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已婚少妇生存实录>第 100 章 吴衡秋番外
  冬天最冷的时节,吴家娶了妻。

  哪怕是最热烈的红色也暖不了这铺天盖地的寒,相反,一片白茫茫中的那一抹红反倒是格外的刺眼。

  成亲前几日下了一场鹅毛大雪,半夜吴衡秋醒过来,外面一片静谧,雪扑簌簌地落下来,堆积在窗前细细的枝桠上,清脆的折断声清晰可闻。

  吴衡秋照例是睡在外院书房的,哪怕是这般冰天雪地的时节,他也只是被褥厚一些罢了,这是年少苦读留下来的习惯——太过温暖安逸的环境总容易让人丧失斗志。

  吴老太太心疼他,给他屋子里点上热融融的火盆,在他被窝里塞上滚烫的汤婆子,母亲自从那场病后,腿脚便不那么利索了,他看着她巍巍颤抖的手,道:“我习惯了这般,娘。”

  老太太扶着床檐儿坐下,拍拍铺得整整齐齐的被窝,笑道:“过两天有个知冷知热的,娘就不管你了,也学着那些官家夫人,做个闲人,听听戏,看看花。”

  吴衡秋本不欲再娶的,他觉得自己没有妻缘,第一任妻子早亡,第二任妻子闹了个和离的下场。可是母亲眼瞅着老去,她总是念叨着,怕有一天自己去了,这宅子便彻底没了人气儿,两个孩子也跟着他一个男人家家的吃苦,“还xiumb.com

  是要娶一房的。”说这话的时候,她浑浊的一双眼看向虚空里,仿佛看到了许多年后,“总不能孤零零的一人。”

  吴微嫁人之后,并不常回来,她许是恨了吴衡秋将她草草嫁给了并不显赫的人家,就连成亲当天,吴衡秋要背她出去,她都冷冷的拒绝了,吴衡秋便觉得,富贵当真迷人眼,,能叫自己那温顺的小妹妹变个人。

  火盆里的炭火早就熄灭了,被窝里的汤婆子倒是依旧温暖,吴衡秋翻了个身,前胸拥住被子,后背便露了出来,他穿着单薄的寝衣,凉意好像爬山虎,从后腰一寸一寸爬到脖颈。

  没由来的,他便想到了那个像小火炉一样的女人。

  他们成亲也是在冬天,新婚燕尔的时候,他尽管当时不耐烦,体面还是要给她的,日日同她宿在一起,她惯会享受,屋子里烧了地龙,还要点上炭盆,被窝里塞着汤婆子,手里还要抱一个手炉,一直到他上床了,她才快快乐乐地丢掉手炉,来抱他。

  他身上总是带了刚从外面进來的清寒,她靠近他时被激得一哆嗦,但是还是在他身上蹭着脸,笑嘻嘻道:“你身上好凉啊,快到我的怀里来。”

  她的确是十分的温暖,睡觉要用手脚牢牢巴住他,他常常半夜被热醒,就轻手轻脚地躲开她,自己往边上靠一靠,甚至都没等他睡熟,她的手就又伸过来了,无意识地搭在他的脖子上。

  她是那样热情、直白的人。他从前不觉,后来每每想起来都觉得遗憾。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她粘着他,当初是他不懂得珍惜,只是觉得饭。

  她不再粘他,他总是回味。

  吴衡秋摇摇头,自从她结婚后,他便告诚自己,不要再想她,潜意识里便觉得,这样是不尊重的,不尊重她。

  她成亲那日,他其实去了,远远地混在人群里,看她红衣耀眼,淮阳侯将她背出来,喜娘扶着她坐进喜轿里,大红的盖头遮住她的眉眼,吴衡秋恍惚,她的眉眼他已经快要忘记了。

  忘记也好。他想着,看到那男子高头大马在喜轿前,春风得意,脸上的笑是那般的恣意,他娶到了心心念念之人,怎么可能不快活。

  吴衡秋在床上辗转,被窝里的那点儿热气儿转而就散没了,他索性披着衣服起来。

  窗前一片雪色,白得刺眼,西厢房的昏黄的灯光反而不那么显眼。恪哥儿随着他在外院住,晚上睡觉是一定要亮一盏灯的,有一次他等他睡着了将那灯吹灭了,没等他走出去屋子,恪哥儿就哼哼唧唧哭起来。

  两个孩子都不似别家小孩那般调皮,怡姐儿本身是个胆子大的,爱说爱笑的,这两年年纪渐长,渐渐也沉静起来;恪哥儿胆子小,哪怕是跟着亲外祖父开蒙,也总是怯生生的,他现在也大了,吴街秋也思量着让他去学堂,可是却总担心。

  成来的那天,吴衡秋喝了些酒,他一向是冷静克制的人,讨厌酒这种东西带来的不确定感,便极少喝酒,许是很

  久没喝酒了,他很快就喝多行,有些晕,有些飘。

  同僚打趣他:“吴学士今日果然高兴。

  两年前,他在翰林院的首个三年任满,留馆做了侍讲学士,他学问扎实,说话不卑不亢,但是又不失婉转妥帖,

  深得皇帝看中,常伴皇上左右,新皇登基,他因为从不站队,也并未失宠于人前。

  他只是摇头,席尽人散,残羹冷炙,吴微操持着下人们打扫,这些年他好歹攒了点儿银子,换了一座大一些的

  宅院,也又买了些下人,关起门来,也是呼奴使婢的吴老爷了。

  他瘫坐在椅子上,一手搭在额头上,远远看着吴微操持着家务,她梳着妇人的发样,有着和自己一样的丹凤眼,

  说话做事也不是那个文文弱弱的小女孩样子了,倒是显出几分飒爽来。

  吴微看见了他,吩咐完身边的丫鬟,带着两个粗壮的婆子过来了:“哥哥还不回房,别叫新嫂嫂等急了。”

  吴衡秋确定自己有些醉了,吴微这般似是关心他,他有些感动,招招手,问道:“你怎么老不回家?”

