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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二章信物(上)

  李贞在岭南和南洋真的是那种几乎被神话的人,有些人甚至对他盲目的信任,觉得太子无论说什么都是对的——几乎是把他当成神来信任的,类似于后世的那种脑残粉,而毫无疑问,司马错就是这种脑残粉之一。

  因此明明都不知道这些船有什么用,甚至在之前还持怀疑态度,但一听到这些船是李贞留下的,顿时就一改前态,对此深信不疑。

  看着海岸上那并不大的小船,司马错这一刻再也不觉得其渺小不起眼,发呢还觉得异常的光芒万丈,兴奋道:“既然是太子殿下留下的,这船定然是能改变战争局势的关键,不知到底该如何操作?”

  本因道:“操作船的问题我们有专业人员负责,殿下说过,有这些船在,海中的敌人已经不足为惧了,交给我们就是了,倒是副都督大人,您可以去消灭叛军去了——您恐怕也不想看到当太子回来之后,敌人已经灭了,可叛军却把椰港给搅的一团乱遭吧?”

  “对对对,和敌人相比起来,叛军更加的可恶……好,我这就去灭了官鸿那厮,那海岸这边就交给诸位了。”司马错居然丝毫的不怀疑,立刻就往阵地中走去。

  “等一下,司马校尉(因为被任命为城防校尉,所以陆军叫他校尉,而海军则依旧称呼他的职务,并不是奔三的失误,是有意如此),你干什么去?”司马错的举动引起了另一个大佬的注意,关文海也听说了后面的叛军危机,因此过来看看顺便躲躲危险,却正好看到了司马错的行为,不由的出声问道。

  “我去灭掉叛军……所以,这边交给本因兄弟就可以了,官鸿这小子就交个我吧。”司马错简单的将事情解释了一遍。

  因为他本身算是文官,对于军事一窍不通,因此之前关文海一直都没有管前线的事情,而是一直在后方安抚百姓,更没有插手司马错的军事防务,但这一刻他实在是忍不住开口了:“我说司马错,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又或者是被驴给踢了?怎么他说什么你就相信什么啊?他说这些船可以灭掉敌人,就可以灭掉敌人吗?他说这是太子留下的,这就是太子留下的吗?他说他是太子的人,他就是太子的人吗?你就不印证一下吗?万一他是敌人派来的奸细呢?”

  “这个真的不用担心。”司马错回头笑道:“我相信本因兄弟不是那样的人,他真的是太子派来的人。”

  “我……”关文海都快哭了,你这是什么话?就因为相信本因,你就可以拿着整个椰港几十万人的生命里做赌注?你就算是太子的脑残粉,也不应该脑残到这种程度吧?

  其实司马错之所以这么相信本因,也是有他的理由的——事情都到了这个时候了,敌人的计划可以说是全面成功,接下来只需要和叛军前后夹击就可以轻松的灭掉自己,没有必要再派一个死士当间谍来忽悠自己,这实在是多此一举。

  其次,就算敌人要派间谍,也至少应该派遣一个唐人吧,这样才能更好的取得自己的信任啊,但本因可是个黑人啊,倒不是人种歧视什么的,问题是谁会傻不拉几的派一个黑色人种来忽悠自己啊?哪怕没有唐人,也应该派一个肤色和唐人差不多的奸细来吧?黑人的目标毕竟是太明显了,可以说正是本因的肤色为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三则是本因对自己身份的定位,他既然自称是太子的亲信,自然应该带着有太子的信物的,而且还会是那种独一无二,别人仿造都无法仿造的信物出来。所以说司马错只需要开口索要信物,那本因的身份不就可以证明了吗?如果是真的太子亲信,那他的信物肯定是能拿出来的,一切自然是你好我好。可如果这个身份是假的,那他肯定拿不出信物来,那派遣这个奸细有意义吗——敌人可不知道他司马错没有向本因索要信物啊,相反估计他们还觉得司马错肯定会要信物的,毕竟这是人之常情。

  综上所述,本因的身份是八九不离十的,他八成就真的是太子留下来的暗手,也因此司马错干脆就没有查验信物,也算是交好了本因,卖了一个人情给他。

  “哎呀,你们不就是想要证明我的身份嘛?这个太简单了,太子殿下给我留了一个信物。”本因直接拿出了一把大剑:“这是太子的随身佩剑,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宝剑,你们应该能认出来吧?”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明蓝宝剑?”司马错和关文海顿时一惊,目光有些热切起来。虽然这些年李贞并没有上过战场,但他的明蓝宝剑却异常的有名,不只是因为这把剑的传奇经历,更重要的是大概在五年前这把剑救过李世民一条命——有救驾之功,这剑的名声自然会传扬出去。琇書蛧

  话说五年前,李世民从岭南起驾回长安,作为儿子,李贞自然是要送上一程的。

  但他们一行却在去往泉州的路上(原本李贞是准备安排李世民直接在越州港坐船的,但李世民却临时改了主意,想要在临走前看看李贞在岭南这些年的成果,于是改为从泉州登船)被敌人伏击,敌人的武艺精妙绝伦不说,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装备非常的优良——李世民的近卫军都装备的是长安兵工厂制造的精良装备,若是按照锻数来算质量的话,每一件的质量都在百锻之上,但就是这样的装备,在和敌人过招的时候,居然一碰就断,仿佛他们拿的不是钢铁武器,而是木头制品一般……

  精良的装备再加上不逊色于近卫的武艺,李世民的近卫军死伤惨重,而偏偏火器营因为太过危险(之前就解释过了,因为火药的危险性,在运输途中火器营是和大部队分开走的)还远吊在大后方,没有小半个时辰别想过来……眼看着敌人就要杀穿近卫军的防御,来到李世民的御辇前了,当时的情况当真是万分危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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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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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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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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