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南皇>第1096章 新的队友(三千字)
  第四十三章新的队友(三千字)

  “我们也参加。”所有人都站了出来,包括其中一部分唐人面孔的人,他们虽然是唐人身份,但大多都是在本土混的不好的人,否则谁会放着本土的花花世界跑到沙漠里去当有今天没明天的雇佣兵啊?当了这么多年的佣兵,仗没少打,伤没少受,钱也没少赚,唯独地位还是和原来一样不受重视,现在难得有一次可以升官发财的捷径,他们又哪里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很好,看来大家都是聪明人,也都清楚这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那么我宣布……”本因对此非常的满意,看来大唐子民这个身份当真是诱惑力无穷,公平的晋升渠道更是所有人都所祈求的,光是靠着这两点,就值得所有人为太子殿下拼命了。

  “本因大人等一下。”还不待本因说完,哈维又一次打断了本因的话:“虽然太子殿下给出的条件非常有诱惑力,也足以让我们所有人去拼命,但是我不得不提醒你,我们只有五百人,而叛军却足足有三千人,而且装备精良,还都有火器,这些都远远不是我们所能比较的……虽然为了太子的许诺,大家都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但是我还是觉得最好不要和叛军硬拼,能不死最好还是不要死的好,生命毕竟是无价的。”

  本因不满的看了他一眼,略带不悦的说道:“这一点还用你提醒吗?我当然知道这些,我也没有打算和叛军硬拼……再说了,谁告诉你我们只有五百人的?”

  “不只五百人?”众人都很奇怪,听风雇佣军在吕宋这边的所有成员一共也就八百人,每一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除了在外面跑任务没有回来的,剩下的都在这里了,他哪里还有更多的人?

  “我想大家可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吕宋可不只有一个听风雇佣军啊。”一直在旁边没有说话的罗林终于看不下去了,他觉得自己再这么看下去,早晚会被气死,这么显而易见的道理他们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你是说殿下除了我们之外,还雇佣了外面的佣兵团队?”有人终于想通了此中关节。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克里维没好气道:“你们的脑子里都长的是肌肉吗?这么浅显的道理你们都想不明白——殿下是仁慈的,不可能发布一个必死的任务,何况听风雇佣军本来就是他未来的一项重要布局,他又怎么可能舍得将我们的性命浪费在这区区吕宋岛上?”

  “那我们到底有多少人?”又有人问道。

  “除了我们之外,我们还聘请了五支雇佣军队伍,加起来差不多有两千人左右。”本因说道,见哈维眼中闪过一丝忧色,不待他问便主动道:“我知道你们担心什么,联合作战是雇佣军团之间的忌讳,但是这一点用在这五支雇佣兵队伍上是不成立的……虽然这五支佣兵团说不上完全值得信任,可是整体来说他们的可信程度还是很高的。”

  雇佣军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职业,这种危险不单单是指和敌人在战场上厮杀,更重要的是还要和同行之间较量,时刻要防备被对方下黑刀。因此彼此之间的佣兵团很难互相信任,更别提团结一心了,哪怕是两支同阵营的佣兵团也一样。

  他们往往也会选择各自为战而不是团结合作,毕竟谁也不知道对方的真正心思,同行是冤家,万一对方在你奋力搏杀的时候在背后捅你一刀,在前后都是敌人的情况下,你就算是有通天之力,也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现在听到本因居然这么相信对方,不禁有人问道:“为什么这么说?难道这五支佣兵团也是太子的人吗?”

  说实话,听风很少和别的佣兵团合作过,毕竟他们的规模在那里,往往独自都可以承担战争一方的作战任务,甚至在西域那种一城就是一国的小地方,通常一场战争双方加起来投入也不过数千人,听风甚至可以完成多线作战——实际上他们本身就是这么做的,也就之前接受大食的雇佣,帮助他们征服萨珊波斯的时候,他们曾经全体出动过几次,其余时候很难看到听风雇佣兵主力尽出的场面。wWW.ΧìǔΜЬ.CǒΜ

  本因摇头否认道:“当然不是,太子手下就只有我们这一支佣兵团,对于那五支佣兵团也是用金钱收买的,并没有给什么附加的条件。我之所以说他们值得信任,那是因为这五支佣兵团都是曾经的大唐老卒组建的,相对来说还是很值得信赖的。”

