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杨焱今年不过十七岁,但却守护身后的墓地已经足足有五个年头了,正是年少的我自然不甘一辈子都与黄沙白骨为伴,所以曾不止一次的想要离开这里。
但每一次只要我想要离开,就总会有各种倒霉事降临到我的身上,特别是上一次,我前脚刚下了山,马上就病倒了,足足烧了三天,差点小命就没了。
自那次之后,虽然心中依旧很是不甘,但我还是不甘再离开这墓地半步,老老实实地继续守了半年的墓。
原本我以为自己会一直守下去的,但是直到昨天一网聊许久的妹子约我出去,我的心里就好像长了草一样,离开这鬼地方的念头开始不断的疯长。
终于,我下定决心准备再次离开这里,我下这个决心倒不是对那妹子有什么奢望,而是就算去工地搬砖也好过在这里守墓守一辈子强吧?
耳边不断响起阵阵雷霆之声,声势很是吓人,但却一直干打雷不下雨,倒是风却越来越大了,吹的我浑身上下都一片冰冷。
但这对我来说,却是一件好事,因为上次我就是冒着雨跑下山的,结果就被大雨给淋病了,希望这一次不会像上一次那样倒霉。
心中刚升起这个念头,我就连忙用力朝着地上吐了几口吐沫,想要把晦气都给吐掉,但就在此时,我的耳边却是忽然传来了一道树枝碎裂的声音。
虽然那声音很不起眼,但却把已经是惊弓之鸟的我给吓了个够呛,在经历过之前的那几件事之后,我便愈发的胆小了起来。
下意识地,我从地上捡起了一根棍子以作防身之用,虽然这里并不会有什么大型的野兽,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十三岁那年第一次想要逃离这里而被野狗给咬的半死那件事。
有了防身的家伙儿,这无疑让我的胆子大了许多,所以下意识地我便再次回头扫视一周,在确定自己还没有离开帽子山的范围之后,我这才不由暗自松了一口气。
按照我以往的经验,只要我人不离开帽子山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有事,一旦下山不超过两个小时之内就一定会出事。
因为风声很大的缘故,当我驻足仔细聆听的时候,便再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因为着急要赶紧离开这里,所以我也没有多想就准备继续自己的逃跑大计。
可就在我刚将脚迈起来的刹那,耳边却是再次传了树枝摇晃折断的声音,与之伴随而来的还有一道类似于女性痛苦的呻吟声。
因为疑似听到了女性的呻吟声,我不由再次停下脚步来,俗话说光棍打三年,母猪塞貂蝉,对于正是青春期又很少见到活人的我来说,女性是一种我特别好奇特别想要亲近的存在。
不知哪来的一股勇气,我状着胆子循着声音的来源处缓缓走了过去,心里既激动又紧张,连手心都在冒汗。
为了防止被当做是坏人,所以下意识地我便张口轻声开口喊道。
“喂,有人么?需不需要帮忙?”
一连呼喊了好几声,除了耳边呜呜的风声之外,便再也没有任何别的声音,这不禁让我怀疑是不是听错了。
就在我正自我怀疑的时候,却是无意中瞥到了一抹显眼的白色,下意识地向前走了几步,我终于确认眼前这是一个女人,一个起码从背影来看很是不错的女人。
对方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依旧背对着我,一袭雪白的衣裙随着呼啸的狂风不停的摆动,整个人也连摇带晃的,让人很是担心她会被风给吹走。
壮着胆子,我轻声开口喊道。
“姐姐,马上就要下雨了,赶紧下山吧,要不然被雨淋了会得病的。”
我好心提醒她,怕对方重蹈我的覆辙,但对方却依旧没有任何的动静,就那样面对大树站在原地,高挑的身躯被狂风吹的是左摇右晃。
虽然对方并没有搭理我,但我却并没有感到生气,因为我已经好久没有跟人,特别是女人说过话了。
我下意识地走了过去,想要让对方赶紧离开这里,因为我知道,她如果继续待在这里的话一定会遇到危险。
为了不吓到对方,我走路的时候特意发出了一些动静,但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一直都没有任何的反应,甚至当我走到她的背后,距离她只有咫尺之遥,对方已经没有任何想要回过头来看我一眼的意思。m.χIùmЬ.CǒM
我壮着胆子,强忍着心中的激动,一边伸手去拉对方的胳膊,一边轻声开口喊道。
“姐姐,赶紧回家吧,要不然……”
话还没有说完,我就住了口,因为当我拉住对方的胳膊之上,我看到的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样如花似玉的容颜。
恰恰相反,这是一张因过度发紫而导致有些变黑的脸,她眼睛瞪得圆圆的,看上去很像是人们所说的死不瞑目,但她的嘴角却微微上挑,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一丝显得有些诡异的笑意。
看着那正在不断晃动的紫黑面孔,上一刻还有些激动的我此时只感觉大脑一片空白,虽然我守墓五年,常年与死人为伴,但眼前的这具女尸还是把我吓得够呛。
此时此刻,我的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跑,有多远跑多远!
我就好像受惊的啮齿动物一般,撒腿就跑,但没跑几步,我就停了下来,因为当理智战胜恐慌之后,我发现那具女尸的肚子很大,像是怀了孕,而且起码有八九个月。
如果我跑了的话,就这荒郊野外估计十天半个月都不会有人来,那女尸肚子里的孩子肯定早就成为蝇虫的美味佳肴了。
虽然我并没有上过学,但我知道,这女人如果是刚断气的话,那么她肚子里的孩子有很大的机会能活下来。
如果我转身就跑的话,那么就是一尸两命,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我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倒不是我的道德水平有多高,而是我知道,一尸两命有多么的恐怖,特别是她死在哪里不好,偏偏死在帽子山这个鬼地方。
虽然心中仍有些恐惧,但我还是硬着头皮向着那具女尸再次缓缓走了过去,我想帮助对方,不为别的,只为那孩子和我自己的命。
下意识地,我抬起头来,一滴红色的液体正好滴落在我的眼珠之上,我只感觉一道阴冷的凉意瞬间袭来,眼前便只剩下鲜红一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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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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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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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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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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