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凰矜>第十三章 永宁宫
  敬亭别院。睦元堂。

  虽是初冬,暖阁的火墙也因为秦王的到来烧的烫手。

  宋成一进屋,暖风扑面。

  秦王仅着单衫,赤脚盘膝坐在胡床上,笑吟吟拍拍身旁的位置,“鹏举,过来坐,跟我说说她。”

  宋成应了声是,迈步过去,尚未坐定,就听秦王又道:“赁的那处宅子她若喜欢就买下来,住着踏实。”

  高德昭在一旁煮好茶,给秦王和宋成一人一碗端了过来。

  宋成道一声,“有劳阿翁。”

  高德昭虽是内侍,却是王府里名副其实的老人。府中婢女奴婢,秦王属下都尊称他一声“阿翁”。不但因他年过花甲,也因他深得老王爷倚重。

  老王爷薨逝,秦王对他亦是信赖有加。难能可贵的是,高德昭从不恃势凌人,对秦王属下礼数周全。

  俯首低声说道:“宋郎将客气。”

  进城之后忙的脚不沾地,这会儿火墙一烘,宋成觉得口干舌燥,抿了几口茶水,润润嘴唇,便道:“王爷,我看小娘子只是暂居……”所以,您就不要随便拿主意了吧?

  剩下这半句,宋成没敢说,他怕秦王不高兴。然而,秦王太了解宋成了,即使不挑明,也听出了话中意味,“她是个有主见的孩子?”

  “是,小娘子有主见有担当。”

  秦王这才品出自己问的多余。有本事把他的计划全盘打乱的孩子,能没主见么?

  “哈!”秦王失声笑了出来,“女孩子有担当?比延儿如何?”

  秦王世子唐延,也是秦王妃谢绾所出,比玉姝大四岁。

  宋成一怔。

  一个是将要承袭王爵,悉心教育的世子,另一个自小放在民间,天生天养的女儿。他很奇怪为何秦王会将这兄妹俩做比较。

  这二人,根本没的比。

  宋成不语,秦王也不追问,话锋一转,又道:“秋昙说她养的猫救她一命?”

  提起阿豹,宋成眼角抽了抽。那个成天窝在小娘子怀里的半大白猫,撒娇耍赖讨吃的真有一套,恐怕它敢认第二,别的猫不敢认第一。

  “啊,是,那猫叫阿豹。乖巧伶俐,聪敏可爱。”宋成鄙视自己的言不由衷,可一想起阿豹歪着小脑袋,黄灿灿的大眼朝他眨巴眨巴,还是忍不住帮它说几句好话。

  闻言,秦王甚是欣慰,冁然而笑,仿佛阿豹是追随他多年的部下。

  “秋昙还说,原本想杀她的小子替她挡了一箭,又是怎么回事?”

  既然秋昙都说了,您为何还要再问一遍啊,我的王爷?!宋成腹诽。

  不过,这件事,倒是值得详细说说。宋成抽出别在腰间的羽箭,“您看,就是这支箭。”

  不用细看,秦王就认出这支羽箭的主人,“汤隽!”

  “想来那汤隽埋伏在羊角坡,意图对小娘子不利。怕且他也没想到,蒋蓉的人会来找晦气。汤隽便坐享渔人之利,伺机而动。

  幸亏有陆总镖头拔刀相助,解了困局。于是,汤隽放冷箭,却没想到池昊会救小娘子一命。”

  秦王腕上一用力,笃一声,箭尖斜斜刺入胡床角落,“这次未能得手,必然还有后着,加派人手,务必护她周全。”

  “是。”宋成沉声应了,又道:“小娘子说,明日稍作休整,后日来给王爷请安。”

  说了整晚,最动听就是这句,秦王笑逐颜开,“好!叫她把阿豹也领来我瞧瞧。”

  “……”

  来凉州之前,宋成一直以为秦王不喜小娘子。然而,未至凉州,秦王便时常流露出欣喜与期盼。宋成以为那是即将闻听佛法的欢悦。

  经过他连日观察,认定秦王的所有欢悦,都是因为即将见面的小娘子。

  正如今晚,习惯早睡的秦王与他秉烛长谈,说的全是小娘子。即使这些事,秋昙已经说了一遍,他仍想再听一遍。

  善于隐藏情绪的秦王,为了小娘子又笑又怒,甚至对小娘子养的猫都流露出极大的兴趣。

  既然对小娘子如此爱重,为何不亲自抚养她长大?宋成猜不透。

  秦王还沉浸在对素未谋面的爱女浓重的好奇之中,恨不能叫宋成把玉姝沿途所言所行,一一向他道来。

  当宋成说到:小娘子说,“她惹的祸,就该她了”时,秦王目中闪烁着骄傲与宽慰,自言自语道:“张素把她教的很好……”

  京都皇城,永宁宫。

  赵旭身着氅衣,立于廊下夜观天象。西北方向,隐隐气蕴展露,心中微动。

  吩咐田贞道:“命安太史速来见朕。”

  一阵功夫田贞就把安太史带了来。

  赵旭不等安太史行礼,手一指,“你看那边……”

  安太史遥遥望去,眸光一肃,“陛下,此乃王气。”

  王气?

  赵旭大为不悦,继而想起他的大皇子目前身在西北,便说:“细细道来。”m.xiumb.com

  “目前来看此气韵初露端倪,并未大成。然则,陛下乃是真龙天子,所以无需顾忌……”安太史温煦一笑,微微垂首,敛去眸中忧虑。

  他并非欺瞒赵旭,只不过没有言无不尽罢了。

  赵旭不露声色“嗯”了一声,摆摆手道:“下去吧。”

  凉州城。

  张氏和封石榴睡了几天马车,这会儿躺在宣腾腾的被褥上,还有点难以入眠。

  封石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张氏小声问她,“石榴,怎的了?”

  “我是不是吵到你了?要不,我去屏风床上睡。”封石榴深感歉疚。

  “不用,其实,我也睡不着。”张氏偏头看向封石榴,“我心慌的要命。”黑暗中张氏眸子灿灿发亮。

  “兰芬,我要是你我也慌。总镖头仪表堂堂,又有担当,对你也好……”

  封石榴把陆峰夸的天上有地上无,张氏愈加不安,“石榴,我说真的……”

  “嗯?”

  “你说……我跟他还能行吗?”

  封石榴腾地翻身坐起,棉被紧紧裹在身上,“怎么不行?四五十还有能生出孩子的呢。叫花医女给你写个方子,调理调理……”

  张氏羞得脸热心跳,“哎呀,你想什么呢?我是说,我跟他分开这么多年了,还……能行吗?”

  “他心里还有你,就行!”封石榴斩钉截铁,“我看他心里全是你!”

  张氏抿嘴偷笑,“他就是个呆子……”

  “……”

  玉姝刚刚睡着,彩春在外头拍门,“小娘子,池郎君醒了,说要见您呢!”

  “唔……”玉姝翻个身,觑起眼睛,屋里黑洞洞的,才四更天吧,“有事天亮再说吧,叫他早点睡。”

  “哎呀,你快去看看吧,池郎君说了,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彩春颇为不耐,在外边催促。

  玉姝颦了颦眉,没有同她计较,“我这就来,别吵了阿娘和封老板。”

  彩春应了,在门口候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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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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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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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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