  “原来如此。”

  这么说大家就明白了,在南洋是有很多这样的退役老卒的,他们有的是当地的驻军,随着年龄的增加,或者因为伤残等原因,很多士卒已经不足以承担驻守的任务,在领了一大笔钱之后就纷纷退役,并且在当地安了家,顺便还将家人移民了来。

  只是有些老卒明显不服老,或者说他们从小参军,这些年一直在军营和战场上厮杀,除了打仗杀人之外什么也不会做。为了不牵连家人,于是集结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再次提起战刀转身成为了雇佣兵或者赏金猎人(后世就有很多雇佣兵就是这么来的,包括《我是特种兵》中的那个蝎子,以前也是越国军人,还有后世的很多保安公司,比如有名的黑水保安,都是由退役军人组成的)。

  既然对方是退役的老卒组建的,那还是比较可信的,因为他们虽然都是无法无天的雇佣兵,但是这些老卒们也不是没有牵挂的,他们的家人可都在大唐的统治之下呢。所以他们可能和任何人为敌,但绝对不会和大唐为敌,更不可能和李贞为敌,也不会更不敢在解救李贞的过程中反水——换句话说,因为他们退役军人的身份,所以初步赢得了听风雇佣军的信任,至少可以保证他们不会背叛,而这正是能够促成双方合作的最初步前提。

  “而且不只是雇佣兵,我们的装备也会由太子殿下提供一部分。”克里维又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太子殿下愿意配给我们一部分热武器,算是给大家增加一点战斗力——当然,枪肯定是没有的,只有手雷和一部分炸药。”

  “哈哈哈……”众人大笑,有没有枪他们是无所谓的,他们也没有奢望有枪,毕竟他们只是野路子出身的雇佣兵,虽然规模庞大,但是李贞却没有给他们提供枪械,所以里面没有人接受过枪械训练,也就是说就算给他们枪械他们也玩不转,倒不如给他们手雷和炸药——和枪械相比,这两种东西他们至少知道怎么用。

  “装备就在五号区域,我们的合作对象也在那里等着我们,现在我命令,听风雇佣军~出发。”最后,本因大喝道。

  “哦!”

  五百人虽然说不上规模庞大,但每一个都是精锐,聚集在一起规模还很吸引人注意的,尤其是当他们的目标是五号区域的时候,更是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

  本因刚刚带着人走过,旁边一座小酒馆内,两个人正在对坐畅饮,其中一个身着黑衣,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的白衣中年看了看雇佣兵们扬起的灰尘,不由笑道:“看来这一次是我赌对了,李贞死不了了。”

  “这可未必啊。”另一个身着黑衣,年龄更年轻,差不多二十五六的青年不服气道:“难道这群人就不能是支援钟离城的人吗?”

  “肯定不是。”白衣中年笑道:“你想想,钟离城他们造反只是临时起意,连他们自己的力量都没有全部调集完毕,只是匆匆带了本部两千人出来就造反了,他们又怎么可能会提前安排一股佣兵呢?何况你也不想想,现在是钟离城占据上风,他何必要画蛇添足再雇佣一支雇佣兵呢?

  反倒是李贞,做事情向来都喜欢未雨绸缪,他既然敢孤身犯险,这就说明他早就做好了准备……我们也不是没有和李贞交锋过,你自己想想,在李贞自信满满的情况下,他何时吃过败仗?

  别死扛了,赶紧给钱给钱。”

  黑衣青年却没有白衣中年那么坦然,急切道:“这么说我们这一次白折腾了?不但没有弄死李贞?反而让他揪出了吕宋官场的蛀虫?这是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诶!怎么能是白折腾呢?绝对不白折腾啊。”白衣中年笑的更开心了:“其实这一次我们本来就没有打算一次性弄死李贞,我们只是想通过这一次叛乱,摸清楚李贞的底细,现在看来,他已经暴露了一部分家底了……真是没有想到啊,大名鼎鼎的听风雇佣军,居然会是我们这位太子养的一条狗……当真是大手笔啊。”

  “……”黑衣青年没有回答他,因为他现在正沉浸在郁闷之中——这一次计划几乎全部是由他制定的,结果不但失败了不说,在自己人眼中居然也变成了一次试探,还将他瞒在鼓里,实在是太过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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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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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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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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