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苏瑾来之前,事先已经将情况说明,家丁们二话不说直接轰开陈家仓库的大门,终于在一处较为隐蔽的地点,发现那批忽然消失不见的丝绸货物。
管家老陈脸色愤怒,呵斥说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今日清晨之时,亏我还急忙跑到陈家,将货物不见的事情告诉陈厉那个混账家伙,未曾想这陈家小子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当初若不是大夫人念及旧情,加上小姐您的帮衬,他们陈家如何能够在咱们温陵立足!现如今四老爷才刚刚出事,小姐你生病微恙,他们陈家立马就露出狐狸尾巴,这吃相竟是如此的难看!实在是气人!”
苏瑾声音淡淡,说道:“商场残酷,生意不易,所以任何一个生意环节若是出了差错,就会陷入无限的失败的旋涡当中。爷爷曾经说过,在经商的世界里,适者生存并不是说要淘汰谁,而是在敦促我们要有提防之心,毕竟,像今天的情况在以后的日子里,只多不少。”
管家老陈脸色严肃,重重的点了点头。
“小姐,虽然陈家现在已经露出狐狸尾巴,但是,若现在我们对他们进行报复,大夫人那里是不是应该只会一声?”
“不用。”
屋外的雨水吹进仓库,被阴影遮住娇容的苏瑾,平静说道:“苏家,现在我说了算。”
……
唐宇洗完热水澡,换上干净整洁的上衫,看装扮果真有几分秀才学识的韵味,若是手里配上一把江南纸扇,嘴里念上几句之乎者也,反倒像是一位风流潇洒的翩翩公子。
小婉帮唐宇整理领口,仔细打量唐宇的装扮,非常高兴说道:“小姐可真是厉害!”
唐宇脸上疑惑,笑道:“你这妮子,这时候不应该是先夸夸姑爷我风流倜傥潇洒文雅卓越不凡,反而是说我家娘子厉害了。”
小婉脸色微红轻声细碎,虽然姑爷的样貌的确好看,但哪有人这般如此盛夸自己。
“姑爷有所不知,这几件衣服是小姐亲自给你做的,无论是用料还是裁缝都是小姐把关制作而成,而且,小姐真的很厉害,仅仅只是看了看姑爷,都不用亲自用尺布量身,便清楚知道姑爷你的尺寸大小。”
唐宇点了点头,倒不会觉得意外,苏瑾从小精通计算,又被苏家重点培养,尤其是裁缝布匹的生意,从小耳读目染,对于这些量身制作,自然是驾轻就熟。
只是,这件长衫的看起来虽然落落大方,但颜色跟样式却显得有些大同小异。
唐宇不仅想起华夏故国,人们习惯把日常生活概括为“衣食住行”,服饰被安排在了第一位,由此可见它在生活中的重要位置。
在华夏这个有着历史悠久的衣冠大国,不仅有丰富的考古资料记录其服饰发展的历史,在古代神话、史书、诗词、小说以及戏曲中,与服饰有关的记载更是随处可见。
伴随着民族间的相互融合,服饰的样式和穿着习俗不断演变,衣服的款式自然也是千变万化。商的服饰“威严庄重”,周的服装“华美天然”,战国以“清新”而著称,汉代则以“凝重”以流传,魏晋的“宽衣洒脱”,唐的“丰满华丽”,
而现在这个时代,尽管海内靖平,港口通商,但民族之间的融合,却是充满了各种隔阂,所以,服侍的样式尚处于融合与摸索的阶段,再加上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朱程理学的引导,但依然有其他礼学文议,对服装的身份区别依然严格,这也使得服装的创新,受到了大大的限制。
唐宇有时候坐在屋檐发呆,也曾有过其他搞怪的想法,既然苏家是做布匹绸缎生意,自己若是点出几个服饰创意,没准能够让苏家的生意更上一层,亦或许,让苏家生产一些周边,例如制作珠串手饰,亦或者是香水肥皂,在卖出服装的时候,一并宣传推广的话,效果应该非常不错,但考虑到自己不过是想,安安静静悠闲自在的享受惬意生活,很快就将取消了。
“姑爷,我今儿出去的时候,发现晋河旁边的船坊已经挂起了花灯,还有很多的秀才公子在河岸边游走赋诗呢。”
小婉整理好姑爷的衣领,又开始打扫整理房间,不一会儿,小婉跑出去洗了一盘葡萄放在桌上。
唐宇摘了几颗葡萄,丢进嘴里含糊说道:“你说的船坊,莫不是为了“小城诗会”准备的?”
小婉点了点头,说道:“的确是“小城诗会”,因为诗会是由两家学院共同举办,所以到了那天夜里晋河的岸边,可是灯火通明夜如白昼!”
唐宇笑道:“原来我们家小婉如此文才,说的时候还懂得咬文嚼字。”
小婉皱了皱琼鼻,脸色泛红说道:“若不是姑爷人好,亲自教小婉识字,我根本不识半字。”
唐宇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小婉耳根发烫,慌忙问道:“姑爷,你若是对小城诗会感兴趣的话,那天夜里可以过去看看热闹吧。”
唐宇笑道:“你家姑爷我啊,不过就是个混日子的小贩,若说在街道上边吆喝打诨,没准还能够大声喊几句,但这遣词造句朗诵诗词,实在是不擅长,过去怕是会闹出大笑话。”
小婉大声说道:“姑爷才不是什么混日子的小贩!”
唐宇笑容微僵,小婉认真说道:“小姐曾经跟小婉说过,她说,山有山的高度,水有水的深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跟短处;天才蠢才都是人才,烂泥朽木都非废物;
我始终坚信,无论什么人,只要位置对了,都能够大放光彩!”
小婉继续说道:“虽然小婉不懂得像小姐那样的说出如此的大道理,但小婉还是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就像小婉一样虽然不会煮东西,但小婉却是最懂得如何照顾小姐,照顾姑爷!!”
唐宇脸色温和,说道:“姑爷容易迷路,要不小婉你到时候陪姑爷一起去?我怕迷路。”
“嗯!”
小婉灿烂微笑,说道:“姑爷怕迷路,就带着小婉,无论去哪里,小婉都会陪姑爷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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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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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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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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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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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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