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着孩子,我发觉我总能不自觉的笑出声来。
尤其是在我用母乳将他喂养了几个月后,渐渐地我发现我对他的感情越来越深。
我知道,如果再这样下去,我将越来越舍不得这个小生命,越来越舍不得自己和他的孩子。
经过了漫长的挣扎,最终我做出了人生中最艰难的决定……
我忍着痛苦和不舍,将自己的亲骨肉交给了最信任的人。
我知道,他会护着孩子平安长大。
又或者,他会将孩子交到独孤离君的手里。
不论他怎么做选择,孩子都会平安长大。
只是,可能我无法看到他长大了。
不过那也没关系,只要他平安长大就好,他长大了一定会跟独孤离君很像吧?
只要想到这些,我总能愉悦的笑出声。
当一个人做出决定后,接下来就是勇往无前。
所以,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里,天刚灰蒙蒙亮,我就轻手轻脚的动身了。
我知道,在这条复仇之路上,我的结局注定是死亡。
可我不能这样无动于衷的苟活着,他就算再不堪,他也是我的父亲啊,是最疼爱我的父亲啊。
我明知道他死于谁的手里,作为他精心呵护着长大的女儿,我怎么能狼心狗肺的活着?怎么能不去复仇呢?
我必须,为他报仇。
在沐长安和南辰大婚前夕,我潜入了皇宫,潜入了书房。
我原本有机会将他杀掉,可当我看到他励精图治的样子,看着他深思疲惫的处理着奏折,那些关于他是个明君的传言全都涌尽了我的脑海。
所以我改变了主意,自尽了。
我想,这大概是我最好的结局。
想我司马明月这辈子,半生糊涂,做了许多伤害人的事。
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我伤害了别人,所以独孤离君才出现,让我尝尝什么叫做求而不得。
不过,我不后悔。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依旧会选择与他相遇。
这就是我司马明月,对爱,终身不悔,且死不悔改。
……
独孤离君躺在青色的草地上,临河而坐,他身上依旧穿着最显眼的红衣,在这片青色的、生机盎然的草地上尤为惹眼。
他微闭着眼睛,时间转眼十五年匆匆而逝,可岁月在他身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的痕迹,甚至连眼角皱纹都没有一丝。
在河的对岸,一个身着蓝色锦袍的少年走了过来。
他手里拿着一把狗尾巴草,嘴里还叼了一根,那走路的慢悠悠的姿态像极了行走在世间的纨绔,可那眼底的清明和眉宇间的正义凛然却又是那般明显。
当他看到独孤离君随性的躺在地上时,狭长的丹凤眼里闪过一抹邪肆的笑。
下一刻,他纵身一跃,飞到了独孤离君的跟前,手里的狗尾巴草瞬间化作武器,朝着独孤离君袭去。
就在他以为自己要得逞的时候,独孤离君突然睁开眼睛,一个翻身躲过了他的攻击。
随即起身,两人纠缠在一起打斗,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直到半个时辰后,独孤离君伸手掐住了少年的脖子。
“你输了!”
“你就不能让我赢一次吗?”蓝衣少年打掉独孤离君的手,有些气馁的说道:“都这么多年了,你的本事我差不多都学会了,义父,你就放我下山吧。”
“你就这么想下山?”
“那当然。”蓝衣少年道:“你都拘着我这么多年了,从小到大我就在这山上长大,从未见过外面的世界如何,难不成我一辈子打不过你,你就一辈子都不放我下山?”
“你从未见过外边的世界如何?”独孤离君听到他这话,毫不留情的拆穿他,“你真以为你背着我偷偷下山干的那些事情我不知道?”
“义父,你……”蓝衣少年本想反驳,可在看到独孤离君眼神起了变化的时候,说话的气势立即弱了下去,“既然你都知道,为何不阻止我?”
“那你明明都已经打得过我了,为何每次都还让我赢?”
“我没有,是义父你太厉害了。”
“少拍马屁。”独孤离君斜了他一眼,道:“你的那些小心思,别以为我不知道。”
“义父……”
“好了。”独孤离君打断他的话,“你既然那么想下山,那就下山去吧,反正这些年我能教你的东西都已经教给你了,就算你独自一人下山行走江湖,我也放心。”琇書蛧
独孤离君说到这儿,又看了蓝衣少年一眼,“只要你不惹事,不惹到厉害的大人物,应该没有人能奈何得了你。”
“义父,你……你不跟我一起下山吗?”蓝衣少年眼底带着渴盼,“要不,您跟我一起下山吧?您看您生得如此英俊,您要是不跟外边的人说您的年纪,就我俩一起走在街上,别人一定会认为我俩是亲兄弟而不是师徒。”
“废话真多!”独孤离君打断他的话,皱眉道:“你到底要不要下山?不下山就给我滚去钓鱼,午膳给我做全鱼宴!要下山就赶紧滚,别留在这儿碍我的眼!”
蓝衣少年听到他的话,有些为难道:可是……我若走了,就只剩下您一个人在山上了,我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独孤离君凉凉的看了他一眼,“我这么年轻,腿脚都很方便,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想吃什么喝什么都能自己做,又不是老得路都走不动了,吃饭都需要人侍候。”
“话是这么说,可是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是徒儿在照顾您,如今我若离开了,您一个人吃饭连生火都不会,您……”
“闭嘴!”独孤离君被蓝衣少年这么一说,不自在的轻咳了两声以此掩饰自己的尴尬,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我从不做饭那是为了锻炼你,做饭这些事情那么简单,我怎么可能不会?就算我做得不好,我也可以慢慢学,哪里轮得到你小子来操心?还真以为你不在山上了,我就无法生存了?”
独孤离君后边的话越说声音越小,但是蓝衣少年还是听到一清二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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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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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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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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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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