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后,贾瑾自金陵回来,也算是衣锦还乡了。虽然听父亲的意思,自己不用参加下一科的会试,心中有些失望,但是明白无论如何,父亲总不会害自己,也只得应了。况且自己还年轻,倒不必担心。
回府之后,见过了祖母并一干长辈,总算是见到了那个父亲口中温润如玉、气质不凡的表兄,果真如此,不愧是探花郎的儿子,贾瑾心想,浑然忘了自己也是状元郎的儿子。
林琅见了表弟回来,心情也不错,虽他已有了举人功名,但是在这府中和他真正相契的人的确不多。他住在贾府,也是为了复习来年的科考,只是可惜在贾府中,都没有找到什么可以互相督促,有所进益的人。
贾瑚、贾琏都不是读书的料子,和他没什么共同语言。贾珠倒是好的,学识不差,只是身子太差,更重要的是,每每自己和他多说了几句话,二舅母看自己的表情就不大友善,生怕自己累着了珠表兄。余下几个小的自然是更加没有共同语言了。
小舅舅倒是极好的,谈吐风趣幽默,但是可惜他身负要职,每日上朝、办公,也只能抽出时间来给自己评点评点功课。
好在正当自己百无聊赖的时候,瑾表弟回来了。
兄弟两个一见面就极为投契,不一会,就互相熟悉起来。
看着两兄弟相亲相爱的场面,贾母内心极为高兴,上了年纪的老人,最喜欢看的,不就是一家子兄弟姐妹这般其乐融融吗?
贾攸夫妇对此也是乐见其成,毕竟儿子大了,做父母的总是担心他不懂事走上邪路。尤其是贾攸,他心里清楚,因为自己深受圣人看重,又手握大权,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把自己拉拢过去。
自己再三谋划,滑不留手的,没叫一人得逞。这自然叫不少人失望,但是难免有些人将主意打到自己的独子身上。偏偏瑾儿又大了,自己有主意,作为父亲,自己即便是百般防范,也阻挡不住。与其如此,不如只叫他找个自己放心的好友相互裨益,琅哥儿就是最好的了。总比在外边不知道交了什么好朋友、沾染上什么恶习好。(棉花糖小说网 Www.MianHuaTang.C
见两兄弟很快就熟悉起来,开始探讨起课业来。
一旁的贾攸,笑得高深莫测!
时间转瞬,翻过年来,贾家又有两桩大喜事。
一则是贾家的外孙儿,林家大爷林琅高中探花郎。一时间,父子双探花的美名传遍大街小巷,人称其父“大林探花”,林琅“小林探花”,跨马游街当日,不知道有多少闺中少女见到“小林探花”那般英姿,心中激荡不已。
又听闻这“小林探花”至今尚未婚配,其父正三品兰台寺大夫兼巡盐御史,母亲出自荣国府,林家清贵,贾家勋贵,身上不自觉带了这一层光环的林琅就不禁叫人蠢蠢欲动起来。这一科的进士多已婚配,便是余下的未婚配的,要不就是家境贫寒,要不就是早有婚约,比起来,林琅简直就像是一枚金光闪闪的大元宝在闹市中被人觊觎。
虽说这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林探花”的父母至今还在江南,可是他的外祖家不是还在京城吗?若是自家姑娘能够让荣国府老太太看上眼,只消的老太太去信这么一说、一夸,这林家夫妇还能却了母亲(岳母)的心意。琇書蛧
只是正当大家行动起来,准备往贾母面前刷一刷好感度之时,林海却是早已经从江南来了信,说道自己已经给自己的长子林琅定下了一门亲事,却是江南忘川书院的山长的嫡出长女,为人也是兰质蕙心,温柔贤惠。
贾母接到女婿的信之后心中懊悔不已,她原先想着自己的外孙这般不凡,到底肥水不流外人田,想要把这桩好事留给自家。自家萱姐儿也正到了岁数,若是能够嫁到林家,到时候姑母是自己的亲婆婆,丈夫是自己的表兄,小姑子黛玉又和她关系好,这该是一桩多好的姻缘啊!
只可惜自己想着等到琅哥儿高中之后才提起这桩婚事,却没想到人家的爹娘早就给自家的儿子盘算好了。好在自己只是心中想想,还未漏出口风来,不然将来萱姐儿和琅哥儿两兄妹将来都不好见面了。
但是饶是如此,贾母还是长吁短叹了好久。又气又怨,气在自己不早日提出,怨在女儿女婿一声招呼都不打,害她险些铸成大错。
对贾母的一番心思,贾攸倒是有些揣测,毕竟看到自家母亲一看到萱姐儿和琅哥儿说话便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他也能猜到了。但是见母亲也没可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萱姐儿和琅哥儿也是一派光风霁月的样子,自然,自己也不好说什么,免得挑破了之后,反害的两个孩子尴尬,日后不好相处。
说实话,他对贾母心中想着的这桩婚事倒不是很看好。
当然,但从双方的家世、地位、人品来说,两个孩子还是极为相配的,更遑论还有父辈的关系在。作为父亲来说,贾攸认同琅哥儿是个好孩子,萱姐儿也不差,若是真成了,有姐姐做女儿的婆婆,日后想来也会过得不差。
但是,贾攸作为荣国府事实上的领导人,自然可以看出林海的心思。林家支派不旺的,目前来往的姻亲也只有江家和贾家,作为林家家主,林海自然不甘心,希望自家多一门姻亲,也好相互扶持。林家已经有一个贾家人了,难道还要再来一个,叫贾家把持了林家后院?
