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氏族部落都有自己的祭祀神,也就是图腾,各部落会将图腾形象刻画在部落领地界石之上,这种信仰对于生产力低下的原始人而言,是无比尊崇的,也意味着难以轻易变更。
原始人对人类起源和繁衍知之甚少,而他们生存在严酷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这种对神明的憧憬和向往,促使他们在疾病、天灾、人祸时得以有精神的寄托。
因此这几人的为难之处,秦悦梁简心知肚明,但一个部落的崛起倘若没有统一的文明与信仰,必将是一盘散沙。wWW.ΧìǔΜЬ.CǒΜ
空气陡然寂静,众人看向梁简他们的目光带着几丝愧疚为难和不知所措,秦悦叹了口气,正待说话。
“我愿意祭祀火神。”稚嫩而坚定地声音响起,阿亮站起来,目光炯炯的看着篝火。
秦悦一阵欣慰,若不是这么多人看着,她定要摸摸他的头,这孩子算没白费她一番苦心。
阿亮话音刚落,众人开始犹豫起来,之前说话那人目光里闪过犹疑,却不敢轻易下决定,随意更换祭祀神恐遭神灵惩罚。
“你们的部落早已覆灭,你们供奉的神明没有庇护你们,既然神明抛弃了你们,那你们无需担心神明不满。我们有吃不完的食物和温暖的大屋住,都是来自我们供奉的火神,他庇护了我们,我们应该祭祀火神。”梁简神情严肃,一本正经道。
秦悦暗自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立即附和道:“不管你们之前的祭祀神是什么,既然来到炎黄部落,应当祭祀火神,只有火神才能带给我们果腹的食物,光明而温暖的火。”
那几人面色有几分动摇,最先说话那人张张嘴,欲言又止。这十人来自不同的小部落,祭祀神各有不同,他们盲目信奉的神明在他们饥寒交迫时并未给他们庇护,反而来到这里能吃饱穿暖。
“你们不用害怕触怒神明,我们供奉的火神,是太阳神,是大地之神,他比其他神明地位更崇高,一定能庇护你们。我是巫医,能与火神沟通,我会向他传递你们的尊敬。”秦悦见他们有所松动,又下了一剂猛药,她手上猝然升起火焰,黑暗中看得分明,“你们看,这是火神赋予我的火焰,他告诉我只要我们诚心供奉他,他会让我们炎黄部落走向空前强盛。”
众人猛地一惊,目光不移地紧盯着秦悦手上的一簇火光,月光下秦悦身上笼罩了一层薄薄的光晕,仿若神圣的光辉,这让他们对她的话深信不移。
对于神明的敬畏,让他们不敢怀疑,众人伏地跪拜,抬起头颅的双眼里充满虔诚。
火焰消失于手心,秦悦将打火机收进口袋里,咳嗽几声,严肃道:“从今以往,我们的祭祀神就是火神,我们的部落是炎黄部落,以后要誓死捍卫炎黄部落的荣光,你们明白了吗?”
众人匍匐在地上,不住点头,见此秦悦一屁股坐下,不再说话,忽悠人她在行,但用威严来震慑别人,她可不行。
梁简神色莫名地看了眼秦悦,见她嘴角得意的翘起,心里颇为无奈,但她急中生智的确解决了大麻烦。
他气势十足的说了几句话,敲定了部落事宜,如今正值寒冬,最多一两月就冬去春来,具体事宜需春季实施。
梁简毫无疑问是部落族长,决定部落一切事宜,秦悦为巫医,掌医与祭祀。这里部落祭祀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大多在冬季与春季,每个部落时期并不相同。
秦悦和梁简商量决定过几日举办盛大的祭祀仪式,好趁热打铁,彻底更改这几人的祭祀习惯,以免他们摇摆不定,不利于部落稳定。
这夜,商定完毕,几人回屋子入睡。
天空微微泛白时,秦悦醒了过来,她趴在梁简胸口,伸手抚上他这几日沧桑了些的脸颊,下巴冒出的胡须有些扎手。
梁简一向浅眠,细微的动静也使他睁开了狭长的眼睛,他伸手捏住她冰凉的小手,放进兽皮毯里面。“怎么醒了?”清晨的声音带着丝慵懒的沙哑,磁性而魅惑的男声很好听。
头颅往他温热的胸口钻了钻,抵住他流畅的下颚线,声音清脆如林间的黄鹂鸟,“你胡子扎手,该刮了?”
又抬头瞅了眼他额上挡住星目的碎发,“唔......头发也该剪了,都遮眼睛了。”
梁简侧身拥着她,朝她笑了笑,眼眸里碎了一池星光,不在意道:“你帮我剪。”
秦悦仰着脸笑得不怀好意:“好啊,我给你剪。”
梁简抱起她,两人穿好衣服,嫌冷,秦悦又裹紧了一张兽皮在身上,看上去像一头臃肿的熊。
天际慢慢溢出红光,丝丝缕缕暖人的光线照进屋子,此时万籁俱静,堂屋里的几人睡得打呼噜。
秦悦小心翼翼地从他们旁边走过,天冷,这几人都挨着很近睡彼此取暖,唯独一个瘦小的身影裹紧了兽皮,抵着木屋墙壁睡在最边缘处。
秦悦眉头紧蹙,阿亮也太不合群了,看来对他的开导依然任重而道远。
梁简打开木门,吱呀一声轻响,秦悦回头看了眼,他们依然呼呼大睡。
屋内光线昏暗,屋外亮堂许多,秦悦拉着梁简蹲坐在屋檐下,便拿起蒙古刀细细给他刮干净胡须,又手持小剪刀,给他剪了一个清爽的短发。
她的头发已及腰长了,垂顺乌黑的发尾在腰间轻扫,头发长了没个梳子不好打理,她抬头皱眉望着梁简,“我头发也好长了,要不也剪了吧。”
“怎么想剪头发了?”梁简凝视她乌黑的秀发,伸手轻柔抚摸,五指穿在长发之间。他喜欢她的长发,睡觉时总要揉磨她柔软的发丝。
“头发一直没有梳过,再不剪短一点,以后就成疯婆子了,就和他们部落里的原始女人差不多,你不嫌弃啊!”秦悦白了他一眼,她自然知道他喜欢长发,但长发太麻烦了。
想了想她疯婆子的样子,梁简俊眉微皱,顿了顿,低声道:“先不剪,过阵子再说。”
秦悦无奈点头,她也不想剪,严冬里长发捂着脖颈比短发暖和,她打定主意等春天来了再剪掉。
顺手编了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拿绳子系上,便没再说这个话题。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了,翘首以待的春天猝不及防地来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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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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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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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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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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