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门大炮,只是从名字就可以听得出来,这点是一款和贪狼大炮同一时期的产物,毕竟巨门和贪狼都是星宿的名字——当然,只是在设计图上两者是同时设计出来的,事实上巨门大炮要比贪狼大炮早好多年,毕竟在结构上巨门大炮要比贪狼大炮要简单一点,因此生产起来也容易一点。
而且不同于贪狼大炮的综合性能强大,巨门大炮最大的特点就是它那大的足以塞下一个人的口径,所以巨门大炮只是代号,它真正好的名字其实是‘贞观十三式400mm臼炮’——没错,这就是之前有提到过的大唐口径最大,质量最大,威力最大的那一款臼炮,那足足有四百毫米大的炮管,足可以将一个瘦小的人塞进去。
巨门大炮虽然移动不方便,射程也不够远,不适合装在军舰上,但巨大的威力,却让这门大炮成为了最强大的破城武器,无论是再怎么坚固的城墙,哪怕是用混凝土浇筑的要塞,在巨门大炮面前也只是脆弱的仿佛一张纸一般,轻而易举的就会被撕碎。既然能攻击要塞,自然也可以放在要塞中当防守武器使用了,重量高达数百公斤的炮弹落到地上,别说是爆炸了,光是砸都能砸死不止一两个人,一旦里面的炸药爆炸,方圆百米之内别想有一个活人——这样强大的威力,已经足以摧毁一个聚集在一起的营级部队了,距离爆炸点近一点的人甚至连具囫囵的尸首都别想留下,直接会被冲击波撕成碎片。
而如今在长安城内,这样的大炮足足有十好几门,全部都设在城内,如果十几门大炮全部开炮的话,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只要进入射程之内,那么就别想活着出来了,不说被爆炸撕碎,光是爆炸的冲击波和震动,就足以让范围之内的人内脏破裂而死。
好在这款大炮也不说没有缺点的,除了自身太重移动不方便以及装填速度缓慢之外,另一个缺点就是射程严重不足,巨门大炮毕竟只是一款臼炮,射程上先天就比一般的大炮要低很多,虽然兵工厂的设计师们对其进行多次修改,巨门大炮的射程也依旧没有突破十公里,这样的大炮放在城中心肯定是不行的,否则打出去的炮弹全都会落如城内。因此这些大炮都是沿着城墙安放的,这就导致这些大炮不能玩集火,只能单独射击,再加上炮口调整困难,也就是说只要算好第一发炮弹的落点,避开这一片范围,那么就可以避免巨门大炮的攻击了。
“巨门大炮,这可不是个好惹的家伙啊。”听到李贞说起巨门大炮,程处亮感叹道:“我曾经有幸亲眼目睹过一次巨门大炮的试射……好家伙,我站在十里之外,都可以感受到大地在震颤,等候射击完成之后,我又去看了一眼靶子……我的天,比一间房子还要大的那么一个目标,居然彻底灰飞烟灭,要知道那可是用水泥浇筑的啊,纯粹是按照要塞规格建造的靶子,居然挡不住巨门大炮的一炮,简直太可怕了。”
杜荷点头道:“所以参谋部的意思是,我们要将营地驻扎在至少二十公里开外,避免巨门大炮的攻击……然后想办法引诱他们打出第一轮射击,等第一轮射击完成之后,巨门大炮炮弹的装填至少需要一刻钟,我们完全可以靠着这一刻钟时间,将部队冲到大炮的射击死角处,然后再说别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只怕二十里也不是很安全吧?毕竟大唐军中射程可以达到而二十公里的大炮不要太多。”秦怀玉皱眉道:“我觉得大家有些太过看重巨门大炮的威力了,要知道巨门大炮虽然威力大,但缺点也很多,尤其是射速方面,一个时辰一共也就只能发射八发罢了,只要我们足够分散,然后时刻注意炮弹的落点,我们其实完全不用担心这门大炮会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威胁的。
我觉得我们真正要担心的其实是那些射速快,射程远的大炮……要知道长安城可以说是装备了大唐几乎所有规格的大炮的啊,不论是我们战列舰上的舰炮,还是要塞炮,长安城里都是应有尽有,这些大炮的射程大部分都超过了巨门大炮,射速更是将它远远超过,虽然威力不及巨门,但超快的射速却足以弥补这一点……这些威胁大家不关注,怎么反而去关注一款威胁并不大的大炮呢?”
杜荷解释道:“可别的大炮一发下去只是一个小坑,死不了多少人的,而且别的型号的大炮城内有,我们的军队中也有装备,而巨门大炮我们却没有装备,因此对它格外的关注。何况,别的大炮我们的军队都是见过的,就算敌人开炮,我们的将士们也不会出现多大的慌乱,可是巨门大炮威力太大了,并且所有生产出来的巨门大炮都被装备在了长安城中,我们大军对这款大炮威力了解的人不多,一旦让敌人开炮,那么很可能会对我们的士气造成打击。”
“原来是这样……”秦怀玉了然,这一点倒是他没有想到的。
李贞此时却开口道:“其实大家也不用担心大炮的问题,因为我们已经弄到了城内的布防图,其中就有大炮阵地的具体地点,可敌人对我们的炮兵阵地却不甚了解。所以如果真的要开战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做到对长安城内炮兵阵地的定点清除,再不济也可以让我们隐藏在城内的人来一次突然袭击,依然可以灭掉他们的大炮,所以大炮什么的,大家其实不用太过放在心上。”
说实话,李贞真的很想炸掉李治的大炮,毕竟李治就对他用过这一招,以区区几个死士的性命,几乎瘫痪了椰港所有的炮兵力量,要不是岸防炮台的弹药库是单独存在的,恐怕椰港也支撑不到本因他们将秘密武器送上来的那一刻。虽然事后李贞对所有参与的势力进行了报复,但他心中的怒火却依旧没有消除,毕竟那一次事件的最大罪魁祸首李治还好好的坐在皇宫之中呢,如今有了这个机会,李贞真的很想给他来一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将自己曾经遭受过的郁闷统统还给李治。
当然,这也只是李贞在心里想想罢了,毕竟长安城内的大炮,在他看来根本就不是李治的,而是属于自己的,现在只是暂时落到了李治的手中而已,他早晚都要拿回来的,到时候他将长安夺回来了,总不能只缴获一些废铁吧?