  吴微脸上浮起一层无奈的笑:“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哪里方便总是回家。”上有公公婆婆,下有小叔子小姑子,给人做媳妇儿,总是身不由己多一些。

  “你,你可是恨我?”吴衡秋摆脱了婆子的手,执拗的问道。

  “哥哥醉了。”吴微愣怔了一会儿,轻声道。

  新嫁娘是工部一个小主簿的女儿,幼年便没了母亲,丧母长女本身在婚嫁上就艰难些,继母又刁难,再赶上祖父母相继离世,先皇驾崩,这般一拖便拖到了21岁。

  是个格外沉静的女子,吴衡秋踏着踉跄的步伐回房的时候,她己经卸下了钗环,换上了大红的疫衣,正靠在床

  头绣花。

  吴衡秋推开门,她听见门响,将绣绷随手放在床边的簸箩里,起身去扶他:“你回来了。”

  仿佛十分的熟稳,似是相识经年。同锦姝截然不同的人,锦姝是热情的,是热烈的,是太阳,是光芒,是他再也,再也不能想念的人。

  昊衡秋摇摇头,就着她的手,扑到了床上,大红的床褥,柔软又温暖,她拍拍他的背道:“去洗洗再睡,一身的

  酒气。”

  “你叫什么名字?”吴衡秋瓮声瓮气道。

  “如星,我叫如星。”她道。

  如星,如新,真好,吴衡秋翻个身,仰躺在床上,长长的呼了一口气,从此能都是新的了吧。

  那些追悔莫及,那些念念不忘,总有一天,会被他统统丢进记忆深处,别碰,别碰。

  他侧身抱住如星的侧腰:“如星,如星。”

  而她只是温柔的摸摸他的头,道:“你喝醉了,洗洗睡吧。”

  他卑鄙也好,他无情也罢,他太想从那种怀念中挣脱开来,这个温柔的女人,和那人截然不同,哪怕是扮演,他也要扮演成一个爱着她的男人。

  也许时间久了,人人都道他同如星郎情妾意的时候,他便也能告诉自己,他真的忘记了。

  可是忘记,从来不需要告知。

  后来,人人都说,如星好福气,昊大人是难能一见的好男人,从不眠花宿柳,下了值就回家,家里只有一个贤妻,连个通房都没有。

  赶上休沐日就陪着夫人回娘家,大包小包一大堆往娘家搬运,春天去京郊踏春,秋天去弘福寺赏红叶,当真是神仙眷侣。

  时间过去许多年,昊衡秋做了阁老,位极人臣,又从阁老的位置上功成身退,每日含饴弄孙,莳花弄草。修篱烹茶。他的头发全白了,也不再是个严肃的老头,多年的官场浸淫,他早就成了一个笑面虎——至少面上不再严肃。

  这一日,程家的讣告传来,程家四老太太去了。

  听到下人来报的时候,吴衡秋正在浇花,拎着小巧的花壶,手一抖,那水就淅淅沥沥地浇到了外面,还是小孙

  女叫他:“爷爷!水都洒出来了。”

  他恍然,忙颤颤巍巍放下水壶,摸摸小孙女的头,小孙女乖觉地扶着他坐下,那水沿着桌子边儿流下来,直洒

  了他一身,他摇摇头:“老了,不中用了!”

  一旁的小孙子拍着手道:“爷爷尿裤子了!”

  他坐在桌前坐了良久,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了,孙子孙女见他不说话,蹦蹦跳跳去了一旁玩。

  孩子的欢笑声不时传到他的耳朵里,他听见了便抬头招呼一声:“慢点跑!”

  小孙女回头冲他笑:“知道啦,爷爷。”

  后来,他还是穿戴整齐去吊唁她。人这一生,总是太匆匆,他活到73岁,汲汲营营一辈子,许多事都已经忘

  记了,却独独记得他上次见她,还是她和程文成婚,那是快50年前的事儿了。

  总是如比,若是不再刻意留意,便再也见不到了。这么多年,他刻意不去想,不去找,倒不是相忘于江湖,而是不想给她添麻烦。果真,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世界那么大,如非刻意,哪里还会再见。

  可能在某个上元节的灯会上擦肩而过过,可能在不同的时间看过同一片红叶,可能淋过同一场雨。他曾去过她家的铺子;和她家大伯二伯在官场上打过交道;她母亲去世的时候,他设过路祭;长孙娶媳妇儿的时候甚至考虑过她家的孙女儿。

  有那么多个机会,他们可能再见,但是都没有。

  他去见她最后一面,站在她的灵位前,颤颤巍巍弯腰,心中默念一句:“好久不见。”

  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他又寂寞地活到了八十四岁,妻子、弟妹、甚至怡姐儿、恪哥儿都去了,那

  些早年的同僚朋友甚至是宿敌都去了,而他,还孤单的活着。他总是想,是否自己早年作孽颇深,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叫他承受这种孤独。

  祸害遗千年。

  还是一个隆冬,祖父迟迟没有起来吃早饭,小孙孙牵着重孙子去叫他,他穿戴整齐,直挺挺躺在床上。重孙子

  扑上来,奶声奶气道:“太爷爷起来啦!咦,太爷爷哭了。”

  上了岁数后,他越发受不得寒,便也学会了享受,屋子里火盆烧得旺,地龙蒸腾得空气都带着飘渺,可是他的身体,再也暖不起来了。

  重孙用温暖的手帮他擦去了最后一滴印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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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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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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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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