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家小姐是在说啥,吓得不轻,“小、小姐!你是被什么登徒子轻薄了吗!!”
“……”花语无奈道:“没有,我就是好奇,问问你而已。”
翠微斩钉截铁道:“小姐,这都是骗人的,根本就没有这么一回事,您千万别相信!”
花语:“唔……”
原来竟然是没有的?
那么余靳淮为什么要亲她?表达一下对革命战友的亲昵?但是这也太亲昵了吧?
花语的脑袋转不过弯来,干脆就不想了,反正她都已经答应余靳淮了,这时候反悔也太臭不要脸了。
不就是亲一下么,没准摄政王从小就缺钙又缺爱,需要人文关怀呢?
是以花语非常淡定的继续睡觉去了。
没几天,整个京城都震惊了。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摄政王的婚事。
本来好好的天命之女未婚妻和瑞王纠缠不清的摄政王原本是很可怜的,但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王爷他痛定思痛,毫不犹豫的抬了一百八十抬的嫁妆去了丞相府,求取丞相府的那个混世魔王二小姐。
这个消息一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不信的,尤其是宫中的太后,但是几番探查下来,一百八十抬的嫁妆全部都放在丞相府,丞相府也收下了,这件事显然是已成定局。
太后脸色难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余靳淮疯了不成?!竟然要娶花语!”
小皇帝倒是挺淡定,道:“不管王爷娶谁,对他的地位都没有任何威胁,母后,你那些不该有的想法还是收回去吧。”
太后恨铁不成钢的看了自己儿子一眼:“你怎么就会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你可是皇帝!是九五之尊!怎么能屈居人下!”
小皇帝慢慢的道:“可是王爷也并没有要自己坐龙椅的意思。”
太后:“他只是道貌岸然罢了!若是现在夺了你的位置,多少人要戳他的脊梁骨?”
小皇帝张张嘴,看着太后凌厉的表情,最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心里轻轻笑了一声——这都是您自己的想法吧?
想要谋朝窃国的,从来都不是摄政王。
……
外面闹得沸反盈天,花语这个当事人却完全没当回事,坐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晒太阳,
翠微坐在一边给她剥坚果,表情还是呆呆的,不明白自家小姐怎么就要嫁给摄政王了,在她看来,摄政王那就是天上的神仙,而自家小姐是凡尘中最富贵的花,这两人怎么会在一起呢?
花语瞥她一眼:“想什么呢?”
翠微:“……小姐,您真的不是被逼的么。”
花语笑了笑,“想什么呢,谁能逼我?这不是看人家王爷的未婚妻被我给搞没了,总要宽慰人家一下的嘛。”
翠微不可置信:“所以您就把自己嫁了??!”
花语笑得不行:“你家小姐像是那种好人吗?就是吧,我觉得摄政王这人不错,开出的条件也挺好,婚后我们各过各的,谁也碍不着谁,和现在是一样的,并且还没人敢指指点点——摄政王妃,威风不威风?”
翠微欲言又止。
她想,真有男人能放着家里这么一个身娇体软的大美人不动?摄政王她不知道,但是知道若是自己是个男人,一定会忍不住。
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的。
不管别人怎么惊掉下巴,这场婚事还是定了下来,花语在家里安安心心的待了两月,就被十里红妆的接去自己挺熟悉的摄政王府了。
不过到底是有些不一样了,她第一次来的时候,用的是姨娘的身份,如今却是王府的女主人,
整个看上去和摄政王人一样冷冷淡淡的王府披红挂彩,分外热闹,花语从盖头的缝隙里看了一眼那块先帝亲题的牌匾,才终于意识到自己以后都会住在这里了,这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和搬家是截然不同的意义。xǐυmь.℃òm
难怪那些女孩子出嫁的时候都会哭的肝肠寸断了。
花语抿了抿唇,刚想伸手去牵喜娘递过来的红绳,却见男人骨节分明的手直接越过了绣球,牢牢的扣住了她的手,
花语的后背忽然一凉。有种被这个男人拉住了之后就再也摆脱不了的错觉。
但是那个人的动作分明是温柔的,哪怕周围人都在为这惊世骇俗的行为低呼。
余靳淮牵着自己新娘的手进了王府,拜堂成亲。
花语被送进了洞房,坐在喜床上有些无聊,最后干脆自己揭了盖头,坐在桌边吃糕点。
即便是摄政王的大喜之日,也没人敢灌他酒,是以他很快就回来了,花语听见脚步声,赶紧坐回床边,把盖头重新盖上了。
余靳淮其实知道花语那些不规矩小动作,不过他并不在乎这些礼仪,只是在挑开那张绣着鸳鸯戏水的鲜红盖头时愣了愣。
一身嫁衣的少女和平时的样子截然不同,凤冠霞帔原就是女子一生最美的服饰,这些霓裳金线将她衬的格外好看,恍若神仙妃子,彩绣辉煌。
花语一双清澈的杏眼抬起来,“怎么了?”
“……没什么。”余靳淮低声道,牵起她的手:“来把合卺酒喝个吧。”
花语很听话的喝了酒,松口气,小声问:“是不是就没什么礼节啦?我娘说合卺酒喝完就结束了!”
“还有一礼。”余靳淮顿了顿,还是道:“敦伦之礼。”
花语:“……”
她嘴角抽了抽:“……那什么,咱们是形式婚姻来着,就不用敦伦之礼了吧?”
余靳淮很好说话:“好。”
花语松口气,觉得摄政王他可真是个好人,当即也不提什么分床睡的事情了,新房里就一张床,她总不能让堂堂王爷去打地铺吧?
是以她自认为十分大方的把床分成两半,认认真真的道:“你一半我一半,我们就是好伙伴,以后合作愉快啊!”
余靳淮不动声色的道:“好。”
花语愉快的笑了笑,坐到铜镜前准备把头上的东西卸下来——实在是太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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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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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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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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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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