何况长安城内的大炮数量多的惊人,一旦全部毁掉,那损失的金钱也将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他倒不是心疼钱,只是节约精神在发挥作用,在该掏钱的地方他从来不会吝啬,但有些东西明明不用毁掉,那为什么要毁掉呢?就像他明明可以一举干掉李治,以最快的速度终结这场战争,但因为顾虑到这样做会破坏长安城,因此打消了这个计划一般。当然,如果说他没有别的对付李治的法子,或许他会选择毁灭全部大炮,可是如今他明明有更好的方法克敌,自然也就用不着用这招了。
“殿下深谋远虑,属下佩服。”杜荷见李贞这么说了,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在心中取消了自己的计划。
李贞见此,也不想让心腹灰心,连忙道:“当然,参谋部的意见我们还是要接受的,不过不是为了防大炮,而是要留下足够的交战空间,否则一旦我们距离城墙太近,而李治又选择要倾巢出动的和我们决战话,两军很容易搅在一起,形成大混战,这样的话我们的战斗力就不容易发挥出来了,我们真的可能会输掉这场战斗的。”
杜荷也知道这是李贞在给自己台阶下,连忙应和道:“殿下所言有理,看来这二十里的距离是很有必要了。一旦李治的大军冲出来,我们的骑兵有了足够冲锋的空间,那么就算是李治将自己的人全部派出来,也绝对不会是我们的对手了。”
“嗯,我们继续说下一个议题……”
“是……”
……
第三天下午,一支规模庞大的军队出现在距离长安城外二十处,旌旗纷飞中,一面格外巨大的旗帜表明了这支军队的身份——正是大唐太子李贞,他要回来拿回自己的一切了。
而早已经得到了消息的长安城也实施了戒严,不逊普通百姓出现在街上,避免李贞安插在城内的奸细趁机作乱,同时李治带着现在的所有朝廷重臣来到了城头上,遥遥观看着正在准备安营的大军。
“气贯长虹啊,我这个八哥不愧是大唐名将,确实有点本事。”通过望远镜,李治看到了李贞军队和自己军队的不同,那就是纪律。李贞的军队虽然正在扎营,显得颇为混乱,但稍微懂一点军事常识的人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混乱只是表面的,看起来很乱,实际上却是乱而不散,一旦有敌人来袭,他们就会立刻拿起武器,组织起有序的阵列迎击敌人。
而自己这这边的军队呢?
李治又看了看自己的军队,数万大军站在城墙上,看起来像是那么回事,但他自己很清楚,这些军队只是样子货,一旦真正和敌人交锋,尤其是和李贞交锋的话,只怕立马就会溃散掉。
当然,他不是没有精锐军队,毕竟十六卫可几乎都掌握在他的手中的,那些都是真正的大唐精兵,只是他真正的精锐在他的百万大军中也不过才占了一半,除了十六卫外,也就只有从关中抽调的府兵算是精锐了——偏偏这五十多万的正规军,还被李贞给拐走了三十万。
而剩下的不到五十万,则是他临时征召的新兵,只是匆匆的进行了一点训练就分派到了各军之中,他之所以招收这么多军队,也是为了壮声势,毕竟关中各州府的军队就算是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八十万,这还不包括一些必须要留守的军队,因此五十万已经是极限了,为了增加自己的威势,也是为了给自己人信心,他才不得已招收了这么多的新兵。
所以这些兵在外人看起来很有那么一点精锐的样子,但内行人一眼就能看出这纯粹就是一帮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当运输兵运送一些军事物资和尸体还可以,真要让他们上战场杀敌,只怕敌人还没有冲到跟前呢,他们就要举手投降了。
只是李治恐怕想不到的是,新兵老兵混杂在一起,这可是兵家大忌。当然,平常时候这么做倒是无所谓,老兵带新兵可以提高新兵的成长速度,对于新兵快速形成战斗力是很有帮助的。问题是现在是在战时啊,新兵和老兵混在一起,不但不能提高军队战斗力,反而欠缺战场经验的新兵还会拖累老兵,致使部队战斗力降低——当年李贞和真腊决战的时候,巴法瓦尔曼就是这么做的,结果几十万大军被李贞三万大军给击溃,虽然这里面有少年军战力无双的缘故,但要说他新老混杂没有影响到全军的战力,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至少如果他当初将新兵和老兵分开,就算真腊最终战败,他们也不至于败的那么快,居然被李贞一次冲锋就给击溃了。要知道那可是几十万人,别说是人了,就算是几十万头猪,让李贞的三万人去杀的话,也是杀不过来的。
按理说这样的行为,如果身边有老将的话,应该是可以看出来的这个缺陷的,可惜李治已经将所有的老将都给幽禁了起来,导致他身边全都是一群纸上谈兵之辈,别说是指挥军队了,他们甚至连战场都没有上过,又哪里会有这样的眼光?
所以说此时李治手中的可战之兵其实只有二十多不到三十万,好在他掌握着长安城,内部又有数量巨多的大炮弹药,倒也不用担心被李贞一战而溃,而只要等到大食和突厥进犯的消息传来,想来李贞应该就会放缓攻势,自己也就有了喘息的机会。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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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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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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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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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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