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鹊将手上的绣棚放下,看着她一边唉声叹气一边缠着线的主子,担忧的问:“姨娘,您怎么了?”
花语幽幽地道:“今天早上,我经历了我十几年来最跌宕起伏的半个时辰。”
喜鹊:“您到底怎么了?”
花语看了眼手上大红色的绣线,慢吞吞的道:“喜鹊啊,我给你举个例子哈,比如说,你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哥哥,他叫做王大牛,一直都跟你们一起勤勤恳恳的种地来着,但是某一天你发现,这个哥哥的本其实叫做上官大牛,是一个十分尊贵的王爷,你会怎么办?”
“……”喜鹊说:“奴婢并不觉得王大牛和上官二牛有什么区别,他要是变成了王爷,那也是他的事情呀,跟我有什么关系?”m.χIùmЬ.CǒM
花语:“……”
她忧伤的叹口气:“姐的愁闷,你不懂。”
喜鹊:“……”
她叹口气,同情的道:“姨娘定是在王府里闷坏了吧!要不然奴婢陪您出去走走?”
“还能出门?”
“为什么不能?”喜鹊更加疑惑了:“王爷并没有说不准您出门啊。”
“……”对哦。余靳淮从来没有说过不准她出门什么的,都是她自己觉得余靳淮肯定不会让她有机会逃走,所以也就一直忽略了能不能出门这个问题。
她立刻精神百倍的站起身:“行行行,我们出去走走。”
喜鹊将手上的绣棚放下,赶紧提着裙追她:“姨娘!您等等奴婢呀!”
花语其实早就将京城的每一个地方都逛过了,但是不管怎么熟悉,这繁华了千百年的老城承载了太多的兴衰荣辱,是如论如何都看不完的。
她今天还是化了一个妖艳贱货的妆,为了不那么惹眼,特意带了面纱,但是就是这样,回头率还是高的很。
花语的在街边的小摊子上看见了一对铃铛造型的耳坠,不会发出声音,但是挺别致的,上面雕了许多的花纹,她拿给喜鹊看:“好看不?”
喜鹊点点头:“好看的。”
花语便道:“这个我要了。”
老板立刻笑眯眯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花语将耳坠放进了喜鹊的手里:“喏,给你买的一点小礼物。”
喜鹊一愣,赶紧道:“不不不不……奴婢怎么能要您的东西呢……”
花语啧了一声:“你就当我赏你的,收着吧,小东西又不贵重,漂亮而已。”
喜鹊小心翼翼的捧着那对耳坠,腼腆的笑了一下:“……谢谢您。”
花语摆摆手,“别爱我,没结果,我喜欢高大英俊的,你这种柔柔弱弱的不对我胃口。”
喜鹊:“……”
花语在街上闲逛,断断续续的买了不少东西,直到喜鹊都拿不下了才罢手,找了个曾酒馆吃饭。
喜鹊很拘谨,不敢跟花语同桌而食,花语废了好大劲才让她坐下来。
这样一对比,她就不由得有点心累,翠微那丫头跟她没大没小的,两人单独吃饭的时候都是对面而坐。
花语点了几个菜,漫不经心的看着窗外,忽然听见一道清朗的声音:“……您能来,就已经是天大的荣幸了。”
另一个温和舒朗的声音缓缓道:“原公子不必如此客气,在下不过闲云野兽,当不起公子如此大礼。“
听见这声音,花语一直敲着桌面的手指顿住了,就连脸上的笑意也褪去了三分。
她侧头,果然就看见隔着一道珠帘的地方,站了一大群人,基本上都是花语认识的人,京城那一帮纨绔子弟和一些世家小姐。
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身白衣纤尘不染的身影。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就好像与世界隔绝,所有人都走不进他的天地。
一别经年,一别经年。
整整六年。
男子似乎若有所感,偏头看了过来,花语不躲不避,直直的与她对上了视线。
那人的眼睛如同记忆中般温柔,但是剥开这层温柔的表象,他的内里是冰冷的,不带一丝杂质的冰冷,看似温和有礼,实则或许他连天地法则都不放在眼里。
温和,又狂傲。
两人对视良久,原公子疑惑的问:“……大人?”
男子淡淡道:“恍惚像是见着了故人,麻烦几位先行,在下稍后就来。”
原公子看了眼珠帘之外,只能隐隐约约的看见有两个女子,看不清面容,他也不敢多问,吆喝着一群狐朋狗友走了。
男人上前两步,两根素白修长的手指挑开了珠帘,他就站在珠帘之內,看着花语。
花语忽然笑了一声:“……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吗,帝师大人,相去数年,还识得故人否?”
她轻佻的将他比作秦楼楚馆里伎子,男子也没有丝毫动怒的意思,反而笑了一下:“……你长大了许多。”
花语嗯了一声:“六年了,我自然长大了许多,我还以为你不会再回京城了。
帝师终于放下珠帘,慢慢的走到了花语面前,喜鹊已经惊呆了,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家这位小小的姨娘竟是认识帝师的。
他一身风华,如修竹茂茂,如明月之辉,缓缓地朝花语伸出手:“抱歉。”
花语看了他一会儿,才伸手搭上他的手,却是将他猛地拉了下来,揪着他的衣领,挑眉一笑:“你以为我还是小时候啊,你说一声对不起,我就什么都原谅你。”
帝师精致的眉宇之间浮现出几分无可奈何,那其实更像是一种纵容宠溺,能让人溺死在那无边的温柔里。
花语啧了一声,松开他:“你怎么又是这表情?别把我当成小孩子。”
帝师在她旁边坐下,道:“今日我还有别的事,不能陪你太久,你在王府,没事吧?”
花语就知道自己的事情瞒不过这个老贼,也不徒劳挣扎了:“还成,就那样,小命没有危险。”
“那就好。”帝师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你先吃饭,我去那边的包房。”
花语哦了一声:“你什么时候跟那群斗鸡走狗的纨绔有交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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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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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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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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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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