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没法谈了,但李贞凭借着坚强的毅力,还是将话题继续了下去:“这么跟你说吧,就说在罗马,我大唐的一匹丝绸放到罗马,你知道能卖多少钱吗?”
阿雅继续摇头。
“那我告诉你,大唐的丝绸在罗马不是论匹卖的,而是论重量,和黄金的比例是一~比!一,也就是说一斤丝绸在罗马能换到一斤黄金。”李贞伸出一根手指头,一字一顿的重重的敲打着桌面。
“......”阿雅顿时瞪大了眼睛,她身为丝路上一个国家的公主,知道丝绸在西方十分的昂贵,但却不知道竟然昂贵到了这种程度。不过这也就说的通了,也难怪那些商人们宁愿冒着被马贼袭击的危险穿梭在丝路上,实在是利润太丰厚了,只要走一趟,一辈子就都吃喝不愁了。
“殿下说这些的意思是?”
“丝路虽然利润丰厚,但在路上行走速度太过缓慢,而且因为补给路线的问题,一支商队一次性携带货物数量也十分有限。”说起这个,李贞就顿时开始兴奋了,道:“海上就不同了,首先和陆上运输相比,海运不需要照顾牲口,这就是一个十分大的节省。
其次,海上运输速度快,陆上运输从长安到罗马至少需要半年,而从海上走的话,顺风顺水只需要一个月就够了(这里说的是熟悉航路之后,刚开始肯定不行)。
第三,一艘稍微大一点的货船运载量就能超越一支中型驼队,一支船队有多少船?别的不说,就说我这支船队吧,就有一百多艘船,这么大的船队,你觉得一次能运多少东西?走一趟海上能比陆上走十趟了。
第四,丝路一共也就经历了二十几个国家而已,但海运的自由性就很大了,只要补给足够,就算是走到天涯海角也不是问题。”
“说了这么多,你还没有说缺点吧?难道海运和陆运相比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吗?”阿雅很不服气道,她毕竟是路上丝路国家的公主,国家也是因为丝路发达起来的。虽然国家已经灭亡,但眼见李贞将丝路贬的一文不值,还是觉得心里不舒服。
“当然有缺点,但也不算是什么太大的缺点。”李贞道:“海上天气变幻莫测,无风三尺浪,船队航行十分危险,如果没有合适的指向工具,在海上航行无异于是在找死。不过沙漠中也有沙尘暴和龙卷风,也有磁场混乱,同样是危险无比,不一样有人走吗?”ωωω.χΙυΜЬ.Cǒm
“难道就没有别的缺点了吗?”阿雅不服气的继续问道。
“当然还有。”李贞没有否认:“因为出海远航是我第一个提出来的,也就是说在我之前是没有熟悉的航路给我借鉴的。所以如果我想进行海上贸易,就必须开辟海上航路,而每一条航路的开辟,往往都伴随着大量的危险和牺牲。不过这是不可避免的,只要第一次走通了航路,以后就会顺利许多的。何况丝路同样也不是天然就存在的,还不是张骞出使西域慢慢探索出来的?”
“......你为什么每次都要提丝路啊?”
“做个对比啊。”
“......”
“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们说点别的吧。”李贞见阿雅面上泛起愠怒,便连忙干笑着改口道:“继续说少年军吧,三万少年军,你觉得有多少能成大器的?”
“根据我看来,几乎所有的少年军都能成大器。”阿雅惊叹道:“五年的残酷训练,淘汰者将近一半,现在出来的每一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随便一个小卒,放到别的军队中都足够当个小头目了,最优秀的那些,就算是当校尉也足够了。这也是我觉得将他们集中使用太过浪费,如果经他们拆分使用,分散到军队各层会更好一点。”
“我有我自己的想法,这个你就别管了。”李贞当然知道将少年军分开才能物尽其用,但首先他没有那么多军队可以安置;其次这三万人是李贞秘密训练的,如果将他们安插在军中,很容易被别的势力的探子察觉;第三,虽然将少年军分开使用最合理,但集中使用才能形成最强战力——一支纯粹由高水平精英军官组成的军队,战斗力究竟有多可怕,就连李贞也不知道。这样一把尖刀刀使用起来,绝对所向披靡,当世时军队只怕无一是他们的对手。何况他们现在缺少经验,将他们分拆开来,只能是害了他们,倒不如先让他们跟着薛仁贵混经验,等经验混足了,再分散到军中会更好。
“你有自己的想法就好,那我就不管了。”
“呼!”李贞长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书房一时间陷入了安静之中。
又过了许久,阿雅的声音忽然响起:“还有一件事,我觉得你应该知道。”
“什么事情?”李贞眼睛没有睁开,懒洋洋的问道。
“是林邑(又名环王和占城,都是越南旧称)方面的事情,就是他们的王宫最近戒备特别森严,林邑大臣往来宫中十分繁复,有时候一天都要进入宫中好几趟。”阿雅皱眉道:“只是我们的人还没有发展到王宫中去,所以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李贞也嗅到了一丝不寻常:“那你们有什么推测吗?”
“有两个方面的推测。”阿雅道:“第一个就是宫中惊变,也就是国王驾崩或者病重,这才隐瞒消息。”
“有这个可能,但可能性不大。”李贞摇头道:“如果国王驾崩或者病重,大臣哪里还有心情回家?恐怕直接就吃住的宫里了,怎么会一天进出宫中好几次?”
阿雅点头道:“所以我们有了第二个推测,那就是林邑国准备打仗了,目标的邻国,只是不知道他们的目标究竟是谁,究竟是交州都督府(也就是安南都护府的前身),又或者是真腊——应该是真腊更多一点,林邑国小,恐怕还没有胆子冒犯大唐。”
“这可不一定。”李贞微微摇头,这些东南亚小国究竟有多猖狂,可是很清楚的,不说七十年代的反击战了,在历史上安南的叛乱次数还少吗?
“不管怎么说,立刻给我盯死了林邑国,顺便搜集情报,看看林邑国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事情。”
第二更了大大们,我好惨啊,给点支持呗。
这一段时间只顾着做铺垫了,情节比较平淡,很快就会激烈起来的,大家放心吧。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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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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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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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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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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