己的大哥是怎么挂掉的,接手了这个任务。
尽管爬行人做了更充分的准备,把能想到的细节全部想到了,但想象跟现实之间的差距不可同日而语,他远不如自己的大哥,连真正的目的地都没有走到,在小村附近就遭了道,两条腿废了,被老羊倌当牲口一样圈禁了三年。
小村里的爬行人,不止一个两个,除了眼前这个和明珠,还有其他的。这样一想,司母戊密码的秘密,好像没有我想的那么隐秘,来雷口的人,多少跟这些都有关系。
“所以说么,不管你有什么目的,我有什么目的,我们现在是走在一条路上的。”爬行人笑眯眯的,尽量让自己看上去和善一些,只不过他天生就一副凶相,即使在笑,那笑容也让人非常不安:“走吧老弟,到了那个地方,我们见机行事。”
讲完这个故事,爬行人就不说话了,我走着走着,心里就开始突突的乱跳。像这种事情,在任何地方都会是一个秘密,没人会把它随便跟人乱说。但爬行人不仅说了,而且说的很详细,最重要的是,他压根就没跟我提过要保密之类的告诫。
这说明什么?
我立即开始冒冷汗,爬行人的两条腿不管用,真正到了那个地方的话,很可能有些特殊的情况需要我帮忙,为了拉我上船,他就必须吐露部分实情,因为我对事情也有一定了解,所以谎话会被我看穿。
他之所以不跟我说要保密不许外传的告诫,是因为他压根就没打算让我活着离开雷口,一旦目的达到,那么他会毫不留情的把我杀掉灭口。在他看来,我没功夫,没经验,想要杀我,只是分分钟的事。
猜测到这一层,我就暗中咬牙,对这个人相当反感,但明面上却不敢流露出来,装着若无其事,和他朝山地的深处走。
跟爬行人走在一起,速度变慢了,我不断的寻找机会,想摆脱他,可这个人又狠又精,一点破绽都没有,我实在是无机可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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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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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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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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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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