就算林、贾两家关系再好,林海怕也不会叫一个贾家的媳妇进门当林家未来的当家夫人,横竖有贾敏在,林家已经有了这门姻亲了。当然,如果林海还有一个不用继承家业的二子,倒也不会反对,这也是一个家族领导人的正常想法。
说真的,就是贾攸,就算疼爱妻子,他也不想儿子往家里再娶进来一个姓苏的妻子侄女,当然前提是有这个侄女存在。
就是当年,因为贾母喜爱王家的王熙凤,想要为琏哥儿聘进来,自己内心也是多有不赞同的,横竖贾家已经有了王家这门姻亲,何必再娶进来一个。
况且,单看自家二嫂这德行,贾攸对王家教养女儿的方式就不大放心,万一又娶进来一个这样的,挑着贾琏和贾瑚闹,那可就不好了。要知道,若不是贾政实在不出息,有王氏这般的妻子在,贾府还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子呢!
但是后来见贾琏自己对这个从小认识的凤妹妹倒是有几分感情,想到王熙凤那性子,火爆又醋劲大,又想到自家侄儿这贪花好色的脾性。左右娶进来将来不过是要分家的二房,倒也没什么大碍。贾攸心想,况且,这凤丫头和琏哥儿的脾性,怎么说呢?一个锅配一个盖吧!将来琏哥儿别后悔,反正是他自己求来的。这才默许了贾家又娶进来一个王家的丫头。
因而,对于林海的举动,贾攸虽然有些不满,但是内心还是理解的,换他他也这么做。但是内心还是有几分不爽,叫你看不上我家闺女,我定要找个比你家琅哥儿更好的夫婿。
因此,贾家这第二件喜事便是贾家的萱姐儿,定亲了。
虽说,贾瑾是哥哥,但是若只是定亲,那妹妹先于他倒也无妨。左右只要将来叫他先成亲便是。况且男孩子便是暂时找不到合适的,迟些成婚倒也无妨,独女孩子一定要赶早,误了花期便不好了。
因此,贾攸夫妻最操心的还是女儿的婚事,他们夫妻恩爱,插不下另一人,院子里面极为清净,可这又不能保证自己的闺女也能如此幸运。毕竟这世道,凡事大户人家,多有蓄仆养婢的风气,想要做姨娘的丫头不要太多。关键还是男人,可这一心一意的男人着实罕见。叫夫妻两个发了不少愁。
再有一点,贾攸不由叹了口气,不知道贾家倒了什么霉,当年姐姐议亲的时候生怕被圣人赐婚给皇子,轮到自家女儿的时候,偏偏又担惊受怕,生怕女儿嫁错人,被牵扯进什么夺嫡大事没个下场。
贾攸在京中寻觅了许久,总算是找着了一个,算是宗室的远支吧!但是素来中立,不爱参合这些皇位的风风雨雨,偏偏祖上立过大功,世袭的爵位,在宗室中颇有地位,属于那种无论是谁上台都不会打压的,反而要敬着的。
贾攸相中的,便是福亲王的嫡幼子,虽不能袭王爵,但是将来一个镇国将军总该是有的,又不用费心,端的清贵,况这福王幼子虽不用科举出仕,但是颇有才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和自家闺女应该有些共同语言。无甚野心,只是个富贵闲人且又洁身自好。到时候自己夫妻两个多配送些嫁妆,自然叫女儿风风光光、安安逸逸地过完这辈子。
贾攸心中高兴,福亲王那边也是得意。要知道,这两年夺嫡之事越发紧迫,不是有人想要来拉拢福王,虽然自己没这个心思,也不惧人家,但是到底嫌麻烦不是。须知不仅贾攸发愁儿女婚事,福亲王也担心自家娶个媳妇别带来什么麻烦。
说到贾攸,那便安心了,状元出身,难得人家父子二人都是简在圣心的人物,对圣人忠心耿耿,早些年太子势大,深受宠圣人信时想要拉拢人家的时候,他都没有动心,而是一直忠心圣人,这些可都看在圣人的眼里。最是安全不过了。
于是,两家人是一拍即合,顺顺利利地定下了这桩婚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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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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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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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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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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