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声音仿佛是沙子磨过玻璃纸,让人耳膜发疼,但是发音是很地道的京话,应该是本地人。
花语说:“你一个人住吗?”
女人愣了愣,好一会儿才道:“一个人。”
“你为什么要住在这里?荒无人烟的,你不害怕吗?”wWW.ΧìǔΜЬ.CǒΜ
女人怪异的笑了一下,她脸上的皮肤仿佛干树皮一般,这一笑,就仿佛是一棵树上的树皮在蠕动,有点吓人,“我是个瞎子,住在哪儿都是一片黑,有没有人都没关系。”
花语说:“还是有人的地方热闹点。”
女人摇摇头,嘀嘀咕咕的道:“他们都嫌弃我,不喜欢我……”
花语没再说什么,只是笑了一下,“那阿姨你先歇着,我们还有事。”
女人没有再说话,摸索着把自己千辛万苦拎回来的袋子拖进了仓库深处。
花语找了小山坡,让特编队的人都聚集过来,道:“你们都清楚这个任务的难度么?”
众人面面相觑一会儿,池景润道:“听说绑匪都是雇佣兵,应该算是所有任务里最难的。”
花语晃了晃手指,眯起眼睛道:“不是应该,就是最难的。”
“那……”小胖子咕哝了一下,还是道:“那1队……可以做到吗?”
花语笑了一下,“这个啊。”
“对半吧,不太确定,如果他们有脑子的话,基本上没有问题。”花语看了伍煦那边一眼,忽然道:“为了预防我们渔翁得利,伍煦可能会先解决我们。”
特编队一惊:“刚开始就搞自相残杀啊?”
锦衣玉食的大少爷根本就不能体会在战场上的血腥残忍,也不能理解人到底能够卑劣到射门程度。
花语没多解释,反正他们迟早是会知道的。
花语隐隐有个猜想,但是太过于骇人听闻,花语一直在思索伍煦有没有这样的胆量,这种感觉是空茫的,花语找不到一个事实依据,但是花语就是觉得不安,尤其是到了雀蓝山这个地方之后,那种压抑的感觉就更加的明显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池景润的那个鬼故事加成。
花语将信号机分发给每个人,确保大家都有一层安全保障后,才跟他们说明了自己的计划。
众人听得一愣一愣的,隋慕忱这孩子骨子里还是挺正直的,有点不敢相信的说:“教官,这样的话……也太损了吧?”
花语嗤笑了一声:“我告诉你,要是伍煦也想到了这个办法,会毫不犹豫的这样做,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兵不厌诈。”
池景润道:“你跟着我们上山,不算违规么?”
花语道:“规则只是说不准插手任务,但是可以制定方案啊,我跟着你们实时指挥,怎么就违规了?”
……是哦,规则里好像还真的没有说不行。
其实少爷们看着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样子,但是其实心里都很清楚,自己是绝对不可能赢得了1队的,有花语跟着,他们虽然不觉得就能绝地翻盘,但是起码有种安慰感——没准不会输得太惨呢?
要是到时候被1队的人按在地上捶,那就太丢脸了。
夜里八点整,即便是夏天,太阳也已经落到了地平线,黄昏已经过去,天边灿烂的晚霞也渐渐消失,最多不到十分钟,黑暗就会笼罩下来。
上雀蓝山的路有两条,一条是开辟来运货的,可以通过卡车,但是毕竟是山路,十分之陡峭,敢开着车上山的,绝对是有二十年驾龄以上的老司机。
另一条则是员工们为了省力气而开辟的小路,经过了这么几十年,早就已经被茂密的植被覆盖了,完全看不出路的样子,白天里还好一点,晚上的时候,不仅会更加危险,各种蛇虫鼠蚁也就都出来了,先不说毒蛇猛兽,就是山里的毒蚊子也够人喝一壶,这蚊子还和平时见到的不一样,每一个都体型硕大,被叮上一口就是一个红肿的大包,特别的痒还疼,被抓破了之后就会化脓,严重的还会造成感染,也有人被毒蚊子咬了之后感染死亡的案例。
要想隐蔽的上山,肯定是选择小路比较安全,花语在山脚下没动,好一会儿才慢吞吞的从自己包里掏出了一瓶花露水,对着每个人都滋了一下,鲁毅仲的脸立刻就绿了。
一来是他那闻惯了昂贵香水味的鼻子实在是受不了sixgod刺鼻的味道,二来是滋花露水所带来的信息:“教官,我们走小路啊?!”
“卧槽!我会直接被蚊子咬死的!”
“教官我怕蛇……”
“山里会不会有老虎!”
花语:“……”
她将花露水放回去,道:“谁说我们走小路了?我脑子又没有包。”
于是两分钟后,特编队跟1队在大路上不期而遇。
花语:“哟。”
1队:“……”
花语十分自来熟:“结伴而行?”
1队:“……”
花语说:“要不然大家一起把人质救出来,然后石头剪子布,谁赢了谁把人质带走完成任务?”
众人:“……”
完全不想跟这个人说话。
伍煦道:“石头剪子布就算了,大家还是各凭本事吧。”
花语说:“那你们完了,不跟我合作你是要后悔的。”
伍煦:“……”
花语和特编队带着一身清香的花露水味道一马当先,走在了前面,1队有人道:“队长,就这样让他们走前面?”
伍煦漫不经心道:“我们比的是谁能把人质送下山,而不是谁先上山。”
……
说是大路,但是毕竟荒废了这么久,路面上生了很多的植物,只是没有小路那么茂密而已,还能够借着狼眼手电筒的光看清楚前方弯曲的路面。
这个时候,特编队就体验到了花露水的好处,因为这东西在,很少有虫子和蚊子来骚扰,1队的人却是被咬了满头包,加之夏季的作训服纤薄,有的大蚊子和虫子的口器甚至能刺破人的衣服,简直防不胜防。
花语回头,用手电筒晃了一下伍煦的脸,发现他额头正中间被咬出了一个硕大的红包,看起来分外的喜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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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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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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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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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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